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跨年度的暫估成本如何調賬
跨年暫估成本肯定是涉及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其具體的做賬如下:
1、沖平暫估入賬的憑證(紅字)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根據發票計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3、將原材料轉入上年的損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原材料
4、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年底怎麼調賬成本擴展閱讀;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舉例分析:
企業對以前年度發生的損益進行調整時,將涉及應納所得稅、利潤分配以及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調整。關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方法,
雖然在有關會計制度中作了規定,但因具體處理程序不甚明確,加之會計實務中具體情況復雜,致使此項業務會計實務中差錯率極高。下面兩個案例是筆者在審計實踐中遇到的,也是會計實務中對以前年度損益進行調整時,極易發生錯弊的典型,頗具代表性。
Ⅱ 年末賬務處理如何處理
年末賬務處理如何處理
歲末年初是企業財務人員一年中最繁忙的時候,不但要清查資產、核實債務,而且要對賬、結賬一直到最後編制財務分析報告。在這一系列工作中,有一些需要企業財務人員重點關注的問題,比如涉稅事項的調整等。
一、檢查當年的稅費繳納情況
年終時,企業應對當年的各項稅費做一個總的分析,再計算一下當年的稅負情況,然後與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稅負作一個比較,根據稅務機關規定的稅負率進行適當調整。這是因為稅務機關的稽查選案,往往從年度稅負率異常的企業中甄選,所以企業要在年終總體計算一下自己的稅務情況。如果異常,請及時作相應的稅收調整。如計算企業增值稅稅負率,計算公式為:企業某時期增值稅稅負率=當期各月“應納稅額”累計數÷當期“應稅銷售額”累計數,月“應納稅額”即為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應納稅額合計數。月“應稅銷售額”=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按適用稅率征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按簡易徵收辦法征稅貨物銷售額。
某時期增值稅“稅負率”還可以用以下公式計算:
某時期增值稅“稅負率”={當期各月[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上期留抵稅額]累計數+當期簡易徵收辦法應納稅額累計數-當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累計數}÷當期“應稅銷售額”累計數;或={當期[銷項稅額累計數-(進項稅額累計數-進項稅額轉出累計數)-期初留抵稅額+期末留抵稅額]+當期簡易徵收辦法應納稅額累計數-當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累計數}÷當期“應稅銷售額”累計數。
註:上面[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上期留抵稅額≥0(無負數,負數實為期末留抵稅額),即與申報表中“按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計算口徑一致。
二、避免已發生的成本費用跨年列支
企業在年底結賬前應對待攤費用項目進行清理,防止公司已發生的成本費用遺漏和跨年度費用入賬的情況。企業盡量避免大額成本費用跨年度入賬。依照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入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也就是說成本費用只能在所屬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結轉到以後年度扣除。
三、結賬前應注意所得稅扣除項目處理
(一)稅務罰款的處理《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稅前扣除:(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2)企業所得稅稅款;(3)稅收滯納金;(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5)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6)贊助支出;(7)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倘若企業將稅務罰款進行了稅前扣除,在結賬前應進行調賬,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預提、待攤會計處理企業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一般是按權責發生制來扣除的。對於待攤費用直接按規定攤銷入成本費用,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但預提費用,則要注意符合確定性原則,按權責發生制確認的預提費用是可以扣除的。對待攤費用的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4)其它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除此以外,稅法規定不允許在以後年度攤銷其它費用。
(三)固定資產盤虧與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固定資產盤虧屬於財產損失,經稅務機關確認後可以在稅前扣除,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中。
(四)贊助捐贈支出的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進一步細化了視同銷售的具體界定,在確認視同銷售收入的同時,結轉視同銷售成本。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職工福利費的處理。
根據《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將交通、住房、通訊補貼納入工資總額只屬於財務核算的變動,不影響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即交通、住房、通訊補貼仍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作為“職工福利費”,在工資薪金總額14%的比例以內稅前扣除。
(六)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的處理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七)職工教育經費的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由於其稅法上扣除時間上作了相應遞延,形成了暫時性差異,會計處理時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進行相應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四、個人借款利息和關聯方企業借款利息支出的處理個人借款利息和關聯方企業借款利息支出的處理應重點關註:
(一)個人借款的處理如果賬面反映出股東在公司有個人借款和往來余額,應及時要求其作相應的沖賬處理,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稅務風險。《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個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在向個人支付借款利息時應要求借款人到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代扣代繳“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後,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正式稅務發票。企業根據借款合同、利息費用支付憑證、個人收取利息開具的正式稅務發票等資料進行賬務處理,憑“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按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額,否則將承擔涉稅風險。
(二)關聯方企業借款的處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第121號,以下簡稱財稅[2008]第121號)規定,除金融業外的其他企業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2:1,在2:1之內的關聯方借款實際支付的利息(金融企業為5:1),只要沒有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可以據實列支,但如果超過2:1比例之外如無其它證據證明相關交易是符合獨立交易性原則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各期扣除。
同時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謂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其中企業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債權性投資包括:①關聯方通過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債權性投資;②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由關聯方擔保且負有連帶責任的債權性投資;③其它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具有負債實質的債權性投資。財稅[2008]第121號規定,企業自關聯方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只要是關聯方公司之間產生了上述債權性投資,如果按獨立交易性原則計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對債權方在申報繳納所得稅時稅務機關有權對利息收入作相應的納稅調增處理。
五、注意正確核算收入
企業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收入核算:
(一)視同銷售核算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時,應視同對外銷售處理。其產品的銷售價格,應參照同期同類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沒有參照價格的,應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法組成計稅價格。
(二)包裝物收入核算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凡逾期未返還買方的,應確認為收入,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逾期是指按照合同規定已逾期未返還的押金。納稅人為銷售貨物出租出借包裝物而收取的押金,無論包裝物周轉使用期限長短,超過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還的均並入銷售額征稅。企業向有長期固定購銷關系的客戶收取的可循環使用包裝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環期間不作為收入。
(三)在建工程試運行收入核算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試運行收入,應並入總收入征稅,不能直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外資企業根據稅法的規定,對生產性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籌辦期內取得的非生產性經營收入,減除與上述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應當作為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並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七條規定(僅適用經濟特區的生產性企業)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可以不作為計算減免稅優惠期的獲利年度。
(四)超過一年以上的建築、安裝、裝配工程的勞務收入核算建築、安裝、裝配工程的提供勞務,持續時間超過一年的,可按以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六、注意會計與稅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異
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發生虧損,准予用以後年度的應納稅所得彌補,一年彌補不足的,可以逐年連續彌補,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年限計算。
稅法所指虧損的概念,不是企業財務報表中反映的虧損額,而是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經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後的金額。如果一個企業既有應稅項目,又有免稅項目,其應稅項目發生虧損時,按照規定可以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虧損,應是沖抵免稅項目後的余額。此外,因納稅調整項目(彌補虧損、聯營企業分回利潤、境外收益、技術轉讓收益、治理三廢收益、股息收入、國庫券利息收入、國家補貼收入及其他項目)引起的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負數,不作年度虧損,不能用企業下一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
企業必須特別注意會計與稅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異。稅法中包含的收入內容比會計規定更寬泛,所以,企業年終結賬時應注意:對於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的銷售行為,會計准則規定應當按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現值確定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與應收金額的差額,計入“未實現融資收益”,並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沖減“財務費用”。而稅法上規定,銷售方應該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來確定銷項稅額。當然,如果一次性開具了發票,則應全額確定銷項稅額,會計准則將應收金額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未確認融資收益”,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沖減財務費。此種處理稅法並不認可,所以以後各期攤銷的未確認融資收益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企業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也應特別關註:會計上應當作為負債處理,不應當確認為收入,而稅法上則將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作為價外收入與銷售商品一起作為銷售收入計繳稅金。此外,由於稅法和會計所依據的角度不同,價外費用在會計中沒有逐一介紹其應該計入什麼科目,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按其性質分別計入相關科目即可。但稅法上講,不論其計入什麼科目,都要計算銷項稅額。
七、會計報表的財務分析
一個企業的業務活動,都會通過財務報告反映出來。所以,在年終結賬時,財務人員應對會計報表進行稅務分析以發現企業隱藏的財務風險:
(1)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表現為:存貨、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資本公積等會計科目經不起推敲;賬務處理混亂、賬實不符。比如說,企業在采購時為了控製成本,從規模較小的供應商處采購,它不能出具合規的發票,采購回來的貨物沒法入賬,倉庫裡面有實物,就會造成實大於賬的現象。
(2)在利潤表上的表現則為成本費用與收入不配比,利潤結構不合理。
(3)各項指標,忽高忽低,或如過山車,或漏洞百出。建議企業應該對根據賬目擬出來的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作一個詳細的分析報告,如毛利潤比率、凈利潤及費用增減比率、應收款項賬期和存貨期等是否合理,不合理的會計比率和不合理的利潤及費用增減率只會招引稅務部門的注意。
;Ⅲ 跨年度成本少計了,如何調賬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哦!跨年度成本少計了,如何調賬?
Ⅳ 財務調賬的幾個實用方法
在一般的代理記賬的過程中,肯定會涉及到調整財務賬戶的情況,特別是在代理記賬會計剛剛接手注冊公司的財務賬目的時候,公司的賬目肯定要做一定的調整,才能正常的開展接下來的財務工作,曼德企服收集了幾個實用的方法告知給大家,希望對大家在財稅工作中有一定的參考幫助。
未來適用法: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新的會計政策適用於變更當期及未來期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即,不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也不必調整變更當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變更當年採用新的會計政策。根據披露要求,企業應計算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當期凈利潤的影響數。
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如同該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就開始採用新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相關項目進行調整。即,應當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並相應調整變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
紅字更正法:又叫紅筆訂正、赤字沖賬法。它是指記賬憑證的會計分錄或金額發生錯誤,且已入賬。更正時,用紅字填制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沖銷原有錯誤記錄,並用藍字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據以入賬的一種更正錯帳的方法。
不能按錯誤額直接調整的調賬方法:稅務檢查中審查出的納稅錯誤數額,有的直接表現為實現的利潤,不需進行計算分攤,直接調整利潤賬戶;有的需經過計算分攤,將錯誤的數額分別攤入相應的有關賬戶內,才能確定應調整的利潤數額。後一種情況主要是在材料采購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結轉、生產成本的核算中發生的錯誤,如果尚未完成一個生產周期,其錯誤額會依次轉入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銷售成本及利潤中,導致虛增利潤,使納稅人多繳當期的所得稅。因此,應將錯誤額根據具體情況在期末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本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進行合理分攤。則一旦全部調增利潤後就會造成虛增利潤,征過頭稅。
補充登記法:適用於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正確,但所填的金額的金額小於正確金額的情況。採用補充登記法時,將少填的金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並在「摘要」欄內註明「補充第×號憑證少計數」,並據以登記入賬。這樣便將少記的金額補充登記入賬簿。
Ⅳ shang_ge_y虛增成本怎麼調賬解決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以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為捐贈收入,應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調賬建議:
1. 年底調賬並非任性而為、調賬更不是擅自沖賬,必須有根有據、合理合法;
2. 每一筆賬目在調賬之前,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找到賬目出現的原因,釐清業務的真實面目;
3. 每一筆賬目的調整,一定不以偷稅漏稅為目的,而是以還原事情真實為前提、回歸業務實際為宗旨;
4. 會計人員切記:調賬須謹慎、調賬有風險、調賬須合法、調賬有技巧!
Ⅵ 會計調賬怎麼調
1、追溯調整法
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如同該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就開始採用新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相關項目進行調整。即,應當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並相應調整變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
追溯調整法的運用,首先,累計影響數;第二,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調賬),對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外商投資企業還包括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進行調賬;第三,調整相關的會計報表,在提供比較會計報表時,要對受影響的各該期間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第四,在表外進行披露,即在財務報告附註中進行說明。
其中,累計影響數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從三種不同角度給出了三種定義:
(1)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項追溯計算的變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2)指它是假設與會計政策相關的交易或事項在初次發生時即採用新的會計政策,而得出的變更年度期初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額之間的差額;
(3)指它是變更會計政策所導致的對凈損益的累積影響,以及由此導致的對利潤分配及未分配利潤的累積影響金額,不包括分配的利潤或股利。
原則上講,分攤時應按產品成本核算過程逐步剔除擠占因素。但具體操作起來困難很大,計算麻煩,效率很低,不易推廣。因此,在實際工作中一般較多地採用「按比例分攤法」。其計算步驟如下:
第一步:計算分攤率
查出的錯誤額分攤率=期末材料成本+期末在產品成本+期末產成品成本+本期銷售產品成本
說明:上式是一個基本計算公式,具體運用時,應根據錯誤發生的環節,相應選用某幾個項目進行計算分攤,不涉及的項目則不參加分攤。一般說來應在出錯環節或由出錯以後的各環節進行分攤。如:在材料賬戶借方查出的問題,即多記或少記材料成本,要在上邊公式中分母的四個項目之間分攤。在材料賬戶貸方查出的問題,即多轉或少轉成本的錯誤,應在公式中分母的後三個項目之間分攤。在「基本生產成本」賬戶借方查出的錯誤額,也須在上述三個項目之間分攤,在「生產成本」賬戶貸方,「產成品」賬戶借方查出的數額,只需要在期末產成品,本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分攤。
第二步:計算分攤額
(1)期末材料應分攤的數額=期末材料成本×分攤率
(2)期末在產品成本應分攤的數額=期末在產品成本×分攤率
(3)期末產成品應分攤的數額=期末產成品成本×分攤率
(4)本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數額=本期銷售工廠成本×分攤率
第三步:調整有關賬戶
將計算出的各環節應分攤的成本數額,分別調整有關賬戶,使企業的錯誤賬務處理改正過來。需要說明的是,在期末結賬後,當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錯誤數額,應直接調整利潤數。
Ⅶ 前幾個月成本做成費用怎麼調賬
成本做成費用調賬:根據會計差錯原則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主營業務成本的審核:
1.審核明細賬與總賬、報表(在產品項目)是否相符;審核主營業務收入與主營業務成本等賬戶及其有關原始憑證,確認企業的經營收入與經營成本口徑是否一致。
2.獲取生產成本分析表,分別列示各項主要費用及各產品的單位成本,採用分析性復核方法,將其與預算數、上期數或上年同期數、同行業平均數比較,分析增減變動情況,對有異常變動的情形,查明原因,作出正確處理。
成本費用審核的基本方法:
1、評價有關成本費用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貫遵守。
2、獲取相關成本費用明細表,復核計算是否正確,並與有關的總賬、明細賬、會計報表及有關的申報表等核對。
3、審核成本費用各明細子目內容的記錄、歸集是否正確。
4、對大額業務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審核有無少計或多計業務支出。
5、審核會計處理的正確性,注意會計制度與稅收規定間在成本費用確認上的差異。
Ⅷ 調賬的基本方法
查賬人員對錯賬進行調整,應分以下兩種情況: 跨年度的錯賬,即是上年度決算已經報出,下年度發現其錯誤,對該錯賬的調整,一般要調整上年利潤總額和利潤分配,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進行調整。如某項開支經查明不能列為成本支出,則應從成本中剔除。如果在年度內調賬,則只需調成本賬。如果在下年度內調賬,就不能追溯到成本的形成過程,不能調成本,而應該調整利潤和所得稅,即從後果上來考慮調增上年利潤總額和利潤的分配。 帳和總分類帳是否一致,存貨的產權是否全部為企業所有,是否有被抵押的物資,是否有提前入帳或推遲入帳的發票。存貨應在會計報表上得到恰當的反映,存貨總數應該與有關科目的總數相符,工業企業應按材料采購、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異、委託加工材料、自製半成品、產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等項目總數填列,凡是有關存貨計價方法上的變動、存貨質量上的問題以及存貨成本上的重大變動,均應在附註中說明。
Ⅸ 所謂的年底會計調帳是怎麼調的 在什麼時間調有什麼技巧從哪些方面做調賬
一般年度要進行年度結賬;在結賬前要對前期會計進行一些復查,包括審計查出的問題。對這些問題的處理體現為調賬的形勢。時間就是在年底結賬前。
Ⅹ 財務進行調賬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財務進行調賬的基本方法
一、賬務調整的作用
1、根據審查結果,正確、及時地調整賬務,既可防止明補暗退,又可避免重復征稅。
2、納稅審查後及時對企業的錯漏賬務進行調整,保證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性,能使稅務部門的徵收管理資料與企業會計核算資料保持一致。
二、賬務調整的原則
1、賬務處理的調整要與現行財務會計准則相一致,要與稅法的有關會計核算相一致。
2、賬務處理的調整要與會計原理相符合。
3、調整錯賬的方法應從實際出發,簡便易行。
三、賬務調整的基本方法
1、紅字沖銷法
2、補充登記法
3、綜合賬務調整法
四、錯賬的類型及調整范圍
(一)對當期錯誤會計賬目的調整方法
可根據正常的會計核算程序,採用紅字調整法、補充調整法、綜合調整法予以調整。
(二)對上一年度錯誤會計賬目的調賬方法
1、對上一年度錯賬且對上年度稅收發生影響的:
(1)如果在上一年度決算報表編制前發現的,可直接調整上年度賬項;
(2)如果在上一年度決算報表編制後發現的,應按正常的會計核算對有關賬戶進行一一調整。對於不影響上年利潤的項目,可直接進行調整;對於影響上年利潤的項目,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進行調整。
2、對上一年度錯賬且不影響上一年度的稅收,但與本年度核算和稅收有關的,可以根據上一年度賬項的錯漏金額影響本年度稅項情況,相應調整本年度有關賬項。
(三)不能直接按審查出的錯誤額調整利潤情況的賬務調整方法
主要是在材料采購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結轉、生產成本的核算中發生的錯誤,應將錯誤額根據具體情況在期末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本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進行合理分攤。
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