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昆山的资源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昆山科技园、北京大学昆山科技园、昆山阳澄湖科技园、昆山小核酸研究基地、昆山新能源产业基地、南京大学昆山产业创新研究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昆山研究院等科技产业创新载体成果丰硕、成绩斐然。昆山已与全国半数以上的“985”院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首个设在县级市的国家级高新区。昆山留学人员创业园是人社部在县级市设立的首家留学人员创业园。 现有医疗卫生机构308所,其中医院19所,医疗床位约3500张。其中主要的医院有;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昆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昆山市第六人民医院,昆山市中医医院,昆山宗仁卿医院,昆山市眼耳鼻喉医院等 。
其中,江苏大学附属昆山第一人民医院被评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昆山市中医院被评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开创了新的历史。 昆山现有公共图书馆、档案馆、昆曲博物馆、昆仑堂美术馆、侯北人美术馆、演艺中心、IMAX影院、体育场、体育馆、(多个)游泳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国际水准的文化体育设施,并拥有四个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
Ⅱ 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单位吗
可以理解为一个单位,总的牌子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几大中心和各个科室,如人才交流中心(以前称为人事局)、就业促进中心(以前的劳动局)、社会保险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等。
Ⅲ 昆山市卫生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卫生信息中心、法制与行政服务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件、电子政务的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局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等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与成果;拟定全市卫生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本行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负责国家、省有关卫生监督管理、食品安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负责卫生系统“法治昆山”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对市卫生局履行“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职责的有关情况开展调研、总结和评估;负责市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服务事项的专家论证和听证工作;参与涉及卫生许可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拟订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考试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奖惩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选聘)、监督和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以及相关非公医疗机构党建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负责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负责下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老干部、卫生系统统战等工作。
(三)医政科教科(中医管理科)
按管理权限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审批、监管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准入;负责医疗机构的质量评估和执业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的准入与管理;负责全市医疗、护理、采供血、临床药学、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方案,制订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协助督查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的落实;负责协调处理权限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纠纷,承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事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各类法定体检;负责全市无偿献血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贯彻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权限内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拟订卫生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卫生科技攻关和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审核管理,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和科普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工作;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学术团体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卫生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工作。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监疾控科(城乡卫生指导科)
组织拟订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角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依法组织、协调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制订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计划,实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层级督查;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拟订妇幼卫生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以及技术服务规范、专项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业务评估和达标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协调各委员部门落实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职责;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计划、规划和评估指标;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卫生镇(村)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环境整洁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会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承担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干部保健科(医疗绿卡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市干部保健工作委员会关于干部保健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有关决定,制定干部保健工作的有关制度;负责干部保健对象健康档案的管理,执行干部健康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干部健康信息的保密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的协调、干部保健服务队伍的管理和服务网络的完善;负责干部保健对象的定期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教育和健身活动,组织专家评价干部健康状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干部保健工作,负责业务培训;负责干部保健经费的管理;负责干部健康管理信息系统的改进和维护;承担市医疗绿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六)应急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技术指南;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组织实施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工作。
(七)规划财务科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落实卫生事业经费;负责本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的追踪管理和卫生事业费使用管理;拟订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卫生基本建设,监管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运行;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管理。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审计室(合署办公)。
Ⅳ 昆山市政府部门有哪些
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
政府(政口):发改局、经济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农牧林业局、水务局、生态办、国土资源局、人事劳动局(社保、就业局)、民政、计生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法庭、行政审批中心
Ⅳ 昆山市地方税务局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设置二个事业单位:
1.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正股级建制)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和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2.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中心(正股级建制)
Ⅵ 昆山市水利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负责文秘、信访、档案、保密、创建、安全保卫、人民武装、计划生育、对外新闻宣传、办理建议提案、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政务公开;负责水利史志、年鉴和局大事记的编纂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工作;负责出国政审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建、群团工作。
规划建设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水利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文件;负责拟定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的项目储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审批工作;会同规划部门对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防洪除涝的论证;参与编制城市排水规划;依法管理水利建设市场,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科室做好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验收结报工作。
农村水利科
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田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机电排灌工作,组织实施排灌泵站及流动机泵的更新、配套、设备改造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工作,组织全市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指导全市现代化都市农业建设中水利方面的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统计工作。
工程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全市河道、湖泊、堤防、涵闸、灌排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和水域、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对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拟订全市重点防汛、岁修、急办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负责本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河道占用、取水许可、排污口的设置、河道管理范围的建设项目、湖泊取土等)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上报、审批、收费、发证、送达等相关工作及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水利网站和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定全市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管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水行政复议、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行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用水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饮用水源地蓝藻防控工作;会同环保部门审核河道排污口;参与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
财务科
指导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资金的预算、使用、财务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本系统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Ⅶ 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指哪些单位
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指市国土资源局 、市民政局、市体育局等单位。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国家机关的职权有以下几点:
1、政治职能:打击罪犯维和治安;
2、经济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3、文化职能:马克思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四有”新人科教文卫;
4、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保护公共财物保持生态平衡。
市级机关是指在市一级管理部门,如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民政局登记备案成立的机构,包括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主要职责如下:
1、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法教育工作,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Ⅷ 2015年江苏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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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06月22日
招考人数71 人
笔试时间06月27日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户籍要求详见《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硕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06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06月22日以后出生)。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06月2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06月22日前,且以社保缴费清单为准,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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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昆山市的基本情况!
http://ke..com/view/24619.htm
Ⅹ 昆山市里有哪些是国企单位呀,
改革开放初期,昆山市曾有国有企业近600家。为优化经济结构,昆山市通过改制,大部分国有企业关停并转,根据昆山市2015年公布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至今还有国有企业137家。
昆山市目前主要的国有企业有,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昆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昆山宾馆、昆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昆山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昆山华润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花桥资产经营公司、昆山钞票纸厂、昆山市交通航务工程公司、昆山市新华书店、各国有银行银行昆山支行、昆山市烟草公司、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