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产品质量法中,对于缺陷产品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对于产品缺陷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由消费都承担举证责任。产品缺陷问题由生产企业承担举证责任。
Ⅱ 我国对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吗
法律分析:我国对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和被告双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Ⅲ 我国对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在哪方
您好,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产品责任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Ⅳ 我国对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在哪方
产品生产者证明:自己拥有《产品质量法》41条规定的免责事由;产品销售者证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原告(或者说消费者)证明:1,自己确实遭受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如医院症断报告),2,损害是由于缺陷产品所致
根据《产品质量法》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知道,生产者对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论是不是自己的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但是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三种免责事由,分别是:(一)为将产品投入市场的;(二)产品投入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尚不存在;(三)产品投入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足以发现缺陷的存在
《产品质量法》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再根据第二款可知是————"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不能举出反证,那么要承担责任
再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一款 第6项,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这条的意思事,如果生产者不能举证证明《产品质量法》41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将产品投入市场等,那么就要承担责任
至于作为原告,应当证明:1,自己遭受的损害(如医院的症疗报告),2,及所遭受的损害是缺陷产品造成的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属于民法中规定的特殊侵权案件,为此,最高法院关于其举证责任,有司法解释做专门规定,以上解答均取自最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Ⅳ 产品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
1、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2、生产者的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
(3)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其只要举证产品缺陷是:
(1)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的;
(2)产品的生产者是明确的,销售者的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