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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资源勘查怎么快速提升

发布时间: 2022-06-24 04:55:30

㈠ 深入研究成矿理论,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成效

当前国际上成矿学研究的主要趋势是基于地球动力学、流体地质学、非线性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新思路和新技术,探索巨量金属堆积的机理,发展寻找大矿和矿集区的新理论和新方法。同时,全球成矿图的编制和全球成矿规律探索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国成矿学研究既有与之相同的一面,也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如对国际关注的超大型矿床的形成与产出问题,我国近年来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凝练了成矿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中国东部中生代、西北部古生代,以及西南部的中-新生代的区域性大规模成矿问题,其形成机制用现有成矿理论难以解释,需要立足于中国大陆演化的特点,从地球动力发展过程来探索其时空分布规律。再有,通过研究大规模成矿的地质背景和形成过程,建立典型区域成矿系统的四维模型,探索和创立符合中国区域特点的大陆成矿理论;并发展新一代的成矿预测方法,为寻找中国现有矿产基地的接替资源和发现新的资源基地提供科学依据。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需要对区域成矿学、成矿年代学、成矿系统及成矿动力学、流体成矿、生物成矿、矿床形成与壳幔演化、大陆与海洋的成矿对比等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将这些基础研究与矿床模型研究相结合,以便作为矿产预测的理论基础,在资源勘查中发挥重要作用。

㈡ 固体矿产勘查的工作方法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是一门地质、技术、经济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综合应用地质学科。总结前人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作为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

( 一) 地质观察研究法

地质观察研究,主要是运用地质理论与方法对地质体的各种现象,进行详细的系统观察研究,力求正确认识和反映其客观规律的过程。

观察: 包括野外观察和室内的鉴定、测试等,是对客观地质体取得感性认识的科学实践。

研究: 是对各种观察所取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推理,进一步掌握地质、矿产各种现象的内部联系及其规律性的科学概括。

地质观察与研究,贯穿于矿产勘查工作的始终,是认识矿床、矿体特征与规律性的基本方法,对矿产勘查工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实际观察的基础上,必须及时地运用地质科学理论对原始观察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做出科学的推理、判断,找出规律。

( 二) 勘查统计分析法

勘查统计分析是指对勘查已取得的大量观察数据,运用概率论和地质统计学的方法,研究矿产勘查中的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的统计分析方法。

目前,在矿产勘查工作中,应用统计分析方法,研究并解决与勘查任务有关的许多问题,如对矿体变化性的研究、勘查方法合理性的研究、勘查成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的研究及储量计算方法等诸多方面的研究,均已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矿产勘查中应用统计分析方法是非常有效的,它对提高勘查工作质量,提高矿产勘查学科的水平都有重要的意义。它已成为本学科中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重要的研究方法。

( 三) 勘查模型类比法

勘查模型是根据已经勘查或开发过的矿床中,在深入研究不同规模的勘查对象 ( 矿田、矿床、矿体) 的基本地质特征 ( 成矿环境、成矿条件及矿床地质和矿体地质) 相似性和其勘查方法相近性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来的一系列勘查模式。简言之,勘查模型就是用经过实践检验的类比标准,是指导新区或未知区同类型、同级别矿产勘查的重要依据。而根据已知勘查模型或规律指导未知区或新区的工作方法则称为模型类比法。

勘查模型类比法在矿产勘查的各阶段均可应用,是目前矿产勘查工作中应用最广、最主要的方法。应用勘查模型法的基础是在相近似地质环境和地质条件下,其地质构造及矿产的产状、结构及物质成分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相近性或相似性,这一点就保证了标准对象和被研究对象特性之间的可比性。在一般情况下其可比程度取决于对比对象之间的邻近程度和规模。规模越小、距离越近,彼此间的相似性越大; 反之,其相似程度就越差。

勘查模型类比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研究方法,目前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如研究成矿地质环境的模型类比、控矿地质因素的模型类比、找矿模型类比、勘探模型类比、勘查统计模型的类比、矿体变化性类型类比和矿床经济评价的模型类比,等等。

应用勘查模型类比法时要注意被类比对象的特殊性,这是由于成矿作用和成矿条件的复杂性,实际上不可能也没有任何两个矿床是完全相同的,更没有完全相同的勘查方法。因此,对所建立的勘查模型也应该是灵活可变的。

在矿产勘查实际工作中,为了能保证被研究或勘查对象和标准对象之间有最大类比程度,往往需要预先从被勘查对象的整体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地段,进行重点的勘查与研究,以便取得结合本地区勘查实践的经验,然后再根据典型实践经验,去指导被勘查对象的整体。重点勘查对象 ( 或地段) 越典型,则整个勘查对象的类比就越可靠,取得资料的外推误差也越小。

( 四) 技术经济评价法

矿产勘查工作的过程的实质就是对矿产资源反复不断地进行评价的过程。对于尚未发现的矿产资源要进行预测评价; 对于已经发现的矿产 ( 或矿床、矿化点) 要进行远景评价或概略的技术经济评价; 对于已经查明的矿产或矿床要进行工业评价或初步和详细的技术经济评价; 对待开发和已经开发的矿床还要进行工业开发利用评价。可见,矿床或矿产的技术经济评价,贯穿于矿产勘查与开发工作的始终。它是矿产勘查工作和矿产勘查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

矿床技术经济评价是从工业开发利用的角度出发,依据矿床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对矿床能否被开发利用,进行技术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分析论证。其目的在于通过评价对矿床进行逐步筛选,以便择优进行勘查与开发,减少风险、提高勘查与开发的经济效益。

矿产勘查所取得的地质、技术、经济资料都是为了对矿产资源进行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筛选择优进行决策,只有通过评价才能使矿产资源由自然资源转变为可被开发利用的物质财富。

由上可见,矿床的技术经济评价是矿产勘查工作和矿产勘查学的一个主要研究方法。

㈢ 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固体矿产异地接续资源勘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是由中央财政提供资金,按照国家事先制定好的计划进行,矿山企业无偿使用勘查成果。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显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比较,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就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在“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而固体矿产资源大多属于市场配置的范围。因此,原来那种由中央财政统包地质勘查投入的做法必然要改革。果然,以国办发[1999]37号文为标志,中央财政基本上撤出了对固体矿产勘查的直接投入:①将原有的地勘费以1998年预算为基数,划给地勘单位自主使用,国家不再下达地勘计划任务。这就意味着如果地勘单位再用这个基数从事地质勘查,那就要完全接受市场调节。②对应当由中央预算承担的公益性地质调查,中央另拨经费,交由新成立的中国地质调查局进行,原地勘单位可以作为劳务承包者具体操作。从此,我国固体矿产的勘查工作,完全纳入到市场配置的轨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市场配置还远没有到位。据业内有关人员估计,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投入如果到位,每年应当达到60亿元到90亿元,而现在尚不足30亿元,其结果是每年消耗的储量远远大于每年新探明的可采储量。长此下去,后果是严重的。

一、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不足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首先是对我国矿业发展后劲的影响将是严重的。据统计,1999年我国矿业产值4211亿元,其中固体矿产产值2472亿元。这是多年来矿产勘查的成果,主要是80年代以前的勘查成果。而90年代以后的勘查成果,特别是今后一二十年的矿产勘查成果,将决定今后20年到30年国内矿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一旦矿业经济出现大幅度跌落,将会造成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

根据1999年的统计,我国固体矿产业的现有职工为957万人。这样一个庞大的职工队伍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影响社会稳定。不仅如此,随着矿业产值和就业人数的减少,还将影响国内的有效需求,进而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和健康地发展。

在某些地区和某些矿种,矿业也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广西的平果县,在没找到铝矿和开发铝矿以前,全县的财政收入只有1300万元,而开发铝矿以后,1999年的县财政收入已经超过3亿元,其中2亿多元是平果铝业的直接财税贡献。像这样的实例,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更具有特殊的政治、经济意义。矿业的发展不仅有就业效应、财政效应,还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效应、城市化效应。我国大庆、平顶山、攀枝花、金昌、个旧等300多座矿业城市,就是因矿而立的,而城市化正是我国今后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如果矿业不能在这方面作出应有贡献,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也是一个损失。

综上所述,固体矿产勘查投入的不足,不仅影响矿业本身,如果仅限如此,靠进口也是可以解决的,但是矿业所派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效益,进口是买不来的。对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不足的因素分析

1.需求制约,即有支付能力的勘查投入严重短缺:①由于矿产勘查风险大(自然风险),特别是查找阶段的风险大,即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投资者望而生畏。加上大多数矿产勘查开发,投资大、周期长,多数投资者不愿进入,银行不愿贷款。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矿山(石油、天然气除外)的勘查资金都是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的,因而不计入矿产品成本;这些资金连同产生的效益,随着矿山企业的利税上交了财政,企业没有提存。而且矿产开发,开始阶段成本低,利润高,越往后,利润率越低。如今,国家财政不再承担商业性地勘投入(这是对的),企业又没有这方面的资金积存,便产生了短缺“断档”。不仅如此,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至今许多矿山企业(包括地勘单位自身)在矿产品成本中仍不摊销矿业权耗费,不利于矿产勘查资金积累的机制仍然在运作。③由于矿产资源配置的全球化,增加了许多矿产品进口,也直接导致了国内矿产勘查需求的减少。据统计,1999年主要矿产品进口占国内需求总量的比例是:石油22%,铁矿石32%,锰矿石35%,铬铁矿80%,铜46%,钾肥80%。④原来作为勘查投入主体的地勘单位,由于队伍庞大,地勘费基数有限,在按市场机制自主经营之后,权衡利弊,也减少了商业性的勘查投入。

2.供给的制约。过去常常以为,只要有地质条件、资源远景,通过勘查即可提供所需要的矿业权,这也是计划经济条件下通常运用的资源供求形势的分析方法。可是市场经济的“供给”,并不是这么简单,它是指在一定价格的条件下,卖者愿意出售的商品量。这里关键是你提供的那种商品成本必须低于“一定价格”,而我们许多矿产勘查成果,由于找矿难度太大,即使找到了,成本也太高;或者由于开采条件太复杂,在开发中耗费太大;或者由于自然丰度不好,在选、冶中支出太大,因而不能形成有效供给。这正是东部许多省(区)或全国某些矿种、矿石类型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我国许多潜在资源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3.环境制约:①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比过去大大提高了,而矿产开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多数是负效应,所以必须治理,这就要增加成本,增加难度,影响投资者的进入。②矿业权作为法人财产权,在许多地方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乱收费,有的强占收益,有的横加干涉,使投资者不愿或不敢进入。③有的矿种,部门垄断;有的地区,地方垄断,别人难以进入。

4.市场不发育。与固体矿产勘查的相关市场有4个:

(1)矿产品市场。它是矿业权市场的拉动力,它的供求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矿业权市场的形势。我国矿产品市场的总形势是,需求量不断增加,1999年矿产品的工业产值为4210亿元,原矿产量46.31亿吨;供给量在市场的调节下也十分充足,多数矿产品处于买方市场状态。有的(如钨、锑、锡、稀土等)还存在总量过剩,造成矿产品的积压和资源的浪费。矿产品的供求形势,出现上述态势,主要同资源配置的全球化有关。据统计,1999年,我国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出口额为46.46亿美元,比1998年减少10.3%;而进口额为89.12亿美元,比1998年上升31.6%。出口的主要矿产品有煤、锌、锑、钨、镁、稀土、重晶石、水泥、石材石料等。进口的主要矿产品有原油、成品油、铁矿石、锰矿石、铬、铜、铝、钾盐等。随着我国加入WTO,上述形势还有发展的趋势。所以从总的矿产品市场态势看,除石油、天然气、地热、金矿、金刚石外,大多数矿产品都供大于求,因而对矿业权市场的拉动作用大。

(2)矿业权市场。矿业权市场已经启动,截止到1999年,经审批转让探矿权13个,采矿权214个。其中,1999年转让147个。同期颁发新建矿山采矿许可证6094个,通过交易的矿权仅占新登记矿权的2.4%。可见大部分矿业权是没有经过转让的,这可能是一种基本趋势。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探采结合是大多数,它有利于把勘查的风险转移给开发阶段来承担,也有利于减少矿业生产的不确定因素。此外,我们还了解到,当前转让的探矿权,大多数是多年来原地勘单位的积累,靠地勘单位现在的投入形成矿业权、然后再转让的很少。也就是说今后的矿业权为最终产品来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将是很少见的。我国现有的地勘单位很难仿效国外那些以出售矿业权为主的小型探矿公司,因为它的规模太大,负担太重。

(3)矿业资本市场。它是指表现在金融市场上的那部分矿业资金的交易,它在西方发达国家是矿业资金的重要筹资渠道。但在我国,这类市场基本没有启动。以矿业名义上市的企业,也没有把矿业权作为吸引投资者的主要依据。

(4)矿产勘查劳务市场。它是为取得矿业权或为使矿业权增值,而通过市场运行的勘查技术劳务。它直接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矿业权交易的规模;二是矿业权产出的规模。当前由于这两方面的规模都不大,矿产勘查劳务市场也很不发育,但多渠道投入,已经初步形成。据信息院提供的资料,在西方矿业大国,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比例是:1:9或2:8,而我国1999年是(除石油、天然气外)2:4,所以说这个市场可能还有潜力。

三、对增加固体矿产勘查投入的对策建议

(一)切实抓好两个观念的转变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勘查和开发矿产资源的主体是企业,使用矿产品的也主要是企业,都不是政府或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受市场调节的,在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市场中,有利可得它就能进入,无利可得它就要退出;在使用矿产资源中,哪里便宜,就到哪里买,不管国内还是国外。对此,靠主观意识不行,用行政命令也不行。而正是在这个市场经济基本问题上,往往用计划经济观念来认识。比如:从80年初期就呼吁“资源形势十分严峻,要加大地勘投入”,可是谁来投入?用什么办法促进投入?没有解决。所以至今,加大投入仍然只是一个“口号”,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根源就在于没有在“企业”这个矿产资源供求具体操作者身上采取对策。很明显,如果投资于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不如向其他产业投资赚钱,有谁还会响应号召,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呢?

其次对“矿产资源”这个概念,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也有根本的不同。现在,我们向国家提供的资源量,可能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用国家确定的工业指标计算的。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资源量,是能够构成有效供给的资源量。这个资源量的工业指标参数,直接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同一种资源,同一个时期,不同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会有不同的资源量。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矿产资源量,正是这种资源量,不是储量平衡表所反映的那种资源量。这个认识对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非常重要。它要求我们不能单纯追求储量数量的增加,而应当着眼于市场可能接受的储量数量。因为只有这种储量,矿山企业才能投入勘查和开发。最近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完成一项研究成果,即《中国煤炭资源有效供给能力态势分析》。它提出的有效供给,就是指在现实的市场价格条件下,可供开发利用的我国煤炭资源量。经过他们测算:把原来5万余亿吨煤炭资源量、1万余亿吨探明保有储量,量化为有效供给能力满负载量2064亿吨,净有效供给量1037亿吨。可见不同概念的资源量,其数据相差甚大。为此建议,在宏观上,用有效供给的资源量概念,对全国各种主要矿产资源量作一次重新评估,并以此来规划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微观上,尊重企业以盈利为目标,进行矿产勘查开发的可行性论证。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单独依靠市场调节。针对当前固体矿产勘查的实际情况,最有效的调控手段是建立全国性的“地质勘查基金”,对矿产普查进行补贴:①之所以补贴普查,是因为在整个矿产勘查中,普查阶段风险最大,社会资金最不肯进入。一旦普查有所突破,找到了市场需要的有望矿点、矿区,就可以有效地调动社会资金进入。②之所以称之为“补贴”,是因为通过它的杠杆作用,调动受补主体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矿产普查。这样,通过两个层次调动,即普查资金调动社会勘查资金;政府补贴调动社会普查资金,就可以用少量的政府补贴把固体矿产勘查的投入启动起来。③政府补贴不要独立承担项目,必须补在受补主体的项目上,资金各占一定的比例,商业运作交给受补主体(企业)进行,找矿成功了,政府补贴转增国有资金;找矿失败了,予以核销,“共担风险、不谋利益”。但受补主体所立的项目,必须服从政府宏观调控的要求。为此,政府可以事先公布享受补贴的地区和矿种,以引导企业立项。必须指出,那种用政府财政资金或资源补偿费独立立项、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效果不会很好。因为它的机制不行,即找到矿了是重大贡献,找不到矿是自然风险、予以核销,没有压力。同时,这种做法也同企业出资勘查构成了不平等的竞争。

(三)促进固体矿产勘查、开发企业深化改革和资产重组

中国固体矿产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必须有一批跨省(区)甚至跨国的大型特大型的矿山企业,而我国现有的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必须深化改革和改组。①以现有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集团化发展,通过股权联系,把外资吸引进来,把小型矿山改造成作业单位。②重点吸收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进入矿业,把矿业和其他产业联合起来,形成多角经营,如山东鲁能。③改造现有地勘单位,有条件的要以省局为单元,建立矿产勘查开发企业;大多数应当改造成为以提供勘查劳务为主、多方面服务的勘查公司;少量的技术强、地质条件好的单位,可组建人员精干的专业找矿公司。④改革矿山企业的财务制度,勘查投入必须资本化,矿业权价值必须作为企业重要财产。所有矿山企业,对现在正在运行的矿业权,都要进行评估进账,并且按年核算其增减变化;大型矿业公司的勘查费用,可以作为期间费用,在税前核销。

为了促进中国固体矿山企业的发展,配合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计委、经贸委制定《中国固体矿产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在规划中可以选择后备资源充足、市场前景看好的大型矿山企业,以及掌握雄厚的矿产地,具有大规模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潜力的地勘局,加以重点扶持。比如:注入国有资本金;协助上市,通过融资,增加资金;疏通银行贷款等,迅速把规模做大。

(四)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1)消除任何形式的垄断,包括行业性的垄断和地方保护性垄断,放手让市场去配置商业性地质勘查。

(2)加强矿业权市场规范化建设,可以考虑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的矿业权交易所,在若干地区建立分所,并加以联网。

(3)与财政、金融部门联系,尽快启动我国矿业资本市场。可先组织有关专家,出国作专项考察,向国家提出方案,促进启动。

(4)为配合矿业权交易和矿业资本市场的启动,应当建立有权威的矿产勘查成果评估机构。通过这种权威性的评估,增强股民对矿产勘查投入的信心。

在发挥市场作用中必须强调,探矿权的评估应当灵活多样,特别是对工作程度很低的普查矿点、矿区,用正规方法评估出的价款,很难被投资者所接受,但是用合作勘查的办法就容易成交。当前,一方面许多地勘单位占有大量矿点、普查矿区,但没有足够资金投入,于是只好用国家规定的最低投入费用加以维持。结果是每一个点都没有丢,但每个点都拿不下来;要转让,又没有人肯出他们所期望的价款。硬是拖在那里。另一方面,一些投资者,特别是那些资源不足的老矿山,要进行普查找矿,又苦于选不到理想靶区。他们说有望地区都被地勘单位登记占用了,要买又觉得风险太大,不值得花那么多钱。也是硬拖在那里。针对上述情况,如果能通过合作勘探,分阶段承担风险,就可能把双方的“扣”解开。具体办法是:甲方(原矿权所有者)提供一处矿权用地,让乙方(矿权受让者)接续勘查;如果乙方经过评估认可,双方可就下述两点进行协商:①乙方准备拿出多少资金进行接续勘查。②勘查成功之后,从矿山建设起,双方应占有的投资比例(股权比例);勘查失败了,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投入风险。上述两点如果达成协议,勘查项目即可启动。这个办法简单易行,对双方都有好处,能够促进探矿权的流转。特别是对地勘单位益处很多:①可以在不动用增量投资的情况下,把探矿权盘活;②找矿成功了,可以为地勘单位办矿提供一定的股权;③乙方如果没有勘查施工能力,还可以承包劳务,获得经营收入。因此,占有探矿权的地勘单位应当大力寻找“合作勘查”的伙伴。

(五)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减少商业性勘查风险

(1)公益性地质调查,重点应当放在现有地质资料的全面收集和二次开发上,而不是更多地开展新项目。

(2)对矿产资源战略性评价,应当与国内大型矿业公司和地勘单位有机配合,尽可能用商业性地质勘查力量完成这项任务。这样既能充分发挥大调查经费的效用,又能避免与商业性地勘单位争论矿点,搞不平等竞争。

(3)公益性地质调查的层次应是多重的,省和地区都应当有自己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矿产资源规划,指导本地区商业性找矿。

2001年9月

㈣ 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研究

钱丽苏1王文郝芳1邹永生1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2.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37)

一、研究背景和思路

(一)研究背景

新时期,虽然商业性地质工作将由市场调节、企业运作,但由于我国矿业市场体系尚不健全,政府的作用仍然重要。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外商进入我国矿业市场,必然影响中国的矿业生产,同时也给固体矿产勘查带来一定影响。针对这一新形势,政府必须从宏观上制定积极应对政策,正确引导和鼓励国内外投资主体从事固体矿产风险勘查。目前,对如何推进固体矿产勘查工作的研究已有了不少的认识,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政策建议,但基本上都是一些停留在提出这一层面上,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此,2002年由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立项并委托产业经济研究室承担了《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研究》项目,其目的是为推进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或措施。课题的要求是在点面结合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现有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的措施和政策内容,并对这些措施和政策进行适用性分析,并根据当前地质工作新特点、新形势从理论上进行了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的研究,提出当前进一步推进固体矿产勘查产业健康发展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的对策建议。

(二)研究思路

在课题任务下达后,产业经济研究室集中本室科研骨干组建了课题组,并根据任务要求编写了课题设计,确立了研究思路(见图1)。随后广泛收集资料,整理已有研究成果,研究了大量相关理论文献,并组织了多次专家研讨,深入开展了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理论探讨和研究,针对研究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课题组亲赴四川、福建、河南等省进行了典型实地调研,获取了大量有益的信息和资料,还形成了两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在研究方法上,课题组还利用结合结构图的方式,勾画出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的问题树,广泛、细致、全面地收集、归纳了现有矿产勘查政策体系。在以上研究基础上,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后,提出了促进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完成了该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成果评审,成果获国内先进水平。

图1课题研究思路框图

二、研究内容和结论

(一)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理论依据

1.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

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主要有“市场失灵”理论、比较优势理论、结构转换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宏观调控的一般特点表现在:经济体制的特定性、调控方式的间接性、调控任务的宏观性和调控目标的全局性。其要求主要在宏观调控的对象和职能定位、原则和手段以及产业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2.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的依据

从经济学分析看,商业性矿产勘查存在严重“市场失灵”且比较劣势在向比较优势转化,这迫切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再从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看,我国矿产资源自然禀赋差、勘查产业组织不适应市场要求,缺乏核心竞争力,而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勘查成本会过高,难以立足市场。因此,对固体矿产勘查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二)我国固体矿产勘查产业现状、问题

1.固体矿产勘查管理体制、机制现状

报告通过对固体矿产勘查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回顾,分析并论述了现行固体矿产勘查管理体制形成的历史必然,对我国新型固体矿产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框架进行了分析和概括,同时,对现行固体矿产勘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程度进行了客观的评价。

2.固体矿产勘查市场现状

报告从固体矿产勘查市场主体现状、固体矿产勘查活动运行情况(包括固体矿产勘查投入/费用情况、固体矿产勘查登记情况、固体矿产勘查“走出去”情况)和固体矿产勘查市场现状(包括固体矿产勘查可供性分析、固体矿产勘查相关市场分析)3个方面对固体矿产勘查市场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当前国内矿产勘查开发的需求制约、供给制约和环境制约3大影响因素。

3.固体矿产勘查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报告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①固体矿产勘查产业管理体制、机制问题;②固体矿产勘查产业市场主体自身存在的问题;③固体矿产勘查投入、资本运作存在的问题;④固体矿产勘查市场环境(重点分析了矿权市场)问题。报告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将制约固体矿产勘查的核心问题归纳为一个问题树,以更为直观地反映问题间的联系、因果关系和根源,便于抓住核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我国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研究

1.我国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回顾

报告从3个时期(即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期)对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目标、措施、手段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简要回顾。从中清晰地看出,我国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无论是在资金支持、投资政策、产业政策上,还是在信息服务上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与过去相比,更注重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运用,同时又注重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2.我国现行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框架

在回顾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框架进行了研究,总结并勾画出我国现行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框架(见图2)。

图2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图

3.我国现行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梳理

报告总结归纳为3个方面:①矿产资源勘查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及措施;②现行矿产勘查产业政策;③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是一些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政策措施。

(四)国外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研究

1.国外固体矿产勘查体制、机制概况

报告从国外固体矿产勘查和开发业的基础地位、国外固体矿产勘查管理体制概况和国外固体矿产勘查产业机制概况3个方面概括分析了国外固体矿产勘查体制、机制。

2.国外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研究

报告对国外的矿业政策目标、国外矿业政策的要点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国外固体矿产勘查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

3.国外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对我国的启示

① 把地勘业和矿业作为统一的产业部门管理,并明确矿业的产业定位;②在确定其宏观调控任务时,以确保矿产资源总量平衡为主要目的,因此,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及其监督管理;③在行政、经济、法律、信息等调控手段中,主要采取经济、法律、信息等间接手段为主,行政干预手段为辅;④政府在宏观调控模式上实现从管理向服务转变;⑤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市场主体。

(五)研究结论

1.新时期我国固体矿产宏观调控着眼点

① 制定固体矿产勘查产业政策的着眼点必须放在激发企业的活力上;②着眼于提高勘查实体的市场竞争力;③着眼于提高国内矿产资源的自给能力;④着眼于矿产勘查开发业的社会效益。

2.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目标定位

① 切实把握与统一宏观调控的总体政策思路: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利用效率;②加强对矿产资源总量控制,严把供给关,在总量一定的条件下,充分运用价值规律的作用管制调节矿产资源的供求关系,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市场配置模式;③建立规范的矿权有偿取得和转让制度,鼓励通过招标方式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鼓励矿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出售、作价出资、股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合理流转;④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和资源持续利用相适应的矿产资源产权管理新制度;⑤加强政府信息引导,提高宏观调控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亟待完善

报告对我国现行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法规和措施进行归类,涉及法律方面的有11项,政策方面的有11项,战略规划的有3项,信息服务的有3项。还对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建议。

三、加强我国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议

(1)适当加大对资源地质普查工作的投入(特别是有色金属矿产)。按市场经济原则,固体矿产勘查经费应由业主出,且勘探费用应计入矿产品成本,但由于我国现实原因难以实施。因此,在现行体制转轨时期,对以发现矿产线索为目的的概查、普查工作经费还需由政府支持出资安排。

(2)对于一些市场调节不起作用(即市场失灵)的领域或经济效益不好但社会效益(如就业效率)较好的项目也应由政府部门宏观调控,通过财政、投资政策支持。

(3)固体矿产勘查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耗费资金较大,也应由政府部门通过财政解决。

(4)固体矿产勘查活动参与者较多,跨行业、部门,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5)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发挥矿产勘查行业组织(学会、协会、评估机构等)的作用,架起政府与固体矿产勘查经济实体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

(6)做好全国固体矿产勘查规划、战略,切实起到宏观调控作用。规划、战略的制定要与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地区战略、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战略选择除了从发展角度考虑外,还要考虑矿产资源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考虑国家资源安全以及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等因素。

(二)鼓励我国固体矿产勘查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为促进勘查开发国内矿产资源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矿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虽然在矿法上,在政府对资源的管理上得到确认,但是由于长期实行地质成果无偿使用、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在广大群众中、在基层政权中,仍然有人把矿权看成是“公用公有”,随意侵犯。所以,要进一步加大矿权作财产权的保护力度。

(1)应当专门为矿业比较发达地区的县、乡长讲授矿权的财产属性,以及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

(2)应当规范矿产开发中企业和地方的利益分配。

(3)严肃查处侵犯矿权的事件,并公开曝光,引以为戒。

2.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1)消除任何形式的垄断,包括行业性的垄断和地方保护性垄断,放手让市场去配置商业性地质勘查。

(2)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国家预算资金必须退出对商业性地质工作直接投入(政府立项),改为通过矿产勘查基金,给商业性地勘工作以支持,否则必然造成不平等的竞争。

(3)加强矿权市场规范化建设,可以考虑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的矿权交易所,在若干地区建立分所,并加以联网。

(4)与财政、金融部门联系,尽快启动我国矿业资本市场,可组织有关专家,出国作专项考察,向国家提出方案,促进启动。

(5)为配合矿权交易和矿业资本市场的启动,应当建立有权威的矿产勘查成果评价体系。

(6)矿产的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具有占地面积大、不可易他性的特点,所以对土地收入、土地使用非常敏感,加之矿产勘查和开发对环境的破坏,也会引起许多矛盾。要围绕这些问题,专门做些规定,以便在操作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改善矿产勘查和开发的社会环境。

3.促进矿业勘查开发一体化,为实现矿业规模经营提供条件

中国矿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必须有一批大型的矿产勘查开发一体化企业,而我国现有的地勘单位和大多数矿山企业距离这个要求还很远,对此要加大改革力度。

(1)以现有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集团化发展。

(2)重点吸收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进入矿业,把矿业和其他产业联合起来,形成多角经营。

(3)改造现有地勘单位,有条件的要以省局为单元,建立矿产勘查开发企业;大多数应当改造成为以提供勘查劳务为主、多方面服务的勘查公司;少量的技术强、资质条件好的单位,可组建人员精干的专业找矿公司。选择云南地勘局主办的“云南地矿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试点,协助其上市,可为我国吸引矿产勘查投资开辟新路。

(4)改革矿山企业的财务制度,勘查投入必须资本化,矿权价值必须作为企业重要财产。所有矿山企业,对现在正在运行的矿权,都要进行评估进账,并且按年核算其增减变化。对已经消耗的必须摊销,其摊提的具体方式,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确定就不要更改。从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大致有3种摊提方式:一是作为递延资产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摊销完毕;二是按照矿产储量的实际消耗,提取储量折耗费;三是对每年实际耗费的矿产勘查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在当年税前核销。

4.为勘查开发国内矿产资源提供优惠政策

针对我国当前矿产勘查存在的问题,政府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否则将难以消除矿业面临的困难。这种干预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有的作为。

(1)建立矿产勘查基金,专款用于支持矿产勘查工作。基金的管理要有专门机构,要有一套规范的办法。基金来源渠道主要是把资源补偿费和各级财政专项支持矿产勘查资金统一起来使用,分中央和省、区两级。为此,应改革现有的资源补偿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基金的使用方向:可以用于贷款、补贴、也可以用于投资(注入矿山企业资本金)。基金的运作:建立有利于企业和社会资金向矿产勘查投入的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而不是政府直接出面立项、投入。大量的实践证明,用财政资金补贴矿产勘查,把补贴拨给企业,由企业选项、立项,合在一起使用,其效益要好于政府选项、立项。

(2)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提高矿产地质研究程度,减少商业性地质工作风险。提高研究程度的重点应当放在现有地质资料的全面收集和二次开发上,而不是更多地开展新项目;突破的重点应放在区域评价、老矿区外围找矿及重点矿种、重点地区上。对矿产资源战略性评价,应当与国内大型矿业公司有机配合,尽可能用商业性地质勘查力量完成这项任务,这样既能充分发挥大调查经费的作用,又能避免与商业性地勘单位争抢矿点,搞不平等竞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层次应是多重的,省、区(市)都应当有自己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规划,指导本地区商业性找矿。

(3)在税收上优惠,减轻矿山企业负担,包括降低矿山所得税税率,取消增值税和资源税,减征土地使用费等,以提高矿山企业承受矿权价款的能力。

(三)进一步促成出台鼓励固体矿产勘查政策措施的建议

(1)促成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将矿产资源资产(特别是探矿权、采矿权)按财产权来处理,并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核算和统计体系。如探矿权采矿权进入矿山企业资产,允许矿山企业用其向银行抵押,银行也可向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放贷等。

(2)促成建立矿产耗竭补偿基金或矿产勘查风险基金。这类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地区、重点矿种、重点项目的风险勘查补贴。还可促成作为国家“西部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部门、单位。

(3)促成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基础产业地位,改善、规范该类勘查成果的市场流通环境和成果信息发布。

(4)促成企业化经营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延长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税收政策的年限(规定只到2004年12月31日止);对转产地勘单位实行减税或免税优惠,使减免下来的税费用于加强固体矿产勘查和矿山企业的矿区外围或深部找矿上。

(5)促成制定推进固体矿产勘查(重点是商业性的)金融政策出台,为勘查上市融资提供机会,该类政策要鼓励高效益、高回报的勘查项目,近期可以搞些风险勘查筹资试点,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购买这类勘查股票可享受所得税抵扣等。

(6)促成国内勘查企业吸引海外风险勘查投资或到境外勘查矿产资源享受特殊政策,如可比照石油公司海外上市的做法,通过优化重组矿山企业为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到境外上市融资。

(7)促成固体矿产勘查单位(经过改造、剥离、精干后的)融入各地矿山企业或矿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主动吸纳地勘单位,实现勘查开发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如允许地勘单位将拥有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直接转增国家资本金,或者由政府直接给予一定人均水平核定的、直接落实到勘查项目的专项补贴资金。

(8)促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包括该法实施细则)修改时将探矿权采矿权合为一权,进行分段管理,以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消除风险勘查投资者对探矿权人权益保护的疑虑。

作者简介

[1]钱丽苏,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2]王文,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3]郝芳,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4]邹永生,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㈤ 资源勘查工程(固体)这个专业怎么样在以后有什么具体的发展前景

本人学的就是这个专业,但是属于石油地质。资源勘查这个专业本身还是涉及很多地质方面的知识的,对于选方向可以有水文地质、石油地质、固体矿产。如果如你所问的选了固体矿产,那未来你所找的工作基本上可以定位在矿业部门,如果学得精深有喜欢科研可以去中国地矿研究院之类的地方,学的一般的话就应该回去一些采矿部门了。从未来发展来讲,国家应该会大力发展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所以如果可以就学好外语去国外做资源勘查,薪资非常高。当然在国内这个专业招的人数也还可以,但工资自然没有国外高了,主要看你自己。

㈥ (三)矿产储量按新分类套改后,对认识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现状以及勘查开发对策、措施的宏观影响

新的分类标准实施后,国土资源部按照新的分类将建国50年来探获的固体矿产储量进行了套改。新的分类带来了对矿产资源形势的新认识。

通过分析,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总量仍居世界前列。矿产资源储量的质量结构显现出“三少三多”的特点:一是储量、基础储量少,资源量多,在查明矿产资源中,基础储量占36.3%,资源量占63.7%,储量占查明资源储量的18.9%,占基础储量的一半左右;二是经济可利用的资源储量少,经济可利用性差或经济意义未确定的资源储量多,经济可利用的占三分之一,经济可利用性差和经济意义未确定的占三分之二;三是探明的资源储量少,控制的和推断的资源储量多,按照新分类标准的地质可靠程度划分,我国148种固体矿产查明资源储量达到探明程度的仅占10.63%,达到控制程度的占43.55%,达到推断程度的占45.82%,我国固体矿产特别是一些重要矿产的勘查工作程度明显偏低。

储量套改虽然没有改变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总量的认识,但对资源储量的质量、结构的认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我国固体矿产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具有一批优势矿产。套改结果表明,我国仍然是世界上矿产种类多、资源储量大的少数几个矿产资源大国之一,资源大国的地位没有改变。

第二,我国人均资源量在世界排名第53位,可供资源形势不容乐观,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我国人均资源量特别是重要矿产的人均资源量将更低,我国矿产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和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形势日趋严峻。

第三,套改后经济可利用的基础储量仅是套改前原保有储量的三分之一,现实可供资源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一些传统上认为资源丰富的矿产,经套改后基础储量占原保有储量的比例相当低。短缺矿产属于可采储量比例更低。

第四,经济可利用性差和经济意义未确定的资源量比重较大,绝大多数是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查明的,经济效益差和主要矿产品位低是造成停建、停采或闭坑的主要原因。但这部分资源量,通过改善矿区基础设施条件,资源利用技术取得突破,提高相应的地质勘查程度和开展可行性评价工作等,可能转化为经济可利用的基础储量,这是提供资源储备的潜力所在。

上述新认识,必然对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发展的对策、措施产生宏观上的影响,如:国家需加大投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调整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及外资投入商业性勘查;应促进矿山企业提高矿区内资源量的勘查程度和资源利用水平,转化和提高资源的经济类别,发挥资源潜力;应加强非金属的开发利用研究,发挥非金属矿产的优势;走出去勘查开发利用国际上的资源;尽快实施资源储量、矿产品的必要的储备等等。

㈦ 关于构建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若干思考

雷涯邻徐向阳白卫华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00083;2.北京中棉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100044)

一、我国现阶段固体矿产勘查现状

通过对《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有关资料的分析,可以发现:1997~2000年,列入矿种的地质勘查投入呈现递减趋势,从1997年的20.47亿元递减到2000年的14.47亿元,降幅为30.2%;随后虽有上升,到2002年为18.57亿元,但仍比1997年低1.9亿元。而我国目前在已探明的45种主要矿产中,只有6种国内可以完全保证,有26种矿产储量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有许多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宗矿产。国内矿产勘查已明显落后于矿产资源的消耗,这充分说明了在“走出去”利用国际矿产资源的同时,在国内加大固体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的迫切性。

国务院已于1999年将地质勘查工作明确划分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并实行分开运行、分开管理。在此条件下,讨论加强矿产勘查的资金投入,必然要从公益性矿产勘查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对于前者,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组织实施与管理,主要由中央财政列支,对其加强相对容易;而对于后者,由于要实行商业性的市场运作,各个已经属地化的地勘单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加强则复杂、困难得多。

然而,作为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重要物质基础之一的矿产资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引入市场机制,并以市场机制为主进行矿产资源配置,从根本上提高配置的效率与效益,这是整个矿产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投资中商业性勘查投资的有关问题。

二、构建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相关理论分析

1.风险投资和固体矿产勘查的特点

所谓风险投资,是指由职业金融家把资金投资给具有巨大潜力和高风险的中小企业,并同时参与被投资企业一定程度的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退出投资企业,收回原有投资及其收益。风险投资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被投资的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第二,是一种长期的权益投资;第三,一般要主动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介入企业决策过程;第四,被投资企业运转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后,风险投资者要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收回投资,并获得较高的收益率。

矿产资源勘查是矿产资源开采的前续阶段,在联合国1997年推荐的矿产资源分类框架中,将勘查阶段划分为:踏勘—普查—一般勘探—详细勘探;根据我国1999年颁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1999),我国的矿产勘查也划分为对应的预查(踏勘)—普查—详查(一般勘探)—勘探(详细勘探)四个阶段。

矿产勘查投资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这是由以下矿产勘查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是自然找矿风险大;二是投资回收周期长,对市场的反应相对滞后;三是矿山的开采开发必须以矿产勘探为前提;四是一旦发现有效的矿产资源储地后,潜在的收益一般会很高。正是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立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建立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必要性

风险投资针对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中小企业,因此,在建立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中,进行固体矿产勘查工作的中小企业仍然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通过分析国际上一些国家成熟的矿业市场,可以发现矿业企业主要分为3类:大型矿业公司、中小型矿业公司和专业服务与咨询公司。而中小型矿业公司则多是矿产勘查公司,它们以发现具有可采经济价值的矿床为主营业务,集聚各方资金和技术应用于矿产勘查活动。这些中小型的勘探公司在矿产勘查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是经济矿床的主要发现者。例如,对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金属矿产勘查的分析表明,虽然小型企业只占有总勘查费用的28%,但它们发现的经济矿床却占了62%。更令人惊奇的是,估计这些矿床的潜在价值大于省内其余全部矿床的潜在价值。也就是说,大型公司发现的其余经济矿床的潜在价值小于中小型企业所发现的矿床的潜在价值。

科尔内提出的软预算约束理论可用来解释这一现象。大型矿业公司所从事的矿产勘查必然是在自己公司内部进行,有关的勘查投资决策由企业高层决定,而由一般人员进行具体的矿产勘查工作,双方信息不对称,价值取向也不尽一致,这样往往产生软预算约束,使得勘查项目的及时停止机制难以建立。也就是说,当一个矿产勘查项目进展不顺利,乃至毫无前途时,由于企业内部人员难以裁减,以及财务上的项目终止往往计算为亏损,而继续运作这个无效的勘查项目却可以继续在账面上记为投资等等,造成许多资金的浪费和勘查的低效率。而引入风险投资,由职业风险投资家对中小勘查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他们往往有一整套的科学方法来对拟投资项目及企业进行筛选,这实质上就形成了一个对矿产勘查项目的事后筛选机制,相对于大型矿业公司内部的软预算约束,无疑“硬”了很多。风险投资的这种硬预算约束会给所投资行业带来高效率,这一点可以从新兴高科技企业的大量产生、大量消亡中充分体现出来。

因而,在有许多大型矿山企业从事固体矿产勘查的情况下,仍需要中小企业进行固体矿产勘查工作,并对这些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运作。

3.建立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合理性

中小型矿产勘查企业由于其具备高风险、高收益的性质,从而造成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地为其提供所需的资金,而采用风险投资的形式则可以克服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弊端,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在对高风险企业的投资中所解决不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对高风险的矿产勘查企业进行投资时,往往会遇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就是说,被投资企业原所有者或管理层较之潜在的投资者,具有先天的信息优势,这是所有企业都存在的问题。但在矿产勘查企业中,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这一问题尤为突出。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面对此问题时,由于减弱信息的不对称需要许多监督和管理服务,而银行一般不具备这些专业技能,所以,为避免此问题所带来的风险,银行会对高风险的借款者提高利率或者直接进行贷款限制,将这些中小型矿产勘查企业拒之银行体系之外。

采用风险投资的形式,职业风险投资家通过要求额外的控制权、向原企业创始者提供优先股、多轮次的分阶段投资以及为企业提供财务、人事、营销、法律等管理性服务,可以有效地对所投资的企业进行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4.关于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运行模式的初步设想

在了解了风险投资和矿产勘查的特点,并分析了建立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之后,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大致框架即可初现端倪。

第一步,通过风险投资基金为从事固体矿产勘查的中小企业筹集项目种子资金,获得被投资企业的部分控制权,甚至在董事会中占绝大多数席位,同时,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科学管理服务,以限制不对称信息的影响。

第二步,待勘查项目成功后,促使被投资的勘查公司通过矿业权市场获得高收益(或者具备潜在的高收益前景)。

第三步,风险投资者通过退出机制退出矿产勘查企业,收回投资,获得收益。退出的渠道主要有上市、向第三方(主要是大型的矿业开采企业)转让股份以及由原矿产勘查企业回购这3种方式。

最后,风险投资者将收回的资金重新用于新的矿产勘查项目,实现风险投资和矿产勘查的良性循环。

三、构建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所面临的障碍及相关政策建议

从上述分析看出,通过建立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目前固体矿产勘查中暂时性的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而且符合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化方向,并可推动矿产资源勘查投资的良性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还远没有建立起来,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

1.风险投资市场对矿产勘查的认知度低

我国的风险投资起步较晚,目前大多集中于高科技企业,而对其他行业涉及较少。然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虽然风险投资额在逐渐向信息业倾斜,但仍保留了相当的份额用于国内外的矿产勘探开发以支持其他产业的发展。例如,在加拿大的温哥华证券交易所的风险投资中,有80%以上用于矿产勘查业,有65%的注册上市公司为自然资源公司;美国的NASDAQ证券交易所的风险投资中也有相当比重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民经济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都会保持一个较高的需求水平。并且,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国土面积广大、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地质结构多样的大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重点还是要立足扩大内需,因此,必然要寻找和开采更多的矿产品来支持国民经济各产业的发展。

但是,作为集合了地质、化学、物理、数学、计算机、航遥等多学科技术的矿产资源勘查,一直以来却未被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所重视。这就需要不断地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投资业对矿产勘查业的关注。使风险投资家认识到通过矿产勘查所最终形成的矿产品不仅市场潜力大,而且作为其他行业的原材料,具有不可替代性,这都是一般新兴高科技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

2.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出现于1985年,1998年后曾掀起一股热潮,但近几年有所回落。据有关机构统计,在我国风险投资高峰期的1999~2000年,国内的风险投资公司有近100家,注册资金约在70亿~80亿元之间,同时,海外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国的风险投资总额约为3亿美元,可以看出,这个规模明显偏小,而且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多由政府组建。另一方面,我国的矿产勘查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投入的地勘费、1998年开始安排的国土资源大调查费用(每年10亿)、矿产资源补偿费分成以及一些企业、个人投入的费用等,前3项为国家财政支出,大多投入了公益性地质工作,而作为矿产勘查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体的商业企业或个人,投入的矿产勘查资金却很少。

这就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拓宽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减免某些税收,提供补贴,适当使公益性地质勘查向商业性勘查阶段延伸,及时公开公益性勘查成果,以减轻后者的风险等等,从而增强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

3.矿产勘查企业的体制改革滞后

地勘单位属地化后,原来一直靠国家出资的地勘队伍,要逐步实现企业化运作,但目前的企业化改制仍然任重道远。地勘单位现在大都处于半事业半企业的运行状态,相当一部分地勘单位既无力出资进行地质勘查,也没有激励机制去主动引入风险勘查资金,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同时造成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大量流失。

这就需要稳步推进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以保证地勘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最终使商业性矿产勘查公司成为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创业者主体。

4.矿业权市场发育不成熟

矿业权市场包括探矿权的取得与转让、采矿权的取得与转让四个部分。矿产勘查企业的收益主要是通过矿业权市场来实现,该市场是连接矿产勘查和矿产开采的枢纽。矿产勘查最终多以采矿权的取得而结束,勘查企业或者在取得采矿权后自行进行矿产开采,或者将采矿权有偿转让给有关矿业开采公司,从而实现自身的收益。其运转体制如图1所示(这也是我国矿业权市场建设最终要实现的目标)。

图1我国矿业权市场运转体制

如果矿业权市场运转不灵,矿业勘查企业所谓的高收益自然无法实现,其风险投资体系的建立也就无从谈起。我国目前的矿业权市场建设与1999年地质勘查工作划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同时起步,但目前远不完善。例如,某些地方对探矿权人所取得的采矿权随意剥夺,对探矿权的授予简单地采用和采矿权一样的招投标拍卖制度等等。为此,建议应建立探矿权所有者取得勘探成果后可自然过渡到拥有采矿权的制度;同时,建议对探矿权的取得,不宜像采矿权一样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授予,而应在科学评价申请人的基础上免费授予,以降低矿产勘查的总投资额,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业;另外,还要加强有关市场法规建设,逐步制定矿业权评估的统一标准,这些都是完善矿业权市场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5.缺乏有效的退出渠道

建立并完善矿产勘查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构建固体矿产勘查风险投资体系极其重要的一环。没有有效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者的收益就无法实现,该风险投资体系也就无法良性循环。

从长远来看,建议借鉴美国组建NASDAQ小型资本市场的经验和加拿大温哥华证交所的现行做法,在我国探索建立为矿产勘查业融资的小型资本市场,但这个过程会需要较长的时间。

短期内,可考虑矿产勘查企业在适当阶段对风险投资者所持股票进行回购,或者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股份向第三方转让。鉴于我国地勘企业的现状,即便要实现这两条也是困难重重。建议可考虑由现有的地勘单位集中精干力量组建子公司,然后由风险投资机构对该子公司进行投资,并做必要的管理辅导。这样,该子公司基本没有什么历史包袱,便于风险投资者在公司运转成熟后,向矿产开采企业或其他第三方转让自己所拥有的股份。另外,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矿产开采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大多步履艰难,难以筹集足够的资金来购入采矿权或者风险投资者拟退出的股份,可考虑在必要时由国家充当此角色或者在矿产开采企业从事该活动时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固体矿产勘查宏观调控政策研究,2003,12.

[2]周琦.中国矿产勘查企业投资体制新设想.地质科技管理,1999(3).

[3]黄汉权.风险投资与创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

[4]俞自由,李松涛,赵荣信.风险投资理论与实践.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

作者简介

[1]雷涯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副校长、教授。

[2]徐向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

[3]白卫华,北京中棉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㈧ 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国家标准之我见

赵先良

作者简介:赵先良,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副司长。

笔者在矿业权评估、储量评审管理工作中,经常看到不同的机构、评估师、地质工作者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以下称《分类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以下称《总则》)国家标准及矿类(种)规范有不同的理解,资源储量类型内涵不一致,勘查程度与资源储量类型把握不准,地质勘查与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的成果互为引用,不能正确地对矿山储量进行分类等。这些问题存在已久,影响了资源储量的可靠性和政府对资源状况和市场活动的有效管理,因此,有一些业内人士呼吁出台实施意见或修改《分类标准》。鉴于此,有必要对《分类标准》及《总则》、单矿种规范所规定的基本概念和内涵进行讨论,以达到统一认识。最近国土资源部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分别出台了实施通知和资源储量类型确定的指导意见。结合标准规范和上述两文件,针对实际问题谈一些个人意见。

1 正确认识《分类标准》、《总则》及勘查规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分类标准》、《总则》和在其基础上制订的各矿类(种)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范)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出台,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资源储量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对矿产勘查和资源储量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其意义深远,功不可没,广大从业人员也都在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也要看到,《分类标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在引进、消化联合国《能源和固体矿产储量/资源分类框架》(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lassification for Energy andmineral Resources,下简称UNFC)和西方分类体系时,在观念、实践上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勘查、资源储量分类及评估的规则还不够熟悉,还没有积累足够的市场经济经验和知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分类标准》时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和传统思维,不可避免地在实践中产生上述问题。这种现象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常见的,是前进中必然出现的问题,是改革付出的正当代价。

2 必须坚持并全面实施《分类标准》和《总则》

如何对待《分类标准》和《总则》,是目前正确引导在地质勘查、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中实施新标准规范的原则立场问题。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接轨,使我国矿业与国际矿业相融合,是我们的目标。现行《分类标准》的使命是完成两种体制下资源储量管理的过渡,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大技术革命,完全实施之,需要有一个转变观念、逐步接受、深化认识、不断完善的过程。不仅标准规范的制订者要转变观念,使用者也要转变观念,这些都需实践来促进。此外作为矿业行业的基本标准,应保持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修订国家标准还有严格的程序,需时较长。应当指出的是,现行的《分类标准》和《总则》在方向上是正确的,因此在未修改前,应坚持实施现行标准、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承前启后的原则。全世界有200多个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方案,没有一个分类方案是完美无缺的。我国现行的《分类标准》在总体上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些基本概念与西方主要分类体系的概念差距不大,可以在解释说明后理解和使用。因此,当前的主要任务仍是在坚持《分类标准》的原则下,进一步宣传实施,用市场经济的法则、观念和概念,特别是结合目前矿业大国流行的资源储量分类,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统一认识,更好地实施新标准规范,并为下一步修改完善《分类标准》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3 正确理解《分类标准》的实质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大分类体系。一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适应宏观分析的分类体系,一是以欧美澳为代表的适应市场经济企业管理的分类体系。我国的旧分类体系源于前苏联,几十年来在基本概念、基本做法上没有本质的改变,这种分类的特点是侧重地质工作程度,强调整体勘查、统一布局、宏观管理,对资源利用另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矿床的经济意义要求不严格。市场经济的分类体系,适应商业、企业管理,强调开发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与当前经济形势密切关联,具有高度的微观灵活性。由于两大体系在勘查观念、服务对象、项目管理、经济意义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相互之间很难沟通协调,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矿业融资市场排斥计划经济国家分类体系,这对矿业开发的国际合作造成了障碍。

为解决这两大体系之间的对比交流问题,联合国相关组织进行了研究,于1997年推出了《固体燃料和矿产储量/资源国际分类框架》(UNFC),该分类框架是市场经济国家与中央计划经济国家(CIS,独联体国家)分类体系的对比框架,试图用经济意义、可行性研究程度、地质勘查程度三轴来兼容两种体系,达到交流的目的。UNFC本身不是一个系统的分类方案,而是一个分类对比框架,可以把各国的具体分类标准包容在这个框架之中。

我国比较早地参与UNFC的研究制订,这为利用UNFC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微观管理相结合的分类标准体系、向市场经济转轨提供了很好机会。

我国在研究 UNFC的同时,也研究了美国地调局分类(C831)、采矿冶金协会理事会(CMMl)分类、英国矿冶学会(IMM)分类等,并结合我国的分类,于1999年发布了《分类标准》。《分类标准》综合了联合国的框架、编码定义及内蕴经济概念、美国地调局分类中的经济类型和基础储量(美国称储量基础)概念、CMMI分类中的地质控制程度等概念。由于综合了多种分类体系成分,《分类标准》与其他分类体系均有很大的区别,类型多,定义难,实践中不易掌握和操作,这是大家觉得难以理解的原因。

《分类标准》实质上是综合了政府宏观管理需要和企业微观运行需要的分类体系。如“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两类,是政府进行宏观资源评价才需要的类型,矿业企业一般只涉及经济的和内蕴经济的两类。理解了这一点,分类就会大大简化,在评价具体矿床时就容易运用《分类标准》了。

4 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在评审管理中常出现评审意见依据可行性研究给出经济类型,可行性研究又依据评审意见结论进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的成果互为引用,形成“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另外,储量在不同环节经常变化,是否每次变化都要评审也是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实施《分类标准》要与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结合起来,二是在相关程序中都要执行《分类标准》。

我国有严格的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资格要求和责任规定,而且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在不同的建设程序或评价阶段上,各个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在不同的阶段,资源储量类型又不同;评审目的不同,对资源储量和勘查程度的要求也不同。如,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资源开发战略、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因此对资源量和数据平衡很关注;而投资者、银行要考虑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可行,因而对储量很关注;证券管理部门主要关注资源储量的真实性;矿业权转让双方则关注资源储量潜力等。在不同阶段、程序、目的要求上,实事求是地进行资源储量评审评估。

在市场经济国家,资源储量评审评估乃至矿产评估是一体的,有时与可行性研究也分不开,可以基于原始地质资料、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及可能的开发方案进行资源量、储量评估。而我国地质勘查、储量评审、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是分开的,分别以前者负责为前提,为不同的基本建设程序。考虑这个因素,就要发挥矿产储量评审机构对资源量把关,矿山开发设计咨询机构对储量(相当于合理利用资源)把关,各自承担责任。因此不仅勘查单位、评审机构要执行《分类标准》,可行性研究、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等机构、矿山企业也要执行,并在相应报告中估算资源储量。

5 统筹运用《分类标准》、《总则》与单矿类(种)规范

《总则》是依据《分类标准》制定的,而规范的制定依据《总则》,是一脉相承的,《分类标准》和《总则》对规范有指导和约束作用,是对各种矿产地质勘查和资源储量条件作出的原则规定。

《总则》与规范在2002年出台,此时《分类标准》已实施三年,并经历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套改。在实践中总结出采的经验及时反映到《总则》和规范中,因此关于《分类标准》与《总则》、规范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实际是后者对《分类标准》的补充、细化、完善。因此执行标准规范,要把三者结合联系起来,在一般勘查和评审过程中,执行规范即可。规范对《总则》的原则已有进一步细化的,应执行规范要求;没有细化的,应在理解《总则》的原则精神基础上执行,并在勘查合同中细化。

6 按市场经济观念理解经济意义

理解经济类型要把政府分类与企业分类分开。以澳大利亚JORC、欧洲CMMI为代表的企业资源/储量分类,只有经济的和内蕴经济的两大类(即储量和资源量),储量之外均为资源量。UNFC分类考虑国家层次的分类,按可行性研究结果,将矿产资源细分为经济的和潜在经济的,并在潜在经济中留有进一步细分为边际经济和次边界经济两亚类的余地。联合国的方案强调用可行性研究来确定经济意义,这与我国用定性方式确定“暂不能利用”等有本质区别。

我国把潜在经济的部分细化为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两类,其涵义类似于美国地调局分类相应部分。《总则》明确规定,可行性研究是“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评价,……项目的技术经济数据能满足投资有关各方的审查、评价需要。从而得出拟建工程是否应该建设以及如何建设的基本认识”,因此经济意义只能代表整个矿床(井田、矿山)的经济可行性。《总则》同时规定,当采用当时的技术经济参数进行经济研究时,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净现值大于零时为经济的;内部收益率大于零但小于行业内部基准收益率时为边际经济的;内部收益率小于零时则为次边际经济的。这是对可行性研究的一个定量指标补充。对一个具体矿床而言,不同的技术经济参数分别可以得出三种不同的经济意义,即经济的或边际经济的或次边际经济的。在经济的项目中,仍有低品位、薄矿层这些不经济的部分,但不可能就此进行可行性研究得出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无法进一步判断其经济意义,应属于内蕴经济的范畴。

7 正确理解地质控制程度针对的对象

在实施《分类标准》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正确理解勘查阶段与地质控制程度的关系。地质控制程度历来有矿床和块段之分,即矿床的地质控制程度和块段的地质控制程度,中外皆如此,只是西方国家淡化矿床而重视块段的控制程度。原计划经济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对勘查阶段的定义是针对整个矿床(或勘查区、矿山、井田)而言的,根据勘查开发阶段的成果,有矿山储量、勘探(精查)储量、详查储量、普查储量、预测资源量之分;在各阶段内,根据不同块段的地质控制程度和研究程度,又产生不同的资源储量级别之分,如A,B,C,D。

产生不同认识的原因是UNFC横轴(G轴)采用了地质研究阶段(Geological Study Stages)。根据2004年《联合国化石能源及矿产资源分类框架》(1997年版UNFC的改进版),C轴是表示地质认识连贯阶段的轴,根据地质认识程度和相应的地质技术可靠程度来定义储量/资源量的类别,分为4个主要阶段,即详细勘探(detailed exploration)、一般勘探(general exploration)、普查(prospecting)、踏勘(reconnaissance)。结合定义和分类对比来看,虽然联合国使用阶段(stage)一词,但与我国的勘查阶段的含义不同,其详细勘探的成果是探明的(Measured)矿产资源,经可行性或采矿证实是经济的,则形成证实储量(Proved),明显是针对块段而言的。

基于探明的部分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市场经济国家技术经济评价具体做法有关。西方进行矿业项目可行性的研究,针对独立开拓系统内的开采区域(采区),评价期一般不超过10年,极少超过15年,在勘查要求方面,达到探明的部分应能保证投资返本付息和经济可行的需要。

《分类标准》没有采用勘查阶段而是采用了块段地质控制程度作为C轴,这与联合国分类框架的原意是吻合的,都是针对块段进行资源储量分类。我国进行的资源储量套改,也是立足于块段进行类型归并的。

8 正确认识同一矿床内不同经济意义的经济类型

同一矿床内由于厚度、品位和开发条件的不同,有些矿块、矿体开采不经济。对这些不经济的资源,套改时是定性地确定为边际经济或次边际经济类型,在以后的实践中又把各类矿柱、压覆的资源量也纳入次边际经济类型,这是对经济意义类型的误解,或是一种过渡性做法。

对于这种情况,要与可行性研究的具体做法联系起来。可行性研究要对各矿体(层)的资源利用可能性进行分析,采取多种方案经济论证比选。开采一些低品位、薄厚度、孤立的矿体难度大,需要专门的采选工艺,增加投入,成本要提高,造成整体开发不经济,因此在方案比选时,就会放弃上述资源,不参与开发和经济论证,从而保证开采其他资源是经济的。这种情况很多,如晋陕蒙的煤炭,厚度大于0.8m估算资源量,但这些地区一般都只采1.5m以上的煤层。这些没有参与经济分析的资源,并不是边际经济的或次边际经济的类型,因为不可能单独就这些资源求得内部收益率。这些资源只能视为未利用资源或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资源而定为内蕴经济资源量。

对于各类永久矿柱,是在估算储量时合理扣除的设计和采矿损失,在编写资源储量统计报告时逐年摊销,或作为残留的内蕴经济资源量留在以后利用。

因各种因素压覆的矿产资源,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开采的,特别是法律禁止开采的区域。但这些并不是经济上不可行,而是法律上不允许,也不可能就此进行可行性研究,这类资源定为内蕴经济类型即可,以后情形改变了或采取措施后法律允许了可以再论证利用。

9 逐步解决矿产储量“套改”遗留的问题

“套改”是因统一置换矿产资源储量表而制订的权宜之计,目的主要是为了国家能迅速按照新的分类标准进行统计和宏观管理,本不应用于地质勘查、矿山生产和市场交易。但在随后的很长时间内,“套改技术要求”被扩大化利用,即使在规范出台后仍在使用并指导勘查和评审,产生新的不合理资源储量。这些“套改”的资源储量的改正,可以结合矿山资源储量核实、矿山地质测量、填报年度统计报表和相关储量登记时改正,不必进行统一纠正。套改为边际经济的或次边际经济的,可以转换为相应内蕴经济的资源量,各省(区、市)可以进一步提出改正指导意见。

10 加快矿山企业应用《分类标准》进程

《分类标准》实施、应用的成败取决于矿山企业,因为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管理是建立在矿山统计报告基础上的。矿山企业不应用《分类标准》,有关经济意义的分类就没有基础和意义,有关的储量数据就不可靠、不全面。

矿山企业在生产勘探、核实或地质测量时,应按照地质勘查规范和矿山设计、开采的现状,在分析总结开发工程揭示的地质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确定勘探类型。类型的确定,不仅要符合工程间距要求,也要符合勘查、开发程度和研究程度要求。已生产矿山应按开采工程部署实际情况估算储量。

联合国分类框架和市场经济分类体系中把可行性研究与采矿报告作为估算储量的依据,《分类标准》没有明确列出采矿报告,但正常生产矿山是技术经济可行的,相应级别的资源量就可上升为相应的基础储量和储量。因此一般矿山只有111,122,111b,122b及333五类,若矿山(井)范围内、开采利用境界外还有资源,则还有内蕴经济的331,332两类,与市场经济分类体系是对应的(两类5型,没有基础储量类),比较简单,易于掌握。但矿山企业采用新标准,不是简单的套改,要按《分类标准》、《规范》中对各类资源储量的定义、原则和推荐的工程间距,重新确定类型,估算资源储量。

11 把握好推断的和预测的资源量

《分类标准》实施中对333和334的内涵和应用有较大的争议。按市场经济分类的理解,是“前紧后松”,即对探明的要求程度提高,而对推断的要求降低。333是查明资源量,肯定存在有工业意义的矿床;334是潜在资源量,是否存在有工业意义的矿床尚不确定,因此二者有根本的不同。对于333的控制程度,《总则》中明确是稀疏工程控制,不需要系统工程控制。这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推断的资源量,是后备资源,只需表明存在资源,并不要求有较高的精度,以后随着生产的需要,要继续勘查升级,因此333 资源量的跨度很大,要比旧标准中的D级(煤炭C级)的范围要宽。对大型矿床,详查阶段后通过总体规划,333一般处于后期开发,并不需要系统控制。但在普查阶段,对于范围较大的层状矿床,要求全部达到推断的程度是有一定难度的,允许在2~3倍的控制间距范围内系统控制探求333,以区别于334。

需要说明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矿床复杂,规模小,地质控制程度最高只能达到推断的程度,但矿床研究程度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勘查已达到查明程度要求,满足小型矿开采或边探边采的需要,并且是经济的,应属于勘探程度(煤炭领域称普查最终),可估算基础储量、储量。

12 谨慎确定勘查程度和资源储量类型

确定勘查程度是决定地质报告(资源储量)能否满足目的要求的关键,因此也是评审、决策者最为关心的问题。矿床的勘查程度与勘查阶段对应,块段的勘查程度与类型对应,但块段的勘查程度又在矿床的总体勘查程度控制下,是互为依赖的统一体。只有明确了矿床勘查程度,才能准确判定资源量类别,同时只有具备了相当高级别的资源量类型,才能确定矿床勘查程度,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这点上,老规范是给出高级地质储量比例要求,来判定总体的勘查程度。在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没有勘查比例要求,而是看探明和控制的部分能否满足目的要求。因此新标准规范取消了资源量类型的比例(煤炭除外),但在《总则》和《规范》中对详查、勘查都提出了原则要求,详查要求达到总体控制,满足预可行性研究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勘探要满足一定时期规模生产和返本付息的需要。具体灵活性由地勘单位和矿产储量评估师根据矿床具体特点及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

《分类标准》、《总则》都规定,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要达到相应勘查阶段的要求。即资源量类型的确定,不仅仅依据工程间距,还依据相关的开采技术条件、矿石特征和选冶试验、工艺利用方向等勘查和研究程度,最高级别的资源量类型的确定应与勘查阶段相一致,仅仅局部工程间距达到要求,而其他方面不能达到相应阶段的要求的,不能确定资源量类型。如部分块段达到探明的工程间距要求,但总体没有达到勘探阶段要求,特别是开采技术条件、选冶试验不满足,影响安全生产和技术可行,就不能圈定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这是资源储量评估的谨慎原则,必须把握。在评审中对总体勘查程度的判断是要降级的,相应最高资源量类型也应降级,在这点上与过去的做法是一致的。

㈨ 如何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全省矿业要通过对资源空间要素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行分区管理,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
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切入点,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开发规模化和集约高效利用;
要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遵守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一、矿业区域布局构建矿业新格局在沪宁沿线优化开发区域,加大限制开山采石力度,建设生态示范矿区。
禁采区内严禁开山采石,科学布局规划开采区或集中开采区,压缩露采范围,减少露采矿山数量,控制开采规模,坚决制止分散零星开采。
新建和延续开采的开山采石矿山规模必须达到中型以上。
在重点开采区内,积极引导企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设立徐州铜山、贾汪、南京芝山和溧阳宜兴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提供资源保障。
设立金坛石盐重点开采区,合理开发石盐,发展盐化工,支持国家储气储油工程建设。
设立南京梅山铁矿和栖霞山铅锌矿为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重点开采区,稳定铁矿和铅锌的开采规模,保障供给。
在沿运河、沿东陇海线等重点开发区域,加强优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合理开发利用淮安石盐、芒硝和凹凸棒石粘土资源,大力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开发系列中高档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发挥徐州煤炭生产基地和转运通道的优势,科学合理利用徐州的煤、石盐、石膏和水泥用灰岩资源,保障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枯竭城市的产业升级;
扶持连云港磷矿资源的开发,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在禁止开发区和生态功能保护重点区域,禁止或严格限制对环境有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建设矿业经济区全省设立7个矿业经济区,围绕重点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发展支柱产业,建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环境友好型生态矿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在徐州矿业经济区,壮大矿业经济规模,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产业、石膏开采与深加工业、铁矿开采与加工业、盐化工产业、石膏开采与深加工业、水泥灰岩开采加工业。
在连云港磷化工矿业经济区,充分利用磷矿资源,发展磷化工产业。
在淮安石盐芒硝化工矿业经济区,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的转变,发展盐化工产业,逐步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盐化工产业基地。
在淮安盱眙凹凸棒石粘土矿业经济区,发展凹凸棒石加工产业,促进盱眙县的凹凸棒石粘土产业尽快跻身于世界先进之列,同时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在南京矿业经济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通过科技创新,发挥技术优势,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金坛盐盆盐化工矿业经济区,科学利用矿产资源和地下空间资源,发展盐化工产业,建设油气储备基地。
在溧阳宜兴水泥矿业经济区,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建设全国一流的水泥生产基地。
培育要素市场,开拓省际和国际矿业市场大力发展矿产品流通市场,壮大矿产品交易市场等有形矿产品市场,探索建立矿产品期货市场等要素市场。
利用连云港港口、长江沿岸、徐州市交通枢纽的有利条件,加快建设煤炭、铁矿石等省内紧缺和短缺资源的贸易市场和贸易基地。
在宜溧地区,培育以建材矿产品为主的交易市场。
鼓励发展南京矿产品物流业、建材交易市场、矿产品期货市场。
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以政府为指导的省际、国际合作,充分利用省外和国外资源。
通过投资、合资等方式,在省外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资源富集区建立能源等矿产的供应、开发基地。
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力求在境外资源勘查和开发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禁止开采区
1、开山采石禁采区全省划定开山采石禁采区81个,禁采带33条。
在禁采区(带)内,不得新设开山采石矿山。
2、其他矿产禁采区在全省19个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资源保护功能区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区内禁止开采矿产资源。
在苏锡常地下水超采区,对深层地下水继续实行禁采。
对特殊行业必须开采地下水的活动,应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审批和限量开采控制。
苏南、苏中煤炭资源分布区在规划期内不得采用传统方法开采。
开采砖瓦用粘土资源不得占用破坏耕地。
限制开采区
1、开山采石限采区开山采石禁采区外的区域划定为限采区。
开山采石限采区内的开山采石活动要科学规划,控制总量,集中开采。
以南京市为试点,在宜兴、溧阳、金坛、句容、溧水、高淳、江宁、六合、盱眙、铜山、东海、赣榆等县(市、区)规划设定12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在集中开采区内的建筑石料采矿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实行总量控制,严格矿山准入,按照生态矿山要求建设开发。
2、地下水限采区徐州市七里沟水源地、盐城市区、大丰和沛县县城、大屯等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地下水限采区。
地下水限采区内严禁新增开采井,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和水位埋深。
保护矿区列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中的目前还不能比较经济地开发利用的大中型及重要小型、低品位或难选冶的34个矿区,划定为保护矿区。
在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达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之前,不得破坏性开采保护矿区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不得压覆规划保护矿区。
重点开采区划定徐州地区煤炭重点开采区、丰县盐化工重点开采区、铜山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贾汪区水泥用灰岩岩开采区、邳州石膏重点开采区、连云港地区磷矿重点开采加工区、淮安盐硝化工重点开采区、淮安盱眙凹土重点开采区、南京栖霞山铅锌矿重点开采区、南京梅山铁矿重点开采区、溧水芝山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镇江——常州金坛盐盆岩盐重点开采区、溧阳周城—平桥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溧阳上黄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和宜兴新芳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等15个重点开采区,鼓励和引导投资人按规划要求投资开采重点开采区内的矿产资源。
以金坛盐盆为示范,积极推进开发利用功能区划,优化矿产资源和矿山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
按照规划功能合理安排勘查开采活动,促进重点开采区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开采规划区块对煤、铁、铅锌、金矿、锶矿、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熔剂用蛇纹岩、硫铁矿、芒硝、盐矿、磷矿、石膏、水泥用灰岩、高岭土、凹凸棒石粘土等开采矿种,在重点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重要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配置一个开采主体,新设置的采矿权原则上应位于规划确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内。
全省共划分开采规划区块65个。
四、矿山准入条件新建、改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除按规定应具备资质条件、提交包括有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利用方案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环境保护准入新建矿山必须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制度,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作为采矿权审批的必备要件;
对开采活动将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且难以恢复治理的,实行一票否决。
生产矿山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书面承诺和保证金缴纳列入年检的必备内容。
安全生产准入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
开采空间区域准入除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外,不得进入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进行采矿活动,不得在禁止开采区内新建矿山。
规划禁采区内的已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关闭。
在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的采矿活动。
矿山规模年限准入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占用储量规模相适应,限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大型矿山一般不低于20年,中型矿山一般不低于10年,小型矿山不低于2——3年。
不得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资源利用准入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要求。
生产矿山要限期达到规定的资源利用率水平。
矿山开采方式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和批准的矿山设计方案。
露采矿山,应采用台阶式开采方式,禁止采用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
资质准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其《分类目录》进行采矿权的出让。
保护正当合法竞争,参与采矿权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投标要求。
对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五、矿业结构调整调整矿山规模结构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在全省矿山中的比重,压缩矿山数量,对小矿山加大改造整合力度,淘汰技术落后的矿山,关停资源浪费严重、矿区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矿山。
全省矿山平均规模2010年达到10.6万吨,2015年达到11.9万吨,2020年达到13.2万吨。
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2010年达到22%,2015年达到25%,2020年进一步提高;
其中非砖瓦用粘土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2010年达到50%,2015年达到60%,2020年达到70%。
省内18种主要矿产新建矿山必须达到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其他矿产新建矿山必须达到《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相关要求。
改进矿产品结构控制原煤生产规模,鼓励实施煤电一体化工程,着力发展坑口电厂和煤矸石发电等煤电联营和综合利用项目。
形成合理的“铁矿石采选冶→炼钢→钢材”产业链,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鼓励发展精深加工业,控制膨润土、凹凸棒石粘土初级产品加工;
严格控制在全省范围内新上水泥生产线和扩大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发展低强度等级水泥,积极发展高强度等级水泥和特种水泥产品;
严格控制砖瓦用粘土开采量,加快“禁实限粘”进程,鼓励以非粘土资源或以工、矿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新墙材产品。
提升矿山生产技术结构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矿山采选技术和工艺,提高矿产品产量和质量。
鼓励矿山企业通过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努力降低能耗,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
重点发展煤层气开采技术、保水开采技术,鼓励发展煤炭洗、选项、加工和配煤、水煤浆等技术,加快推动洁净煤技术产业化;
鼓励发展矿区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积极研发共伴生矿和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的选矿与综合利用技术。
鼓励砖瓦用粘土企业发展烧结粉煤灰砖、煤矸石砖、江(河)湖泊淤泥砖及泥质尾矿砖,开发模数空心砖、微孔砖等生产技术,引导空心砖生产向自保温、大型化发展。
倡导边开采边治理、湿法开采等生产工艺,落实水土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采矿引发的环境污染或破坏。
发展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建筑材料生产技术,鼓励和扶持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的生产。
推广矿山无尾矿生产技术,促进矿业循环经济的规模化发展。
调整矿山企业组织结构培育、扶植矿产品加工基地和龙头企业。
鼓励发展大型矿业集团,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
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矿山企业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效益进一步提高,数量进一步下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生态矿业发展,增强矿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省政府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
对整合对象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合理布局开采矿山,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六、开采总量控制为实现开采总量调控目标,规划期间,全省重点控制煤、铁、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芒硝、盐矿、石膏、凹凸棒石粘土、水泥灰岩、建筑石料、砖瓦用粘土矿产的开采规模。
“十一五”期间,建筑石料开采量配置向连云港市适度倾斜,以满足港口建设需要。
七、砖瓦用粘土开发利用加强指导,编制专项规划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市县级砖瓦用粘土资源合理利用专项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保护耕地,科学布局,注重整合,优化产品结构,推广节地、节能、利废、环保方法和技术,做到“边开采、边复垦”。
强化开发利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对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
按照规划确定的开采区域,对取土范围实施“一勘六定”制度,即现场勘察与定界址、定取土时间、定取土深度、定取土数量、定复垦计划、定补偿标准,保证粘土资源管理到位。
除保留生产复古材料的小土窑外,对小土窑、小立窑和无土源的18门以下轮窑实行平毁复垦。
加快“禁实限粘”进程,大力发展新墙材产品继续推进“禁实限粘”,大力发展新墙材,基本淘汰粘土实心砖,进一步压缩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空心粘土制品。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盐城6个省辖市,以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生产比例达55%以上,乡镇以上实现“禁实”目标,禁止生产或基本淘汰实心粘土砖,禁止或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
其他地区以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生产比例达50%以上,80%的乡镇实现“禁实”目标,大部分地区禁止生产或基本淘汰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广节地、节能、利废环保技术因地制宜,推广泰州和扬州市废地开发取土、南通市江河淤泥空心烧结砖、苏州和无锡工业污泥制砖、徐州市煤矸石和粉煤灰制砖及隧道窑烧制、宿迁坯场绿化、常州金坛边开采边绿化等资源利用方法、产品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
八、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坚持“一转二有三综合四循环五节约”的原则,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力度和应用广度,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大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共伴生元素综合利用率,推进全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到2010年,全省煤、铁、铅、锌、锶、硫、磷、石盐、芒硝和高岭土等主要开采矿种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水平,到2015年基本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对重大采选技术、矿产综合利用技术、循环利用技术等进行先导性和示范性研究与开发,积极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矿产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因技术不成熟,尚不能综合利用的多金属共生的采、选固体废弃物等,可暂不利用,并妥善保护,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以企业投资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在全省18个具有较好开采条件的重要资源矿区(田)中,推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矿山和工程建设,树立矿业循环经济先进典型,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㈩ 固体矿产勘查

国外固体矿产勘查在1993~1997年的强劲增长之后,1998~2002年勘查费用连续下降,2003年起明显回升,2004年剧增,2005年仍大幅上升,已基本恢复1997年水平。据加拿大金属经济小组(MEG)历年调查,西方国家公司非燃料固体矿产(以有色金属和一些非金属矿产为主,包括贵金属,一般不包括铁矿和铝矿)非政府勘查的总投资如表1-16和图1-1所示。2000年起下降速度趋缓,2002年达到谷底,2004年增幅达58%,创MEG此项调查工作以来的纪录。2005年增速也高出20世纪90年代的任何一年。2006年仍明显增长。

表1-16 1993~2005年西方国家非燃料固体矿产非政府勘查投资及其变化

MEG调查的最近几年各个阶段勘查经费所占比例变化见表1-22。

表1-22 1997~2005年世界固体矿产各个阶段勘查经费所占比例(%)

总的来看,2000年以来的矿场勘查比例仍保持在20%左右的较高水平,草根勘查仍占主要部分,但自2001年升至占52.1%后又有所下降,后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比例变化则与其相反。

下面介绍俄罗斯地质勘探工作费用的情况。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地质勘探工作总费用急剧下降,1998年降至不及1991年的30%。1999年略有回升,为267.3亿卢布(当年币值)。因当时油价上涨,油气出口收入较多,2000年地质工作总费用升至548.8亿卢布,约合21亿~22亿美元(当年币值,下同,那几年俄罗斯通胀较明显)。其中联邦预算123.1亿卢布。2000年是这些年份中地质勘探工作投资最多的一年。2001年起俄罗斯政府取消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提成机制,地质勘探工作资金更难得到保证。2001年降至约480亿卢布(各种来源地质勘探工作费用),其中联邦预算减为59亿卢布。2002年地质勘探工作总经费减为355亿卢布(约合13亿~14亿美元,其中固体矿产勘查费用为54亿卢布,约合2亿美元,油气勘查约合10亿美元;实际执行超过400亿卢布,主要是油气),其中联邦预算再减为48.6亿卢布。2003年总的地质勘探工作经费预计为480亿卢布(约合16亿~17亿美元),其中联邦预算为52.39亿卢布。据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前部长В.П.奥尔洛夫2003年一篇文章提及,过去几年俄罗斯地质勘探工作每年需要35亿~40亿美元的投资,但实际只有大约15亿美元投入。这些费用中用于矿产勘查部分的工作主要只能在现有矿山范围及其附近进行些补充勘探和评价。这从2002和2003年统计资料中也可以看出来:2002和2003年区域地质调查研究分别占5.5%和4.5%,普查占23.7%和27.5%,普查评价占25.0%和23.5%,勘探占45.8%和44.5%。这里普查加普查评价合计占的比例为48.7%和51%,而前苏联时期普查加普查评价合计通常超过50%至70%,勘探工作比例一般在30%~40%。2004年地质勘探工作总资金(各种来源)为587亿卢布(实际执行超过600亿卢布),其中联邦预算52亿卢布,联邦主体预算40.6亿卢布,预算外来源(地下资源使用者本身的或贷得的资金)494亿卢布。按可比价,总资金实际比上一年少7.6%,联邦预算则实际只相当上一年的72.9%。另据报道,俄罗斯2004年油气地质勘探工作的507亿卢布总投资中,466亿卢布为油气企业投资,联邦预算21亿卢布,联邦主体预算20亿卢布。2005年俄罗斯地质勘探工作总费用增长较多,达841.7亿卢布(近30亿美元),其中预算外来源714.3亿卢布,联邦主体预算20.2亿卢布,联邦预算(当年币值,未按可比价)为107.2亿卢布,有较多增加。联邦预算中77亿卢布用于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其余34亿卢布用于地质基础工作、地质环境监察、地震预报、大洋地质研究、一些专门工作以及完成其他长期性任务。这77亿卢布中用于油气的为44亿卢布,固体矿产33亿卢布。固体矿产中,金为15亿卢布,铀约5亿卢布,煤约1亿卢布,黑色、有色、稀有金属合计约6.6亿卢布,非金属1.7亿卢布,铂族金属约0.66亿卢布,金刚石约0.34亿卢布,固体矿产一般性题目2.7亿卢布。在全国地质勘探工作总费用中,油气约为660亿卢布(约合23.5亿美元),固体矿产142亿卢布(近5亿美元)。在固体矿产中,贵金属占57%,铀占14%,有色金属占10%,黑色金属占9%,非金属占5%,煤占3%,稀有金属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