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要在合並報表中把成本法變為權益法
一般是對子公司這么處理。因為在成本法下已經沒有辦法真實的反映這個公司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需要將母子公司作為一個整體來看,所以雖然日常對子公司核算採用成本法,但是在合並報表的時候採用權益法。
可以看到在權益法下,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真正反映了在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中佔有比例。所以,調為權益法合並報表更為合理。
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採用成本法核算,合並報表時調整為權益法,也可用成本法合並,但合並結果要與權益法合並結果一致。總則是這樣說的。
(1)哪些情況從成本法調整成權益法擴展閱讀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處理原則:
1、企業因增持股份而使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的,在追加投資時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處理,視同權益法核算在初始投資時就一直採用。
2、對原有投資追溯調整,計算確定「投資成本」、「股權投資差額」、「損益調整」、「股權投資准備」等明細科目金額,並對追溯調整的股權投資差額在追加投資前的持有期間進行攤銷(指借方差額,貸方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准備」,不存在攤銷問題);
3、追加投資以後,可能會形成兩個股權投資差額(指借方差額,貸方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准備」)。
對於追溯調整而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應在剩餘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年限內攤銷;追加投資新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按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攤銷,即股權投資差額分別計算,分別攤銷。
但如果追加投資新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不大,可以並入追溯調整後的股權投資差額余額,按剩餘攤銷年限一並攤銷。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未攤銷的股權投資差額一並結轉。
② 什麼時候將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核算成本法是什麼權益法又是什麼
一、成本法和權益法適用范圍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通常情況下,按照持股比例是確定採用成本法還是採用權益法核算的主要依據。
投資者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份額 對投資者的影響 會計處理方法
少於20% 無重大影響 成本法
在20%於50%之間 重大影響 權益法
超過50% 控制 成本法、合並會計報表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後根據投資企業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成本法的適用范圍一是企業持有的對子公司投資;二是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包括兩類:一是對合營企業投資;二是對聯營企業投資。
二、成本法轉權益法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首先,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前者大於後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前者小於後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其次,對於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於後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前者小於後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增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和當期的營業外收入。進行上述調整時,應當綜合開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商譽或計入損益金額。
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於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於原取得投資時至追加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於追加投資當期期初至追加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於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投資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下,首先應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餘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於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於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因處置投資導致轉變為權益法核算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於原取得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扣除已發放及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和利潤)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留存收益,對於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投資之日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享有的份額,調整當期損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後,未來期間應當按照準則規定計算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及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份額。
③ 注會《會計》高頻考點: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內容導航】
1.個別報表
2.合並報表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會計》科目第八章長期股權投資與企業合並的內容
【高頻考點】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個別財務報表
關鍵點:剩餘持股比例部分應視同取得投資時點即採用權益法核算,即對剩餘持股比例投資追溯調整,將其調整到權益法核算的結果。
(1)處置部分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
(2)剩餘部分追溯調整
①投資時點商譽的追溯
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按照剩餘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屬於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於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②投資後的追溯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留存收益(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原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留存收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投資收益(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日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其他綜合收益(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提示】調整留存收益和投資收益時,應自被投資方實現的凈損益中扣除已發放或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後,未來期間應當按照準則規定計算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及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份額。
2.合並財務報表
母公司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於剩餘股權,應當按照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和剩餘股權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份額與商譽之和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
此外,與原有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時一並轉入當期損益,由於被投資方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變動而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除外。
④ 為什麼要成本法改成權益法
根據企業的對外股權投資情況,合理反映企業的利潤,有利於國家稅收不流失
第一,如果控制下用權益法核算,那麼通過操縱子公司的利潤,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操縱母公司的利潤。反對意見:反正母公司能操縱子公司,合並報表中成本法到底要轉為權益法的,期中不能操縱,我期末能操縱啊。要的就是這種效果:一方面,減少你操縱的幾率,所以母公司的股價頂多年末瘋狂一下,不會在一整年都處於「人為」的波動中;一方面,增加你操縱的難度,成本法核算,只有在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時候才確認收入,保證現金流與利潤的「一致」。否則,在權益法上,可能利潤狂飆,但卻沒有現金流入。可以說,兩種核算方法起到了謹慎監管企業的作用。
第二,對應第一,如果控制下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權益法核算,盡管到頭來子公司也是要現身,但是無從知道長期股權投資利潤的「質量」,也難逃母公司操縱子公司從而操縱集團利潤。
第三,光有成本法核算還不行,還必須給控制「擴容」。如果很死板地規定只有50%,那企業就可以規避「控制」,讓其「子公司」消失在公眾視野當中——無需在期末合並報表中將隱藏人物披露出來。通過各種各樣的安排來實現控股不足50%的實際控制。既通過操縱實際上的子公司來調節利潤,又不用將子公司暴露於公眾面前。而現行准則給控制定義成「實際控制」,相當於把眾多「醜媳婦」(說母公司的不良資產也行)都拉出來見「公婆」(社會公眾)了。
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核算轉為權益法核算,一般有兩個原因:一是法律法規要求,如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外商投資企業為25%)以上股權的,採用成本法核算;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20%及以上股權並且具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一個投資企業倘若擁有被投資單位20%股權,在新舊制度轉軌銜接時,會產生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核算問題。二是增持股份導致,即在實行新企業會計制度的前提下,投資企業原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份額低於20%,後通過增持股份,從而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份額超過20%並且具有重大影響,這時也會產生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核算問題。
財政部2001年對《企業會計准則——投資》進行了修訂,不論何種原因,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一律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這也是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在會計核算中的體現。
⑤ 合並財務報表 成本法為什麼調整為權益法
因為合並報表時 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和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屬於內部交易,必須要抵消,只有權益法的長期股權投資才等於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才可以抵消,成本法只按收到股利確認長期投資,不等於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不能完全抵消,所有要調整。
權益法(Equity Method)是適用於長期股權投資的一種會計核算方法。根據這一方法,投資企業要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擁有的權益比例和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變化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帳面價值。使用這種方法時,投資企業應將被投資企業每年獲得的凈損益按投資權益比例列為自身的投資損益,並表示為投資的增減。如果收到被投資企業發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資企業要沖減投資賬戶的帳面價值。
⑥ 在合並報表的時候,什麼情況下要把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求高人指點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有兩種觀點,由此產生確認投資損益的兩種方法。一種是在收到利潤或股利時確認收益。在這種觀點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初始成本計量,收到利潤或現金股利時確認為投資收益。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成本法」。在這種會計方法下,股權投資收益只能被動獲取,無法對被投資單位施加主動的影響。另一種觀點是,股權被認為是代表股東應享有或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的利益或損失,當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增加時,投資企業(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擁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同時相應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凈資產的減少,則要相應同比例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投資損失計入當期損益,損失的確認以將長期投資減記至零為限。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權益法」。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平時採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首先,對母公司來說,既然通過股權投資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信息時,一定是合並的財務報表而非個別報表。合並財務報表中已體現了對子公司投資計價的權益基礎,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為了簡化核算,個別報表中不再採用權益法計價。這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做法一致。其次,由於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時採用成本法核算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母公司要對子公司的投資增加報表利潤,就必須宣告分配現金股利。可見,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資方所確認的投資收益的質量,使投資方的業績更加真實,縮小財務報表操縱的空間,並避免上述「不良行為」。三、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必須按照權益法進行轉換的原因(一)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母公司容易操縱利潤。由於母公司對子公司實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據自身的現金或利潤狀況,決定子公司股利分配,從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來報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經營發生虧損或蕭條的年份支付股利。(二)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與採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的一個最大差別在於:無法提供數據的驗證功能。我們知道,通過合並報表中的抵銷,合並凈利潤或期末留存收益應與母公司個別報表中的相關指標金額相等。通過這種數據關系,可自動驗證合並報表編制的正確性。而成本法不具備這一特徵。(三)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集團的凈利潤均大於母公司個別報表利潤,計算出的集團相關財務指標不真實,投資回報率也易被歪曲。
⑦ 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為什麼要追溯調整
實際上就是說,企業把一部分股權給賣了,剩下另外一部分的改按權益法進行核算了,那剩下這一部分假設從當初買的時候如果就是權益法的話,他該怎麼做賬,然後和現在原來成本法下做的賬比一比,看有哪些差別,看差了哪些,然後給他補一下,該調的給調過來。按權益法走就行了,這就是所說的追溯的問題,思路就是從一開始就是權益法該如何做賬。
成本法轉權益法,典型的一個情況就是減資了,假設原來我持股比例60%,用成本法進行核算,現在企業賣了部分股權,剩40%的持股比例,那現在企業只能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了。視同原投資在最初就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然後追溯調整相關項目。
(7)哪些情況從成本法調整成權益法擴展閱讀
成本法轉權益法個別財務報表的處理
1、考慮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剩餘投資在初始投資時點的投資成本與初始投資時應享有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比較,計算差額,如果是正差,即體現為商譽,如果是負差,即體現為負商譽,一般應調整留存收益。
2、考慮初始投資時點至減少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及分配現金股利的影響。
對於在此期間實現的凈利潤,投資方應當按照權益法核算原則,一方面確認長期股權投資,一方面調整留存收益,對於在此期間分配的現金股利,作享有的凈利潤沖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