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拆盒售卖是什么意思
拆盒售卖意思就是买来的商品都是被拆掉外包装或者是拆掉吊牌的。因为根据相关的海关规定,还是在境外购买的东西,不过总价值的钱数并不是很多,基本上就会免税放行,但是很多商品的价值加起来很高,就会进行征税,所以才有一部分代购的卖家。
为了避开严格的海关检查,会将商品的包装或者是吊牌拆掉,那样就不容易被查到。比如很多商品,如果加上包装会非常的大,完全放不到箱子里面,如果还带着吊牌的话,有很大概率就会被查到,毕竟很多价格昂贵的商品缴纳关税的开支很大。
工作概述
代购,释义为代理购买。通俗意思就是找人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原因可以是你在当地买不到这件商品,可以是当地这件商品的价格比其他地区的贵,也可以是为了节省个人时间成本,请人帮忙买好送货上门。
帮人从香港,澳门,台湾,甚至美国,日本,法国,韩国购买商品,然后通过快递发货或者直接携带回来,又或者从国内携带商品到国外给别人,就是常见的代购形式。
还有一种代购,由于消费者对想要购买商品的相关信息的匮乏,自己无法确定其实际价值而又不想被商家宰,只好委托中介机构帮其讲价,或者干脆让中介机构代买。
B. 销售侵权产品罚款多少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C. 卖假货的处罚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卖假货的处罚标准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首先销售假货从公序良俗上来看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并且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向销售者销售假货,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无知消费者的行为,基于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从而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由于这种违法行为,消费者买到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未达到理想效果时,消费者为挽回自己的损失,就会去揭发销售者。那么,卖假货的销售者被抓,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卖假货并且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要接受以下处罚:
1、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2、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3、会被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卖假货行为同时触犯多种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具体的情节要接受如下处罚:
1、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卖假货并且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要接受以下处罚:
1、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2、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3、会被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D. 贩卖假货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的行业或可谓是竞争非常的激烈,就拿百事可乐来说,除了有百事可乐之外,还有可口可乐。它们两个味道一样,就看顾客怎么进行选择了。在以前人们大多都会机构买那些比较便宜,而且质量较好的物品。商家进行卖东西的时候,大多都是以质量进行取胜。但是不少的商家他们为了能够赚钱就开始卖假货,而且他们卖的这些货品质量都非常的差,就为了能够赚一定的销售业绩。
他们的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销售伪劣产品的罪名。如果销售伪劣产品的话,情节轻的话,会处于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过重的话,甚至会处于无期徒刑,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作为商家一定不要销售假的商品给顾客,不仅这种方式不长久,而且如果被发现了的话,还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惩罚。
卖假货是会进行判刑的,如果当事人销售的金额很大的话,就会稍微地进行处罚,不需要进行判刑,只需要罚款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销售的金额过多,受骗的人过多,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于这种行为,应该进行严重的处罚,很可能会没收他的全部财产。
E. 商家售卖过期产品按照法律规定要已卖一罚几的金额进行赔偿
一罚十的赔偿,如果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的话,那么可以向商家索要赔偿,数额为过期商品价款的十倍。如果生产经营者违规销售过期产品,价值没有达到一万元的话,那么需要支付两千到五万元以内的话,如果价值超过一万的话,那么就要赔偿五到十倍。
法律分析
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根据法律规定,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出售过期商品虽然可以让商家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却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样做的后果便是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让商家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还要赔偿多倍的损失,不利于商家的发展。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要勇敢的去曝光商家的不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F. 售卖假货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售卖假货的处罚标准如下: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 想具体理解一下对产品销售不合格产品工商罚款标准
一般商品使用《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但有些产品有相关的专门法,就用专门法进行处理。
但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商品,也不知道具体是商品的什么项目不合格,
所以只能大概说一下。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