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都路50号
联系电话:023-45612345
主要机构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信息、统计、安全、保密、改革、政务公开、新闻发布、门户网站管理、政务值班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法规与调解仲裁管理科。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辖区企业职工安置、经济性裁员工作;拟订本行政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依法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开展辖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放管服”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劳动关系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用人单位职工因工伤亡认定工作。
(1)奉节县人力资源办公室在什么地方扩展阅读:
一、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科。
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承办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落实;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退(离)休审批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承担异地退休干部来铜定居安置管理协调工作。
二、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管理和基金监督科。
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情况;负责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内控制度情况;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
负责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负责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重庆市铜梁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② 奉节县68队车站到奉节人力资源局和社保局 公交路线怎么走 急求。。。谢谢
直接坐103路(奉节汽车站—报国路小学)公交车在人社局下车。
③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个地方在哪里
奉节县政府办公楼5楼
④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1.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和综合性政策调研事宜,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及有关文书文稿;负责全系统组织、人事、纪检、政策法规、档案管理工作和干部培训、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务运转、综合协调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接待、联络等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管理规则和办法,负责局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钱忠明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2.社保科
编制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拟定各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及国有资产;检查各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培训财务管理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审定财务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督促指导业务经办机构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各类统计及信息交流工作,定期公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和信息资料;承担全系统财务管理调研及财务管理标准化工作。
负责人:周敏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3.劳动保障监察科
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受理群众举报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提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工伤性质认定工作;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考核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欧修平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4.就业及技能开发科
拟定促进城乡就业、再就业和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申报制度和下岗职工管理、登记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生产自救实体发展和鼓励小企业、社区服务安置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社区劳动服务机构发展;贯彻落实防止就业歧视,促进妇女就业、促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的政策;贯彻落实区域性劳动力流动政策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政策和管理办法,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合理调控农民进城务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费用统筹、费率调整政策及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失业保险金待遇项目及给付条件、标准、办法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有关待遇政策;落实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开展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及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负责人:陈万春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5.仲裁科
拟定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规则并组织实施;承办各类劳动合同鉴证;拟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理规则,建立劳动仲裁员认证制度,指导加强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协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负责组织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负责人:谭远辉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1.县社会保险局
执行和办理各项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和信息的集中处理和管理,职工个人帐户的集中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基金缺口以及完成各项目标考核指标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县正常退休的审核;负责县政府和县劳动保障局明确的其他工作等。
负责人:古元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2.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具体实施劳动就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再就业小额贷款;负责全县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组织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负责全县的失业保险目标计划的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经办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县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管理,劳动力市场建设工作;编制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各类统计报表。
负责人:唐戈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3.县医疗保险服务所(与工伤生育保险服务所合署办公)
负责基本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监督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负责对经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服务的具体事项,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中有关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和转院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基本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以及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上报基本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承担基本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的有关配套服务工作。
负责人:涂方勇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4.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受理和查处对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参与全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依法纠正和制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人:徐阳辉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5.县劳动仲裁院
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负责处理在我县辖区内的企业与其职工之间及县属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对我县辖区内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及预防工作;负责管理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文件、档案、印鉴等工作;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指定、交办的案件和其他工作;承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建华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6.县就业训练中心(技工校)
对各类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和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要服务。为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为移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展文化及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负责人:修小冰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竹枝路505号
7.县劳务就业训练中心
搜集、整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县内外各种用工信息;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为求职人员进行职业咨询,就业指导;开展就业跟踪服务,提供法律援助;从事县境内外就业岗位开发;开展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转移,开展劳务中介活动;实施劳务派遣;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及民营企业进行用工申请、审批和用工备案,并指导、管理其合法用工。
负责人:肖体清
单位地址: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96号
⑤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牵头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国(境)外人员在本县的就业管理政策措施。
四、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业能力建设,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并负责管理和监督;贯彻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负责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宏观调控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认定;负责伤(病)残等级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并组织实施其继续教育政策;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十、牵头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协助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规划;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⑥ 重庆市奉节县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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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基本养老金,已经补发到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定额调整。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16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审批权限和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按本办法规定确认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经当地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送市社会保险局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批。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批准的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实施意见。
⑦ 1 从重庆怎么去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7室 2 到奉节县了具体怎么去 请好心人帮个忙吧 谢谢
你可以坐车到奉节,到了奉节后可以坐公交02路到社保局下车,也可以直接打地到社保局,上楼就可以了
⑧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熊宣林同志: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沈位君同志: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政工科、社会保险科、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申报大厅。
田开秀同志:负责人才、招商引资、移民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开发科、就业服务管理局、劳务就业服务中心(开拓劳务公司)、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技工校)、职业能力鉴定所。
倪 亮同志:负责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工作、“六城同创”。分管办公室、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科、工资统发中心、退休干部管理中心。联系乡镇社保中心。
凌 超同志:负责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帮乡扶贫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毛荣浩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职称改革)、人才交流中心。
AB角规定:按照班子成员排序顺次接替。
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做什么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五)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政务活动、全局性重要行政会议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督查、档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接待、联络工作,牵头做好本局国内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协助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局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办公室
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的工作;负责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承办相关行政事务;负责协调军队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