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生產成本 » 成本開支標準是什麼
擴展閱讀
平果app資源庫如何隱藏 2025-07-26 22:03:49
宜賓產品設計培訓哪裡學 2025-07-26 22:02:03

成本開支標準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2-11-27 19:30:47

⑴ 請問各項費用支出的標准怎麼確定,例如占銷售收入幾%的比例

財務中提到的佔比一般情況是指占營業收入的百分比,較少會用到營業成本,在你這里的公司費用開支佔比,就是用你們公司當期的費用支出總額除以你們當期的營業收入總額得出來的。

收入費用比率

每月「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三項期間費用佔主營業務收入的百分比。計算公式是:期間費用合計/主營業務收入*100%。

這個比率叫費用率,財務指標體系中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來針對計算考核,費用率是考核費用水平、加強管理的一個指標,環比、同比可說明一些問題,一般是內部管理指標,和《企業財務通則》中為企業規定的三種財務指標相互應用非常好。

(1)成本開支標準是什麼擴展閱讀:

銷售收入的確認有兩種方法。

一種是收付實現制,按照收付實現制原則,企業銷售的確認是以貨款收到與否為標志,收到貨款,則確認為銷售成立。

另一種是權責發生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企業銷售的確認不是以貨款收到與否為標志,而是以銷售實現為依據。

所謂銷售實現(或銷售成立),一般有兩個標志:一是物權的轉移;二是收到貨款或取得索取貨款的權利。必須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才確認為銷售實現。新的財務制度則採用了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一般於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⑵ 按照現代財務制度的規定,哪些費用可以列入成本

1,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用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2,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薪酬。
3,固定資產折舊費、租賃費和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等。
4,為組織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製造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和所得稅。其中製造費用可計入產品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和所得稅不應計入產品成本,而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費用不計入成本。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出。費用包括成本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和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成本是商品經濟的價值范疇,是商品價值的組成部分。人們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達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須耗費一定的資源,其所費資源的貨幣表現及其對象化稱之為成本。
拓展資料:
企業發生下列費用,不應計入成本:
(1)企業為組織、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
(2)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的支出、購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3)對外界的投資以及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4)被沒收的財物以及違反法律而支付的各項滯納金、罰款以及企業自願贊助、捐贈的支出。
(5)在公積金、公益金中開支的支出。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
(7)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成本開支范圍是國家根據成本的客觀經濟內涵、國家的分配方針和企業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要求而規定的。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以保證成本計算的正確性、可比性。

⑶ 簡述企業成本控制的標准

生產企業控制控製成本的幾種方法:
生產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就是在產品的製造過程中,對成本形成的各種因素,按照事先擬定的標准嚴格加以監督,發現偏差就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從而是生產過程中的各項資源的消耗和費用開支限在標准規定的范圍之內。成本控制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制訂成本標准。成本標準是成本控制的准繩,成本標准首先包括成本計劃中規定的各項指標。但成本計劃中的一些指標都比較綜合,還不能滿足具體控制的要求,這就必須規定一系列具體的標准。確定這些標準的方法,大致有三種:
(1)計劃指標分解法。即將大指標分解為小指標。分解時,可以按部門、單位分解,也可以按不同產品和各種產品的工藝階段或零部件進行分解,若更細致一點,還可以按工序進行分解。
(2)預演算法。就是用制訂預算的辦法來制訂控制標准。有的企業基本上是根據季度的生產銷售計劃來制訂較短期的(如月份)的費用開支預算,並把它作為成本控制的標准。採用這種方法特別要注意從實際出發來制訂預算。
(3)定額法。就是建立起定額和費用開支限額,並將這些定額和限額作為控制標准來進行控制。在企業里,凡是能建立定額的地方,都應把定額建立起來,如材料消耗定額、工時定額等等。實行定額控制的辦法有利於成本控制的具體化和經常化。 在採用上述方法確定成本控制標准時,一定要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和科學計算。同時還要正確處理成本指標與其他技術經濟指標的關系(如和質量、生產效率等關系),從完成企業的總體目標出發,經過綜合平衡,防止片面性。必要時。還應搞多種方案的擇優選用。

2、監督成本的形成。這就是根據控制標准,對成本形成的各個項目,經常地進行檢查、評比和監督。不僅要檢查指標本身的執行情況,而且要檢查和監督影響指標的各項條件,如設備、工藝、工具、工人技術水平、工作環境等。所以,成本日常控制要與生產作業控制等結合起來進行。
成本日常控制的主要方面有:
(1)材料費用的日常控制。車間施工員和技術檢查員要監督按圖紙、工藝、工裝要求進行操作,實行首件檢查,防止成批報廢。車間設備員要按工藝規程規定的要求監督設備維修和使用情況,不合要求不能開工生產。供應部門材料員要按規定的品種、規格、材質實行限額發料,監督領料、補料、退料等制度的執行。生產調度人員要控制生產批量,合理下料,合理投料,監督期量標準的執行。車間材料費的日常控制,一般由車間材料核算員負責,它要經常收集材料,分析對比,追蹤原因,並會同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改進措施。
(2)工資費用的日常控制。主要是車間勞資員對生產現場的工時定額、出勤率、工時利用率、勞動組織的調整、獎金、津貼等的監督和控制。此外,生產調度人員要監督車間內部作業計劃的合理安排,要合理投產、合理派工、控制窩工、停工、加班、加點等。車間勞資員(或定額員)對上述有關指標負責控制和核算,分析偏差,尋找原因。
(3)間接費用的日常控制。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的項目很多,發生的情況各異。有定額的按定額控制,沒有定額的按各項費用預算進行控制,如採用費用開支手冊、企業內費用券(又叫本票、企業內流通券)等形式來實行控制。各個部門、車間、班組分別由有關人員負責控制和監督,並提出改進意見。
上述各生產費用的日常控制,不僅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督,而且要使費用發生的執行者實行自我控制。還應當在責任制中加以規定。這樣才能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使成本的日常控制有群眾基礎。

3、及時糾正偏差。針對成本差異發生的原因,查明責任者,分別情況,分別輕重緩急,提出改進措施,加以貫徹執行。對於重大差異項目的糾正,一般採用下列程序:
(1)提出課題。從各種成本超支的原因中提出降低成本的課題。這些課題首先應當是那些成本降低潛力大、各方關心、可能實行的項目。提出課題的要求,包括課題的目的、內容、理由、根據和預期達到的經濟效益。
(2)討論和決策。課題選定以後,應發動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廣泛的研究和討論。對重大課題,可能要提出多種解決方案,然後進行各種方案的對比分析,從中選出最優方案。
(3)確定方案實施的方法步驟及負責執行的部門和人員。
(4)貫徹執行確定的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也要及時加以監督檢查。方案實現以後,還要檢查方案實現後的經濟效益,衡量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

成本核算應遵循的原則和要求有哪些

主要原則:

計算成本應遵循的原則。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則。指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2.可靠性原則。包括真實性和可核實性。真實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與客觀的經濟事項相一致,不應摻假,或人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實性指成本核算資料按一定的原則由不同的會計人 員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結果。真實性和可核實性是為了保證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確可靠。

3.相關性原則。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時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為管理當局提供有用的信息,為成本管理、預測、決策服務。及時性是強調信息取得的時間性。及時的信息反饋,可及時地採取措施,改進工作。而這時的信息往往成為徒勞無用的資料。

4.分期核算原則。企業為了取得一定期間所生產產品的成本,必須將川流不息的生產活動按一定階段(如月、季、年)劃分為各個時期,分別計算各期產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須與會計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這樣可以便於利潤的計算。

5.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不論是否已經支付,都要計入本期成本;不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即已計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應由以後各期成本負擔的費用),雖然在本期支付,也不應主考試本期成本,以便正確提供各項的成本信息。

6.實際成本計價原則。生產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要按實際耗用數量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完工產品成本的計算要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雖然原材料、燃料、產成品的賬戶可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標准成本)加、減成本差異,以調整到實際成本。

7.一致性原則。成本核算所採用的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後連貫,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則。對於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為重點,力求精確。而對於那些不太重要的瑣碎項目,則可以從簡處理。

核算方法:

1.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與資本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界限,產品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本期產品成本和下期產品成本的界限,不同產品成本的界限,在產品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2、認真執行成本開支的有關法規規定,按成本開支范圍處理費用的列支。

3.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憑證和記錄、合理的憑證傳遞流程;制定工時、材料的消耗定額,加強定額管理;建立材料物資的計量、驗收、領發、盤存制度;制訂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4.根據企業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成本計算對象、費用的歸集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程序、成本計算期、產品成本在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劃分方法等。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此外還有分類法、定額法等多種。

(4)成本開支標準是什麼擴展閱讀:

核算問題:

1、成本會計最核心的是了解企業的生產流程和各個關鍵的作業,了解車間最新的生產情況,月底通過編製成本核算報表將財務與業務結合,及時地分析每個月的成本波動,坐在辦公室每天進行核算去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2、成本核算不只是財務部門、財務人員的事情,而是全部門、全員共同的事情。

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產車間、技術部門、采購部門等多部門的配合;

二是計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財務部門的評價和時間的驗證,還需要生產、技術等部門的評價,讓生產等部門對自己計算出的結果做個論證等,是有必要的。

有時僅靠財務部門自己檢查有時難以發現問題的。(注意:實際中,財務部門和其它部門檢查的角度或指標多有不同,這好許是易產生差異的原因)

3、成本會計實務可以接受成本會計理論的指引,但要突破相關理論的束縛,不要局限在成本會計理論的框框裡面。

最好的成本會計核算和管理體系就是最貼近企業生產流程的核算體系,這樣才能反映本公司的生產管理特點,每一個企業的生產特點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層在不同的階段有著不一樣的關注點。

所以在確定整體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體系要有一定的可變性,關鍵的要在成本理論的指導下解決管理層關心的問題,將業務和財務相結合。

4、現行的所得稅法是重損益而輕資產,即對期間損益作了大量詳細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而對資產價值及生產成本的計量卻缺乏相應的規定。

可是資產最終會通過折舊、攤銷、銷售等方式轉化為期間費用,現 在的資產價值即是今後的期間費用的來源和依據,成文法中法無禁止即為合法,稅法既然沒有對相關的資產計量作禁止或限制性規定。

那麼會計功夫的深淺就會決定今後期間費用的多少,而會計本身就是介於藝術和科學之間的一門學科,它離不開估計、判斷並由此衍生出了令人眼花的會計魔術,這為企業納稅提供了廣闊的選擇空間。

因此現行稅法重損益而輕資產計量的做法無異於開門閉窗。這也為在成本核算這方面提供了足夠的籌劃空間。

參考資料:網路---成本核算

⑸ 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嚴格執行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准

成本開支范圍是國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費用的不同性質,依據成本的內容和加強成本核算的要求統一制定的。

2、正確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為正確計算產品成本,首先要分清哪些支出可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哪些支出不應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即區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

3、正確劃分各月份的生產費用界限

為了按月份分析和考核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在進行產品成本計算時,還必須正確劃分各月份的生產費用界限。

4、正確劃分各種產品的費用界限

無論企業的生產類型生產規模、管理要求如何,為了正確計算損益、加強成本管理,都必須計算出各種產品的實際成本。

5、正確劃分完工產品與在產品的費用界限

在月末計算產品成本時,如果某種產品已經全部完工並驗收入庫,則這種產品的各項生產費用之和,就是這種產品的完工產品成本;

如果某種產品尚未完工,則該種產品的各項生產費用之和,就是它的月末在產品成本;如果某種產品既有完工產品,又有在產品,則應將這種產品的各項生產費用,採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在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分別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⑹ 關於鄉鎮企業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

第一條工業企業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外購動力費用;
(二)採掘、採伐企業按產量提取的維簡費和更新改造費;
(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租賃費和修理費,無形資產的攤銷;
(四)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新產品試制所發生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費用,購置樣品樣機和一般測試儀器的費用;
(五)簡易倉棚費;
(六)企業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質的各項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
(七)根據《鄉鎮企業財務制度》規定按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獎勵基金、教育基金及按在冊人員提取的文體費;
(八)產品包修、包換、包退的費用,廢品的修復費用或報廢損失,停工期間支付的工資、職工福利費、設備維護費和管理費;
(九)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徵得財稅部門同意核銷的壞帳損失和削價損失;
(十)財產和運輸保險費,契約、合同公證費和簽證費,生產技術、企業管理咨詢費,專業技術使用費,排污費,法律顧問費等;
(十一)銀行(信用社)生產費借款利息,按國家有關規定的社會借款集資利息;
(十二)銷售產品發生的包裝費、運輸費、廣告費和銷售機構的管理費等;
(十三)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動保護用品費、冬季取暖費、消防費、檢驗費、倉庫經費、商標注冊費、展覽費等;
(十四)經主管部門批準的材料、產成品的超定額盤虧;
(十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查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費用。第二條農業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種子、種苗、幼畜、飼料、餌料、肥料、農葯、獸葯、燃料、修理用零件、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外購動力費用;
(二)支付的農業機械作業費、畜力作業費、運輸費、灌溉費;
(三)產役畜攤銷費、經濟林木折舊費和本規定第一條第(三)至(十五)項所列有關的費用。第三條商業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商品流通費:
(一)購進、儲存、銷售商品和物資的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廣告費和保管、養護、檢驗、整理、轉庫的費用,包裝、改裝或組裝商品的費用,以及定額內和經過主管部門批準的超定額商品損耗的損失;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費、保養修理費、租賃費和傢具用具攤銷費;
(三)委託代購、代銷、代儲、代運、代辦的手續費;
(四)本規定第一條第(四)至(七)項、第(九)至(十三)項和第(十五)項所列有關的費用。第四條交通運輸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生產營運過程中所消耗的各種原料、油料、材料、輪胎、輪箍、墊倉材料、備品配件、燃料、裝卸工器具、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外購動力費用;
(二)裝卸費、港口費、代理費、養路(河)費、營運業務費;
(三)本規定第一條第(三)至(十一)項和第(十三)、(十五)項所列有關的費用。第五條建築安裝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建築安裝生產過程中消耗的各種主要材料、結構件、機械配件、其他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保管等費用,外購動力費用;
(二)本規定第一條第(三)至(十三)項和第(十五)項所列有關的費用。第六條下列費用開支不得列入成本:
(一)應在固定資產投資中列支的費用;
(二)應在銷售收入中列支的費用;
(三)應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費用;
(四)應在利潤中分配的支出;
(五)應在各項專用基金中列支的費用;
(六)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其他費用。第七條其他企業的成本開支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⑺ 培訓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是什麼

培訓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准(法律依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一、開支范圍:

(1)師資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發生的費用,包括授課老師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2)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3)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4)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5)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6)交通費是指用於培訓所需的人員接送以及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及異地教學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單位報銷。

二、標准:

1、師資費外,培訓費實行分類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1)一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省部級及相應人員的培訓項目。

(2)二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司局級人員的培訓項目。

(3)三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處級及以下人員的培訓項目。

以其他人員為主的培訓項目參照上述標准分類執行。綜合定額標準是相關費用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30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2、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准外單獨核算。

(1)講課費(稅後)執行以下標准: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准執行。同時為多班次一並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2)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准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3)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准,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政策解讀:

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對外發布修訂版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在培訓計劃管理、組織管理、培訓項目分類管理和講課費計算等方面對原辦法加以修改,以進一步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體系建設。

修訂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在很多方面頗有特色,比如明確了講課計費標准,規定院士講課每學時不超1500元,省部級參訓每人每天最高760元,強調「誰舉辦,誰承擔費用」,不得向參訓人員收費,嚴禁轉嫁、攤派培訓費用,並增加「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現象」監督檢查內容。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⑻ 培訓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是什麼

開支范圍和標准:

本辦法所稱培訓費,是指各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以及其他費用。

(一)師資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發生的費用,包括授課老師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二)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三)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四)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五)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六)交通費是指用於培訓所需的人員接送以及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及異地教學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單位報銷。

第九條除師資費外,培訓費實行分類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一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省部級及相應人員的培訓項目。

二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司局級人員的培訓項目。

三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處級及以下人員的培訓項目。

以其他人員為主的培訓項目參照上述標准分類執行。

⑼ 培訓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是什麼

開支范圍要一般要與公司的業務發展相關了,標准就是不得超過應付職工薪酬的2%。

各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培訓計劃的科學性和嚴肅性,增強培訓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一般來說,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具體列支范圍包括:

上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⑽ 成本費用的范圍包括哪些

扣除項目的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實際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還應注意三方面的內容:①企業發生的支出就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②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③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1.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即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等)、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包括技術轉讓)的成本。
企業必須將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成本合理劃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可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間接成本是指多個部門為同一成本對象提供服務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種投入可以製造、提供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或勞務的聯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據有關會計憑證、記錄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間接成本必須根據與成本計算對象之間的因果關系、成本計算對象的產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中。
2.費用。是指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銷售費用是指應由企業負擔的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保險費、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代銷手續費、經營性租賃費及銷售部門發生的差旅費、工資、福利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組織經營活動提供各項支援性服務而發生的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籌集經營性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其他非資本化支出。
3.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企業繳納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即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這些已納稅金准予稅前扣除。准許扣除的稅金有兩種方式:一是在發生當期扣除;二是在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在以後各期分攤扣除。
4.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扣除項目的標准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可按照實際發生額或規定的標准扣除。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據實扣除。工資、薪金支出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標准扣除,未超過標準的按實際數扣除,超過標準的只能按標准扣除。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3.社會保險費。
(1)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2)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費准予扣除。
(3)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利息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利息費用,按下列規定扣除。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生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其中,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各類銀行、保險公司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還包括全國性保險企業、區域性保險企業、股份制保險企業、中外合資保險企業以及其他專業性保險企業;城市、農村信用社、各類財務公司,以及其他從事信託投資、租賃等業務的專業和綜合性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是指除上述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企業或組織。
5.借款費用。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2)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的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6.匯兌損失。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廣告是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9.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0.保險費。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11.租賃費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經營性租賃是指所有權不轉移的租賃。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
12.勞動保護費。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贈支出。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內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1)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4)收益和勞動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5)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6)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7)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8)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9)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14.有關資產的費用。
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准予扣除。
15.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准予扣除。
16.資產損失。
企業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理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金中抵扣的進項稅金,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准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17.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其他項目。如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等。
四、不得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製冷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五、虧損彌補
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暫行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後小於零的數額。稅法規定,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而且,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第五節 資產的稅務處理
資產是由於資本投資而形成的財產,對於資本性支出以及無形資產受讓、開辦、開發費用,不允許作為成本、費用從納稅人的收入總額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採取分次計提折舊或分次返銷的方式予以扣除。即納稅人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費用可以扣除。稅法規定,納入稅務處理范圍的資產形式主要有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均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一、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l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剩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二)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不得計提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1.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3.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從事開採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資源的企業,在開始商業性生產前發生的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耗、折舊方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二、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
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包括生長中的農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
(一)生物資產的計稅基礎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二)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2.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三、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一)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無形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算基礎。
(二)無形資產攤銷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及年限
無形資產的攤銷採取直線法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四、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發生的應一個年度以上或幾個年度進行攤銷的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企業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果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規定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築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其他的固定資產發生改建支出,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所指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2)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五、存貨的稅務處理
存貨,是指企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品或者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或者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存貨的計稅基礎
存貨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該存貨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3.生產性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以產出或者採收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為成本。
(二)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轉讓以上資產,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資產的凈值允許扣除。其中,資產的凈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准備金等後的余額。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應當在交易發生時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者損失,相關資產應當按照交易價格重新確定計稅基礎。
六、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而形成的資產。
(一)投資資產的成本
投資資產按以下方法確定投資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二)投資資產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
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是指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中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予以調整。即企業在平時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以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但在申報納稅時,對稅法規定和會計制度規定有差異的,要按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1.企業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依法清算時,以其清算終了後的清算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所謂清算所得,是指企業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各項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和公積金後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
3.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稅收法規計算出來的,它在數額上與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利潤總額往往不一致。因此,稅法規定:對企業按照有關財務會計規定計算的利潤總額,要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必要調整後,才能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