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物价归谁管
物价局,但你的这种情况价格不是偏离很多,物价局管不了。因为不同的营业地点租金成本不一样,同样的物品在不同地方的售价不一样是很正常的。就像你在超市买方便面是2块5,在24小时便利店是3块5,在火车上是5块,在机场是15块。只能下次买东西时多对比再买。
2.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物价局或者其他部门是否有规定零售商售卖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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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您零售的是什么商品,如果是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会有所规定,比如食盐、药品等价格。如果是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比如鞋帽衣袜、水果、食品等),是由您自我定价,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即可。因为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比较多(95%以上),如果仍有疑问,可以补充一下,到底出售的是什么。
3. 请问商品零售价格,一般由公司哪个部门制定!是采购部,还是销售部
销售部门,通常价格的最终决定都是销售部门的权利更大,因为他们直接面对市场,而所有公司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市场。所以市场价格当然是市场说了算,而销售部在公司直接代表了市场。
4.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哪些定价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组成。定价的标准依据是:
1、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为九种(类),其中工业消费品三种(类),轻纺原材料六种(类);放给企业定价的有彩色电视机、洗衣粉、市销白布等六种(类)工业消费品和二十六种(类)轻纺原材料。聚乙烯醇、棉浆粕、绢、柞丝和部分纸张(含南方新闻纸)等的价格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由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金银饰品、中成药、书刊的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物价局制定的管理原则管理。
2、列入本目录的品种,其价格由国家物价局管理或由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由国家物价局审定,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审定,在下达有关文件时,由国家物价局单独发文或由国家物价局与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由国家有关部门会同国家物价局管理的,在下达有关文件时,由国家有关部门单独发文,但须会签国家物价局,并抄送省级物价部门。
3、本目录所列品种,实行国家定价的,其价格一经确定,各地、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都须遵照执行,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提高或降低;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品种,由物价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中准价和浮动幅度,或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4、本目录中注明“规格、等级、型号、剂型”的为代表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非代表品价格时,应实行比质比价,不同规格、等级保持合理差价,不得以更换品名等方式变相调整价格。
5、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会同国家物价局管理价格的品种,如果几个部门同时生产,原则上执行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物价局制定的价格;非归口管理部门执行确有困难的,可提出意见,经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后,会同国家物价局另定价格。
6、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和进口商品的经营管理费,按国产同种或同类商品的作价规定及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在国内销售本目录所列的轻工商品,其价格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国产同种(类)商品的价格分工管理权限管理。
7、对于明确放给企业定价的品种,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定价权真正落实到企业,不得截留。为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维护公平竞争,防止暴涨暴跌,各级物价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业定价的指导,对放开的价格进行必要的监测和宏观调控。必要时,可以对其中少数重要的品种规定差率、利润率以及实行其他临时性控制措施。
8、价格管理目录实行两级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由国家物价局颁布;省级以及省级以下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由国家物价局授权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的形式颁布,并报国家物价局备案。
5. 商品定价高如何投诉谁来监管
商品价格定价过高的问题应该找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6. 药品价格归哪个部门管理
药品价格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局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比如我们常提到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各省、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由下属事业单位等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负责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叫卫生防疫站),负责妇幼卫生的妇幼保健院,还有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2、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7. 监管价格的部门叫什么
全国物价委员会
中国国务院主管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国务院直接领导。1962年 5月18日成立。主要任务是:①负责全国物价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②管理 工业品出厂价格和调拨价格;③管理农产品采购价格和各种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④管理交通运价、邮电资费及出口商品在国内的收购价格、进口商品在国内的拨交价格。
国家物价局
1977年8月成立国家物价总局,1982年改现名(见国家物价局)。
国务院物价小组和国务院物价委员会1983年 3月8日国务院物价小组成立。主要任务是:①研究价格改革的长期规划;②提出生产和流通部门价格改革的建议;③组织、协调重大价格调整方案的执行。1988年 5月28日,国务院根据价格改革的进展,决定把国务院物价小组改组为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物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有关物价方面的议事机构,对国务院负责。
物价检查所
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的,行使价格监督检查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盟、市)、县(旗、市)物价局设立物价检查所。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各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所,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 职权。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价格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8.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当地政府监管。市场监督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依靠经济组织、行政组织和司法组织,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在市场上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商品的质量、价格、合同等方面进行的监督。加强市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正当交易,取缔非法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商品流通的正常经济秩序,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拓展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第八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第十条 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
9. 假设开店,商品定价受不受物价局监管
不是你想卖多高就卖多高。就算你不管物价局,也有顾客的消费认可在那,你开店是为了卖东西,如果你漫天要价,没人买,你要的价再高也没有意义,带不来收益。
并且,物价局的监管范围,原则、理论上是包括了所有零售终端的,当然包括你说的这些行业店面。但是,你懂得,现实中,他管什么,不管什么,不单单和地方有关系,和人也有关系,这个,我怎么一概而论呢?
10. 产品定价权在哪个部门
摘要 您好工厂的定价有是销售部门进行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组成,但是国家部门一般时候是不回参与其中,除非这个物品超出价值的几倍或是几十倍。这时候国家会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