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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有哪些辅助工具

发布时间: 2022-06-09 23:49:50

1. 残疾人辅助器具有哪些

1、轮椅

轮椅在辅助器具中使用率最高,大致分为看护型轮椅(有专人看护时使用)、自行走轮椅(目前使用最广泛)、高靠背轮椅(在需要大角度坐躺,或行动受限等情况下使用)、电动轮椅(要求使用者意识清醒、反应迅速)、功能性轮椅(包括手摇轮椅、单侧驱动轮椅等,适合单侧偏瘫等情况使用)。

2、拐杖、手杖

拐杖和手杖是在下肢行动不便时常用到的辅具。拐杖一般适合有严重的髋关节、膝关节炎或有足踝疾病的患者。刚开始出现关节炎症状的老年人借助拐杖扶一扶,有利于减轻膝关节的负重。要求一定要稳固,腋窝支撑部的橡胶垫要具有弹性,拐杖底端要有橡皮端头。

3、助行器

常见的助行器包括两轮和四轮助行器,如果需要助行器支撑体重,最好选择两轮助行器;平衡力相对较好的老人,可以选择四轮助行器。

(1)视力残疾有哪些辅助工具扩展阅读

选配残疾人辅助器具

1、选配是否是最适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残疾人选配辅助用具是否有效,不仅仅取决于价格的高低和产品的科技含量的大小,而且取决于这种辅助用具是否最适合于残疾人的需求。

2、考虑残疾程度和功能缺失情况 

选配辅助用具时,首先要考虑使用者的残疾情况,根据残疾的程度和功能障碍的情况选择产品。如小儿麻痹后遗症同样是下肢残疾,但由于残疾程度不同,需要的辅助用具也不同。

轻微残疾者不需要任何辅助用具就可以行走,可能是步态不太好,程度稍重者,残疾的腿可能需要安装矫形器,或者要拄一支手杖。

2. 一只眼睛失明,有什么辅助工具可以让单只眼睛看到更广的视野嘛

如果是想要用辅助工具,可以让更看得更多,你可以用一些望远镜之类的或者是扩大镜都是可以的,非常不错。

3. 低视力病人需要什么样的助视器啊

根据病人需要进行验配。选择适合病人需求的电子助视器或者光学助视器,
常用的助视器有两大类,即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助视器。
光学助视器:就是利用该类助视器的凸透镜或光学系统的放大作用,使物体成像变大,可以使视力残疾患者原来看不清楚的小物体变大,于是他们便可以看到或看清楚了。例如,最常见也很容易买到的手持放大镜便是光学助视器的一种。但在使用上可分为近用助视器和远用助视器两种,都是光学眼镜;现简单介绍如下:1 近用助视器 近用助视器也称为放大镜,是低视力患者用来观察近距离的物体。应将所看到物体放在它的物距处,可以看到物体被放大的正立虚像,并处于人眼的明视距离附近。它在结构上可以有很多种,如:手持式放大镜,可以依据人眼的不同适当地改变物距,观察较为方便;架式放大镜固定了物距,可腾出双手进行工作;带光源放大镜可提高暗处的光照,增强明亮感和对比度;眼镜式助视器可根据人眼的视力不同,选用不同的品种,视野较大,近用助视器有不同的放大倍数一般为2—6倍。使用近用助视器时,应将目标放在物距的附近.才能观察清晰,眼睛要靠近镜片,以便增大视场,同时也减少高倍放大镜引起的观察物变形。2 远用助视器 远用助视器也称为望远镜。是低视力患者用来观察远处的物体。它由两组镜片组成,结构较大和复杂。可根据物体不同的距离进行调节,从而观察到清楚的像。需要注意的是,放大倍数越大,手持观察的效果越差,视场也越小。远用助视器最好在静态使用。
(2)非光学助视器:不是通过凸透镜或光学系统的放大作用,而是通过改变周围环境来提高患者的视力。例如,改善患者环境中的照明条件。多数低视力患者在暗光下看不清报纸上的字。但通过增强照明后便可以很容易地读报了。因此,照明便是非光学助视器的一种。又例如,一般人阅读的《参考消息》与通常报纸的字号大小一样,但为老年人准备的《参考消息》是用大字号印刷的,因为字大,老年人看起来不费力。因此,大字号报纸、大字号杂志等印刷品也是非光学助视器。另外像阅读架、防止外界光线直接射入眼内引起视力下降的太阳帽及可滤过短波光线的太阳镜等都属于非光学助视器的范围。

4. 视力残疾人常用的辅助器具分为盲人使用辅助器具和低视力者使用的辅助器具。

(1)盲人使用辅助器具。 辅助盲人行走的盲杖,进行盲文书写文字的写字板,用于学习工作的盲人智能阅读机、双向翻译的电子书写打印机、盲人打字机、计算机及其软件等,采用声音和语音信号的报警器、温度计、钟表等生活用具,提供盲人娱乐活动的盲人扑克牌等。 (2)低视力者使用的辅助器具。 低视力辅助器具以助视器为主,分为光学助视器和电子助视器。 光学助视器具有操作简单、方便携带且价格低廉的特点,适合轻度低视力患者使用,分为近用和远用两种。近用光学助视器放大倍数为2-6倍,常用的有使用方便的手持放大镜,视野较大的眼镜助视器,固定或可调焦距的立式放大镜,提高光照、明亮和对比度的光源助视器等。远用光学助视器放大倍数为2-8倍,常用的有视野较广的眼镜式望远镜,焦距可调的单筒手持望远镜,卡在矫正眼镜上的卡式望远镜,双焦望远镜等。 电子助视器具有放大倍数可方便调整,能够使用双眼阅读,亮度与对比度可以控制,具有反白功能,视野宽大,成像真实,保持舒适的阅读姿势,大而宽的工作空间,符合正确的人体工学等特点,适合中度、重度低视力患者使用,放大倍数可达几十倍。常用的有自带显示屏的桌上型黑白助视器、可看远看近的携带型教室用助视器、通过记忆存储随意显示文字的桌上型人工智能助视器、方便阅读书写的行动式读写助视器、随身携带的简便型彩色助视器、具备供电系统的口袋型彩色助视器、戴在头上的低视力电子眼等。

5. 方便照护老年人或残疾人生活的辅助器具有哪些

视力残疾人常用的辅助器具分为盲人使用辅助器具和低视力者使用的辅助器具。
(1)盲人使用辅助器具。
辅助盲人行走的盲杖,进行盲文书写文字的写字板,用于学习工作的盲人智能阅读机、双向翻译的电子书写打印机、盲人打字机、计算机及其软件等,采用声音和语音信号的报警器、温度计、钟表等生活用具,提供盲人娱乐活动的盲人扑克牌等。
(2)低视力者使用的辅助器具。
低视力辅助器具以助视器为主,分为光学助视器和电子助视器。
光学助视器具有操作简单、方便携带且价格低廉的特点,适合轻度低视力患者使用,分为近用和远用两种。近用光学助视器放大倍数为2-6倍,常用的有使用方便的手持放大镜,视野较大的眼镜助视器,固定或可调焦距的立式放大镜,提高光照、明亮和对比度的光源助视器等。远用光学助视器放大倍数为2-8倍,常用的有视野较广的眼镜式望远镜,焦距可调的单筒手持望远镜,卡在矫正眼镜上的卡式望远镜,双焦望远镜等。
电子助视器具有放大倍数可方便调整,能够使用双眼阅读,亮度与对比度可以控制,具有反白功能,视野宽大,成像真实,保持舒适的阅读姿势,大而宽的工作空间,符合正确的人体工学等特点,适合中度、重度低视力患者使用,放大倍数可达几十倍。常用的有自带显示屏的桌上型黑白助视器、可看远看近的携带型教室用助视器、通过记忆存储随意显示文字的桌上型人工智能助视器、方便阅读书写的行动式读写助视器、随身携带的简便型彩色助视器、具备供电系统的口袋型彩色助视器、戴在头上的低视力电子眼等。

6. 残疾人用品有哪些

①代偿功能类的主要包括假肢、各类轮椅、助听器等,例如小腿截肢的残疾人安装上假 肢后,就能够步行、骑车,还能负重劳动,完全能够代偿小腿的功能;助听器能够有效的放 大声音,具有残余听力的残疾人可以借助助听器学习语言,与正常人交往,像正常人一样生 活;各类轮椅是肢体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借助轮椅他们可以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

② 辅助生活类的用品用具主要有各类助行器具、生活自助器具和残疾人专用的学习器具 等,例如各类拐杖、助行架,能够帮助肢体残疾人支撑和步行;生活自助具包括防撒碗、拾 物器、残疾人专用刀、勺等,帮助残疾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活自理;学习器具包括盲人写字 板、笔,盲人电脑、打字机,聋人可视语音系统,供高位截瘫人专用的电脑操作系统等。

③ 康复训练器具可以帮助残疾人锻炼和恢复部分功能,如站立架,帮助截瘫病人站立; 各类训练肌力的器具,帮助偏瘫、脑瘫的残疾人训练体能;各类智力玩具,帮助智力残疾人 训练基本生活技能等。 残疾人用品用具有两种分类方法。

7. 什么是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是指: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注:这种费用支出的损失同侵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填补损害的功能,对于受害人的这种损失应当进行赔偿,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 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注:“ 自助器具 ”主要包括

1、肢残者用的支辅器,假肢及其零部件,假眼、假鼻、内脏拖带、矫形器、矫形鞋、非机动助行器、代步工具(不 包括汽车、摩托车)、生活自助具、特殊卫生用品;

2、视力残疾者使用的盲杖、导盲镜、助视器、盲人阅读器;

3、语言、听力残疾者使用的语言训练器、助听器;

4、智力残疾者 使用的行为训练器、生活能力训练用品。

赔偿标准

1、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之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采用的是普及型器具 的费用为标准。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采用的是国产普通型器具 费用标准。注: 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制定中,民政部门认为,假肢安装因人而异,选用的产品零部件也不同;“普及型”器具是一个抽象概念,不易准确界定,实际上不存在可以对号入座的“普及型”器具;全国各地的残疾辅助器具生产厂家均根据成本效益核算确定其产品价格,彼此差别较大,很难说哪一个厂家生产的哪一种器具就是“普及型”或者“国产普通型”。在实务中,也不可能根据这些抽象概念和标准来确定应当给付的费用标准。通常是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由人民法院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民政部门的意见,在规定对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的确定方面,原则上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当然在“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的确定上,“普通适用”不是一项标准,而是人民法院在确定什么是“合理费用”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

3.1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一是“普通 ”,比如当前市场上的假肢有三种:上臂机械手、电动假肢与肌电假肢。其中上臂机械手是最简单的一种,价格最低;电动假肢具有代偿功能,有三个自由度,价格适中;肌电假肢是最好的一种,可以意念控制,有三个自由度,但是价格最为昂贵。 对此的确定应当以电动假肢为标准,这既保护受害残疾人的权益,又排除了奢侈型、豪华型的标准。

3.2 另外一个是“适用 ”,能够起到功能补偿作用,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3.3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的标准不是绝对的 ,对于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如残疾程度比较严重以致普通适用器具不能满足辅助要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20条规定:“残疾用具费应当根据伤残结果和实际需要,按照国产中档用具的标准予以赔偿。今后需要定期更换残疾用具的,所需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待今后实际发生费用后另行解决。”可见该规定的残疾用具费标准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有所不同,采用的是“国产中档用具 的标准”。对于这种不一致,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施行后,统一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这一点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注意。

相关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6项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桅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6项 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8. 残疾人的辅助工具的种类有哪些

残疾人辅助器具有以下功能:

(1)代偿失去的功能。如截肢者装配假肢后,可以像健全人一样行走、骑车和负重劳动。

(2)补偿减弱的功能。如配戴助听器能够使具有残余听力的耳聋患者重新听到外界的声音。

(3)恢复和改善功能。如足下垂者配置足托矫形器能够有效的改善步态,偏瘫患者能够通过平行杠、助行器等康复训练器具的训练恢复其行走功能。

残疾人辅助器具有以下作用:

(1)自理生活的依靠。辅助器具涉及起居、洗漱、进食、行动、如厕、家务、交流等生活的各个层面,是发挥功能障碍者潜能、辅助自理生活的重要工具。

(2)全面康复的工具。辅助器具涉及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的各个领域,是康复必不可少的工具。

(3)回归社会的桥梁。2001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国际功能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中强调,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对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以及对功能的恢复和重建都有密切关系,其中环境因素对残疾人康复和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如社会给截瘫者提供了轮椅,他们可以走出家门;当他们走出家门面对一个出行有坡道,上下楼梯有升降装置的无障碍环境,才能实现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因此辅助器具是构建无障碍环境的通道和桥梁。

残疾人辅助器具有三种分类方法:

一是按国家标准规定分类。国家标准《残疾人辅助器具 分类和术语》GB/T 16432—2004 /ISO 9999:2002(等同采用的国际标准),将残疾人辅助器具分类为11个主类、135个次类和741个支类。11个主类分别是:

1.个人医疗辅助器具

2.技能训练辅助器具

3.矫形器和假肢

4.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助器具

5.个人移动辅助器具

6.家务辅助器具

7.家庭和其他场所使用的家具及其配件

8.通讯、信息和讯号辅助器具

9.产品和物品管理辅助器具

10.用于环境改善的辅助器具和设备,工具和机器

11.休闲娱乐辅助器具

二是按使用人群分类为: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听力残疾人辅助器具,言语残疾人辅助器具,视力残疾人辅助器具,精神残疾人辅助器具,智力残疾人辅助器具。

三是按使用用途分类为:移动类辅助器具,生活类辅助器具,信息类辅助器具,训练类辅助器具,教育类辅助器具,就业类辅助器具,娱乐类辅助器具。

9. 残疾人能申请领取哪些免费辅助器械

残疾人并没有可以申请的免费辅助器械,只有在购买或租赁、借用可以享受部分器械的补贴。辅助器具的推广是一个公益事业,目前有6个省市区有补贴政策,残疾人可以购买在目录之内的辅助器具,有的纳入了医保的报销范围,有的纳入了新农合的报销范围。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内容包括: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评估适配,购买、租赁补贴,使用指导,个性化改造,借用,展示,体验,回收利用,创新研发,监督管理等。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共分四大类,即:北京市成年残疾人大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北京市成年残疾人小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大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小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

(9)视力残疾有哪些辅助工具扩展阅读: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申请流程

1、注册登记

残疾人登录“辅具服务平台”注册个人信息(以个人身份证注册账号),按要求正确录入个人信息。残疾人不便上网注册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或在社区(村)填报《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申请审批表》,由街道(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站工作人员代办网上注册登记

2、资格审核

“辅具服务平台”对残疾人的基础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应按100%补贴标准申请购买辅助器具的残疾人,系统不能确认其信息的,街道(乡镇)残联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补充证明材料并人工补录信息。

3、选择辅助器具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参照《购买补贴目录》,在“辅具服务平台”选取与本人残疾类别对应的辅助器具产品。

4、评估

申请人所选取的辅助器具产品,需要区级或市级评估的,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应通过电话预约辅助器具评估服务。评估机构应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适配意见上传至“辅具服务平台”。

5、审批

区残联根据残疾人的申请信息和评估意见实施网上审批。未通过审批的申请人可根据评估意见再次申请选购辅助器具。区残联接到机构评估意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适配与配送

1、对需要实物体验或适配的残疾人,可到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的实体店(点)进行辅助器具适配体验,接受适配评估。

2、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应按协议要求为残疾人提供配送服务,双方议定配送和接收辅助器具的方式。

3、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持残疾人“辅助器具签收单”、对账单,每季度与对应区残联对帐和结算。

10. 残疾人用品有哪些

1、假肢、各类轮椅、助听器等

2、拐杖、助行架、残疾人专用刀、勺、盲人写字 板、笔,盲人电脑、打字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