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电话
市场监督局,存在合同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需提供举证,最好找相应鉴定机构出具一份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⑵ 自己家的农产品想做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农残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可以找哪些部门、机构
关于农产品检测都有哪几项,可以参考以下几类:农产品检测包括农产品的营养成分检测、微量元素检测、重金属元素检测、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及其他有害物质检测,这些检测都是保障农产品质量符合营养、安全要求的重要手段。
根据现有的检测行业现状,大多数政 府级别成立的检测机构主要针对大的农产品种植基地、果蔬批发基地建立。如果只是小规模的农产品或是自己家的产品想做农残检测,那可以找专门的检测机构,一般受CMA、CNAS、CATL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比较受认可。华才检测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已通过CMA、CNAS、CATL认证,以前沿的国际实验室标准操作,最先进的农产品各项检测仪器,为大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农产品检测服务。可以去官网看看他们的合作品牌、案例。
⑶ 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质量问题投诉找消费者协会。
目前我们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的职责与商品质量有关:
1、企业主管部门;
2、技术监督部门;
3、消费者协会;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商检部门;
6、人民法院。
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市场购买了掺假,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投诉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⑷ 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线电话12315。
如果解决不了找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主管部门是管理机构,直接制约企业。如果直接投诉质量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涉及面广,并隶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比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以先找消费者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⑸ 农产品质量监管属于哪个部门职能
农产品质量监管属于农业部。
⑹ 哪个部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大家吃得安全的民生问题!从土地到餐桌各个环节都存在很多影响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因此,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质上是一个需要多部门联合,密切协作,全力以赴,尽心尽职的系统工程。可民说,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监管不力是主要原因之一,关键是:部门之间协调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我国与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机构有: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市、县三级都相应设置农业、卫生、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厅、局。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网络。为了进一步加快食品质量安全的发展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经国务院、中央编委领导同意,现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按照《决定》提出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关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⑺ 产品质量有问题找什么部门鉴定
法律分析:产品质量鉴定部门叫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⑻ 农产品检测报告要去哪里检测
农产品检测的项目最重要,在检测的过程中其实也有着很多不一样的项目。
可以选择定性检测,通过样品来检测内部是否含有有毒的物质,一般都是会通过阳性和阴性来表述。另外,农产品检测机构也可以通过限量的检查,看一下内部所含有的有害物质是否已经超过标准值,如果超过标准值也属于不合格的产品,其实有很多的食物都有可能会导致中毒,所以就需要仔细的检查是否存在金属量偏高,是否存在有毒油脂,还有农药残留等等,这一些都是当前在检测过程中的主要关键,另外也需要关注添加剂的含量,还有生物性污染类的成分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第三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⑼ 质量有严重问题,归哪个部门管
摘要 一般产品有质量问题找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