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很多公司都喜歡不顧成本的讓員工加班
1.撐出自身業績
職場中到處都有競 爭。不要以為小職員的競 爭很激烈。其實到了公司越上層的競 爭更激烈,什麼手段都使出來。當然基本的還是需要有工作業績。在還是小職員的時候,單 打獨 斗沒有問題。把領導交代的事情做好、做完就行了,然後拍拍領導馬屁說不定就是升職加薪。
但是到了領導的職位情況就截然不同了。首先負責的事情不是單一的事情個,而變成了一個系統的任務。這個時候就算領導個人能力再強也沒用。所以需要手下員工來幫自己。但是每天上班的時間就這么多。完成正常的工作後才有時間來讓員工給自己做私活,沒辦法就只有加班了。
2.做給上級領導看
很多人的微信裡面有領導,於是就有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在朋友 圈裡面曬 加班。目的就是為了讓領導領導看到。當然很多領導還是很吃這一套的。那麼作為部門的領導如何來曬 加班呢?又怎樣讓領導看見呢?當然不能再像普通員工那樣曬。
最好的辦法就是,發話讓整個部門的員工留下來加班。這樣做給上級領導看,不光是自己留下來了,而且還帶動整個部門一起留下來。利用下屬集體加班形成一種上班很努力的假象。自然而然的就能傳道上級耳朵中。上級領導聽到哪會不表揚的呢?
3.測試員工服從度
領導其實也是從基層員工一路走上來的,員工心裡什麼他也一清二楚。自己說要加班必然很多心人中不爽。可是領導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② 成本有白班夜班 加班的怎麼算呀
白班夜班都是8小時工作制,都按8小時計算工資,沒有特殊的;我國勞動法並沒有規定白班應該多干一點,或者夜班應該干少一點;如果你身體不合適,可以憑醫院證明要求調換工作。
③ 有些公司喜歡不顧成本的讓員工加班,原因是什麼呢
有些公司喜歡不顧成本的讓員工加班,主要就是因為讓公司獲得更多的收益,畢竟多工作一段時間,公司就有可能會多談成一些生意。當然這些領導也是想要壓榨員工,想要讓他們無條件的服從公司的安排,現在職場當中的工作壓力也比較大,競爭非常激烈,到處都不缺人,所以他們會跳上一些比較聽話的人,其他不聽話的人就會被公司踢出去。
加班是一個讓員工感覺到非常沉重的詞語,相信每個人也都不願意平白無故的給老闆加班,但是如果老闆能夠以同等的錢發給員工的話,大家還是比較樂意加班的,畢竟多賺一點錢能夠讓自己的生活更好一點。
④ 什麼是加班費是什麼意思
加班費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平時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費;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平時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平時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⑤ 為什麼有些公司喜歡不顧成本的讓員工加班加班有多麼好
企業還能存活,還能不惜代價拼了命地日夜奮戰生產製造?我想公司領導也不是儍子,商品銷售產生短板,產品種類又單一,企業倉庫某商品堆積成山,職工工資都發不起,企業還會堅持不懈這某一商品加班加點?應早就關閉了。因而,綜合性以上剖析,中國改革開放已40很多年了,融入市場的需求早就深層次企業主要領導及高管包含人民群眾的腦子里。
要讓企業員工的加班加點,具備升值提質增效的成效,而且一定要見到真真切切的成效,不可以辦事敷衍了事流於形式,總之是干啦,優劣無論不好,由於無論是誰,只需企業在籍的人,全是以企業盈利,大夥兒才可以家庭幸福幸福快樂的。關鍵的而言,或是把幾月巧遇的一兩次加班加點,作為彼此之間互動交流的游戲娛樂聯歡會最好是,可是一定要留意科學安排,導向性強有力。防止好事兒辦砸,把加班加點賺零花錢的聯歡會,辦好激頭掰臉又糟心的罵罵咧咧會。
⑥ 加班工資屬於什麼類型的成本
加班工資與正常工資一樣,屬於企業的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亦稱「勞動成本」。指一定時期內企業在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活動中使用勞動力而發生的各項直接和間接的費用總和。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由投入勞動力要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性報酬和福利性供給,是企業總成本的組成部分。
人工成本范圍包括:職工工資總額、社會保險費用、職工福利費用、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護費用、職工住房費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職工工資總額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
職工工資總額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記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⑦ 加班是什麼意思
加班 ,廣義上說即延長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狹義上說,僅指按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日、公休假日內進行工作;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叫加點。 無論加班還是加點,都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規定了延長工時的程序及上限。
⑧ 加班基數是什麼意思為什麼呢
如果在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工作的話,那麼就算加班不同的時間加班,所有的費用是不一樣的,這就涉及到加班基數的問題。加班基數就是指自己加班費的標准月薪,通過這個月薪再計算出標准時薪,通過標准時薪就可以知道自己每個小時的加班費應該怎麼制定,從而能夠計算出自己在不同時間加班的時候所應該計算的工資。這樣的話就能夠增加用人單位的用人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用人單位惡意加班或者說是壓榨員工,從而能夠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
總結
因為緊急的項目加班熬夜是特殊情況,但是經常性的加班就是屬於壓榨了。所以每個人都應該分清楚公司到底想讓員工做什麼,對於那些有著加班文化的公司應該趕緊逃離,才能夠保證自己的日常生活是舒適的。
⑨ 加班的定義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