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买壳上市中的好的壳资源的必备条件
现在,好的壳资源是净壳,即没资产、没负债(基本没有)的,如果股权结构又好,即买方能获得较大份额的股权,那就很完美了。
❷ 上市公司退市谁的损失最大
1、如果股票退市,股民肯定要比上市公司更惨。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大股东未必会有太多损失。因为,只要公司不破产,退市对大股东没有太大影响。这些高管和大股东在上市后早已高位减持套现,并且实现了财务自由或者获取了大额财富。而上市公司退市后,大股东只要对员工离职进行一些赔偿就可以了。但是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踩上退市股这只地雷,后果是很严重的。
2、这要是在前几年,上市公司股票一旦戴上ST的帽子,股民也无需多害怕,因为上市企业不行了,但毕竟还有“壳资源”可以转让,一旦“壳资源”被其他企业资产重组了,那股民也有可能是“因祸得福”,只要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之前“借壳”成功,该股票将会是一飞冲天,反而让中小股民达到“富贵险中求”的目标。
3、不过,从2019年开始,有消息称今后“壳资源”将被喊停。这意味着,未来可以“借壳重组”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同时,证监管在今年上半年也加快了退市股票的进程,相信在注册制改革逐步推进之后,不仅是壳资源越来越不值钱,未来退市的股票也会越来越多。如果在缺乏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的情况下,上市公司退市肯定对股民伤害是最大的。
拓展资料:
退市详情:
1、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通过大小非减持早已经在股价较高的时候兑现出局,退市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而且,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勒令退市,主要还是业绩不好或者造假上市,这是其咎由自取,也不值得同情。但中小股民要是面临上市公司退市就显然有些冤屈,一些人可能会面临血本无归的结果。
2、现在问题来了,上市公司的股票退市,股民为啥会输得最惨呢?上市公司在退市之前,会存在股价一个跌停板再跌一个跌停板,股民根本无法出逃,只能忍受着本金的巨大亏损,甚至很多股民直到最后也没有逃出,只能赔着上市公司一起退市,此时,对于股民而言,股票账上的资金已经亏损90%以上。股民的损失肯定要比早已兑现了筹码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要大得多。
3、除了退市之前,股民会蒙受重大投资损失外,即使是退到老三板市场,每周只有三个交易日,而且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差,多数股票一天没什么成交量。由于流动性差,投资者往往也没办法及时卖出。从理论上说,股票退市后还能再回A股市场,但长期以来退市企业能重新上市的股票几乎为零。
❸ 什么是壳资源
壳资源是指股份制公司的股票具有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资格,该公司也同时享有上市公司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但一般经营较好的公司是不会随意放弃这一资格的,只有经营亏损,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场。
其他想上市而无法获批的公司,此时可通过股权收购等手段成为已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是所谓的“借壳上市”。
(3)什么叫壳资源最好扩展阅读:
按壳公司股份的交易情况划分
1、股份尚在交易的壳公司(trading shells)
股份尚在交易的壳公司是真正的上市公司,上市场所主要是Nasdaq SmallCap、OTCBB和Pink Sheet。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壳公司包括一些由较高层次市场降至较低层次市场挂牌的壳公司。
2、股份已停止交易的壳公司(non-trading shells)
这类壳公司原先是上市公司,但因达不到上市标准而被摘牌,目前实际上已不是上市公司。这类壳公司的价值在于,它们在原先挂牌的市场上仍有一定的认知度,反向合并后较易获得做市商的关注而顺利恢复上市地位。
与股份尚在交易的壳公司相比,虽然这类壳公司本身价钱便宜,但是为恢复上市地位而向SEC重新申报的过程可能要花相当大的成本和时间代价 。因此,一般情况下,除非具备其他一些有吸引力的条件(如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否则买壳方应选择那些股份尚在交易的壳公司。
❹ 企业借壳上市中,对壳公司的资格要求是
简而言之,壳公司是已经上市的公司,资格上必须符合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但由于业绩较差,濒临退市边缘,被视为壳资源。
以下为部分借壳上市的资料,供参考。
企业借壳上市的理论依据
2.1 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
借壳上市在国际证券市场上较为普遍,尤其是在美国非常盛行。美国是壳资源市场最发达和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市场规模、组织和监管都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它的壳资源市场交易萌芽于20 世纪30 年代,现在已经发展为一个年交易金额达数百亿美元的大市场,成为美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国内企业多选择美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作为境外上市的目的地,特别是拥有世界最雄厚资金的美国资本市场。美国的证券市场是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第一,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构成向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全国性市场;第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和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构成了向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全国性市场;第三,由波士顿股票交易所、芝加哥股票交易所、太平洋股票交易所等地方性股票交易所构成的区域性交易所市场;第四,由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粉红单市场等构成的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柜台交易股票市场。
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从1990年6月开始运作,是全美证券商协会管理的柜台证券交易实时报价服务系统,为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挂牌交易的权益证券、认股权证、基金单位等提供及时报价、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它主要服务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具有真正的创业板特征:规模小,门槛低,费用少,在股价、资产、利润方面没有维持报价或挂牌的标准。
在复杂的多层次市场中,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很适合中国有条件的
优质企业借壳上市。
中国企业可以先在这个市场中经过充分的锻炼,待其经营业绩和市场表现赢得投资者的关注和认同后再向主板市场攀升。在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上交易的公众公司,如申请在主板市场挂牌,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到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股的,就可以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
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公司股票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主板市场。
2.2 壳资源实质
所谓“壳”,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上市资格的稀缺性,“壳”成为一种资源,即壳资源。美国的壳资源市场从市场层次结构来说,可以划分为纳斯达克壳资源市场、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和粉红单壳资源市场三个层次,其中,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发生的交易数量大约占整个壳资源市场的不到1/4,其余3/4 都发生在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和粉红单市场上。
要充分利用这种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就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借壳上市就是充分利用上市资源的资产重组形式,对于节约社会成本和提供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大部分壳公司具有以下特征: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主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公司产品生命周期处于衰退晚期,并且无法换代;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导向严重失误,经营失效;公司因成本太高,无竞争力等。壳资源可以按照交易情况和形成方式进行划分:
2.2.1根据壳公司股份的交易情况划分
2.2.1.1 股份尚在交易的壳公司
股份尚在交易的壳公司是真正的上市公司,上市场所主要是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美国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和粉红单市场。这类壳公司包括一些由较高层次市场降至较低层次市场挂牌的壳公司。
2.2.1.2 股份已停止交易的壳公司
这类壳公司原来是上市公司,但因为达不到上市标准而被摘牌,目前实际上已不是上市公司。这类壳公司在原先挂牌的市场仍有一定的认知度,但是为了恢复上市地位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重新申报的过程可能要花相当大的成本和时间代价。
2.2.2按壳公司的形成方式划分
2.2.2.1 退化壳
退化壳是从一家有实体经营业务和资产的上市公司演变退化而来。最常见的原因是经营不善,也有可能是由于政府法令的限制或股东决议。与清盘相比,保留其上市地位更有价值。通常,退化壳的资产状况差,债务问题多。
2.2.2.2 分拆壳
分拆壳是指一家上市公司纯粹为了转手获利而通过分拆方式产生的没有多少资产的空壳公司。分拆是指一家公司(母公司)先以部分资产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然后将所拥有的子公司全部股份按母公司股东持有母公司股份的比例分派给母公司全体股东,从而创造出一家初始股东构成和持股结构和母公司完全一样的新公司。
2.2.2.3 空白支票公司
空白支票公司一般是指为了与其他公司合并而设立并发行过股票、拥有一定股东基础的壳公司。空白支票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只在银行户头上存有现金,是纯粹的净壳。
2.3企业借壳上市的两种基本类型
借壳上市包括两种模式,即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通过这两种方式可以避开股市所在地法律和规定对外来公司严格苛刻的条件和限制,又可化解因不同会计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差异而带来的诸多不便。
2.3.1买壳上市
所谓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收购一家壳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绝对或相对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权。买壳上市中,非上市公司的最终意图是购买足以在管理上主导壳公司的股份,而壳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从战略和产业调整的角度考虑,也愿意被收购。
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由两个交易步骤组成。1. 买壳,即收购或受让股权。非上市公司股东以收购壳公司股份的方式,绝对或相对的控制这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2. 换壳,即资产置换。壳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控制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及营运,将壳公司原有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随后将优质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置换等方式注入壳公司。壳公司在经营业绩改善、股价回升或其它适当时机,利用其上市条件,通过配售或者二次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
在买壳上市中,非上市公司对壳公司的控股主要是由壳公司向非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增发股份来实现的。作为取得壳公司所增发股份的对价,非上市公司股东要将所持有的买壳公司全部权益让渡给壳公司。壳公司在取得非上市公司全部权益后与买壳公司合并,非上市公司在法律上不再存在而成为壳公司的一部分。在这个交易中,法律上的合并方是壳公司,被合并方式非上市公司,但实质上壳公司的控制权转移到了非上市公司股东手上,所以称之为反向收购买壳上市,就是因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并方向与经济意义上的合并方向正好相反。
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我国企业绕过境外市场对新上市公司的严格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间接上市地位,在合适的时机注入国内企业的资产,不断拓展上市公司的规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广泛筹集资金,解决境外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实现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迅速发展,是使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一条捷径。
2.3.2 造壳上市
造壳上市,即我国企业在海外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或允许的国家与地区,独资或合资注册一家控股公司,让该控股公司实现对国内原企业进行控股,再以该控股公司的名义选择某一地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申请上市,以筹集大量海外资金,从而实现国内企业通过境外的控股公司在境外间接上市筹资的目的。
在这种形式的借壳上市中,国内公司不直接在境外发行股票挂牌上市,而是利用在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上市,上市公司与国内企业的联系是通过资产或业务的注入、控股等方式来实现,比如以现金购买取得壳公司的实质控制权,然后让壳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来收购国内的企业,完成将国内资产注入国外壳公司的过程,从而使国内企业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
2.4 企业借壳上市的融资方式
判断借壳上市是否成功的标准一般包括三大方面,即是否成功控制壳公司、是否成功重组壳公司、重组后的壳公司效益和价值是否发生质的飞跃并继续顺利上市融资。在这三个判断标准中,控制壳公司是借壳上市的前提,成功重组是借壳上市顺利实现的关键,能否继续顺利上市融资是衡量借壳上市是否真正顺利实现的重要标准。借壳上市的融资方式如下:
2.4.1 权益性融资
企业上市之后,要利用各种融资工具继续融资,管理层需要有好的计划和执行能力,使用新股增发、二级发售、资本私募等方式筹集资金。
2.4.1.1 新股增发
当一家企业取得上市公司的资格后,会在市场中同行业板块中得到有一个接近同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股价,为后续融资提供定价依据。企业可以在市价的附近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用于筹资发展公司。在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上,新股增发在技术上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一样必须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已经在市场上有股票价值体现,增发过程容易取得承销商的支持,并且顺利发售。
2.4.1.2 二级发售
二级发售是指上市公司的主要个人或机构持股人对公众发售其限制性股票,其程序同IPO 完全一样,必须申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老股东也可在禁售期满后在二级市场抛出股份获利套现。
2.4.1.3 私募融资
由于私募资金豁免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在向国际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的同时来完成与美国OTCBB 市场壳公司的借壳上市交易,即借壳上市和私募结合实现融资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资金募集方式。从实际操作来看,上市公司资本私募越来越成为很多企业的主要资金筹集方式。私募融资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在主板交易的公众公司以及在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上的公司,都可进行私募融资。在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上私募融资不需要任何审批,融资次数和数量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看企业的业绩和发展前景。私募之所以较公募更为流行,主要在于它时间快、前期成本低、风险小、受市场环境影响小、融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因而有利于二级市场发展等优点,所以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用。
2.4.2 债务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在此是指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在债权融资上,上市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相对容易,可以用公司股票进行抵押贷款。
2.5 壳资源的经济学本质-寻租
在欧美成熟的证券市场,利用壳进行交易的目的是非上市公司追求低成本、高效率、快捷上市的集资方式。但是在中国,由于上市资格受到政府的控制(尽管现在有放松的趋势),使得上市成为一种“瓶颈”,更由于上市还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进而使上市的资格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政府对这种稀缺资源的限制性额度分配导致寻租行为.因此,壳交易就更具有寻租的特点。寻租理论产生于美国,最早萌芽于 60 年代,确立于 70 年代。至今已经有长足的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说。
2.5.1 租的经济含义
“经济租金”属于经济学范畴。在经济学的发展历史中,它的外延有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要弄清租金的含义,得从地租谈起,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的稀缺性,其供给是固定的。地租是土地供给固定时的土地服务价格。由于某些它资源在某些情况下供给也是固定的,故而这些资源也有其相应的的服务价格,这种一般资源的服务价格称作“租金”,在传统的李嘉图学派的经济租金概念中,租金是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土地)的报酬,它是诱使这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所必需最小值的额外收益。后来,马歇尔发展了租金的概念,他把短期内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建筑物、机器、工具等资本品)所得之报酬称之为“准租金”。现在一般的标准理论教科书对租金一词解释为: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要素收入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到的收入中的那一部分,也即超过机会成本的要素收入,或称为超出生产要素竞争性收入的部分(竞争性收入是指在竞争状态下,要素占有者愿意提供它的最低收入);固定资本要素提供准租。
从某种意义上讲,租金是吸引资源用于特定用途的一种分配上不必要的支付
款项。租金是由于不同体制、权利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而在我国,租
金通常是由于某种自然的或人为的社会的原因,使商品的供给量的扩大受到限制,导致该商品的供求差额扩大,从而使市场价格稳定地高于成本而形成的一种长期的超额利润或要素的超额收入。
2.5.2 寻租的经济含义
对于寻租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 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形成这些争议的根源在于公共选择学派和国际贸易学派在“寻租”一词上的不同运用,属于公共选择学派的克鲁格在其奠基文章里他把寻租限制在由配额而产生的租金。而国际贸易学派是把寻求垄断,寻求关税和寻求收入等这类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的活动看作寻租。我认为,广义而言,寻租行为是指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或是指那种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
2.5.3 我国证券市场上租金的内涵
一个企业在股票市场上获得的超额经济利润——租金.可以分为两部分:一
部分在企业上市时实现,即卖壳企业在发行股票上市时实现:另一部分在高价配
股时实现,即买壳企业在买壳后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后实现。买壳上市的主要
目的就是寻找第二部分的租。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由于上市资格的限制使得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形成融资利益的差异,在二级市场上表现出价格大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价值,它给上市公司带来了额外利益,这个额外利益构成了“租金”。买壳公司在借壳上市后具有的永续配股资格,就可以给它带来这种“租金”的利益。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很少采用配股方式融资,如美国上市公司平均 18.5 年才配股一次,这是因为根据资本结构的融资理论可知,在完善的市场中融资的次序是公司内部积累优先,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股权融资,形成这个次序的原闲是它们的融资成本依次增高,也就是说股权融资是成本最高的方式。而在我国由于“租”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非常乐于股权融资。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只有在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且每年不低于 6%,以及每次配股比例不超过股本总额的 30%才具有配股资格。这种机制利于上市公司能更迅速地利用配股融资满足本运营的需要。由于二级市场的股价高,就使配股价也高,又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特殊性,就为控股股东带来更多的收益。控股股东能取得额外收入的关键,在于上市公司能以高于每股资产的价格配售新股。若配股价等于净资产价值,控股股东不能从配股中得到额外收益;若配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控股股东就能从配股中得到额外利益“租”,原因在于二级市场高的市盈率。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配股价,绝大多数配股价是市价的 1/2 至 2/3 之间,是每股净资产价值的 2—3 倍,这就使得控股股东可以通过配股方式获得额外收益。由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配股价与净资产价值的比率,从而影响着上市公司通过配股所获得的利益。对于已达到 10%要求的则可以通过提高净资产收益率而提高配股价格,进而给上市公司带来更多收益。另外,控股股东自己不参予配股或少配股就可以通过减少成本来获取这笔收益,这也正是我国证券市场中,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不参予配股现象存在的原因。
2.5.4 租金的形成原因
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尽管(公司法)规定了公司上市的具体要求,但实际上
是政府控制了上市的数量,由此造成股市的均衡机制被人为破坏,同时也让公司
上市获得巨大收益却无须承担相应的成本。这正是二级市场上股价持续高于正常
价格的主要原因。为了取得上市资格,企业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获得上市的额度,
甚至出现了为争取上市额度的公开的“公关”费用.这种公关费用就是寻租的费
用。在政府的制度变迁中,政府为市场发展提供制度性安排,其突出表现为国家
信用在证券市场上的过度倾斜,实质上是国家通过政策对新兴证券市场的发展提
供了保证,支持证券市场赶超式发展,国家信用充分地体现在证券市场制度建设
与发展之中。国家信用过度倾斜与行政性制度安排会导致证券市场制度发展缺陷,造成证券市场行为的扭曲。而租金的产生主要应归因于这种制度或体制缺陷及政策不到位。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制度的安排与推进,证券市场的市场调节功能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这种体制性缺陷,成为证券市场寻租活动的制度根源。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新旧体制的夹缝中产生与发展起来
的。在不同的制度条件下,经济主体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在纯粹市场经济的 “最小政府”和纯粹计划经济的“最大政府”的两极制度下,都不会出现寻租活
动。在两种体制的共生中,政府干预市场从而产生“租金”。这种政策租金的产生,本身就是证券市场制度缺陷而形成的。在转轨经济中,政府在制度设置安排上表现为支持新兴证券市场发展,这种隐性担保会给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带来一种额外的利润,即由体制性安排产生的租金。由于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是理性的,其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并寻求与分享“政策租金”。在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中,证券市场制度缺陷的变化使得租金的成本收益率相应发生变化。在证券市场机制不完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依赖国家提供的隐性担保,寻租成为一种“廉价选择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设法在证券市场谋求更多的租金,呈现股权融资的偏好,使得股权融资变得非常廉价,相应社会资本的成本无法有效体现;而在外部,缺乏对上市公司监督制约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利用信息占有的优势地位,甚至同庄家“合谋”行为,寻求租金。
2.5.5 寻租的结果
在伴有寻租配额限制的情况下,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小,租金的价值就越大,寻租造成的资源损失也越多。理论上寻租行为的发生通常导致了以下经济后果:
若寻租行为发生前,市场条件是非均衡的,而寻租行为的效果是对市场条件的修
正,则此类寻租行为可以改善社会经济效率。在成熟的股票市场中,发生的借壳
上市的行为可以带来帕累托改善。从以上的分析中,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买壳上市
的行为实际是混合了寻租行为和寻利行为,正是寻租行为的存在,使企业的行为
可能导致社会福利的减少,并且宁可在社会福利减少的情况下进行借壳上市,于
是便发生了帕累托无效的借壳上市行为,这并不是均衡状态。
通常寻租竞争的结果将使寻租的成本刚好等于从事寻租的预期受益,从而导
致“租的消散”。如果每个企业都发现买壳上市有一笔租金收入,就会有大量的企业寻求买壳上市的途径,于是每一个待售的壳公司都会有众多的购买者,购买者之间的竞争将不断抬高买壳的价格,最终导致价格等于或大于租金收入,即买壳价格与租金收入达到一种均衡状态,而此时发生的买壳上市正是符合帕累托改善条件的。当越来越多的企业试图通过买壳上市时,随着买壳价格的提高,那些只想获得租金收入的企业会被逐步淘汰,能够实现买壳上市的企业都是想通过改善经营状况实现扭亏为盈的企业。
❺ 什么是借壳上市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在证券市场融资,广泛吸收社会闲置资金,如公开上市增发股票,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❻ 壳资源概念股是什么意思
“壳资源”是指一家公司想上市,但是自身又不符合上市标准,于是就去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然后借该公司为“壳”,把想上市的公司资源融入这个已上市的公司,这样原来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就可以变相上市了。 一般来说,壳资源用的多是退市或ST等业绩不好的公司为多,因为成本比较低。
拓展资料:
1、“壳资源概念股”即为以“壳资源”为选股和炒作题材的相关股票。 需要注意的是,壳资源概念股的价值来自缩短上市周期的时间优势和审核获批的确定性优势,未来随着注册制的逐步推行,公司想要通过借壳上市的时间优势和确定性优势将弱化,壳公司价值会出现大幅下降。壳资源是指股份制公司的股票具有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资格,该公司也同时享有上市公司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2、一般经营较好的公司是不会随意放弃这一资格的,只有经营亏损,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场。 其他想上市而无法获批的公司,此时可通过股权收购等手段成为已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是所谓的“借壳上市”。壳资源概念股就是这些能被借壳上市的股票。股份制公司的股票具有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资格,该公司也同时享有上市公司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但一般经营较好的公司是不会随意放弃这一资格的,只有经营亏损,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场。其他想上市而无法获批的公司,此时可通过股权收购等手段成为已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是所谓的“借壳上市”。
3、A公司想上市募集资金,但根据证监会的规定,达不到上市的条件(比如说要求资产达到一定数量,连继三年盈利等条件)。 于是A就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B公司的控股权,这样A公司就可以由B增发股票(因为B有这个资格)的方式,进行融资.就是说B公司是A公司在股票市场融资的"壳" 。B这样的公司就叫作"壳资源"。
❼ 并购案例分析
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 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从统计结果看,战略并购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业等市场普遍认为较为热门的行业出现的频率并不高。相反,战略并购却大部分集中在一些传统制造行业(如机械、医药、食品等)。在8个制造业子行业中发生的案例共有25项,占据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认为,战略并购对象的行业特征相当显着,有超过80%的案例集中于制造业。
如此鲜明的行业特征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到全球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的大趋势。可以预见,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将为上市公司在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并购提供一个广阔的舞台。
研究表明:"制造业目前是中国经济的中坚,但中国还没有完成工业化过程,因此制造业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由于"中国制造业市场集中度低、技术层次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具备了产业转移所必需的条件"。因此,在实现制造业的产业转移、产业整合的过程中,战略并购无疑是最为快捷、有效的途径之一。
2、地域特征----与区域经济战略相关。上市公司的地域分布较广,30个案例分布在18个省市,最多的是江苏和广东,但也分别只有4个和3个案例,两者合计仅占23%,不足四分之一,因此地域分布是较为分散的。其中西部地区和华东相对较多,分别有11家、9家,两者合计占了案例总数的三分之二。
尽管战略并购的地域特征并不显着,但是可以发现并购活跃的地区也是区域经济活跃(华东五省一市)以及受到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扶持的地区(西部大开发)。因此,近期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的变化应该引起关注。而东北地区将是下一阶段的黑马。
3、股权特征----股权结构趋于合理。战略并购对象的大股东股权属性有鲜明的特点,除了深达声、ST黑豹、恒河制药之外,其余清一色的是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其中由国资局、财政局持有的纯国有股就有10家,占了三分之一。这与目前国有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大环境、大趋势相吻合。
4、所处市场。在30家公司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司有16家、深圳挂牌的14家,因此在战略并购中可以将沪深两市视为统一的市场。没有明显的差别。
5、上市公司特征。上市公司业绩分布较广,巨亏股、亏损股、微利股、绩平股、有配股资格、绩优股等各个层次的公司都有。拥有再融资资格、绩平微利股以及亏损股各有10家,各占三分之一,比例非常平均。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普遍较好,除4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外,其余均低于66%。
上市公司规模分布:以中、小盘股居多,其中仅有3家公司的总股本大于4亿股(通常市场认为的大盘股),其余90%的公司总股本均在4亿股以下。这主要与收购成本相关,目标企业的规模大,相应的收购成本也较高。
6、战略并购的类别。战略并购对象与收购人同处相同行业或属上下游关系的共有15家,占一半的比例。按照通常战略并购的分类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即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中,混合并购占据了主导地位,共有15家,占50%;横向并购有10家,占三分之一;而纵向并购最少,仅有5家,占六分之一。
一般而言,混合并购体现了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横向并购则更多的体现出企业规模化的经营战略,纵向并购应该属于企业实施集约化经营战略的手段。从中国上市公司战略并购案例的类别分析,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到目前中国企业经营战略的整体取向。尽管不少的企业深受多元化之苦,但是目前中国企业以多元化作为经营战略的仍旧居于主流地位。
企业经营战略决定了战略并购对象选择的关键依据之一。战略并购是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的手段。因此,战略与并购是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不同类型的并购下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如何实现企业经营战略与并购手段的有机结合等都是值得每一个立志快速成长的中国企业研究的课题。
7、非流通股比例。战略并购案例中,非流通股比例在30%至75%之间。其中有20家的非流通股比例在50%至75%之间,占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收购人的特征
1、地域特征。战略并购案例中属于本地收购(收购人与收购对象同处一省)的有11例,占三分之一强。在异地收购中来自于广东的买家最多,共有4家,占异地并购案例的三分之一;另外来自于海外(东南亚)和浙江的有3家,上海有2家。可以看出收购人有较明显的地域特征,即集中于经济增长迅速的地区。
2、 收购人属性。战略并购的收购人主要是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或关联公司、外资等三类,30个案例中有3家外资、10家上市公司或关联公司、16家民营企业和1家信托投资公司。因此,寻找收购人可多关注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尤其是民营上市公司,他们通常较一般的民营企业对资本市场更熟悉,更认同资本运作对企业的高速成长所起的作用,同时他们比其他的上市公司有更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更迅速的决策机制。作为民营上市公司,他们有一般企业所难以匹敌的融资渠道和资金实力。民营上市公司(指直接上市)的经营战略、发展扩张的路径、以及并购手段的使用等问题也值得我们进一步的跟踪研究。
三、交易特征
由于有7家公司是通过间接收购的方式出让控股权的,交易的方式与控股股东相关而与上市公司不是直接相关,因此此处不作为研究对象。
1、交易规模。涉及法人股转让的交易规模较小,3家公司均在1亿元以内。战略并购中涉及国有(法人)股,采用直接收购方式的交易规模大多在1到3亿元(其中,20家公司中有16家均在2.6亿元以内)。另外5000万元左右的2家,交易规模在3.5到4亿元的有2家。20家公司的平均交易规模正好为2亿元。
2、交易溢价。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将无溢价定义为:考虑到基准值选择上的差异,按净资产值或高于净资产10%以内的价格交易都属于无溢价的情况。在20家涉及国有(法人)股战略并购的公司中,有7家公司溢价,幅度在10%到90%之间,有溢价的交易,平均溢价幅度为35%。
3、 收购方式。
(1)回避要约收购。由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时会涉及要约收购的问题,因此大多数公司采取了回避持股超过30%的方式。30个案例中,收购后比例过30%的有11例,占三分之一,其中2家已经实施了要约收购。另外有2家公司(荣华实业和新疆众和)没有得到要约收购豁免,后来不得不采取减持至30%以下的方式回避要约收购。
(2)间接收购。虽然间接收购方式并不能绕过要约收购的障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采用这种收购方式的案例越来越多。根据相关公司在收购报告书中的表述,当收购人绝对控股(即持股50%以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时,一般认为收购人即已控制了大股东所持有的所有上市公司股权,如果比例超过30%,则涉及要约收购问题。在目前的战略并购中已经出现了7例间接收购的案例,除ST天鹅外其余6家公司都超过了30%持股比例。这6家公司中,2家已经实施了要约收购,2家是ST公司,另外2家存在经营亏损的情况。
间接收购方式的流行可能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
首先,信息披露略少于直接收购,例如通常只披露交易总价而不披露被收购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财务状况;
其次,大幅减少收购现金支出,通常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负债累累,净资产值极低,收购标的价格比直接收购上市公司低得多;
最后,由于大股东的控制方通常为地方政府,如果收购方单单将优质的上市公司买去,通常谈判会很艰难,但间接收购类似于以承债方式整体兼并破产企业,一般更易为地方政府所接受。
4、 交易审批。战略并购交易的审批流程如下(一般情况下):
交易双方董事会通过→收购对象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交易双方股东大会通过→财政部、主管部委(教育部、经贸委)批准→证监会无异议、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过户。
在2003年3月底之前发生的16个案例中有10家已经获得财政部的批准(根据截至2003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中9家是在2003年批准的。通过率高达62.5%,假如不考虑有两起外资并购的案例涉及较为复杂的程序的话,通过率超过70%,这表明2003年财政部、证监会加快了审批进程,使上市公司收购交易大大提速。但是其中只有两例是4月之后批准的,这主要是因为国务院机构改革,国资委行使审批职能尚未到位,导致5月份以来审批进程又再次受阻。相信这只是交接环节上过渡时期的问题,随着各部委职能的到位,审批进程会恢复正常。
从未获得批准的这6个案例特征看,仍有共性值得关注。主要是转让股权比例,其中有5个案例的出让股权都超过了总股本的30%(不论是否有非关联公司分别受让)。而在10个获得批准的案例中仅有3家属于此种情况,其中2家采取了要约收购的办法,另有1家采取了两收购方分别受让,而且2家公司受让股权比例相差较远。
买壳收购案例分析
在19家买壳收购的公司中,14家是比较典型的民营企业买壳上市、资产重组的案例,5家是典型的政府推动型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案例。
一、壳资源特征
1、地域性特征。基于买壳性质的重组有一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在上市公司当地进行的重组占了相当的比例。在本文分析的19个案例中就有6例是在本地公司间进行重组的,其中四川3例,济南、海口、广东各1例。其次,从壳公司所处地域来看,地域分布不太明显,川、黔、滇、琼、沪、皖、粤、鲁、蒙、鄂、湘都有分布。从买壳的公司来看,散布于川、黔、琼、粤、鲁、陕、浙、苏、京,剔除同地域的转让,浙江民营企业收购外地公司为2例,陕西、北京收购为2例,苏、黔各为1例。
2、行业特征。壳资源有较突出的行业特征,壳资源相对集中于传统的制造行业,其中化工行业2家,纺织服装2家,冶金机械4家,食品饮料1家;而商贸旅游酒店等服务型行业也有3家公司;另综合性公司2家,电子通信3家,软件企业1家,文化产业1家。从行业分类我们可以看出,传统的制造业是壳资源比较集中的领域,而科技类企业由于行业景气等原因,由于企业自身质地不佳导致业绩下滑,也成为壳资源新的发源地。
3、所有权特征。壳资源的出让人中有财政局、国资公司6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5家。以上13家涉及到国有资产转让审批的计11家(另2家受让方同为国有企业)。其余8家均为社会法人股的转让,无需国资委审批。当然,其中有3家同时转让了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很有意思的是,ST渤海、沪昌特钢在转让的过程中,有部分社会法人股转为了国有法人股,这种看似逆潮流而动的行为明显体现了政府推动的意图。
4、财务特征。
(1)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的7家;每股净资产1元至1.5元的4家;每股净资产1.5元至2元6家;每股净资产高于2元的2家。从中可得出每股净资产低于2元的壳资源较受青睐,这可能是考虑到收购成本的原因所导致的。
(2)每股收益。在收购协议签署最接近日期的上市公司业绩来看,未亏损企业有5家,但非常明显的是这5家企业的业绩状况也呈下滑趋势,且大多集中于每股收益0.05元左右。毋庸置疑,本文所涉及到的ST公司全部为亏损企业,且亏损至少两年。但各家经营状况不一,从2002年年报来看,亏损从-0.171元到-0.50元不等。
(3)股权结构。壳资源具有非常突出的股本特征,买壳收购类公司的总股本大多集中于1亿股到2.5亿股之间,总股本在1亿股以下的公司(袖珍股)有2家,在1亿股至1.5亿股间的公司有8家,1.5亿股至2.5亿股间的公司有8家,仅有1家总股本超过7亿股(可视做特例)。
而非流通股比例均大多集中于44%到75%之间,其中50%以下的公司仅有3家,50%以上65%以下的有9家,65%以上75%以下的有6家,75%以上的仅为沪昌特钢,其总股本超过了7亿股。
(4)资产负债比率。我们认为资产负债比率的状况反映的是公司对债务杠杆运用的效率,40%以下的负债比率反映公司资金运用效率不高,40%到60%相对适中,60%以上有偿债风险。
基于此,统计上述公司在股权转让前的资产负债比率可以看到,壳资源的负债情况分布比较均匀,其中40%以下的公司有6家,最低的红河光明,仅为5.6%;40%至60%的有6家;60%以上的有7家,最高的ST金盘为99.29%,也正因此,公司面临资不抵债的窘境,最终被司法划转。而对于那些资产负债比率较低的公司,收购方压力较小,也完全可以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将负债比率较高的资产置换入壳公司,以达到自身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
5、经历两次以上重组的公司。经统计,经历两次以上重组的公司有8家,其中诚成文化、湖大科教有3次重组。当然这其中沪昌特钢因为母公司被整体划转至宝钢旗下而经历了一次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但股权性质未发生变化。而其他公司的首次重组大多为国有股变更为法人股,这就为未来的其他法人股东入主奠定了基础,降低了转让的难度。
二、买壳方的特征
1、买壳方属性及规模。买壳方中有14家民营企业(包含2家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有5家国有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买壳案例均拟对壳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规模:由于收购方的净资产披露信息不完整,故我们对部分公司只能使用注册资本。除了只披露注册资本以外收购方,其他收购方净资产均在2亿元以上,其中2家国企重组方的净资产规模更是超过15亿元。
而从披露的收购方利润状况来看,净利润分布苦乐不均,低的全年不过331万元,高的全年达到1.58亿元。
2、行业特征。买壳方的行业主要分布在四大行业:房地产、机械设备、医药和通讯设备,分别有4家房地产企业、4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3家医药企业、3家通讯设备制造企业、以及环保、化纤、商业、专业市场开发、建材企业各1家。买壳方显现出以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为主的格局。尤其是近两年,房地产企业正通过买壳等方式加快进入资本市场。
3、收购资金的来源。在本文提及到的19家案例中,收购资金大多来自于自筹,但同时也有部分来源于银行借款或下属公司。其中非常明显的就是沪昌特钢的收购方西安高新运用2亿元的自有资金和8.55亿元的银行贷款进行收购。而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又是收购完成后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时注入上市公司的价值11.9亿元的地产,这样西安高新既偿还了贷款,又实现了套现,可谓一举三得。另五洲集团用于收购ST明珠的资金、华业发展收购仕奇实业的部分资金也来源于银行借款,且这些资金的金额与所使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不相上下。不过利用银行贷款实施收购与《贷款通则》第五章第20条(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发生冲突。在实际已发生的案例中已屡屡出现向银行借贷完成股权收购的事实,但并未发现因此而失败或被明令禁止的,所以我们认为,通过借贷进行收购正成为一种潮流,尽管它无疑是存在法律缺陷的。
❽ 壳资源是利好还是利空
壳资源,当然是利好不是利空;因为相对申请审批上市来说,借壳上市省时省力又省钱;因为相对保壳者来说,被借壳、注入资金、既改善业务结构、又改善股权结构,还会改变命运,也是大好事。
❾ 股市中,壳资源指的是什么呢
壳资源是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作为包装壳,公司想上市,但不符合上市标准,所以想上市公司会购买或控制上市公司,即找到背心,上市公司资源进入背心,所以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实际上是伪装上市。简单地说,你的公司想上市,因为各种原因暂时不能上市,然后你去上市公司合作你成为控股股东,然后你上市,公司为你提供了一个壳。
甘肃省酒泉市国肃省酒泉市国有资产局,市值小。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1月19日终止,三个月窗口期已过,有重组预期。市场一直有传言称,它具有壳资源的潜力,并受到了热烈的投机。王亚伟、摩根斯坦利等公开发行押注重组机会,深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潜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