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成本審計
成本審計是指對生產費用的發生、歸集和分配,以及產品成本計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檢查監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後的成本審計。事前的成本審計主要是指審核成本預測的可靠性、成本決策和成本計劃的先進性和可行性;事中的成本審計是指日常審核有關成本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以及物資消耗、付款、轉賬業務的合法性和正確性;事後的成本審計是指通過對已經消耗、付款、轉賬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簿、報表及書面資料的檢查,並通過實物的盤存和鑒定,使之合理、合法和正確。
『貳』 項目審計的項目審計的主要作用
通過審計,可以提高項目效益。項目效益分為兩部分,一是項目建成以後的效益,二是項目建設期間的效益。前者的物質表現是多產出,後者的物質表現是少投入。
1. 通過審計,可以及時發現不合理的經濟活動,並能提出相應的改正建議,促使項目管理人員最大限度地實現對人、財、物使用的綜合優化,從而盡可能降低項目造價,提高項目收益。
2. 通過審計,保證投資決策和項目建設期間的重大決策的正確、可行。項目審計可以對項目決策是否遵循了科學的程序、決策依據是否充分、方案是否經過了優選等做出正確評價,而從避免或終止錯誤的決策。這一點,對防止盲目投資和建設決策中的重大失誤非常重要。
3. 通過審計,可以揭露錯誤和舞弊,制止違法違紀行為,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4. 通過審計,可以交流經驗,吸取教訓,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任何時期的項目審計都會發現經驗和暴露問題,這些經驗和問題會幫助項目經理以及企業高層管理部門改善管理狀況,避免或減少再次出現類似的錯誤。如此良性循環會大大提高企業的項目管理水平。
5. 通過審計,可以激發項目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審計過程中,通過對管理和建設現狀的評價與簽證,使瀆職舞弊的人員受到處理或批評,是成績優異的部門和管理人員受到承認和榮譽,從而激勵項目管理人員恪敬職守,努力工作。
6. 項目審計是高層管理人員調控項目的重要手段。但需要說明的是,在IT治理的框架下,企業的運作實際上都交付給項目管理中心在進行監控,項目審計的大部分實際工作是項目管理中心來操作,而不是單純的審計中心,審計中心是最後的報告者,而項目管理中心是資料的提供者或者是執行者。
『叄』 審計工作的意義和作用
在工程投資項目的開展過程當中,跟蹤審計工作可以有效前移審計接入的時間點,而在開展工作的過程當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相應的政策規范的基礎上,在工程投資項目正式開展之前,就要進行審計工作以保證能達到事前預防、事中監督和事後控制的目的,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針對立項審批、工程設計、招投標制度和合同簽訂、施工工藝、竣工決算等工作的不同需要進行審計監督和控制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開展跟蹤審計的過程中,要對傳統事後審計中涉及到的控制工程成本,同時還要對工程開展過程中涉及到的管理制度有效性等進行嚴格審查,從而及時發現工程投資項目當中的問題,及時排查及時糾正,做到將生產成本的控制趨於動態化,從而有效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效率和建設質量。
三、建築工程審計的相關內容
(一)建築工程施工前期審計
所謂的建築工程施工前期審計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內容:第一,工程項目合同審計,從根本上保障好建築項目合同的合法化,清晰審查當事人的法人地位以及相關的權益保障,為後續建築工程的審計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第二,工程項目招投標審計,旨在確保項目招標人通過實現對項目的風險識別與成本估算來推動前期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務必要確保工程預算的編制足夠科學合理;第三,工程項目立項審計,它要求審計人員針對建築工程中的資金來源、審批流程與可行性報告開展嚴格的檢測,堅決避免出現任何不法行為,確保監理三方對整個項目實施過程的合規性。
『肆』 審計有哪些作用
審計的作用
1、制約作用。審計人員按照我國的法律及財經法規,以及本部門、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各項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監督檢查,促使本部門、本單位的經濟活動在合法、效益的軌道上運行,對各種違法、違規現象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保護國家和本部門、本單位的利益。
2、防護作用。審計人員通過對本部門、本單位的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後審計,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保護合法、抑制非法,加強防護措施,防止本部門、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3、鑒證作用。審計需要在一定期間對本部門、本單位及其下屬機構和單位在經濟效益、內部法規、財務收支的合理性等方面作出公正的評價和鑒證,特別是幹部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必須依靠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內部審計機構來進行公平、客觀的評價。
4、參謀作用。隨著經濟的不斷深化改革,各部門、各單位具有一定的經營自主權,領導進行經營決策的正確與否,關繫到部門、單位的經營成敗。在決策的執行過程中,要隨時進行監督,以判斷決策的執行情況並在執行過程中進行修正,以確保決策和管理的有效性,使部門、單位的經濟管理活動朝著良性發展的方向發展。
5、審計的管理、控制職能。內部審計部門通過自己的審計活動,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各部門經營管理、經濟效益、財務收支等進行系統的審查、取證、分析和評價,客觀公正地作出結論,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協助本部門、本單位的領導進行更為科學、合理的決策,改進財務管理,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管理和控制職能。
6、審計的評價、鑒證職能。
雖然內部審計在獨立性與權威性方面遜色於社會審計和國家審計,但其在本部門、本單位仍然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在一定范圍內,它的客觀、公正性是可信的。所以,一方面它受國家審計的委託,或是根據各級政府的法令,可以對本部門、本單位的經濟活動情況、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鑒證;另一方面,它可以接受本部門、本單位的領導、其他部門或按照審計計劃的安排進行審計,進行經濟監督、鑒證和評價。
『伍』 審計的作用及意義
審計的作用及意義作用是指對某些事項產生的影響和效果。進一步的認識是,只有具有某些方面的職能,審計意義其職能的發揮才能取得相關的效果。就此而論,審計作用與審計職能緊密相連,審計意義是發揮審計職能而取得的效果.我們認為,審計應發揮保證、促進、調控三種作用。
保證作用是指要通過審計,審計意義保證被審計單位報出的各種信息資料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被審計單位報出的信息資料對該單位的存在與發展及其業務經營活動非常重要.國家的財政收人、企業股份的籌集、銀行信貸資金的周轉等,審計意義都與被審計單位報出的信息資料密切相關。所以,被審計單位報出的各種信息資料真實、正確、可靠與否.會直接涉及國家、企業、企業投資人、債權人及其潛在投資人的經濟利益.審計依其獨立的身份對被審計單位報出的會計報表等進行審核、臉證,查出各種錯誤與弊端.是保證被審計單位報出的信息資料真實、可靠的重x環節.這也是審計應發揮的最基本的作用。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審計對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的真實、審計意義可靠有保證作用並不等於審計就是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的保證人,而是強調審計要以其經濟監督和經濟鑒證職能的發揮達到使被審計單位信息資料真實可靠的目的.
促進作用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審計可促進被審計單位更有效地介人社會經濟活動,二是指審計可促進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從第一方面來看,審計在完成對被審計單位的審查驗證之後,審計意義要出具審計證明,即審計報告,以證實被審計單位報出的信息資料是否合法、公允以及是否與以前會計期間保持一致,這樣就會使被審計單位的信息資料具有更強的可靠性,審計意義從而取信於投資者和潛在的投資者。這樣做的結果.可使被審計單位易於取得其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也可使信息資料的使用者依據披龍的信息資料提出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管理的決策。也可以說,這是審計的經濟鑒證職能得到發揮而帶來的結果。
從第二方面來看,審計可將在審查驗證過程中發現的間題以審計報告、審計意義管理建議書的方式報告給委託人或授權人.或者是進行旨在提高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水平、經濟效益的經營管理審計;要以這樣的工作確定被審計單位取得的成績,審計意義並總結經驗,提出進一步努力的方向。或者是找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審計意義並深人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從而促使被審計單位克服缺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這是審計的經濟監替和經濟評價職能發揮而帶來的結果。
『陸』 審計工作的意義和作用
就審計工作而言,當前的主要目的是嚴肅財經紀律,提髙經濟效益,加強宏觀控制和管理,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就整體審計活動而言,由於審計具有社會的厲性,因此,不同的社會制度有不同的審計目的。審計作用是指審計職能在審計實踐中所發揮的客觀影響及產生的實際效果。我國審計的作用主要有4個方面:監督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正確。監督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的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髙經濟效益;為宏觀經濟控制和管理服務。
拓展資料
1.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2.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准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3.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公認具有代表性且被廣泛引用的是美國會計學會1972年在其頒布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即「審計是指為了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所制定標准之間的一致程度,而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並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系的使用者的系統過程」。
4.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
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是審計的對象,也就是審計的內容。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代表著被審單位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如會計資料)的真實公允性的一種看法。本書第四章將深入探討這一問題。
5.收集和評估證據
證據是審計人員用來確定被審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真實公允性的各種形式的憑據。收集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一定意義上說,審計就是有目的、有計劃地收集、鑒定、綜合和利用審計證據的過程。
6.客觀性
客觀性是指不偏不倚,實事求是,這是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審計人員只有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作出審計結論、報告審計結果,才能達到審計目標,也才能使審計工作令審計意見的利害關系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