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创新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全面推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上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人保局将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服务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和南昌基层百姓两个支点,努力实现我市人民群众“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三个民生目标,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劳动人事维权四个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❷ 如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第一章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等重大挑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各项任务。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保持稳定。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人才资源总量不断增长,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中哪些需要改进,加强,完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3、制定促进区域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范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就业、自主创业服务体系;制定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区域被征地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贯彻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规则;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规范并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6、综合管理区域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和就业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劳动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征地劳动力培训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工作。
7、对区域用人单位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区内各类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制定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制订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8、组织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制定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征地人员保养和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各类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
9、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10、制定养老保险和失业人员的社会化服务管理规则和政策;组织做好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11、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❹ 如何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步骤与目的
光明西道街道南大街社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更加详细地掌握社区居民第一手基础资料,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该社区采取入户调查方式,主要调查就业失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参保、劳动关系、工时休假、工资发放等情况。采用等距抽样的方法,从1095户居民中抽取了35户调查对象进行调查,确定被调查居民的具体住址,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可信度。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定,对被访居民提供的有关情况严加保密,责任到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统一佩戴胸卡入户,对问卷涉及的78个问题认真询问,如实记录,并为被访居民送上小礼品。同时,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做到言谈礼貌耐心,态度谦恭和蔼,确保了问卷准确率达到95%以上,调查未出现一户错访、漏访,保质、高效地完成了任务。
❺ 如何做好乡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
基本的做法就是深入了解每个地方的性质等情况,根据各村各乡所上报起来的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做到落到实处的情况;人力资源主要就是利用人才,挖取人才,重用人才,把一些能力好,资质好的,进行利用,分配到各个岗位中。说到底就是要深入基层了解。
❻ 如何做好 20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法制工作
以下内容非原创,但非出自一处,建议加以整理,修改加创新。
2015是法制宣传"六五规划"的后期检查评估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教育相结合,突出学习宣传重点,强化学习宣传对象,创新学习宣传载体,提高学习宣传成效,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局面,为推进转型升级提速,发展环境优化,民生福祉增进“三大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观念,推动统计科学发展,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目标,加快“四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服务统计科学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面积加大的特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着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和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法治并重,共同推进。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十二五”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切实提高“六五”普法的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统计调查工作,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常识,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统计调查队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了解其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全市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4、深入推进统计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统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阳光权力运行机制,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
(二)普法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市各市、县、区级领导同志、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要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在机构改革中,依法设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等各类学习班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对辖区内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至少一次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2、扎实推进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增强责任意识,将推进“三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要把统计法列入新任干部任职培训的学习内容。通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小时。
3、切实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4、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通过统计“六五”普法,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统计机构要紧密围绕普查、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把统计“六五”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要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每年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制培训。
5、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深入进行统计“六五”普法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利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统计日、“江淮普法行”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传媒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网络、手机、电子显示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建立较为固定的统计“六五”普法栏目,创新普法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作为“十二五”时期统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抓好协调配合。积极协调和争取组织、宣传、人事、党校、法制和普法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
(四)注重普法实效。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开展统计“六五”普法贯穿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将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巡查、统计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合肥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县(市)、区相结合,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把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纳入统计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年度和专项考核,表彰奖励先进,确保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再创佳绩。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具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实施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各项学习制度,组织协调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学习制度
推进干部法制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等。深化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结合公务员培训规划,将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公开招考、岗位培训及知识更新培训的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创新学习形式
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务员培训、岗位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种人事培训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机关日常学习阵地,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辟法律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普法,增强普法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辟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人事政策法规,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人事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