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个月保质期临期是多久
3个月保质期临期是一个月
其一,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其二,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本规定所称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是指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食品。”
B. 距离保质期多久的就算临期食品
食品再有多久过期的时候界定为 “临期食品”。
如何计算“临界期”,
“临界期”具体到什么期限,才算定义中的 “即将到达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
目前全国各省市对于“临期食品”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将“临期食品”的“临期”定义分类为两种:
其一,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临期食品”。
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其二,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本规定所称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是指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食品。”
对于大量过期食品,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把过期食品随意丢弃,会污染环境;如果做环保焚烧,成本也高,而且不管怎么样,这些食品还是“浪费”了,也给企业带来很多损失。实际上,还是有不少既公益环保又节约成本的处理办法。已过期食品,交给专业第三方经过高科技处理再利用,绝不浪费,将过期食品制成饲料、肥料,或者发酵产生甲烷,作为工业能源。据统计,过期食品的70%能够得到回收利用。
过期食品常见的销毁方式有焚烧、填埋、拆解、生化处理、或者循环再利用,我们可以根据待销毁过期食品的种类来决定具体采用哪种销毁方式。
环保365产品销毁中心隶属三六五(上海)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专业提供咨询处理各类产品报废销毁处理方案,主要是为了配合国家环保相关部和工业、安全生产、海关、工业信息化、质量管理、安检、工商等部门针对缺陷产品及不合格、过期、假冒伪劣、质量问题、变质等产品的销毁处理能得到规范、安全、环保的处置,可以提供产品收集、分类、运输、销毁处置一站式服务。不仅可以达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的,还可以促进“节能减排、绿色生产”,形成循环经济模式。
C. 化妆品多久算临期产品
未开封的化妆品基本就是三个月内属于临期产品
一般临期护肤品化妆品是指未开封的剩余保质期在90天以内的产品。化妆品的保质期会比较长,一般有2至3年的时间。化妆品保质期长,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试用期会比较长。
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消费者怎么维权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该超市,并且向法院起诉该超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D. 化妆品临期产品是指几个月内
一般临期护肤品化妆品是指未开封的剩余保质期在90天以内的产品。
化妆品的保质期会比较长,一般有2至3年的时间。化妆品保质期长,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试用期会比较长。
如果售卖临近过期的化妆品,还未等消费者使用完就过期了,这样消费者的权益会受到损伤,也会有损品牌形象。未开封的化妆品一般有三年保质期,开封了差不多都是一年,化妆品离有效期少于90天不能售卖。
有些产品在包装上就会有一个像开了封的小罐头一样的标志,这个就是这个产品开盖以后的保质期。如果上面的保质期显示6m,就说明这个护肤品最好在开盖六个月之内使用完毕,过了六个月不是说不能够使用只是已经过了最佳的使用期限。
这个时候的护肤品在表面上看起来和刚刚开盖时的并没有不一样,但是里面的成分很有可能已经发生了改变,最好就不要再使用了。而且大多数的护肤品量都不是很多,按照官方的最佳保质期完全是可以使用完毕的,如果连质量都已经发生了改变,那么就最好不要再使用在脸上了。
E. 保质期一年的产品,多久为临期
法律分析:产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 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F. 距离保质期多久算临期
法律分析: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G. 食品临期标准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临保日期如下: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2012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
国家工商总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