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然资源局管理范围是什么
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等。
(1)自然资源局有哪些活动扩展阅读
自然资源特征
1、数量的有限性。指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2、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着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
3、资源间的联系性。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4、利用的发展性。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❷ 自然资源局管理范围是什么
自然资源局的管理范围是全民所有土地与矿产、森林和草原湿地、水及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和所有国土空间。自然资源局的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的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的生态修复,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并发展海洋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❸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日多种形式开展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8
❹ 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什么
自然资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同时划转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林业管理职责以及原市环境保护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局的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
❺ 自然资源局主要干什么的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配合国家对县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承担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❻ 自然资源部推行集中供地稳房价 已敦促地方尽快落实
2月24日,一则关于“22城住宅用地供应两集中”消息惊炸整个市场。
目前,已有青岛、郑州、天津等多地发文,明确今年将推行住宅用地“集中供地”模式,全年将分3批次统一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
记者独家获悉,就在这几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召开了一次“有关贯彻落实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视频会议,约37人参加,其中包括来自郑州、南京、青岛等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会议持续约1小时40分钟。
据一位参会的内部人士透露,这次会议主要传达了三个精神:
一是近期多个城市房价出现明显上涨,被指责为高地价推动,这令主管部门压力较大。此次土地供应从“涓涓细流”变为集中出让“放量供应”,有利于向市场传达土地充足保障的正面信息,有利于降低土地市场竞争热度,稳地价。
二是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要求。当前城市进入减量化发展阶段,土地资源越来越少,要珍惜所有土地指标。以往土地供应权在城市各个区政府手中,各个区均有一些土地指标,现在城市进入收缩发展阶段,同样一个土地指标给了甲区能创造更多效益就不能给乙区,现在上收土地供应权,是通过行政甄别提升土地指标分配效率。
三是敦促各地尽快推行该政策,并落实相关配套性细则。“集中供地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出现相互勾连协调共谋的土地‘围标’现象,怎么防控?未来的配套政策各地要进行探索。”
“土地集中组织出让有利于增强上级政府对土地供应进一步控制,对市场影响也较大。但只强调集中发布忽略实时发布,虽然有利于上级政府监管,但会降低交易信息对市场指导作用,应在实时公开发布基础上,增加季度汇总、年度汇总发布,并建立统一平台发布。”一位接近自然资源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2月25日,地产股迎来久违涨停潮,万科A、新城控股、世茂股份、华夏幸福等多股涨停,保利地产、绿地控股、金地集团也均大涨超过8%,多位分析人士认为或与上述“集中供地”政策有关,利好大房企。
土地供应制度巨变
一场住宅用地出让规则大变革正席卷而来。
据记者掌握的一份来自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有关“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文件显示,要求“各地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住宅用地出让方案应当包括溢价率、竞价轮次和最高限价稳控预案(全国)。”
“重点城市要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重点城市)。”
所谓“两集中”:第一,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得超过3次,实际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首次公告时,应公布本年度公告的发布时序安排。第二,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重点城市有哪些?这份文件并未披露。有消息称,全国22个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点城市,都将在近期陆续发布“两集中”政策,包括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以及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18个二线城市。
在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上,这份文件提出,要保障合理供地规模。重点城市要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地规模,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公告供应量不得低于近5年(2016年-2020年)平均完成交易量。
这份文件还提出,大城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对接住建部提出的租赁住房用地需求,增加供地规模用于租赁住房用地,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今年,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其中常住人口增长快、租赁住房用地缺口大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比例。”
土地供应节奏突变令业内始料不及。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总的目标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两集中”出让方式,可以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环境,引导市场回归理性;同时,集中放量供地可以在社会上形成更大效应,体现出土地充足的保障。
据记者了解,几天时间内,就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已召开几次视频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敦促地方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动作堪称雷霆之势。
紧接着,2月23日—24日,天津、青岛、郑州等多个城市出台了落地文件。
据天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有关工作,天津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统一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除上述3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有消息称,广州、济南将集中发布宅地出让公告时间定在5月上旬、8月下旬、10月下旬。
土地市场理性竞争
在行业供给侧改革宏图中,土地市场改革大招终于落下。
“这是土地供给端长效机制重点内容。目前,金融端已经建立了‘三道红线’、‘五类分档’制度,调控端建立了‘一城一策’,土地端也要建立。土地和金融端建立了,源头上的长效机制就建立了,这对于未来管控房价意义重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记者表示。
有分析称,这一政策对市场影响力甚至超过房地产融资“三道红线”。这盘棋局对市场各利益相关方,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
先看官方看法。
自然资源部认为,对于房地产企业:一是对大型房企,短期内筹融资难度加大,不能同时参加多块土地竞争,不能再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通吃”市场、垄断资源。二是对中小房企,能有更多选择余地,可以避开大房企直接竞争而获得土地开发机会。
对于地方政府,提高了年度供地计划编制难度,提高了集中组织供地难度,可能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一些地区原有的‘先次后好’顺序供地的做法无法继续,不能再通过‘饥饿营销’逐步抬高地价,将会降低出让金总收入。”
对于公众,住宅用地集中上市,造成的宣传影响效果较大,公众更易获取信息,利于稳定预期;集中供应的地块中,个别单价较高的地块比较显眼,容易形成“明星地块”,对公众心理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各城市应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李宇嘉认为,该政策有利于控地价。过去,一宗地几家抢,造成高地价,或者几家围标,土地价值下降,政府损失了、国有资产损失了,不利于发挥公共资源价值。现在,每年分三批,每一批供应土地都很多,不用抢地了,至少不用疯抢了。开发商根据深耕和发展需求选择拿地时间和区位,高价地就会少,围标也少,这是土地市场健康表现。
“同批土地成交后大概率会存在未来项目集中入市情况,在供需关系上将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像深圳、上海等新房供应不足的城市,或将短期内缓解供需失衡情况,同时,大量项目集中入市也能对房价上涨产生一定抑制作用,落实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表示。
陈霄认为,对于房企来说,这种“两集中”政策将会加速房企分化,资金雄厚的大型房企更具实力参与多宗地块竞拍,拥有更多拿地机会。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房企谨慎理性拿地。
“如果都是集中出让,房地产企业庞大的投资部门可以考虑重建,或者用外包方式,也许更省钱。”一位规模型房企人士认为。
一位中小房企人士则表示,希望政府出台细则,禁止“马甲”同时控制参拍地块数量,这样中小企业机会才会多一点。不过,土拍后项目集中扎堆入市,对拿到地的中小企业来说是机遇也是风险,可能出现地拿到了,但销售前期竞争劣势卖不好,最后被资金成本吃掉利润的风险。
❼ 自然资源局项目多吗
摘要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园林绿地等项目
❽ 自然资源局会安排人下乡工作么
会安排人下乡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网站可以查阅到政府下达的三下乡工作文件。
三下乡”即有关文化、科技、卫生方面的内容知识在农村普及,促进农村文化、科技、卫生的发展。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❾ 地区级自然资源局主要工作内容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建议。组织制定海洋发展、深海、极地等战略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与磋商。负责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
(十七)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自然资源部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