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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成本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9-11 17:53:06

A. 女學生扶老人被訛,證明清白後索賠5萬精神損失費,您覺得合理嗎

女大學生攙扶摔倒老人反被訛,證明清白後索賠五萬,有多少人支持女大學生的這種做法呢。

近日,這樣一件事情又在網上引起熱議。一位女大學生好心攙扶起了自己摔倒的老人,並撥打120陪同老人到醫院,還墊付了1000元醫葯費。結果老人子女到場後,老人非說是這位大學生撞倒她的,子女便對女大學生惡語相加,並拒還1000元醫葯費,還要求女大學生賠償5000元。報警後,民警通過監控還了女大學生清白,女大學生堅決要求老人及子女賠償5萬元精神損失費,否則便以敲詐勒索起訴。


在這件事情中,不少網友將重點放在了女大學生向老人及其子女索賠這個環節上。

有網友認為,既然監控視頻已經還了女大學生清白,她也就沒必要再為難老人了,勸她放棄索賠。

對於這部分人的觀點,並不敢苟同。有一句話叫「未經他人事,莫勸他人善」。

試想,如果事發路段沒有監控視頻,無法證明女大學生的清白,那麼,這位女大學生是不是就得無奈的賠償老人5000元呢。

做了好事被冤枉,已經給做好事者心理上造成了極大痛苦和傷害,還要賠錢,這種窩囊事誰能接受的了呢。

2014年發生在廣東的一個案例,至今令人記憶猶新。好心人吳偉清攙扶摔倒老人後反被訛20萬元,老人子女多次上門要錢,導致吳偉清無錢再給而投河自盡,以證清白。鬧出了人命,老人最後才承認是自己摔倒的。

事實證明了,某些訛詐者有多可惡,他們是否想過放別人一碼呢。


再結合現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什麼好心攙扶摔倒老人反被訛的事情屢禁不止,而且有增無減。不正是因為訛人的老人及其家屬最後得不到任何懲罰,訛詐零成本,才使得某些老人及其家屬有恃無恐,肆無忌憚的對別人實施訛詐。

不能因為訛詐者是老人,就無底線的包容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年人違法犯罪,同樣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讓年齡成為老年人違法犯罪的護身符。

為什麼現在會導致一些人在街上看到老年人就躲得遠遠的,摔倒了也不敢輕易上去攙扶,以至於出現了扶與不扶的激烈討論。不正是讓那些訛詐他人的老人敗壞了 社會 風氣嗎,是該對此類老人及其子女作出法律嚴懲的時候了。


所以,理智的正義者都應該支持這位女大學生堅決向老人及其子女索賠5萬元的做法。她不僅僅是在為個人申冤,更是在匡扶、扭轉 社會 風氣。

結束語:

扶摔倒老人反被訛的一些事例,已經影響到了一部分人發揚中華民族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並不是不想發揚,而是不敢發揚。只有嚴懲訛詐者,消除此類訛詐現象,才能還 社會 一個正常的風氣,使得人們能夠放心的攙扶摔倒老人,助人為樂。

大家支持這位女大學生的維權行為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老人不幸摔倒,路過的女學生仗義相救,老人醒來後(也許是子女趕來後)認定其為嫌疑人,索要醫療費,女學生百口難辯,無奈報警,警方調取現場監控後還原事情真詳,證明女學生是清白的。女孩一氣之下,把對方告上法庭,索賠五萬元精神費?

我大膽猜測,這大概就是整個事件過程。

本來就是一個善意舉動,看見老人摔倒,女學生沖上去救助。助人為樂,扶老愛幼,這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美德,沒想到遭到被訛,受到莫大委屈和經濟上損失,給女學生名聲和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和不良影響,證明清白後,女學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索要五萬元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將心比心,女學生要的一點不多,假設無法證明其清白,她要給老人賠償的各種費用一定不是個小數目。

同樣是人,為什麼只許老人及其家屬訛人,就不許女學生要求賠償自己的名譽和精神損失?

我們可憐老人和弱者,是因為他們有可憐之處,象這樣的老人,不是可憐而是可恨。

還記得一四年廣東吳偉青案,村民吳偉青好心扶摔倒老人反遭索賠二十萬,最後跳水自盡以死證清白。

試想一下,如果不是證明了自己的清白,這個女學生也許就是下一個女吳偉青,二十萬比五萬,已經是夠意思了。

無數案例告訴我們,勿以惡小而縱容之,如果行善需要巨大成本,作惡卻被輕輕放過,對這個 社會 的和諧就會造成極為不利,也讓人們做好事時贍前顧後。

堅決支持女學生的索賠,給女學生點個大贊

這個早就該有人這么做。首先她的立場站的住腳,先被訛後索賠,其次給了對方選擇的空間:要麼賠錢要麼吃官司!哪樣都贏定了。給錢免了牢獄之災,坐牢免了破財。就不能慣著這些人,耍賴訛詐不成一點事沒有。這是做個表率警醒,以後再遇到這種事的人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堅決支持女大學生的索賠做法!並以敲詐勒索罪、訛詐罪起訴無良老人!當前,中國已逐步進入老齡化 社會 ,這意味著將有越來越多的老人需要得到各種形式的幫助和扶助,而這些施以幫助和扶助的群體將是新一代的少青中年人。如果不及早制定一套針對老年人完善的扶助法律體系,讓 社會 風氣回到50 70年代崇尚"助人為樂"的大氛圍,讓當下出現的老人摔倒訛人、施救者在施救時顫顫巍巍、施救後一片寒心的現象盡快扭轉,讓全 社會 對「壞人已變老"的認知有所改變,不敢想像整個 社會 將變成怎樣!所以,應該以此事件為契機,完善施救、救助,被施救、扶助法律條款,"殺雞敬猴",讓那些碰瓷、訛詐者付出應有的代價,讓那些無良者及時斷想實施訛人的念頭,阻止這些嚴重影響 社會 風氣的不良行為的蔓延,讓步入老齡 社會 的中國氣正風清,全 社會 重新拾回崇尚尊老愛幼、助人為榮的良好風氣!以上只是個人觀點,歡迎善意的補充,拒絕惡意的攻擊!!

女大學生扶摔倒老人,證明清白後索賠五萬,我完全支持她的行為。

現時 社會 ,扶摔倒路人被訛的事件經常出現,而法律並沒有對訛人者有所制約,使得做好人好事成本巨大,訛人者無須成本,肆無忌憚,為 社會 以惡驅良開了一個惡例,傷害了人們善良的心,嚴重影響 社會 的文明進步,我支持女大學生的正義行為,並不是為這一單一事件支持而支持,而是因為這是一個以良驅惡的良好開端,使惡有所顧忌,止步於善,還 社會 原有性本善之人性。

我覺得不合理。因為,她還在上學期間,心理承受能力肯定不強,對她來說,會在心裡產生終身陰影,所以,賠她5萬元太少太少了。嫌賠多了就別訛人,那就會一分都不用賠。為什麼會產生扶人反被訛的現象?原因雖然有多種,但是,與處罰力度太輕有很大的關系。這其實就是一種犯罪行為,不但要給予重罰,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肯定支持,訛人就應該付出代價,甚至應該追究法律責任,這樣才能弘揚正能量,讓大家都敢扶。而不是訛人成功了獲利,不成功一句道歉了事兒,讓扶人的心涼,就是這些訛人的敗壞了 社會 風氣,從嚴判決才能讓想訛人的人收斂 更有利於整個 社會 ,使更多的需要扶的人得到幫助,畢竟訛人的人是少數。

堅決支持女學生,起訴老人及家屬!一、起訴老人恩將仇報,誣陷罪!二、起訴家屬毆打他人,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並且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對於這樣惡意訛詐她人的情況,必須加以嚴懲,以儆效尤!讓這些倚老賣老,訛詐他人的行為必須,付出高昂的代價,讓他們知道,善良的人心,不容傷害!

一片良善反被訛,

農夫遇蛇何其多?

能使毒蛇少害人,

索賠五萬不算多!

但願法官從民意,

肅風正氣譜新歌。

壞人不但該賠錢,

吃吃牢飯何不可?

自從南京法官判彭宇案,不是你撞倒的,你干嗎去扶,這一判決生效後,使中國的文明倒退了幾千年,自從彭宇案後,碰瓷的老人有意無意大量出現,使人們做善事成了一種風險,就是你看到老人摔了,不扶沒事,一扶可能產生賠償風儉,現在通過監控證明了孩子清白,反向老人索賠五萬,一點都不過分,但法官不會支持,但女孩的反索賠就是告訴碰瓷的碰瓷也存在風險,所以我個人是支持女孩索賠的,盡管概率很低。

B. 廣西又一視頻見證扶老人反補訛詐的事實。難道老人家現在都不知謙卑扶人成本太大

那麼多扶人被訛的事被報道…還去扶…只能說他錢多

C. 扶人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成本

扶人前做好自我保護就可以了,用手機拍視頻,找幾個證人等

D. 被扶養人生活費標准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是什麼
1、被扶養人生活費標准一般需要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該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被扶養人范圍包括哪些
被撫養人范圍,被撫養人主要是指依法被撫養的未成年,具體包括:
1、未成年子女(包括養子女、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未成年外孫子女;
3、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

E. 子女扶養老人平等嗎扶養費多少錢一個月

老人應稱善養費,子女才稱撫養費。

如何計算贍養費?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婚姻法對贍養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F. 扶人被訛明明是敲詐,為什麼卻只是批評教育,而不按犯罪處理

這一點其實與中國的尊老愛幼的傳統有關系。因為需要被扶的人大多數都是一些年老之人。他們有著行動不便,記憶力遲緩,等諸多的問題。加上由於中國有尊老愛幼的傳統,所以說出現老人訛人的現象總會從寬處理,並不會上綱上線。這一點明眼人都能看的清楚。說好聽一點那是訛人,說不好聽一點。

那就是敲詐勒索。但是誰讓人家是老人呢?有著特殊的優待權。總不會讓警察把那些已經行動不便並且摔倒受傷的老人。抓到監獄里去吧。

3,說老人糊塗了記不清楚了,要有醫療單位的證明,如果沒有要追究責任。

在看到證據的時候,不能你說糊塗記不清楚了,訛人這件事就不需要負責了。要有醫院開具的病例證明,醫院開具的病例證明書。沒有的話,要追究民事及刑事責任。該罰款的罰款,該判刑的判刑。

4,輿論宣傳上,要加大力度,讓這樣的行為受到譴責。

總之要想杜絕這樣的惡習,就應該加大懲罰力度,使人怕犯,不敢犯這樣的錯誤行為,讓尊老愛幼這樣的傳統美德流傳下去!

G. 交通事故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1)不滿18周歲人員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2)18周歲—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3)60周歲—75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4)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5)有其他扶養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數。(6)被扶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H. "扶老人險"反映了什麼社會問題

近日,支付寶平台推出了一款「扶老人險」的保險產品。「扶老人險」保費僅為3元,保期一年,投保人投保後,如不幸發生「好心扶起受傷老人反而被訛」的意外事件,最高可獲得2萬元的法律訴訟費用賠償,且全年提供法律咨詢。該產品在線上發售10天已售出8.5萬份,其中超90%的購買人為80後和90後,廣東、浙江、江蘇三省銷量最高。
該保險推出後,引發的爭議不斷。有人認為,這是用商業模式破解道德痛點的「創新」,2萬元的保險能讓人們有扶起老人的「底氣」和「勇氣」。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帶有炒作性質的營銷,讓人根本上去忽視了道德。人民日報記者對老人采訪時,問到扶老人險,讓老人非常氣憤,感覺「被打了一耳光」。
在這樣的有人覺得靠譜,有人覺得離譜的情況下,買與不買這個保險都覺得尷尬。其實,扶老人險的背後反映的實實在在都是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更是隱藏在看似道德問題背後的陰影。
當下,對於「扶不扶」問題早成為老生常談的社會問題。扶老人遭受訛詐,在每個月的新聞中總要有上個幾起,讓老百姓不禁談「扶」色變。而這樣的社會現狀跟我國長期以來宣揚的尊老愛幼的傳統道德大相徑庭,讓一些老人不禁感嘆人心不古。其實關於「扶不扶」看似是一個道德問題,歸根結底是信任危機、社會保障不足等一系列社會的陰影。
首先在於陌生人社會下不信任,導致不敢扶,更不想扶,希望通過「老人變壞」這一論調讓自己不必背上道德譴責。
其次在於法律的不完善,以往法律上對於老人誣陷的行為基本上以批評教育為主,懲戒力度太輕會讓其他人以為誣陷的違法成本很低,這種破窗效應會讓更多的人產生「反正誣告不犯法」的心理,從而導致扶人成本過高,訛詐成本過低而使問題愈演愈烈。
最後在於社會保障的不足,老人缺乏醫療、養老相關的各項保障,只能通過訛詐的形式來解決自身各項疾病問題。
只有解決了這三個問題,才能實現根本上的「保險」。要讓扶不扶不再難以抉擇,所要做的還有很多,尤其是政府部門更要通過強有力的行政手段予以實現,比如,進一步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調查取證渠道等。提升公民道德素質、構建社會誠信體系任重而道遠,人心扶起來,道德自然也扶起來了。

I. 多人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1、城鎮居民中:

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撫養人撫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N)÷扶養義務人人數(N<18);

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2農村居民為:

未成年人:扶養費=(市、省)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18-N)(N<18)÷扶養義務人人數。

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