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建築人防收費是怎麼算
該費用應該叫:人防易地建設費,費用的標准各地可能不同,一般是按規劃總建築面積。
應建人防面積=高層建築的基層面積,按100%計算(不管有、無地下室)+ 樓層為1層—3層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無地下室的,按基層面積的15%計算; 如埋深超過3米的按基層面積的100%計算+ 樓層為4-6層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無地下室的
2. 房地產開發前期工程費用
A.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費用計入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
一、勘探費。包括地質勘探、地下文物勘探;
二、設計費。包括 總體規劃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環境設計費、售樓中心設計費
三、地形圖測繪費
四、開發項目可行性編制費
五、開發土地平整
六、開發土地垃圾清運費
七、回填土費用
八、定位放線費
九、三通一平 包括臨時用水、臨時用電、臨時用道路
十、開發場地圍牆工程
十一、地基檢測費、臨時辦公室建設費
十二、人防異地建設費
十三、城市基礎配套費和綠化費
十四、牆改專項費
十五、招標代理費、服務費、公證費
十六、質量監督費
十七、合同鑒證費
十八、公共消防費、地震檢測費、工程監理費用
十九、廣告牌製作以及廣告照明、廣告牌電纜工程;
B.計算土地增值額時稅法允許扣除的項目。
主要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包括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包括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納稅人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可以視同稅金扣除。
(5)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項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額。
3. 配套費,人防費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加計扣除嗎
在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根據實施細則和加計扣除的規定,配套費、人防費應該加計扣除。
4. 人防工程是否納入房屋成本
人防工程面積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小區業主購買的住宅,其公共分攤部分不包含人防工程。關於人防工程的建設成本是否包含在售樓單價中,可直接向開發商咨詢了解或咨詢發改(物價)部門。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原則,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拓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5. 如何正確理解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的標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六條規定,對於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收入計稅的,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對於代收費用未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的,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
如何正確理解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的標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中,對房地產開發費用的扣除問題是這樣規定的:
(一)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資金,沒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體適用的比例按省級人民政府此前規定的比例執行。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既向金融機構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時不能同時適用本條(一)、(二)項所述兩種辦法。
(四)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經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財務費用中計算扣除。
上述規定包含4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
二是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或是全部使用自有資金的,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三是上述的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大多省級政府都定為10%或5%,因此在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就可以按照10%或5%執行。
四是已經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財務費用中計算扣除。
6. 異地人防費土地增值稅扣除
法律分析: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建設部門繳納市政配套設施費並取得相應的財政專用收據的,應作為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費計算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7. 房地產企業人防設施未到位而繳納的人防管理費,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房地產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房地產企業人防設施未到位而繳納的人防管理費,計入成本對象的未建成本。人防設施在建成後,將未建成本轉入在建成本,對已完工成本作為房地產開發計稅成本並稅前扣除。因此,人防管理費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望採納
8. 房地產開發人防工程成本如何扣除
借:開發成本-基礎設施費-人防工程費
貸:銀行存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人防工程指房地產企業開發項目的時候,需要同時修建部分地下的人防工程。現部分人防工程開發商上修改為地下車庫,開發商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人防工程的修建面積是當地規劃局按開發項目人口密度確定,修建面積只能多減不能少建(沒有開發商會多建),開發的項目也可以不建人防工程,但需要向當地建委交納人防異地遷移費。
9. 人防設施未到位而繳納的人防管理費能否加計扣除
答: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費是指人防工程建設項目自立項、籌建、建設至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及後評估的全過程管理所需要費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計稅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對當期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按其性質、經濟用途及發生的地點、時間區進行整理、歸類,並將其區分為應計入成本對象的成本和應在當期稅前扣除的期間費用。同時還應按規定對在有關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進行計量與確認。 (二)對應計入成本對象中的各項實際支出、預提費用、待攤費用等合理的劃分為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共同成本,並按規定將其合理的歸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對象、在建成本對象和未建成本對象。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依據上述規定,房地產企業人防設施未到位而繳納的人防管理費,應計入成本對象的未建成本。人防設施在建成後,將未建成本轉入在建成本,對已完工成本作為房地產開發計稅成本並稅前扣除。由此可見,人防管理費應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加計扣除。
10.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支出什麼成本扣除這些成本他們的利潤多嗎
房地產"開發成本"明細科目一覽表——成本全透視
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成本一直是消費者心中的一個迷,在暴利的背後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關注房地產就要關注開發成本,噓,,,,,,,,,誰看誰知道!
(一)、土地獲得價款: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1、土地出讓金: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
2、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有關地上、地下建築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拆遷補償,農作物補償費等。
A、土地徵用費
B、耕地佔用費
C、安置養老費
D、拆遷補償費
C、土地補償費
D、其他
3、合作補償款:補償合作方地價,合作建房分配的房屋成本和稅金。
4、中介費
5、預提
6、其他:含契稅、初始登記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在取得土地開發權之後,項目開發前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費用。
1、勘察設計費
A、勘察及丈量費
B、規劃設計費:含景觀設計
C、競標設計補償費
2、三通一平費
A、臨時道路
B、臨時用電
C、臨時用水
D、場地平整
E、臨時設施費
3、可行性研究費
A、可行性研究編制費
B、市場調查費
C、項目建設咨詢費
D、其他
4、人防費
5、大市政配套費
6、預提
7、其他
A、招標代理及管理費
B、配套方案征詢費
C、測繪費
D、工程保險費
E、環境評估費
F、竣工檔案編制費
G、日照分析
H、審圖費
I、曬圖費
J、其他
(三)、基礎設施費:建築物外紅線內。
1、室外給排水系統
A、上水配套費
B、雨污水
C、直飲水
D、熱水
E、其他
2、室外電氣系統
A、供電配套工程費
B、其他
3、室外燃氣系統
A、燃氣配套費
B、其他
4、通訊系統: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
5、環衛設施
6、採暖系統
7、預提
8、其他
(四)、建築安裝工程費: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主體內列入預算的各項費用。
1、建築結構工程
A、基礎工程
B、主體結構工程
C、門窗工程
D、公共部位精裝修
E、室內精裝修
F、樣板房:主體內的樣板間的設計、裝修以及傢具等費用。
2、設備及設備安裝工程
A、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
B、室內設備及安裝:空調、電梯、高低壓配電等。
C、消防系統
D、智能化系統:保安、電信、衛星電視等。
3、室外總體工程
A、道路系統:小區道路、圍牆、門衛、標識等。
B、園林環境工程 綠化建設、建築小品等。
C、其他
4、工程管理費
A、工程監理費
B、咨詢費
C、施工合同外獎金
D、質監費、驗收費
5、預提
6、其他
(五)、公建配套設施費:開發過程中,根據有關法規,產權及其收益權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不能有償轉讓也不能轉作自留固定資產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1、會所、物管樓
2、兒童樂園
3、學校、幼兒園
4、游泳池
5、網球場
6、預提
7、其他
(六)、資本化利息:直接用於項目開發所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匯兌損失,減去利息收入和匯兌收益的凈額。
1、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3、匯兌損益
4、金融機構手續費
(七)、開發間接費:與項目開發直接相關、但不能明確屬於特定開發環節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以及與項目推廣銷售有關但發生在樓盤開盤前的費用支出。
1、工程管理費
A、行政管理費: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等人工費以及直接從事項目開發部門的行政費。五級明細參考「管理費用」明細科目
B、在建工程抵押費:評估費、公證費、抵押登記手續費、財產保險費
C、其他
2、營銷費用:項目開盤前發生的廣告、策劃、樣板間、售樓中心建設、售樓書、模型等所有營銷推廣費用。
A、媒介廣告費:電視、廣播、互聯網、報紙、雜志、公交、電子屏、車站、路牌廣告。
B、樣板間:臨時樣板間的建造、設計、裝修以及清潔、保安、維修費用。
C、其他
3、預提
4、其他
5、結轉:項目建設期跨多個年度,反映已經結轉的開發成本。
利潤跟地盤價格、房價、推銷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