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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的含義和理論依據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9-22 02:45:25

1. 什麼是作業成本法(概念、基本原理)

作業成本法,是指以「作業消耗資源、產出消耗作業」為原則,按照資源動因將資源費用追溯或分配至各項作業,計算出作業成本,然後再根據作業動因,將作業成本追溯或分配至各成本對象,最終完成成本計算的成本管理方法。

原理:

1、定義業務和成本核算對象(通常是產品,有時也可能是顧客、產品市場等)。這一過程很耗時間。如果兩種產品滿足的是顧客的同一種需求,那麼在定義業務時,選擇顧客要比選擇單個產品更為恰當。

2、確定每種業務的成本動因(即成本的決定因素,如訂單的數量)。

3、然後,將成本分配給每一成本核算對象,對各對象的成本和價格進行比較,從而確定其盈利能力的高低。

(1)成本法的含義和理論依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作業成本法的應用目標

(一)通過追蹤所有資源費用到作業,然後再到流程、產品、分銷渠道或客戶等成本對象,提供全口徑、多維度的更加准確的成本信息;

(二)通過作業認定、成本動因分析以及對作業效率、質量和時間的計量,更真實地揭示資源、作業和成本之間的聯動關系,為資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作業、流程和作業鏈(或價值鏈)的持續優化提供依據;

(三)通過作業成本法提供的信息及其分析,為企業更有效地開展規劃、決策、控制、評價等各種管理活動奠定堅實基礎。

2. 試分析資產評估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的理論依據評估思路與適用前提

一、評估思路:當被評估資產存在有效、公平的市場時,優先使用市場比較法,如果被評估資產有獨立的、可量化的凈現金流量,則可以使用收益法,收益法通常用於有收益企業的整體評估及無形資產評估,他的出發點是資產的價值由使用所產生的效益大小決定,不考慮其成本。當被評估資產不能產生獨立的、可量化的凈現金流,也不存在有效、公平的市場時則使用成本法。

二、理論依據是政府評估結果的准確性:
1、成本法的理論依據:
被評估資產全新狀態的重置成本減去該項資產的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即被評估資產價值=重置全價-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經濟性陳舊貶值或被評估資產價值=重置全價×成新率。
2、收益法的理論依據:
是將評估對象剩餘壽命期間每年(或每月)的預期收益,用適當的折現率折現,累加得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以此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

三、市場法的適用條件:
1、需要有一個充分發育活躍的資產市場;
2、公開市場上存在在功能、面臨的市場條件,上與被評估資產可比的資產及交易活動(參照物),且參照物成交時間與評估基準日時間間隔不長。參照物與被評估資產可比的指標、技術參數等資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參照物的基本數量至少為3,參照物成產成交價格必須真實,參照物成交價應是正常交易的結果,參照物與被評估資產之間大體可替代


四、成本法:
1、被評估資產的實體特徵、內部結構及其功能必須與假設的重置全新資產具有可比性;
2、應當具備可利用的歷史資料。成本法的應用是建立在歷史資料的基礎上的,如復原重置成本的計算、成新率的計算等,要求這些歷史資料可以收集;
3、形成資產價值的各種損耗是必要的;
4、被評估資產必須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復制的。被評估資產能夠繼續使用並且在持續使用中為潛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帶來經濟利益。

五、收益法:
1、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可以預測並可以用貨幣計量。要求被評估資產與其經營收益之間存在著較為穩定的比例關系。
2、資產的擁有者獲得預期收益所承擔的風險也是可以預測並且可以貨幣計量。
3、被評估資產預期獲利年限可以預測。

3. 分析資產評估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的理論依據、評估思路與適用前提

收益法概念: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income capitalization approach ),也稱收益資本化法、收益還原法。是房地產評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收益法是預計估價對象未來的正常凈收益,選擇適當的報酬率或資本化率、收益乘數將其折現到估價時點後累加,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預測估價對象的未來收益,然後利用報酬率或資本化率、收益乘數將其轉換為價值來求取估價對象的價值的方法。
收益法的本質是以房地產的預期收益能力為導向求取估價對象的價值。
收益法的雛形是用若干年的年地租(或若干倍的土地年收益)來表示土地價值的早期購買年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過將被評估企業預期收益資本化或折現以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思路。
收益法中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收益資本化法和未來收益折現法。
收益法的理論依據:
收益法是以預期原理為基礎的。預期原理揭示,決定房地產當前價值的因素,主要是未來的因素而不是過去的因素,即房地產當前的價值通常不是基於其過去的價格、開發成本、收益或市場狀況,而是基於市場參與者對其未來所能產生的收益或能夠獲得的滿足、樂趣等的預期。歷史資料的作用主要是利用它來推知未來,解釋預期的合理性。具體地說,一宗房地產過去的收益雖然與其當前的價值無關,但又不意味著過去的收益毫無用處。過去的收益往往是預測未來收益的基礎和參考,除非外部條件發生了變化使過去的趨勢不再繼續下去。因此,為防止實際估價中隨意脫離估價對象的實際收益而預測其未來收益,應調查估價對象至少近3年的各年收益,並在估價對象至少近3年及當前類似房地產的收益水平的基礎上,合理預測估價對象的未來收益。

4. 採用成本法對資產進行評估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採用重置成本法對資產進行評估的理論依據是資產的價值取決於市場的成本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測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然後估測被評估資產業已存在的各種貶值因素,並將其從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評估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的總稱。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評估資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在決定投資某項資產時,所願意支付的價格不會超過購建該項資產的現行購建成本。如果投資對象並非全新,投資者所願支付的價格會再投資對象全新的購建成本的基礎上扣除各種貶值因素。

5. 資產評估中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什麼

成本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評估對象,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對象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對象現實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成本法的優點:

成本法作為國際上公認的資產評估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特別是對於不存在無形陳舊貶值或貶值不大的資產來說,在進行計算的時候只需要確定重置成本和實體損耗貶值,從而確定兩個評估參數的資料,計算的依據又比較具體,並且很容易被搜集到,因此該方法在資產評估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它特別適合使用在評估單項資產和沒有收益,市場上又難找到交易參照物的評估對象。

成本法的缺點:

由於成本法本身特殊的性質,市場上不易找到交易參照物的和沒有收益的單項資產,因此需要進行價值評估的並不多。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成本法在現實應用中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運用成本法評估資產時,往往容易將無形資產漏掉,為了防止評估結果的不實,還需要再使用收益法或市場法進行驗證,也增加了操作的復雜性。

6. 我想知道成本法的含義是什麼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costapproach)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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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本法是什麼適用什麼范圍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通常按初始投資成本計量,適用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8. 什麼是成本,成本原則的,成本原理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固定製造費用與特定會計期間相聯系,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持續經營期的長短成比例,並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應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而應在其發生的當期,全額列入損益表,作為該期銷售收入的一個扣減項目。【完全成本法】則強調成本補償的一致性,其理論依據是:固定製造費用發生在生產領域,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其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製造費用的支出並無區別,應當將其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從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9. 成本法的規定理論

判斷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活動有無影響能力的標准,在國際上一般為投資公司擁有被投資公司不足20%或25%的股權,我國曾經在1992年頒發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為50%,採用成本法。在1992年頒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的比例為25%。目前,我國具體會計准則(徵求意見意見稿)將這一比例定為20%。
成本法下,投資企業賬上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投資成本入賬以後,除非投資企業再次購入被投資企業的股份,或將購入被投資企業股份部分出售,或收到清算股利以及股票發生永久性跌價時,其長期投權投資賬戶的余額始終保持不變。被投資企業報告的利潤或虧損,投資企業都不予確認,直到被投資企業發放股利或分配利潤時,才作為投資收益入賬。 這種處理方法的理論依據是:即使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股份,兩家企業形成控制和被控制關系,被投資企業仍然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因此投資企業應該在被投資企業支付股利或分配利潤時,而不應在被投資企業製造經營成果時確認投資收益。
理論依據第一段無關,成本法還可用於對被投資企業形成控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