Ⅰ 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是否以資本成本最小化作為最終判斷標准為什麼
這問題籌資決策呢?是指買為滿足企業融資的需要,對籌資的途徑,籌資的數量,籌資的時間,籌資的資本,籌資的風險和籌資的方案進行評價和選擇錯誤,一個個最優資金結構的分析過程,籌資決策的中文核心內容呢,就是在多種渠道,多種方式的籌資條件下,如何利用不同的籌資方式籌集的最積極資金成本,最低的資金來源,其基本思想是實現自己來源最佳結構公司,自己公司平均資本成本率達到最低時限時的資金來源結構籌資決策是企業財務管理相對於投資決策的另一種決策企業呢?要想清楚發展,就必須拓寬思路,更新觀念,加強管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特別是投資決策取消企業一種橋梁作用,廉潔的金融市長了實業投資,市場投資決策和籌資決策無可能投資決策,一旦進出,你猜必須進籌資決策,為企業投資籌措所需要資金,企業的籌資決策解決這樣的問題,利用權益還是債務哦,通過什麼?哦,通過什麼渠道籌措哪種權益?資本或者債務怎麼算以及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例是多少?是利用的長期資金還是短期資金,還是短期資金,他們之間比例有多少?籌籌資決策所影響的和改變了呢,是企業的財務結構,財務結構和資本結構籌資的目的,就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企業投資的要求,嗯,籌資決策的目標是籌資決策的目標就是籌資成本盡可能的低,不僅能夠保證籌到資金,而且所花費的籌資成本還要盡可能低啊,這餓就是籌資的風險,盡可能低舊寨期限,盡可能風險不會因為還債繼續過於集中而導致企業債務危機,所以說這個這個在以資本成本最小化作為最終判斷標準的同時呢,這個你還有這個風險對,還要考慮這個風險,如果風險作用,如果兩者都是最低嗎?那麼這個就可以作為最終判斷標准,如果分險過與過高額額額資本成本最小化,這個就不能作為最終判斷標准,他就是兩者或者三者相結合,才能最終局採取的一個綜合最優決策
Ⅱ 關於最低投標報法中低於成本價如何判定的幾點思考
世界銀行根據不同地區和國家的情況,規定了凡采購金額在一定限額以上的貨物和工程合同,都必須採用國際競爭性招標。
投標報價低於該項目(標段)最高限價85%並且低於所有(該項目或標段)投標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的95%。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33條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第41條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符合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從第33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投標人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是一種違法行為,第41條進一步規定投標價格低於成本將不能中標。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七部委第12令中的第21條規定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在這條規定中更加明確指出投標報價低於其個別成本,由評標委員會認定後按廢標處理。
1 現行的判定辦法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在招投標過程中如何界定投標人的報價是否低於其成本顯的尤為重要,如果被評標委員會認定為低於企業成本,將作廢標處理,被認定為合理低價將會增加其中標機會。現行的判定辦法為:
1.1 招標標底扣除招標人擬允許投標人獲得的利潤。
1.2 把計算標底時的直接費與間接費相加便可得出成本。
2 兩種判定方法的不恰當之處
2.1 標底價格是招標工程社會平均水平的建造價格,設立標底的做法是針對我國目前建設市場發育狀況和國情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招標投標制度的一個具體體現。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中的成本應理解為投標人自己的個別成本,而不是社會平均成本,由於投標人技術專長、村料采購渠道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其個別成本有可能低於社會平均成本。
2.3 根據建標(2003)206號文規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第一種方法中扣除利潤後不一定就是企業成本,投標人以低於社會平均成本但不低於其個別成本的價格投標是應該受到保護和鼓勵的。第二種方法舍棄了稅金,稅金是指按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是必須上繳的,不能參與競爭。在這種情況下投標人在取得合同後可能為了節省開支,而想方設法偷工減料、粗製濫造,不利於保證工程質量,給招標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3 投標報價判定的改進措施
當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時,評標委員會應具體分為三步進行分析:
3.1 評標委員會將標底價格分為:①不可競爭費用如規費、稅金等,②有限競爭費用,如人工工資、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③完全競爭費用,如施工利潤、企業管理費三類具體考核。
3.2 將不可競爭費用直接計入成本;將完全競爭費用從標底價格中扣除;對於有限競爭費用評標委員會應要求投標人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材料,如採取的技術手段、施工方案、材料采購的渠道、人工工資標准、降低消耗量指標措施等,用以說明自己編制的依據。評標委員會應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材料的權威性、可信度及當地的價格水平、市場供求、競爭狀況,對有說服力的有限競爭費用進行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3.3 將不可競爭費用與評標委員會調整後的有限競爭費用相加得到投標人的企業個別成本,如果投標人的報價低於評標委員會認定的企業成本,將按廢標處理。否則為合理低價。
總之,認定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是一個專業性比較強,且比較嚴肅的問題,沒有絕對把握,不能輕易判定,要求評委要懂設計,懂施工、懂技術、懂經濟、懂造價。還有投標人的一些投標技巧的運用,也將影響到投標報價,如先虧後盈法、不平衡報價法等。所以要求評標委員會在認定報價是否低於成本時一定認真、負責、科學、公平、公正、嚴謹的對待。
Ⅲ 投標價怎麼判斷是否低於成本
投標價低於成本的判斷,一般採用絕對價和相對價相結合的辦法判斷。
絕對價低於招標控制價某一比例,比如85%,或者低於招標控制價90%,並且同時低於所有有效投標人報價的95%,作為低於成本的評審對象。
不管採用哪一種低於成本的判定辦法,都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以便投標人,據此報價。
Ⅳ 怎樣理解成本是價格形成的最低界限
物品本身的價值加中間的費用是成本。商品出售價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價格規定的。如果商品低於它的成本價格出售,銷售會虧本的。而且生產成本中已經消耗的組成部分,不能全部由出售價格得到補償。成本是制定價格的最低經濟界限,同時也反映了商品生產的一般規律。
利潤率是剩餘價值與全部預付資本的比率,利潤率是剩餘價值率的轉化形式,是同一剩餘價值量不同的方法計算出來的另一種比率。如以p`代表利潤率,m代表利潤,C代表全部預付資本(c+v),那麼利潤率p`=m/C=m/(c+v)。利潤率反映企業一定時期利潤水平的相對指標。利潤率指標既可考核企業利潤計劃的完成情況,又可比較各企業之間和不同時期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成本利潤率=利潤÷成本×100%,銷售利潤率=利潤÷銷售×100%
成本利潤率=利潤/成本費用×100%。
成本利潤率說明
該指標越高,表明企業為取得利潤而付出的代價越小,成本費用控製得越好,盈利能力越強。
其中:成本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利潤=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無論是個別勞動,還是社會必要勞動,都可以劃分成生產成本和利潤兩部分。一般把經濟體個別勞動中的這兩部分分別叫做個別生產成本和個別利潤,把社會必要勞動中的這兩部分分別叫做平均生產成本和價值利潤。
平均生產成本和價值利潤分別是個別生產成本和個別利潤的的加權平均數。技術水平不同的經濟體的個別勞動對產品價值的影響是通過它們的產量權數實現的。產量權數反映了經濟體的技術水平與平均技術水平的關系,因此,可以進一步認為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是由生產產品的加權平均技術水平決定的生產成本和利潤構成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Ⅳ 如何確定工程造價是否低於成本價
是否低於成本價,這個是很難界定的,呵呵,當然成本價本身就有一個個別成本和差別成本的區別,呵呵
採用「合理低價中標」可以大幅度地降低工程造價,有利於提升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有利於減少工程腐敗現象的發生,但是要將「合理低價中標」推進到位並非易事。
阻礙推進「合理低價中標」的障礙
管理體制不順。招投標監管部門形式多樣,建設工程招標辦、政府采購管理科、重點工程招標辦分別隸屬於不同的管理機關。僅就評標辦法而言,建設部門有「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等;交通部門有「合理低價法」、「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等;政府采購有「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分法」和「性價比法」等。如果沒有一個統一高效的招投標監管機構,是無法在整個招投標領域中實施合理低價中標的。
難以界定合理低價。一般規定,低於企業個別成本的報價為不合理的報價,但是如何科學合理地確定企業的個別成本呢?建設工程具有單件性和投資額巨大的特點,其建造的過程具有技術復雜、專業分工細、社會化程度高、周期性長等特點,因此建造成本的計算非常復雜;建設工程是先進行交易,而後才有定型的商品,並不能事先准確核定建設工程的實際成本,只能對該建設工程實際成本作一種預測;投標企業的個別成本由於其技術力量、管理水平和經營狀況千差萬別,工程本身又各具特點,要想在有限的評標時間內確定某項工程的個別成本幾乎是不可能的。
工程擔保機制不夠健全。一些投標單位低價搶標,工程到手後再通過變更或索賠來高價結算,達不到目的就會停工甚至撒手不幹,給招標人造成巨大的損失。造成這種後果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工程履約擔保機制,通過擔保來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個別評委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不高。一些評委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參差不齊,他們對投標人的報價是否合理的判斷帶有隨意性,人雲亦雲,跟著投標人的意志走,致使被判定為不合理報價的投標人心中不服,嚴重的會引起投訴,這給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帶來了負面影響。
採用「合理低價中標」的對策
建立招投標監管部門聯手協調機制。
合理低價的界定值得探討。由於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和施工企業的差異性,要想得出一個准確的合理報價范圍是很難的。但是可以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下浮率超過一定幅度范圍的報價(比如低於平均價或標底價的85%)由評委進行重點評審,讓投標人對其過低報價陳述理由,只要其理由恰當,評委就應該認可,不可僅憑下浮率過大就武斷地判定為不合理。
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項目適合於採用計算機來進行評標,通過計算機評標系統中的篩選功能很容易找出低於平均值或標底價85%%的分部分項工程,將其一一列出,讓投標人進行說明和澄清,並且要求投標人憑數據說話;對於沒有採用計算機輔助評標的項目,可以將各有效投標人的總報價進行算術平均,把平均價下浮一定百分比後作為合理低價的參考價,比參考價還要低的報價由評委作重點評審,並讓投標人進行詳細說明。一些地方根據標底價或是投標人的平均報價下浮一定百分比後作為合理報價,凡低於此合理報價的就一律視為不合理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這讓一些頗具實力的投標者,其報價並未低於其企業個別成本卻無緣中標,顯然對其是不公的。
建設工程的成本一般由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利潤和稅金組成,考慮了這四方面因素的報價才算是比較合理的報價,也才是建設工程承包發包雙方真正願意接受的工程造價。
建立工程擔保機制。為確保工程按期完成,必須由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交一定數額的履約擔保。擔保的數額可以為中標價與所有投標人平均價的差額,也可以為中標價與標底價的差額。這樣,如果中標方悔標,則招標人讓次低價者中標,由此多支付的工程款可以從履約擔保中扣除;如果中標方能按進度完成工程,則招標人可以按照投標人平均價或標底價來支付工程款,這樣工程款能足額到位,可保證工程的順利完成。
努力提高評委的評審質量。通過加強對評委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抓好對評委的日常考核,注重對評委評標紀律的要求,通過各種途徑提高評審質量。
加強對招投標各個環節的管理。資格審查環節――對達不到資質要求的,有借資質掛靠、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等不良行為的投標人限制准入,提前將不合格的投標人拒之門外。
評審環節――「合理低價中標」,評審是關鍵。特別要注重報價合理性的評審,評委要對施工方案可行且報價過低的進行重點評審,由投標人詳細說明其報價不低於企業個別成本的理由,對理由不充分的應視為低於其個別成本而不得讓其中標。合理的界限難以劃定,評審的結果只能是相對的,但要盡量做到相對合理、客觀公正。
監理環節――採用「合理低價中標」,給中標人帶來了很大的風險,一些投標人往往會千方百計地減少工程成本,甚至會出現偷工減料影響工程質量的情況,因此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監理工作能否到位很關鍵,如果不能到位,工程施工質量是很難保證的。
跟蹤督查環節――跟蹤督查的目的是發現有無借資質掛靠現象、有無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現象。因此在督察時,主要檢查現場施工的項目部成員是否與中標通知書中明確的一致、有無變更設計、
Ⅵ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怎麼樣才能控製成本最低
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有哪些(中華*會計)1、品種法(1)定義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2)成本對象品種法的成本計算對象為:產品品種。實際工作中,可以將品種法之下的成本對象變通應用為:產品類別、產品品種、產品品種規格。(3)計算方法及要點品種法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點為:以品種為對象開設生產成本明細賬、成本計算單;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會計期間;以品種為對象歸集和分配費用;以品種為主要對象進行成本分析。4)適用范圍品種法適合於大批大量、單步驟生產的企業。如發電、採掘業、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終產品的企業。2、分批法(1)定義以產品批別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2)成本對象產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種很廣義的成本計算方法,在實際工作中,有批號、批次的定義。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確定成本對象:產品品種、存貨核算中分批實際計價法下的批、生產批次、制葯等企業的產品批號、客戶訂單即按照客戶訂單計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業需要並自定義的批(3)計算方法及要點品種法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點為:以批號、批次為成本計算對象開設生產成本明細賬、成本計算單。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自,工期,一般不存在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分配。若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在產品間分配採用定額法。(4)適用范圍單件、小批生產企業、按照客戶定單組織生產的企業因而也稱訂單法3、分步法(1)定義以產品生產階段、步驟作為成本計算對象,計算成本的一種方法。(2)成本對象分步法下的步同樣是廣義的,在實際工作中有豐富的、靈活多樣的具體內涵和應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定義為下列步含義:部門即計算考核部門成本、車間、工序、特定的生產、加工階段、工作中心,上述情況的隨意組合(3)計算方法及要點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體計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這主要是因為它按照生產加工階段、步驟計算成本所導致的。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計算流程、方法和含義,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點:按照步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費用、計算成本、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會計期間法、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產品、期末在產品,需要採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產費用。(4)適用范圍:大批大量多步驟多階段生產的企業;管理上要求按照生產階段、步驟、車間計算成本;冶金、紡織、造紙企業、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產的企業等。4、分類法(1)定義以產品類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費用、計算成本的一種方法。(2)成本對象分類法的成本對象為產品類,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定義為:產品自然類別、管理需要的產品類別。(3)計算方法及要點分類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點,可概括如下:以產品類為成本計算對象,開設成本計算單;產品類的成本計算方法同於品種;某類產品的成本計算出來後,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體品種,以計算品種的成本;類中選定某產品為標准產品;定義其他產品與標准產品的換算系統;按照換算系統之比例將類產品的成本分解計算到具體品種產品的成本。(4)適用范圍分類法適合於產品品種規格繁多,並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標准進行分類的企業。如:鞋廠、軋鋼廠等。5、ABC成本法從70年代開始,在一些發達國家開始研究作業成本法(ABC法),現在,已經被很多國家採用。它是一種將製造費用等間接費用不按傳統的(以車間為費用歸集和分配對象)方法,而是以作業為費用歸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夠更加合理地分配間接費用,使成本的計算更加合理。由於它只是間接費用的一種分配方法,因此,企業實際上還要結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成本管理系統能夠滿足企業成本核算的各種計算方法的選擇,但是,由於各個企業的成本核算還有許多具體的、特殊的要求,有的企業的隨意性還比較大。再此,建議企業在成本核算中,應該選擇適當的成本核算方法,並規范成本的核算過程,減少隨意性,一旦確定一種成本核算方法之後,不要隨意改變。.求高人指教
Ⅶ 最低成本可否計算
最低成本是可以計算的。
方法一
根據已知條件,總成本函數為:C(x)=2x²-3x+18
平均成本函數為:AC=2x-3+18/x
AC'(x)=2-18/x²
最低平均成本AC=18½=4.242640687。
方法二
變動訂貨成本=變動存貨成本。
Ⅷ 經濟學一道題目求解。我明白此時沒有達到最低成本,因為邊際產量除以價格不相等,但是怎麼判斷有沒有達到
利潤最大化的條件:
在每一個產出水平,所有要素的邊際產出除以要素價格相等(成本最小化)
選擇一個產出水平能夠使得MC=MR
因為MC是由邊際成本除以產出定義的,所以如果各要素的邊際產出除以價格不相同,MC就不存在
歡迎追問
Ⅸ 如何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一、如何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1、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的方法如下:
(1)將標底價格分為,不可競爭費用如規費、稅金等以及有限競爭費用;
(2)將不可競爭費用直接計入成本;將完全競爭費用從標底價格中扣除;
(3)將不可競爭費用與調整後的有限競爭費用相加得到投標人的企業個別成本,如果投標人的報價低於認定的企業成本,將按廢標處理;否則為合理低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在我國投標的條件是什麼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