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會計做賬時,什麼情況下暫估入庫,怎麼才能沖暫估入庫!
材料入倉庫,沒正式發票,會計可用倉庫入庫單做暫估入庫。等正式票發票來了,就沖暫估入庫,用正式發票入帳。次月初用紅字沖回,以倉儲部門上月末出具的暫估入庫單改為紅字為附件進行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等(紅字)
貸:應付賬款(紅字)
正式發票收到時,以發票和倉儲部門出具的正式入庫單作為附件進行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如果正式發票連續數月未達,但存貨已經領用或者銷售,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仍作暫估入庫處理,領用存貨時,倉儲部門按暫估價開具出庫單,財務部門以此為附件進行相關會計處理。
暫估價與實際價差異的處理。
(1)沖暫估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存貨暫估的基本概念
暫估,是指按照現行會計准則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
暫估也是指本月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不能確定存貨的入庫成本。月底時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庫存成本,需要將這部分存貨暫估入賬,形成暫估憑證。暫估業務簡單的可理解為貨到票未到的業務。
1、暫估入庫
【案例】
甲公司購進原材料A一批用於生產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7%),原材料已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發票。合同約定材料價格共計1 170元(含稅)。
【解析】
借:原材料——A 1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某供應商 ) 1000
注意: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2、暫估回沖
按照規定,暫估入庫要在次月月初紅字沖回,但在實際工作當中,如果當月發票還是沒有收到,月初沖回月末再次暫估,會無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發票時再沖回。
①紅字沖回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A -1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某供應商) -1000
②收到發票,做入庫處理
借:原材料——A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
貸:應付賬款——某供應商 1170
暫估入庫---網路
㈡ 什麼是暫估入庫啊,在什麼情況下暫估入庫啊
暫估入賬指的是企業購買商品,商品已經驗收入庫,但是企業還沒有收到發票,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暫估入庫只出現在已經驗收入庫的商品,但是月末沒有收到發票的情況下。暫估入庫的會計分錄為: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款。成本是不可以暫估的,需要根據實際發生數入賬。
(2)沖暫估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並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㈢ 沖暫估成本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 等
如果暫估成本大於實際成本的,應當以紅字編制上述分錄.
㈣ 暫估成本是怎麼個意思
暫估成本是說企業當月購入的材料已經驗收入庫了,可是還沒有收到對方開出的正式發票,所以該月末,會計在計算該材料的成本時,只能按合同上的單價金額暫估入庫,該材料成本就是暫估成本。
暫估也是指本月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不能確定存貨的入庫成本。月底時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庫存成本,需要將這部分存貨暫估入賬,形成暫估憑證。暫估業務簡單的可理解為貨到票未到的業務。暫估成本的會計分錄為:
1.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暫估金額)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 ) (暫估金額)
2. 暫估回沖。按照規定,暫估入庫要在次月月初紅字沖回,但在實際工作當中,如果當月發票還是沒有收到,月初沖回月末再次暫估,會無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發票時再沖回。
1)紅字沖回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原暫估金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 (原暫估金額,紅字)
2)收到發票,做入庫處理
借:原材料 (發票不含稅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稅額)
貸:應付賬款——XX供應商 (發票含稅金額 )
拓展資料:
1、暫估是當月有入庫單,但沒有生成進貨單或者采購發票,這使入庫單中填寫的單價是暫時預估的成本價,需等到做了進貨單或者采購發票後才能確定實際成本。在軟體中需要是業務和倉庫分開的流程才支持暫估處理,合並流程或者T+普及版都不能實現。
2、暫估的入庫單生成進貨單後會生成紅藍回沖單,紅單把之前暫估的入庫成本紅沖,藍單是把發票中真實的成本單價生成一張真實成本的入庫單。先設置暫估處理的方式,點擊系統管理中的選項設置,然後點擊核算選擇單到回沖。
3、生成進貨單或者采購發票後,會自動生成紅藍回沖單,可以通過單據界面的「聯查」查詢,生成的紅藍回沖單都需要生成憑證。點擊存貨明細賬可以查看有一行入庫調整單,雙擊入庫調整單,可以查看調整類型是采購核算,並且有關聯單據和關聯單號。
㈤ 暫估成本指的是什麼
暫估成本就是購進的物品已入庫,但是結算用的發票等手續沒有到,為了賬實相符,庫存商品先入上賬.待以後月份發票收到後,將原先入賬分錄用紅字原筆重回,再按發票重新做一回購進即可.
一、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並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
二、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三、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四、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暫估成本的賬務處理對所得稅的影響:
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因此,發票未收到前,可以暫估成本。暫估入帳的成本在匯算清繳前,若是沒有取得合法憑證,則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部分暫估的成本在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時必須調增納稅所得額。
㈥ 什麼是暫估成本暫估成本應該怎麼做賬請詳解,我是新手,謝謝!!!!
按照現行會計准則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即暫估行為出現了。這樣的業務主要是由於相關的經濟業務已經發生,但原始票據沒有及時收到或者相關結算滯後,產生了資產的增加或者經濟利益的流出。在現實工作當中,還表現為管理的脫節,比如采購部門、工程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沒有及時取得會計所要求的原始票據,導致一種不確定行為的發生,或者一些供應商或者客戶有著自己特別的處理要求,不開具發票。對於暫估業務,一般的會計處理就是在當月進行暫估核算。簡稱暫估。
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與要求,固定資產已實際投入使用的,可按暫估價值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辦理竣工決算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相應的調整處理。分錄一般如下: 暫估固定資產入賬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 財務決算批復入賬分錄: 先沖紅原有暫估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紅)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紅) 在做以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長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各明細科目
㈦ 暫估成本沖回的依據
把估價接轉的成本按照你原來製作的會計分錄和金額全部紅字沖回,然後按照發票的實際成本再重新接轉成本
暫估入庫,成本結轉方面的問題
1、一般暫估入庫,要在下月做沖回帳務處理,待發票到後,再作帳務處理.
2、如果暫估入庫的商品已經銷售,先按暫估價結轉成本.待發票到後,再作相關的帳務調整.
㈧ 沖暫估是什麼意思再憑證上應該怎麼做
沖暫估的意思是:抵消。
沖暫估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應付暫估——XXX供應商(紅字)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
(8)沖暫估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對於上月暫估入庫並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從理論上應當進行調整,但是,由於企業購銷活動的經常性和大量性,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出發,出於簡化會計核算的考慮,對於暫估成本的發出成本,不予單獨進行調整。
因此,在計算當月發出庫存商品成本時,應當仍然按照規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出成本。由於月初紅字沖回入庫,並且取得發票正式入帳,兩者相抵,余額為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所以,該差額實際上應當由本月發出和月末結存的庫存商品承擔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㈨ 暫估沖紅什麼意思
暫估沖紅就是暫估入賬的意思。
企業新建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由於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能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暫估價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後再進行調整。
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的12個月內進行。按暫估價值入賬的固定資產在辦理竣工決算後,應當按照暫估價值與竣工決算價值的差額調整入賬價值,但是不需要調整已經計提的折舊金額。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9)沖暫估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暫估入庫的稅務風險:
暫估入賬的在當年取得發票的,把暫估反方向沖紅,重新按發票金額做分錄,已經結轉成本的要調整。
如果到次年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