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业产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农产品税率11%。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11%税率或3%征收率开具。
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p
B. 农产品税率9还是13
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按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的,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即相当于实际扣除率为10%。
蔬菜及鲜活肉蛋: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目前流通环节水果不属于免税范围。
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可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开据和使用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由收购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第二种是:非农户企业、农场、林场、开发公司销售自产农产品或经过对农产品生间加工后销售农产品使用的货物销售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C. 农产品代开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代开发票,适用税率3% 。对于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收购坯具的竹器企业可以凭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一般来说,代开发票的都是按小规模处理,税率是3%。
2、增值税业务,如果企业没有自开票情况,所有业务都需要到税局代开,则该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为3%。如果自己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某项特殊业务不能开票,这种代开的发票需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按业务不同有17%、11%、6%等不同情况。
D. 农产品提成一般是几个点
农产品销售的利润比较低,提成一般在2到3个点。
由于绝大多数的农产品是属于低值产品,这些农产品的销售提成往往并不高,多数情况下,提成的点数在一点以下,农产品是消耗性的日常商品,所以,提成不会太高。但是有些部分的农产品产量受到一定的限制,本身价值比较高,对于这类的农产品销售的提成相对就高些,有些情况下可以达到二到三点甚至更高的。
农资销售提成,按金额提,大公司一般按3%到5%也就是说你销售100元钱的货,可得3元或5元报酬。
E. 农副产品开票税率是多少
农产品税率11%。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农副产品是由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每个大类又分若干小类。
传统的农副产品一般是自产自销,没有品牌。但是近年来,一些农副产品生产者已经意识到品牌对产品的重要性,因此,这些生产者开始致力于为自己的农副产品树立品牌,务求以优良的品质和实惠的价格打入市场。使得自己在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激流勇进。
农业与农副产品
农业是指通过培育动植物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研究农业的科学是农学。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把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各部门,统称为农业。农副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等产业进行初级加工形成的产品就是农副产品。
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