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时间
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
三包的期限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所谓“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有二:一是促进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二是有助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包的基本内容是: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产品三包是多少天扩展阅读:
在《产品质量法》和《消法》颁布以前,国家只规定了对大宗家用电器产品实行“三包”。但是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产品质量问题大量出现,消费者怨声载道,因此《产品质量法》不仅进一步明确修理、更换、退货制度,而且扩大了“三包”范围,从大宗家用电器产品、—耐用消费品扩大到了受《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所有能够适用“三包”的产品,以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有部分消费者甚至经营者,由于不熟悉《产品质量法》,以为“三包”范围仅限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三包的家用电器和部分耐用消费品(即列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商品),这是当前广泛存在的对“三包”认识的一个误区,为此本书将在以下条目中对“三包”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解释。
❷ 国家对家居产品的三包规定是什么期限是多少
有规定。最低保修期限是两年。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依据产品不同,三包规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1)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
(2)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包产品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和调整。
3、随着平板电视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五类新产品的加入,我国共有23种产品纳入“三包"政策范围之内。
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三包政策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天猫家居推“终生质保”服务:最长延至30年
❸ 家用电器三包有效期是多少天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那么,家用电器三包有效期是多少天呢?
了解到“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
新《消法》规定:“没有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那么,作为已经出台了三包规定的家电产品,三包有效期该如何计算呢,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属于部门行规,因此,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以新《消法》为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由于理解的偏差,造成执行上存在差异的情况。”
据了解,一般家用电器、手机等商品的三包期为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维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家电“包修”与“保修”意义也不同,“保修期”只是保证修理,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商家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虽然不收取维修费用,但需消费者支付一定的材料费。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在购买家电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把包修期限明确写入产品说明书及包(保)修卡上,最好要求商家对产品“保修”的具体项目、收费情况等出具文字说明。
最后,友情提醒,不少网友发现家电坏了,喜欢先自己修修看,实在不行才去找专业人员。孰不知,这样的做法会直接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健康。曾经有报道一市民因自行修理家中的电视,结果电视没修好,却引发了一场燃烧事故。故,建议用户如果家电坏了,尽量找正规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修理
❹ 国家新三包规定是什么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保证办法。需要注意的是三包政策对应的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服务。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新的三包政策规定三包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❺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四)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五)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时间范围,7天:商品在购买7天内,出现质量性能故障问题。可以退货换货或者维修。15天:商品在购买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无法使用,可以换货或者维修。三包有效期从提走商品日开始计算。家电等有效期基本是一年,主要零部件是一到三年左右,整机的三包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❻ 商品的三包指什么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三包政策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国家三包法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6)产品三包是多少天扩展阅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❼ 新的鞋类三包规定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1个月。
第二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7)产品三包是多少天扩展阅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❽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
依据产品不同,三包规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