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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11-04 21:00:17

① 什麼是交易成本分類有哪些

交易成本,又稱交易費用,是指在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
交易成本的分類如下:
1、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搜集;
2、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
3、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② 融資融券的交易成本有哪些

融資融券的交易成本除了證券交易的手續費傭金、印花稅等基本交易成本之外,融資融券交易成本還包括融資利息、融券費用。
涉及到融資融券,估計很多人要麼就是不太懂,要麼就是完全不碰。今天這篇文章的內容,是我多年炒股的經驗之談,千萬別錯過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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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資融券是怎麼回事?
談到融資融券,第一步我們要知道杠桿。解釋一下,原來你的資金是10塊錢,而自己想要的東西需要20元才能買,而我們缺少10塊,需要從別人那借,這借來的10塊就是杠桿,從這個意義上說,融資融券就是加杠桿的一種辦法方式。融資其實可以說是證券公司將自己的資金借給股民買股票,到期就連本帶利一起還,融券,換句話說就是股民把股票借來賣,到期後立即返還股票給付相應的利息。
放大事物是融資融券的功能之一,盈利時的利潤會增長幾倍,虧了也可以造成虧損放大好幾倍。不難發現融資融券的風險不是一般的高,如若操作有問題很有可能會造成巨大的虧損,這就要求投資者有較高的投資水平,不放走任何一個合適的買賣機會,普通人和這種水平相差甚遠,那這個神器就特別好用,通過大數據技術分析來判斷什麼時候買賣合適,快點擊鏈接獲取吧:AI智能識別買賣機會,一分鍾上手!

二、融資融券有什麼技巧?
1. 利用融資效應可將收益提高。
下面我來給大家舉個例子,就比方說你手上的資金為100萬元,你欣賞XX股票,接下來就是入股,用你手裡的資金買入股票,然後再將買入的股票抵押給信任的券商,接著進行融資買進該股,倘若股價增長,就能享有額外部分的收益了。
就好比剛才的例子,如果XX股票上漲5%,原本只能盈利5萬元,但通過融資融券操作,你就可以賺到更多,但也不能高興的太早,如果判斷有誤,虧損肯定會更多。
2. 如果你想選擇的投資類型是穩健價值型,感覺中長期後市表現喜人,經過向券商去融入資金。
你可以將價值投資長線持有的股票抵押給券商,也就是融入資金,融入資金成功後,就不需要通過追加資金來進場了,拿出一部分利息支付給券商就可以,就可以擴大戰果。
3. 採用融券功能,下跌也能做到盈利。
學姐來給大家簡單舉個例子,比方說,某股現價二十元。通過具體研究,這只股可能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下跌到十元附近。則你就能向證券公司融券,而且去向券商借1千股該股,以20元的價格在市場上賣出,獲得兩萬元資金,等到股價下跌到10左右,此時你可以按每股10元的價格,將買入的股票再加1千股後,還給證券公司,花費費用是一萬元。
然後這中間的前後操縱,價格差就是盈利部分。肯定還要付出在融券方面的一部分費用。做完這些操作後,如果未來股價根本沒有下跌,而是上漲了,那在合約到期的情況下,就要投入更多資金買回證券,用以還給證券公司,因此會出現虧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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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交易成本的分類

總體而言,簡單的分類可將交易成本區分為以下幾項(Williamson, 1975):
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搜集。
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
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
決策成本:進行相關決策與簽訂契約所需的內部成本。
監督交易進行的成本:監督交易對象是否依照契約內容進行交易的成本,例如追蹤產品、監督、驗貨等。 違約成本:違約時所需付出的事後成本。
1985年威廉森(Williamson)進一步將交易成本加以整理區分為事前與事後兩大類。
事前的交易成本:簽約、談判、保障契約等成本。
事後的交易成本:契約不能適應所導致的成本;
討價還價的成本:指兩方調整適應不良的談判成本;建構及營運的成本;為解決雙方的糾紛與爭執而必須設置的相關成本;
約束成本:為取信於對方所需之成本。
Dahlman(1979)則將交易活動的內容加以類別化處理,認為交易成本包含:搜尋信息的成本、協商與決策成本、契約成本、監督成本、執行成本與轉換成本,簡言之,所謂交易成本就是指當交易行為發生時,所隨同產生的信息搜尋、條件談判與交易實施等的各項成本。

④ 交易成本是什麼分類有哪些

交易成本的分類有議價成本、信息成本以及搜尋的成本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信息成本是指獲得信息的成本。比如常見支付給獵頭、中介的費用就是的信息成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⑤ 市場交易成本的成本構成

市場交易成本主要由信息成本和討價還價成本構成。信息成本顯然是重要的,但討價還價成本也不能低估。在現實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場存在不確定性,沒有一個決策者能夠立即知道或自動地知道誰會買賣一種產品或以什麼條件買賣。
一般來說,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也不會發生匿名交易。典型的情況是,潛在的交易對象必須相互搜尋對方。一旦這種有興趣的交易者相互接觸,他們就要了解更多東西。具體來說,包括交易對象是誰,他願意且能夠達成什麼協議。因此,要通過協商來找到有效率的交易,並確立具體的交換條件。交易也可能需要法律保障。由於可能會出錯,因而必須監督合約的實現。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需要通過法律行動來執行合約。使用市場的代價可以更具體地分為以下三類:一是准備合約的成本(狹義定義的搜尋和信息成本);二是確定合同的成本(討價還價和決策的成本);三是監督和執行合同責任的成本。
一、搜尋和信息成本:
想在特定市場進行交易的個人必須搜尋適合的交易對象,搜尋過程不可避免地導致成本。這種成本之產生,是因為個人進行搜尋,直接需要支出,如廣告費、訪問潛在交易對象的費用等等。間接支出包括創設有組織的市場(如建立股票交易所、集市或周末市場等)等。此外還包括潛在交易對象之間交流信息的費用(如電話費、郵寄費等)、收集不同供應商關於同種商品價格的信息的費用,以及因檢驗和質量控制而產生的成本等。從理論上說,關於搜尋和信息成本的討論屬於信息經濟學的范疇,但在這里,它也表現為一種交易成本。
二、監督和執行成本:
由監督按商定的時間交貨,度量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引起的成本。在這里,信息也起了重要作用。
三、討價還價和決策成本:
這類成本主要與起草合約及交易雙方對交易條件進行協商有關。這一過程不僅需要花費時間,還可能需要昂貴的法律工具。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這可能會導致無效率的結果。隨著情況的不同,合約的繁簡程度及協商的難度不同。決策成本包括收集信息的成本,支付顧問費和在集團內形成一致意見的成本等。
四、經理交易成本
經理交易成本涉及到在企業和雇員之間執行勞動合同的問題。為了簡便起見,我們假定僱傭合同已經存在,因而是如何實施的問題。經理成本交易包括:
1、設立、維持或改變組織設計的成本。這種成本的范圍相當廣泛,如人事管理成本,信息技術投資成本,防止接管和公共關系,以及院外活動成本。這些是典型的固定交易成本。
2、運營一個組織的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如決策成本、監督命令的執行成本、度量工人的勞動業績成本、代理成本和信息管理成本等),與產品和服務在不同界面物質轉讓有關的成本(如企業內部的運輸成本等)。這一項是可變交易成本。
經理交易成本有一些進入了會計帳戶,這些成本是當前研究的一個重點領域。
五、政治交易成本
市場交易和經理交易都發生在一定的政治背景下。這種政治背景的形成和公共物品的供給,都是有成本的。從一般意義上來說,政治交易成本就是通過集體行動來供給公共物品的成本。它類似於一個企業內的經理交易成本。政治交易成本的具體內容如下:
1、設立、維持和改變一個體系的正式與非正式政治組織的成本,包括與建立法律制度、行政框架、軍隊、教育體制和司法等等有關的成本。此外,還包括與政黨和壓力集團有關的成本。實際上,所有這些成本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2、營運一個國家的成本。這就是為了維護主權而發生的日常開支,如立法、國防、司法行政、運輸和教育等支出。就象在私人部門一樣,這些政府活動也有搜尋和信息成本,決策成本,發布命令成本和監督與執行官員遵守原則的成本。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經理交易成本和政治交易成本都可以看成是代理成本。

⑥ 交易成本是什麼

當產權得到運用時,就產生交易成本,即將產權被投入交易或與別人擁有的生產要素中的產權相結合時,除了排他成本之外,還會產生交易成本。
因此,所謂交易成本,按張五常的解釋,從最廣泛的定義上講,交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在魯賓遜·克魯李經濟中不存在的所有成本。
這樣定義之後,就可以把交易成本看做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談判成本、起草和實施合約的成本、界定和實施產權的成本、監督管理的成本和改變制度安排的成本。
簡言之,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發生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的成本。進一步解釋,交易成本就是形成人們所必須的共同信息的費用。

⑦ 什麼是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分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交易成本,又稱交易費用,是指在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

交易成本的分類如下:

1、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搜集;

2、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

3、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⑧ 在西方經濟學中,什麼是交易成本,給個具體的例子說明!!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包括傳播信息、廣告、與市場有關的運輸以及談判、協商、簽約、合約執行的監督等活動所費的成本。這個概念最先由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生產成本之外引入經濟分析中。

比如說:使用Internet來進行電子商務,最大的好處就是能降低交易成本。 Internet上有充足的信息,而你只要坐在計算機前,便可以到世界各地的網站搜索信息,因此Internet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中的搜索成本;由於Internet可以讓生產者直接面對消費者,省掉常規多層次的經銷體系,因此交易過程中的協商成本和契約成本可以大幅降低

⑨ 交易成本經濟學的什麼是交易成本

新制度經濟學的顯著特徵是堅持交易是有成本的。這一特徵使新制度經濟學比其他經濟學更為現實,因為人們在進行經濟活動時,總是面臨著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完全,這就使人們不可能象新古典理論所設想的那樣在無交易成本的情況下進行決策。
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概念,也是近十幾年來西方經濟學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幾個概念之一。 威廉姆森是這樣定義交易的:
A transaction occurs when a good or service is transferred across a technologically separable interface (技術上不同的界面). One stage of activity terminates and another begins.(1985.1)
根據這種理解,交易限於這樣一些情形:資源在「交付」(delivery)這一物理意義被轉讓。這種交割可以發生在企業內,也可以發生在不同的市場之間。因此我們可以稱為企業內部交易和外部交易,以及市場交易。這種交易主要是由分工造成的。
企業內部交易可以用亞當·斯密(1776)的制針例子來說明。在那裡,制針需要許多步驟的工藝,每個工人只從事一部分工藝,他們相互合作。這種合作就是一種交易。
舊制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康芒斯(1934,58)提出了另一個交易概念:他認為交易「are the alienation(讓出) and acquisition(獲取) between indivials of the rights of future ownership of physical things」. 可以看出,康芒斯的交易也涉及到資源的轉讓,但他的轉讓卻是法律意義上的,是法定產權的轉讓。
法律意義上的和物理意義上的交易實際上是相互聯系的。但在分析交易成本時,我們發現,把這兩種意義上的交易看成是反映了資源轉讓或經濟交易的兩種不同的類型。
在關於制度的經濟分析中,關注的目標不只是經濟交易,還包括一些其他的社會行動。因為這種社會行動是建立、維持或改變社會關系所必需的,因而很重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經濟交易是一種特殊的社會交易。這就是說,社會行動是形成和維持制度框架所必需的,而經濟活動就發生在這樣的制度框架內。這里涉及到正式和非正式規則以及實施機制。政治交易看起來特別重要,因為必須說明政客、官僚和利益集團之間的交易,並考慮這些集團對於行使公共權威而進行的討價還價和計劃。還要考慮的是官員們以司法行政形式行使的日常政治權力。
根據威廉姆森(1979,239)的看法,經濟和政治交易都具有下列三個關鍵特徵:一是不確定性;二是交易發生的頻率;三是進行特定交易投資(transaction-specific investments)的程度。新古典經濟學家早就認識到不確定性對交換的影響,但它沒有注意到交易頻率和特定交易投資的重要性。在新制度經濟學中,交易的這三個方面都被看成是對經濟行為有重要影響。 狹義交易成本是為履行契約所付出的時間和努力。在某種條件下,這種交易成本可以非常高,以至阻礙市場交易的實現。
廣義交易成本是為談判、履行合同和獲得信息所需要運用的全部資源。威廉姆森在1985年出版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一書中對交易成本作了更明確的規定,並將其區分為「事先的」和「事後的」兩類。事先的交易成本是指「起草、談判、保證落實某種協議的成本」。在簽訂契約關系時,交易關系的當事人都會對未來的不確定性產生困擾,因此需要事先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在明確這些權利、義務和責任的過程中是要花費代價的,這種代價的大小與某種產權結構的事先清晰度有關。事後的交易成本是交易已經發生之後,它可以有許多形式:
(1)當事人想退出某種契約關系所必須付出的費用。
(2)交易者發現事先確定的價格有誤而需要改變原價格所必須付出的費用。
(3)交易當事人為政府解決他們之間的沖突所付出的費用。
(4)為確保交易關系的長期化和連續性所必須付出的費用。
交易成本涉及到實際資源的消耗,也就是說進行上述社會交易(包括經濟交易)都需要資源。因此,阿羅把交易成本定義為「經濟體系運行的成本」(1969, 48)。但除了這種日常成本以外,交易成本還包括建立、維持或改變一個體系的基本制度框架的成本。因此,相對於正式制度來說,我們可以說,交易成本來自建立、維持和改變下列方面的成本:
(1)法律意義上的制度(憲法和民法);
(2)權利意義上的制度(如根據自願協商的勞動合同而產生的具體索取權)。
此外,由於存在與基本的正規制度運行相聯系的非正式活動,也會出現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典型例子是使用市場的成本和在企業內行使發號施令的權利的成本。其中前一種成本可稱為市場交易成本(market transaction costs),而後一種成本可稱為經理交易成本(managerial transaction costs)。此外,還要考慮的是運行和維持一個政府的制度框架而產生的成本,這種交易成本可稱為政治交易成本(political transaction costs).
這三種交易成本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一是「固定」交易成本,即建立制度安排所進行的特定投資;二是「可變」交易成本,即與交易數量有關的成本。下面我們將進一步分析這三種類型的交易成本。 關於市場交易成本,科斯在1960年的《社會成本問題》一文中說得很清楚:
In order to carry out a market transaction it is necessary to discover who it is that one wishes to deal with, to inform people that one wishes to deal with and to what terms, to conct negotiations leading up to a bargain, to draw up the contract, to undertake the inspection needed to make sure tha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being observed, and so on.(1960,15)
市場交易成本主要由信息成本和討價還價成本構成。信息成本顯然是重要的,但討價還價成本也不能低估。在現實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場存在不確定性,沒有一個決策者能夠立即知道或自動地知道誰會買賣一種產品或以什麼條件買賣。
一般來說,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也不會發生匿名交易。典型的情況是,潛在的交易對象必須相互搜尋對方。一旦這種有興趣的交易者相互接觸,他們就要了解更多東西。具體來說,包括交易對象是誰,他願意且能夠達成什麼協議。因此,要通過協商來找到有效率的交易,並確立具體的交換條件。交易也可能需要法律保障。由於可能會出錯,因而必須監督合約的實現。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需要通過法律行動來執行合約。使用市場的代價可以更具體地分為以下三類:一是准備合約的成本(狹義定義的搜尋和信息成本);二是確定合同的成本(討價還價和決策的成本);三是監督和執行合同責任的成本。 經理交易成本涉及到在企業和雇員之間執行勞動合同的問題。為了簡便起見,我們假定僱傭合同已經存在,因而現在是如何實施的問題。經理成本交易包括:
1、設立、維持或改變組織設計的成本。這種成本的范圍相當廣泛,如人事管理成本,信息技術投資成本,防止接管和公共關系,以及院外活動成本。這些是典型的固定交易成本。
2、運營一個組織的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如決策成本、監督命令的執行成本、度量工人的勞動業績成本、代理成本和信息管理成本等),與產品和服務在不同界面物質轉讓有關的成本(如企業內部的運輸成本等)。這一項是可變交易成本。
經理交易成本有一些進入了會計帳戶,這些成本是近年來研究的一個重點領域。 市場交易和經理交易都發生在一定的政治背景下。這種政治背景的形成和公共物品的供給,都是有成本的。從一般意義上來說,政治交易成本就是通過集體行動來供給公共物品的成本。它類似於一個企業內的經理交易成本。政治交易成本的具體內容如下:
1、設立、維持和改變一個體系的正式與非正式政治組織的成本,包括與建立法律制度、行政框架、軍隊、教育體制和司法等等有關的成本。此外,還包括與政黨和壓力集團有關的成本。實際上,所有這些成本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2、營運一個國家的成本。這就是為了維護主權而發生的日常開支,如立法、國防、司法行政、運輸和教育等支出。就象在私人部門一樣,這些政府活動也有搜尋和信息成本,決策成本,發布命令成本和監督與執行官員遵守原則的成本。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經理交易成本和政治交易成本都可以看成是代理成本。

⑩ 什麼是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分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交易成本,又稱交易費用,是指在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交易成本的分類如下:1、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搜集;2、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3、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