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导师以“资源和服务入股”方式占我公司10%股份,请问这个如何写到章程里需要评估吗
这是无法写进公司章程的,即使写入,工商局也无法认可,更没有什么机构可以给你评估,因为在工商局规定的出资类型里可没有什么“拥有企业资源、媒体资源和创业经营管理指导服务”
你这种情况很常见,也就是民间说的技术入股,这种俗称的技术入股不等同于工商局规定的“技术入股”。在实际操作中,你只要通过正常的工商手续把10%的股权转给你的老师,但是,你并不要求他支付现金。然后,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形成股东会决议,约定你的老师在公司负责“企业资源、媒体资源和创业经营管理指导服务”,并且最重要的是约定你的老师退出公司的条件,比如时间、股权转让方式、个税、还有日后公司成长的转增股本问题、企业亏损的债务承担问题等等。这份股东会决议可以到工商局备案。当然最后两条,在实际中很少有人提到,都是遇到了这种情况双方再协商。
㈡ 一般提供客户资源的占股是多少
摘要 甲、乙成立一家公司,丙称其有客户资源,想合作并占公司20%股份,但不出资,只以客户资源入股。甲、乙想要丙的客户资源开拓市场,又担心丙的客户资源不能为公司创造收益,但如果不分股给丙,客户资源又不能为己所用。
㈢ 股权分配问题 (资源入股,技术入股)
一般来说,按照相关无形资产入股的法律,技术入股最高不超过25%。资源入股没有具体规定,取决于双方谈判结果。
如果确定你方占大股东,那么要至少占51%股份,能占67%绝对控股则最好。可以考虑A占20%、B占13%左右即可。最终看你谈判能力。
实现途径有二:股份转让和增资扩股,鉴于AB是干股,采取股份转让较好操作,以一元价格转让给A、B相应股份。
㈣ 资源入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四条 依照前条规定所作的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持股人的名称、住所;(二)持有的股票的名称、数额;(三)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四)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㈤ 合伙开公司,请教几个问题1、技术股东、资源股东、资金股东、核心高管应该给多少股份
这提问过于天马行空,没有办法回答。
看提问的意思是,货币资金由资金股东一个人出?或者提问者本人一个人出?
打个比方:你注册资金1万元,可能给多少比例的股份人家都不一定满意。
但如果你注册资金足额打入5000万、1亿元,给1%恐怕都显得多了。
说到底,是等同于无形资产入股的估值问题,无形资产估值,科学的做法是直接给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具体数字,而不是比例。
另外,资金股东,也没有说清楚,是“他自己出资充当注册资金”,还是“以后需要资金时他负责找贷款”——这点对估值也很重要的。
因此,这种合伙的话,一定要有详细的资料才好做判断。
总体来说,不管如何给股东的股份配比,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写入章程,且符合公司法规定就行。——哪怕在1亿的注册资本里面,他一分钱不出占20%,也是合法的。
㈥ 项目总值2000万,我投资200万同时还带资源和管理入股,我占多少股份合理
简单地说,你应该占到10%以上。
但至于具体多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股东们商量后而定的。比如你的资源价值和管理参与度等等。
希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