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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灰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5-27 11:06:12

‘壹’ 资源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绝大多数税目)
①原油
②天然气
③煤炭
④金属矿
包括稀土、钨矿、钼矿、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
⑤非金属矿
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煤层(成)气、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⑥海盐(是指海水晒制的盐,不包括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2)定额税率
对非金属矿中的“粘土、砂石”,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提示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提示2】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3)代扣代缴适用税率
①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率)标准,代扣代缴资源税。
②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率)标准,代扣代缴资源税。

‘贰’ 建筑石料用灰岩属交税那类

建筑石料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5元,石灰石原矿适用税率为6%。
具体涉税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建筑税,是指对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地方机动财力、银行贷款(包括外汇贷款)、各种自有资金(包括主管部门调剂使用的资金)进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以及按规定不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筑工程的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一种税,属行为税类。按差别比例税率,以纳税人年度实际完成的投资额计征。纳税人应在接到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后15日内,按照年度计划投资额向当地开户银行预缴建筑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结算;竣工清算。

‘叁’ 开采企业增值税怎么计算

一、增值税税率13%。
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

二、资源税
1、税率
品 名 单位税额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源矿 0.5--20元/吨、克拉或立方米
黑色金属矿源矿 2--30元/吨
有色金属矿源矿 0.4--30元 /吨或立方米

2、资源税的计算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纳税人将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或捐赠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用数量或捐赠数量×单位税额
(3)收购未完税产品,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资源税,其计算公式:
应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数量×单位税额

三、资 源 税-----免税、减税、税额抵扣
(一)免税
1.加热修井原油免税。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条例第7条)
2.灾害事故减免。纳税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免征或减征资源税。(条例第7条)
3.中外合作油田免税。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合同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应按实物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国税发[1999]55号)
4.青藏铁路建设自用砂石免税。对青藏铁路建设工程单位为建设青藏铁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财税[2003]128号)

(二)减税
1.北方海盐减税。从1994年1月1日起,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5省、市所产的北方海盐,由每吨25元,减按每吨20元征收资源税。([94]财税字第96号)
2.江苏海盐减税。从1996年1月1日起,江苏海盐由北方盐每吨20元,改为按南方海盐每吨12元征收资源税。(财税字[1996]24号)
3.铁矿石和有色矿减税。从1996年7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财税字[1996]82号、财税[2002]17号)
4.四川天然气减税。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四川石油管理局天然气的资源税,其适用税额为每千立方米13元。(财税字[1996]24号)
5.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税额调整。从2003年7月1日起,石灰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0.5元至3元;大理石和花岗石适用税额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至1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税局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适用税额标准。(财税[2003]119号)
6.石油税额调整。河南石油勘探局的原油税额减按每吨8元;胜利石油管理局的原油税额调整为每吨14元;新疆石油管理局和塔里木石油会战指挥部、吐哈石油勘探开发会战指挥部的原油税额调整为每吨24元;西北石油管理局和吉林油田管理局的原油税额调整为每吨12元。
7.天然气税额调整。重庆石油勘探局天然气税额每千立方米10元;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公司、德阳联益公司和成都龙星公司的天然气税额调整为每千立方米8元。
8.煤炭税额调整。大同矿务局煤炭每吨1.6元;淄博矿务局所属许厂煤矿、贷庄煤矿、葛亭煤矿每吨1.2元;内蒙古全区非统配煤矿和伊克昭盟境内的煤矿每吨1.5元;陕西榆林地区境内的煤矿每吨1.5元;黄陵市非统配煤矿每吨1元。

(三)税额抵扣
液体盐税额扣除。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国税发[1994]15号)

‘肆’ 石料厂如何交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如果开采石料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依据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的,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另外开采石料,属于非其他金属原矿,要交纳资源税的。从量征收资源税,每立方米或每吨0.2—5元,具体多少,由省一级政府确定。

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

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4)湖南省石灰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

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

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伍’ 砂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最新资源税法的规定,砂石资源税的税率范围:

对于砂石资源税每个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置税率,各省略有不同:

广东省

砂石及相关矿种全部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5%;

  • 凝灰岩、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价计征。石灰岩属于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资源税应税产品情形的,实行从量计征;属于其他情形的,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石灰岩对自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实行从量计征2.5元/吨;其他情形从价计征6%。

  •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海南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5.5元/吨;

  • 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5%;

  • 浙江省

    砂石等矿种从价计征,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自用或者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从量计征,按每吨2元征收。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 江西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4%;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8%;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4%。

  • 湖南省

    石灰岩、砂石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

  • 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 砂石、砂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湖北省

    砂石、石灰岩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 凝灰岩、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5元/吨;

  •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10元/吨;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2.5%;

  • 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3%。

  • 河南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

  • 白云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 山东省

    砂石税目采用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9%;

  • 凝灰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安徽省

    砂石、对外销售的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砂石税目仅指天然砂);

  • 石灰岩对外销售,原矿6%、选矿5.5%;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3.5元/吨;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山西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7元/吨,选矿适用税率1.7元/吨;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2.5元/吨;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 辉绿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5.5%;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 福建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 陕西省

    砂石、石灰岩应税矿产品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2.5%;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内蒙古自治区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9%,选矿适用税率9%;

  •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10%。

  • 黑龙江省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石灰岩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吉林省

    砂石、石灰石从量计征,其他矿种从价计征。

    税率: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元/吨,选矿适用税率4元/吨;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 玄武岩、砂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 辽宁省

    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8%;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7%;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7%。

  • 云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

    税率: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自用和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按每吨3元征收。

  • 贵州省

    石灰岩、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或1.4元/吨;

  • 石灰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 白云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 玄武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 四川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4.5%;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3%。

  • 重庆市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凝灰岩、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甘肃省

    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的方式。

    税率:

  • 石灰岩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2元/吨,其余按原矿6%、选矿6%征收。

  • 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1元/吨,其余按原矿2%、选矿2%征收。

  • 花岗岩、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 青海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 江苏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3.5%;

  • 花岗岩、辉绿岩、白云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5%;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6%;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3.5%,选矿适用税率3%;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陆’ 销售石灰石怎么缴纳环保税

1、应缴资源税计算公式:石灰石销售数量(吨或立方米)*税率(0.5-20元)。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或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缴纳起点:向石灰石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柒’ 砂石资源费征收标准

根据最新资源税法规定:

各省自行标准:

广东省

砂石及相关矿种全部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5%;

  • 凝灰岩、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价计征。石灰岩属于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资源税应税产品情形的,实行从量计征;属于其他情形的,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石灰岩对自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实行从量计征2.5元/吨;其他情形从价计征6%。

  •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海南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5.5元/吨;

  • 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5%;

  • 浙江省

    砂石等矿种从价计征,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自用或者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从量计征,按每吨2元征收。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 江西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4%;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8%;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4%。

  • 湖南省

    石灰岩、砂石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

  • 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 砂石、砂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湖北省

    砂石、石灰岩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 凝灰岩、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5元/吨;

  •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10元/吨;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2.5%;

  • 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3%。

  • 河南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

  • 白云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 山东省

    砂石税目采用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9%;

  • 凝灰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安徽省

    砂石、对外销售的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砂石税目仅指天然砂);

  • 石灰岩对外销售,原矿6%、选矿5.5%;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3.5元/吨;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山西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7元/吨,选矿适用税率1.7元/吨;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2.5元/吨;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 辉绿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5.5%;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 福建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 陕西省

    砂石、石灰岩应税矿产品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2.5%;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内蒙古自治区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9%,选矿适用税率9%;

  •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10%。

  • 黑龙江省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石灰岩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 花岗岩、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吉林省

    砂石、石灰石从量计征,其他矿种从价计征。

    税率: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元/吨,选矿适用税率4元/吨;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 玄武岩、砂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 辽宁省

    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8%;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7%;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7%。

  • 云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

    税率: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自用和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按每吨3元征收。

  • 贵州省

    石灰岩、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或1.4元/吨;

  • 石灰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 白云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 玄武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 四川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4.5%;

  •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3%。

  • 重庆市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凝灰岩、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 甘肃省

    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的方式。

    税率:

  • 石灰岩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2元/吨,其余按原矿6%、选矿6%征收。

  • 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1元/吨,其余按原矿2%、选矿2%征收。

  • 花岗岩、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 青海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 江苏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 砂石、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3.5%;

  • 花岗岩、辉绿岩、白云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5%;

  •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6%;

  •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3.5%,选矿适用税率3%;

  •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捌’ 石灰石资源税怎么征收

应缴资源税计算公式:石灰石销售数量(吨或立方米)*税率(0.5-20元)。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或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缴纳起点:向石灰石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纳税规定:

1、资源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8)湖南省石灰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资源税特点:

(一)征税范围较窄

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逐步扩大。中国资源税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二)实行差别税额从价征收

2016年7月1日,我国实行资源税改革,资源税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

(三)实行源泉课征

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这样既照顾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税款的流失。这与其他税种由独立核算的单位统一缴纳不同。

‘玖’ 石矿企业销售石灰石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石矿企业销售石灰石增值税税率应该是17%,但可选择按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拾’ 石灰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石灰石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中之“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