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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许可证年审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7-14 22:49:55

A.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包括: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B.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报告(自拟)、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
2.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办公设备证明及办公、服务场所使用证明;
5.申请人和出资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人力资源师没有的话可以咨询我,我们读大学都考了的
7.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C. 唐山路北区人力资源许可证年检都提供什么资料

唐山路北区人力资源许可证年检都提供年检申请资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报告书》(附件1),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于年检日起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

D. 人力资源公司年审要多长时间

一、年审范围
每年的12月31日前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需要进行年检。
二、年审时间
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之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在网上进行年报申报及报送书面材料。
三、年审方式及书面材料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拥有机构须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网站申报年审。 机构应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下列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
1.年审报告书(XXXX年度)—“系统打印”;
2.XXXX年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财务统计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企业资产损益表、负债表,其他财务统计表);
3.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其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4.工作人员登记表(限本年度内新增专职人员);
5.外端口在京分支机构应提交上级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提示:复印件和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四、年审工作要求
(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年审工作的落到。严格报送时间,严格填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在申报时间内,按要求主动申报并将年审材料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受理时间报送的材料将不予以受理。逾期未申报年审材料或年审不合格的机构,依法注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填写《年审报告书》,如实填报经营管理情况,确保信息客观真实,不含虚假成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按照未通过年审处理。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擅自修改及删除网上填报内容,网上申报材料内容需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五、年审的工作流程
机构须在申报时间内,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年审,并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地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结合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连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一并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面审查,对通过年审的,应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机构可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六、年审结果的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年审结束后通过媒体和网络发布年审结果通告,并通过区人力社保局发放通过年审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逾期未申报年审或未通过年审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事项并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以上回答仅供各位参考,如果对公司注册、资质申请、记账报税、代理记账、注销公司、税收筹划等工商财税相关问题有疑问,欢迎咨询讨论。

E.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

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6、银行开户;

7、税务局核税;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5)人力资源许可证年审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一)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

3.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5.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6.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7.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8.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9.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10.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超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2.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做出虚假承诺;

3.介绍从事法律禁止的职业;

4.为非法的招聘单位推荐人才;

5.擅自发布或者泄露人才个人信息和资料;

6.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租赁经营;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在年审中凡是没有达到原许可审批时的设定条件的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评为不合格,但可视实际情况允许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达到原设定条件者,复评为合格。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或未开展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为年审不合格,依法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对通过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记录加盖年审合格的公章;没有通过年审的,督促其整改后再予以重新年审,再次年审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注销。

注销许可证的情形请参见上述第4、5条。

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行业:

1、从事人力行业的人力中介公司;

2、猎头服务公司;

3、网上招聘;

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的;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5、从业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劳务培训或职业培训”等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提供专兼职教师资料、教室或相应教学设施证明、已开展的培训项目总结及拟开展的培训项目计划;

7、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或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劳务派遣许可证》。

并提供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间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以抽查方式检查;

8、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网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网络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还需提供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资料;

9、对获准经营“人才测评”业务的,需提供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的测评设备证明、专职测评人员资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结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是不予通过:

1、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

2、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

3、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的;

4、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

5、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

6、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

7、成立后超过6 个月未开业或自行歇业连续6 个月以上的。

如果在没有进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之前,出现以上情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及时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进行年检。

F. 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企业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表》;

2、《持证人员声明》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验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新设立机构的验资报告必须为一次性注资。申请开展“人才租赁、转让或派遣”、“人才培训”、“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东不得全部由个人组成,申请开展“现场招聘”的,不得低于300万元;

6、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须提交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确立机构名称的文件;民办非企业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机构名称须包含“人才”或“人力资源”等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相关联的关键字;

7、申请开展“人才培训”业务的,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培训资质证明以及专(兼)职教师资格证或培训师证书等相关资料;

8、国家、省和市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资料。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1、企业提交名称至工商行政部门核名,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准备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交由责任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与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符合要求则下发人力资源许可证。

G. 劳务派遣许可证年检需要几个人力资源证

劳务派遣许可证年检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无直接关系,劳务派遣许可证年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H.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承诺事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事后监管措施等;
3、承诺,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