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的個人獨資企業交個人所得稅時不能扣除成本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
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
財稅[2000]91號
附件1: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下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三)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第八條 第七條所說核定徵收方式,包括定額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徵收方式。
第九條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應按下表規定的標准執行:
應稅所得率表
行 業 應稅所得率(%)
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 5-20
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 7-20
飲食服務業 7-25
娛樂業 20-40
其他行業 10-30
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其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所以你們公司應該是被核定徵收所得稅了,具體的問專管員就知道了
B. 關於「個人獨資企業」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個人獨資企業的個稅是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如果有個稅存在,是由公司代繳(已經從員工工資里扣除),是去所在地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申報,大致程序:(月報)預繳個人所得稅,向當地稅務機關遞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並附送會計報表。(年報)年度終了30日內,投資者應向主管地方稅務局遞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並附送年度會計決算報表和預繳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大致程序就是這樣的了,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滿意,望採納!
C. 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不繳企業所得稅,只交2%個稅,這是為什麼是怎樣做到的
簡而言之,所得稅徵收有兩種方法,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1)核定徵收的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首月按當月收入額8%作為應稅所得額,稅率35%,然後減去速算扣除額。從次月開始,按累計收入額計算。速算扣除額與收入大小有關,每次不一樣。算總賬,小型個人獨資企業全年繳納的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約占收入的2%--2.1%之間。(2)如果是查賬徵收的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同一般企業一樣。
D.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個人支付的所得稅不得在稅前扣除啥意思看不懂。。。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個人支付的所得稅不得在稅前扣除,就是說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繳納的個稅不能做為成本費用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舉個例子:一季度應納稅所得額10000元,繳納個稅2000元,二季度應納稅所得額20000元,應納個稅4000元,計算二季度應納稅額時,一季度繳納的個稅2000元,不可以從二季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能用20000扣除2000元,再計算二季度個稅。
E. 個人獨資企業為什麼不用交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只交個人所得稅,不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5)個人獨資企業為什麼不扣成本費用擴展閱讀:稅收稅率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10萬元的,稅率為27%,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F.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的工資可以計入成本費用嗎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的工資可以計入成本費用。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在被投資公司任職,取得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工資薪金收入,可以計入被投資企業的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