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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计入费用什么明细 2025-07-29 19:53:03

禁止使用什么工具装药

发布时间: 2022-06-14 04:15:31

‘壹’ 煤矿爆破规定什么是十不装药十二不放

十不装,指是十种情况下不准装药。
十二不放,十二个情况下不准爆破。
十不装:
1、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
2、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工作面20米范围内未清扫煤尘或洒水除尘时,不准装药。
3、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装药。
4、空顶距离超过规定不准装药。
5、炮眼深度角度不符合要求不准装药。
6、炮眼变形或者炮眼内有异状不准装药。
7、支护不合格,帮壁、伞檐未处理不准装药。
8、炮眼内有煤岩粉未除净,炮泥、水泡泥未准备到位都不准装药。
9、洒水装置不到位不准装药。
10、装药地点有其他人逗留不准装药。
十二不准”爆破原则:
1、工作面工具未收拾好,机电设备和电缆未加以保护时,不准爆破。
2、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爆破。
3、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工作面20米范围内未清扫煤尘或洒水除尘时,不准爆破。
4、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爆破。
5、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安全、不畅通,工作面顶板支架不完整、煤壁片帮、有伞檐等不安全隐患时,不准爆破。
6、爆破母线长度不够或未吊挂好时,不准爆破。
7、所有人员未撤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未清点好人数、未设好警戒岗哨时,不准爆破。
8、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爆破时,不准爆破。
9、不使用爆破器或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二台及以上爆破器时,不准爆破。
10、不发出三声爆破信号时,不准爆破。
11、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准爆破。
12、爆破器和放炮母线不完好,不准爆破。

‘贰’ 非法狩猎罪中规定的禁用的工具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非法狩猎罪中规定的禁用的工具是有明确规定的,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禁用工具还包括地弓、大铁夹、大桃杆子,等等。所谓禁用的方法,是指以破坏、妨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如投毒、爆炸、火攻、烟熏、掏窝、拣蛋、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攻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狩猎工具和方法狩猎。

‘叁’ 什么是磨口瓶为何不能用它装药品

瓶口和瓶塞是磨砂玻璃的瓶子是磨口瓶,磨口瓶的塞子只能盖上而不能拧紧,所以它的封口不是很严密,一般不用来装医用药品,但可以装化学试剂类药品(碱类除外,碱会与玻璃反应生成偏硅酸钠而使瓶口粘住)。

‘肆’ 引水隧洞爆破作业规定有哪些

(1)不准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不同批号、不同厂家的雷管及燃速不同的导火索,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严格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进行爆破工作。①有冒顶或边帮滑落危险;②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③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④危及设备安全,却无效防护措施;⑤工作面无良好照明,为做好准备工作。
(3)爆破前必须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待所有人员及设备撤离至安全区域方能点炮,
(4)放炮后,在确认无盲炮时,应不小于15分钟,不能确认无盲炮时,必须不小于30分钟,爆破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爆破作业点。
(5)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时要首先检查顶、帮及支护是否安全,有无盲炮等情况,如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6)加工起爆药包和爆药卷应在安全地点进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场,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7)加工药包、装药联线现场严禁烟火。
(8)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和验收,装药时严禁使用铁质工具,装药完毕要用炮泥堵塞,操作要温和,不可用力过猛。
(9)导火的长度应根据导火索的燃速、炮眼的深度、个数、躲炮的安全距离和点炮所需的时间来定,但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 1.2米。
(10)导火索点火必须使用计时导火索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打火机点炮。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是否点完,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11)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不得超过5根(组),同一工作面由2人以上同时点火时,应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商点火工作,掌握计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及时发出撤离命令。
(12)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处理。处理盲炮应有当班爆破员进行,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当班来不及处理,应详细交班。盲炮未处理好之前。禁止在工作面进行其它作业。
(13)禁止用铁制掏勺掏出炮泥,掏炮泥时不得用力拉动起爆药包。,严禁从炮眼中强力拔出雷管。
(14)其余未涉及的应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严格按《省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15)爆破时要加强警戒与撤离。再爆破体附近0.5公里范围内公告爆破时间和爆破信号,实行定时爆破,爆破前后10分钟对距爆破体200米范围实行封锁和交通管制。在路口树立警示牌,设专人进行警戒,加强对来往行人的指挥。

‘伍’ 装卸危险化学品禁止那种器具A 木制、B铜制、c铁制.

为防止作业过程产生火花,禁止使用铁质工具

‘陆’ 装载危险化学品时,应避免使用什么材质工具

易燃易爆:不能用金属材质的容器(除非拖一根导线接到地板上)
腐蚀:碱少用磨砂玻璃,酸不能用橡胶
剧毒:密封性不好的材质不能用
放射:尽量用铅板。

‘柒’ 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

一、总则二、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一 ) 基建主管部门,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方针、 政策、办法,把安全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指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时, 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的内容, 切实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
(二)建筑安装企业施工队(厂)以上的单位,要设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做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处理险情;做好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其他劳动保护工作。安全员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有权制止;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决定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企业的安全技术干部或安全检查干部应列为生产人员,不能随便调动,领导干部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三)班(组)设不脱产安全员,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网,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第二条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一)要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安全施工方针、政策、办法,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大力表彰遵章守纪,力排险情,确保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二) 对新工人、参加建设的民工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入
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确实掌握了安全操作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第三条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要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添置安全设施,要坚持自力更生、土洋结合的方针。第四条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各建筑安装企业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该进行几次群众性的大检查,施工队要进行月检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解决;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第五条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要按照规定,逐级报告。领导干部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并吸收工人参加。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违反制度,违反纪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对阶级敌人制造的破坏事故,一定要追查破案,坚决予以打击。
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三、施工现场管理第六条开工前,在施工方案中,应有详细的平面布置。运输道路、临时电力网、各种管道、仓库、附属企业、职工宿舍及其他临时工程的安排,要符合安全要求。第七条施工现场变配电设施及架设电线的悬吊高度,应按当地电业部门的规定执行。矿井和水上作业等重要部位的变配电室,必须设值班人员。第八条施工现场交通运输道路,应经常保持畅通。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临时交通指挥;火车道口两侧, 应设置防护落杆。 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能大于百分之三,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牢靠。第九条现场内危险的悬崖、陡坡、深坑和施工、预留洞眼等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挂危险标志。第十条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不得超高。拆除的模板和废料等,应及时清理,防止钉伤。第十一条拆除或改建工程, 在施工前应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 制订安全措施,防止坍蹋、触电、溺水、坠落和物体伤害。第十二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进入高空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危险的施工现场和矿井、隧道、峒库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高空、悬崖、陡坡和桥侧施工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要有隔离设施,出入口,要搭防护棚。距地面四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高层建筑工程的安全网,要随墙逐层上升;每四层必须有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四、土石方工程第十三条挖掘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边坡或支护,防止冒顶、蹋方。第十四条土石方爆破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检查制度。
(二)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雷管的药包要轻塞,不准重击;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三)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人员全部避入安全地带,方准起爆。
用电雷管起爆,应设专用线路,起爆装置要有专人管理;用火雷管起爆,要使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在有瓦斯和煤尘的矿井、峒库、遂道中爆破,禁止使用明火起爆。
(四)巷道施工,两个邻近的工作面之间的岩石厚度在十五米内,一方起爆前,对方人员应全部撤出工作面。
(五)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爆破;处理瞎炮应指定专人。当班处理不完,交下班继续处理。未处理完,其他人员不准进入险区。
(六)大、中型爆破,事先应编制方案,报经上级批准。

‘捌’ 深孔爆破用装药器和装药车,要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1)爆破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严禁吸烟、嬉闹,不准穿化纤衣服、穿短裤、穿拖鞋、穿凉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班前(班前4小时内)、班中饮酒。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教育中要体现安全法制教育。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针对性、适宜性、可操作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书面记录。

4)施工现场要按照安全设计要求布置合理,重要安全部位和安全风险高的地段按规范要求设置硬性围挡或拉安全绳等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5)装药区和炸药临时存放区应拉安全绳、设置警示标志标牌,严禁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区。

6)严禁在爆区内吸烟或动用明火或生火取暖;严禁在爆区内拨打、接听电话或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等。

7)在装药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进入装药警戒区进行钻孔作业(包括补孔)。

8)爆破时,应将爆破安全距离内所有人员、设备撤出安全距离外,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撤出的,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需业主协调的,及时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爆。

9)严禁在夜晚、大雾、雷电、冰雹、大雨等恶劣天气下进行爆破作业;如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出现雷电、冰雹、大雨等天气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到安全距离外;待天气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10)对在施工区域发现安全隐患,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需业主解决的,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

11)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12)爆破作业结束,如有剩余的爆破器材,爆破员应将如数退回配送单位,并及时、如实填写爆破器材使用、退库记录。

‘玖’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法律分析: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军用武器、射击运动枪支、小口径步枪、汽枪、鸟铳及采用射钉枪等任何工具改造成的枪械。禁止使用农药、麻醉药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伤亡的制剂猎捕野生动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拾’ 爆破作业的危险性



爆破员必须由参加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者担任。 爆破员作业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并不得携 带能发火的物品,作业时必须按爆破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爆破员领用的导火索,电雷管等起爆器材用前必须经过检查,用于同一工作 面时必须是同厂、同批号的合格产品。 爆破品在加工起爆药包时,必须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 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靠近人群的地点加工,每次起爆药包的加工数量, 不应超过本次爆破所需的数量。若多余,须及时处理,绝不允许将起爆药包 带出现场。 5、 加工起爆药包时,要用木质锥子扎孔,不许用雷管硬扎,另一方面,必须把 雷管全部埋入药卷中,不许外露,一插入后应使起爆药包成为一整体,防止 分开。 6、 爆破员在使用导火索爆破时,必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最短导火索长度 不得少于 1.2 米,一人连续点火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组数)露天爆破不得 起过 10 根(组) ,巷道及峒室爆破不得超过 5 根(组) ,并必须有专人用信号 管记时,其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最短长度的三分之一,待信号管响 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任何人必须迅速离开现场。 7、 8、 9、 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按当班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取、使用、清退记录。 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二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的爆破器材必须按性质 不同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 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 器材。 10、 放炮使用专用工具木质炮杆、铅质、铜质等撮子,割导火线刀(要锋利)信 号标志,哨子、封炮口要用松土。 11、 装药时要根据抵抗线大小,炮眼的深度,按计算装药,不能估计装药。 12、 装药前要检查好炮位,选择退出路线,蔽炮地点,并按退出需要的时间,确 定最短导火索的长度。 13、 往炮眼装药时,禁止使用铁制工具,经火雷管内插导火线不要用力过猛和转
动导火索,不能用力撞击雷管。 14、 导火索的长度要根据装药量大小,退出路线的长短来定,但最短不小于 1.2 米,最长不超过 10 米,超过 4 米长的要用双路导火索。 15、 起爆时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放炮,放炮的全部过程由负责现场安 全的领导人统一指挥,并使用警报、哨子、色旗,发出放炮信号和标志。 16、 第一遍信号组织清场,整理工具设备,场内外人员都已撤离到安全地点,并 派手持红旗的警戒人员在危险区边缘上岗。 17、 第二遍信号

点燃,点燃后爆破人员要迅速撤到蔽炮棚或安全地点蔽炮,并数 炮,待最后一炮响过算起,露天爆破 15 分钟后进入场地,井下爆破 30 分钟 进入场地,如果出现瞎炮,20 分钟进入场地,用土和水窒息法采取措施后立 即退出现场,约 30 分钟后再进入场地,按规定方法安全排除。 18、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检查爆破效果。 19、 禁止单人点炮。 20、 点炮前,为了安全操作,使爆破员心中有数,用一个信号导火索或信号雷管, 其长度是炮中最短导火线的三分之一长为准,如果时间到信号导火线和信号 雷管已着完,不管炮有没点完,爆破人员要迅速退出现场,不准停留在现场 或继续操作。 21、 放炮后 20 分钟后进入现场,如出现哑炮,可用水窒息法将水倒在炮眼里,用 土窒息法将松土倒在眼里,即离开现场,约 30 分钟后进行排除。 22、 炮眼瞎炮可采用起爆药包重新起爆或打平行眼(距瞎孔不能小于 30 公分) , 禁止掏或拉出起爆药包。 23、 露天深瞎炮不小于 2 米外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 24、 瞎炮处理后,要检查和清理残余的爆破器材,确保安全作业。 25、 爆破员在最后一炮起爆后, 露天矿山不小于 5 分钟, 巷道掘进不小于 15 分钟, 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能自身进入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经确认安全后, 方准解除警戒。若发现有盲炮或怀疑有盲炮须立即报告并处理,处理时无关 人员不准在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戒。 26、 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如在 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 27、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