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所得稅季報(A類)中,"營業成本"如何計算
《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 申報表》(A類)【以下簡稱《申報表(A類)》】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
第4行「利潤總額」:《申報表(A類)》並沒有要求第2行-第3行=第4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 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35號文件規定:
《申報表(A類)》第4行「利潤總額」修改為「實際利潤額」。填報說明第五條第3項相應修改為:「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後的余額。」
問題補充回答:因此,《申報表(A類)》沒有要求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第4行「利潤總額」改為:「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後的余額。」
② 企業所得稅A類報表中第三行『營業成本』怎麼核算
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納稅人營業成本數額,不參與計算。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年度匯算清繳申報適用本表。
二、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為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屬期月(季)度最後一日。
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季)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月(季)度的最後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15位)。 3.「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記載的納稅人全稱。
三、各列次的填報
1.第一部分,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填報第2行至第19行。
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的數據;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的累計數額。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填報第21行至第26行。
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的數據;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的累計數額。
3.第三部分,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8行。
其中:「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的數額;「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的累計數額。
四、各行次的填報
1.第1行至第28行,納稅人根據其預繳申報方式分別填報。 實行「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行至第19行。實行「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1行至第26行。實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8行。
2.第29行至第35行,由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匯總納稅企業)填報。其中: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在填報第1行至第28行基礎上,填報第30行至第33行。匯總納稅企業的二級分支機構只填報本表第32行、第34行、第35行。
五、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一)按實際利潤額預繳
1.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納稅人營業收入數額,不參與計算。
2.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納稅人營業成本數額,不參與計算。
3.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利潤總額。本行數據與利潤表列示的利潤總額一致。
4.第5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從事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的納稅人,填報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特定業務的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稅收入」:填報計入利潤總額但屬於稅收規定不征稅的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6.第7行「免稅收入」:填報計入利潤總額但屬於稅收規定免稅的收入或收益。如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收入、國庫券利息收入等。
7.第8行「減征、免徵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允許在月(季)度預繳稅款時享受優惠政策的減征、免徵、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的應納稅所得額。
8.第9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9.第10行「實際利潤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第10行=第4+5-6-7-8-9行。
10.第11行「稅率(25%)」:填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率25%。
11.第12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第12
行=第10行×11行,且第12行≥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第12行≠第10行×11行。
12.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
13.第14行「其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的減免稅:
(1)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填報本表第10行「實際利潤額」與15%的乘積。13行≤第12行。
(2)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以及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填報本表第10行「實際利潤額」與5%的乘積。第13行≤第12行。
14.第15行「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額,「本期金額」列不填寫。
15.第16行「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已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填入此行。
16.第17行「應補(退)所得稅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第17行「累計金額」列=第12行-13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時,填0;「本期金額」列不填。
17.第18行「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填報以前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未辦理退稅,在本納稅年度抵繳的所得稅額。
18.第19行「本月(季)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第19行「累計金額」列=第17行-18行,且第19行≤0時,填0,「本期金額」列不填。
(二)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
1.第21行「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填報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本期金額」列不填。
2.第22行「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1)按月度預繳的納稅人:第22行=第21行×1/12。 (2)按季度預繳的納稅人:第22行=第21行×1/4。
3.第23行「稅率(25%)」:填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25%稅率。
4.第24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第24行=第22行×23行。
5.第25行「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的減免稅,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填報本表第22行「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與15%的乘積;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填報本表第22行「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與5%的乘積。
6.第26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第25行=第24行-25行。
(三)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 第28行「本月(季)確定預繳所得稅額」:填報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確定的本月(季)度應繳納所得稅額。
(四)總分機構納稅人有關項目的填報
1.第30行「總機構應分攤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以本表(第1行至第28行)本月(季)度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總機構應當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填報,並按預繳方式不同分別計算:
(1)「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19行×總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6行×總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3)「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8行×總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上述計算公式中的「總機構分攤預繳比例」: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填報25%;省內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按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填報。
2.第31行「財政集中分配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以本表(第1行至第28行)本月(季)度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財政集中分配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填報,並按預繳方式不同分別計算:
(1)「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19行×財政集中分配預繳比例。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6行×財政集中分配預繳比例。
(3)「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8行×財政集中分配預繳比例。
跨地區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的預繳比例填報25%;省內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財政集中分配的預繳比例按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填報。
3.第32行「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以本表(第1行至第28行)本月(季)度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分支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填報,並按不同預繳方式分別計算:
(1)「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19行×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6行×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3)「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8行×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上述計算公式中「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填報50%;省內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按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執行填報。
分支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4年版)》中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額」填寫本行。
4.第33行「其中:總機構獨立生產經營部門應分攤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設立的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按規定視同二級 分支機構的部門,所應分攤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5.第34行「分配比例」:填報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4年版)》中確定的分配比例。
6.第35行「分配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按分配比例計算應預繳或匯算清繳的所得稅額。第35行=第32行×34行。
六、表內表間關系
1.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4行+5行-6行-7行-8行-9行。
(2)第12行=第10行×11行。當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第12行≠第10行×11行。
(3)第17行=第12行-13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時,填0。
(4)第24行=第22行×23行。
(5)第26行=第24行-25行。
(6)第30行=第17行或26行或28行×規定比例。
(7)第31行=第17行或26行或28行×規定比例。
(8)第32行=第17行或26行或28行×規定比例。
2.表間關系
(1)第32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4年版)》中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額」。
(2)第34、35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4年版)》中所對應行次中的「分配比例」、「分配所得稅額」列。
③ 請問企業所得稅季度報表中(A類)營業成本怎麼算包括管理費用嗎
企業所得稅季度報表中(A類)營業成本怎麼算?
營業成本=主要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包括管理費用嗎
不包括。
④ 企業所得稅季報(A類)中,"營業成本"如何計算
所得稅季報中的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等等。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
⑤ 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怎麼填
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直接從利潤表中提取數,利潤總額不是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數。
⑥ 企業所得稅中上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是怎麼計算的
1.營業收入:比如我7月開了服務業發票100元(已於7月收到錢),8月開了銷售發票100元(截止9月底未收到錢),9月開了服務業發票200元(截止9月底未收到錢),那再填寫季度申報表時,營業收入是填400嗎?
是的。
2.營業成本:表中營業成本,是單指商品銷售成本,還是還包含「經營費用、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包含「經營費用、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各地填表有些不一樣,以各地的計算填報應注意事項為准。
3.實際利潤:表中實際利潤能根據7、8、9月的損益表的凈利潤相加嗎,還是怎麼算?從哪個財務報表的哪一欄可以得出?請盡量詳細說明,謝謝。
從利潤表或損益表中的利潤總額可以得出。
問題補充:
「營業成本到底包不包含經營費用、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有的說包含有的說不包含?難道地區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誰是廈門的回答下?
全國基本是統一的,報企業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時「營業成本包含經營費用、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不統一的原因是有些地方的企業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有經營費用、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項目要填寫。
大多數的地方的表是「營業成本包含經營費用、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⑦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裡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是怎麼算的啊
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 )營業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
根據總局要求,納稅人通過填寫累計金額列後由系統自動計算本期金額,即進行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A類申報,附表1不征稅收入,累計金額列填列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累計金額,之後系統自動根據填入的累計金額扣減前三季度的金額計算並自動填列本期金額列。
(7)所得稅a類里的營業成本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注意事項:
第5行的填報對象是房地產開發經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行業代碼為7010)的納稅人,房地產租賃經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行業代碼為7040)的納稅人不能填報該欄次。請正確選擇行業代碼。
第14行的填報對象是針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且經批准外出經營的;填報的稅額為該項目部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而且該筆預繳稅款必須在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時填入申報表。
⑧ 企業所得稅季度報表中(A類)營業成本怎麼算
所得稅季度報表中(A類)營業成本=所有成本費用的合計,營業收入也是所有收入的合計,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
⑨ 季度所得稅申報表A類里的營業成本包括哪些項目
(1)營業成本:按「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合計金額填寫,不包括期間費用。x0dx0a(2)營業收入: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合計金額填寫。x0dx0a(3)利潤總額:按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填寫。x0dx0a(4)所得稅季度申報中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之間沒有勾稽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