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进口旧机电产品申报的基本要求
1、备案前应当持规定的备案资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初审。直属检验检疫局将初审意见和备案有关资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2、申请备案时,备案申请人应当填报《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说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使用地点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
3、备案机构对备案申请的审核内容包括:
(一)对备案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的要求;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备案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该批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
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预检验证明书》)。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条,机电产品(含旧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近年来,一些旧机电产品的进口,不仅污染环境,严重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国家加强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
旧机电产品有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类。国家根据旧机电产品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可能产生危害的程度,将超过规定制造年限的旧机电产品,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在此提醒有关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时,要认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产品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口,必要时可以先进行专门咨询,寻求技术政策支持,同时要全面掌握进口设备的详细情况,确认是否夹带国家禁止进口的设备部件,切勿心存侥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及处罚风险。
㈡ 二手设备的介绍
在国际上,二手设备有很多种分类,不同分类称呼也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2 hand equipment
统指经过一次交易的设备;
②used equipment
指经过使用且比较新的设备,也是交易中最常见的设备;
③old equipment
是使用价值有限的旧设备;
④eliminated equipment
指已经报废的设备。
目前,在国际贸易中,used machine可通指用过的设备,是国外二手交易市场的主体设备。另外,“Used equipment(UE)”可以用来做二手设备的统称。
而在我国,较早对于二手设备的定义出现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7号)中,根据此文件中的规定,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2)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3)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4)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5)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到了2010 年,二手设备有了明确的定义:我国商务部在其发布的《二手设备流通技术规范通则》中明确规定以下三种设备可以认定为二手设备:
1.使用过的设备,但保持其基本的使用价值或者全部使用价值;
2.经过更换零部件形成混装或经过翻新、恢复,基本保持原有技术性能,发挥原有作用的设备可认同为二手设备;
3.此外还有库存积压设备,虽然已经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或有部件明显产生损耗,但仍保持原有技术性能,发挥原有作用的设备也被认定为二手设备。
㈢ 海关规定多少年的机器算旧机器
海关没有明确的规定,请参照质检总局令第37号的第3条:
“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二)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五)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㈣ 旧机电产品进口装运前检验证书有什么要求的呢
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统一、可追溯的编号;(2)检验报告应当包含检验依据、检验对象、现场检验情况、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授权签字人签名等要求;(3)检验证书不应含有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及处理意见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进口旧机电产品;(4)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文字应当为中文,若出具中外文对照的,以中文为准;(5)检验证书应当有明确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由签发机构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情况确定,一般为半年或1年。(6)检验依据准确、检验情况明晰、检验结果真实 工程机械的检验报告除满足上述要素外,还应当逐台列明名称、HS编码、规格型号、产地、发动机号/车架号、制造日期(年)、运行时间(小时)、检测报告、维修记录、使用说明书核查情况等内容。 网页链接
㈤ 环境保护的旧机电产品是什么意思关于禁止进口货物。
环境保护的旧家电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而限制进口的旧家电设备
主要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旧家电有15类:
化工生产设备(含是有化工)
能源动力设备
电子工业设备
冶金工业设备
通讯设备
建材生产设备
工程施工机械
金属切削机床
金属非切削机床
纺织生产机械
食品生产机械
农牧林业加工机械
印刷机械
纸浆造纸及纸制品机械
电气产品
此类旧机电产品需要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或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特殊情况除外),确认旧机电设备安全、卫生、环保要求能够符合我国法律和技术规范。
未实施装运前检验擅自进口的,检验检疫机构应按规定通知海关作退运处理,情节严重应予以处罚。欣海报关
㈥ 医疗器械两年未使用算旧机电吗
摘要 您好,你可以根据自己具体情况看是否是旧机电,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
㈦ 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适用范围包括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可旧机电产品不是属于禁止进口的么
2003年第40号公告
为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2002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37号令)。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为保证有关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日起,进 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申请人应当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说明备案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等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
(三)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五)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
(六)其他有关资料。
三、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检疫局在受理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对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四、进口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申请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一)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大型二手设备。
1、食品加工机械设备;
2、石油化工设备;
3、纺织设备;
4、能源、核设备;
5、电子、仪器及其加工设备
6、建筑施工设备;
7、冶金、矿山设备;
8、农用、印刷机械设备;
9、金属及非金属加工设备;
10、林业、纸浆造纸设备;
11、发电机组,包括柴油机、汽油机、发电机及其附件等;
12、其他机械设备。
(二)经国家贸易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特殊需要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1、汽车和摩托车(包括发动机)、自行车、特种交通运输车辆及其散件、零配件;
2、工程施工机械及其散件;
3、医疗器械、器具及其散件、备品备件;
4、电焊机,如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电阻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等;
5、电动工具,包括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等;
6、燃气灶具、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消防安全防范用具等;
7、彩扩冲印设备及备件、附件;
8、电子游戏机、游乐设备及备件、附件和散件等;
9、健身器材及用具等;
10、个人电信终端产品,如无绳电话、移动电话、寻呼机及零配件等;
11、办公设备,如打字机、文字处理器、电子计算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包括打印机)、其它办公室用机器、传真机、电传打字机、幻灯机、缩微阅读机、正射投影仪、其他影像投影仪、复印设备、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以及以上货物的零配件、附件和散件等;
12、个人计算机及其零部件、散件、附件(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及其显示器、PC机、服务器等)、电源(含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UPS)等相关产品;
13、家用电器,如冰箱及冰箱压缩机、洗衣机和干衣机、家用电动机-压缩机、电风扇、空气调节器、真空吸尘器、电热水器、电烤箱、电饭锅、微波炉、食品电加工机、液体电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熨斗、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视机及显像管、组合音响、有源音箱、收录机、录放像机、摄像机、投像机、CD、VCD、DVD机以及以上货物的零配件、附件和散件等;
14、其他民用旧机电产品。
(三)8年以前(含8年)制造的机电产品。
进口属于上述情况之外的旧机电产品免于装运前预检验。
六、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申请人应持《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及备案产品清单及时向装运前预检验机构申请装运前预检验。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www.shciq.gov.cn/templates/common.jsp?channel=CCPWS1119338383928#
㈧ ccc认证制度管理的旧机电产品,旧机电产品备案含义
进口旧机电产品时,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的旧机电产品,申请人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备案前应当持规定的备案资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初审。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1、备案前应当持规定的备案资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初审。直属检验检疫局将初审意见和备案有关资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2、申请备案时,备案申请人应当填报《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说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使用地点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
3、备案机构对备案申请的审核内容包括:
(一)对备案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的要求;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备案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该批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
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预检验证明书》)。
㈨ 进口旧机电产品对设备新旧程度有什么要求如果是旧机电,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如何办理
对几成新没有要求,但是必须可以运转,需要先备案,再办理装运前预检验,根据HS,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备案流程见图
㈩ 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一般指的是机电类中相对在新术出来后而还是用老技术的产品!如日光灯的电子整流器出现了原那老铁心铜线的镇流器就算老机电产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