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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的价格变动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7-22 18:47:20

‘壹’ 装修途中遇到要求加价,增项怎么办

装修是一个变量,有很多变动,所以装修过程中难免遇到装修增项,大家也不用太反感。有些是必要增项,有些就是恶意增项,我们要学会判断。下面是如何判断增项是合理还是故意方法:

1、水电改造工程

合理:水电路改动工程一般情况下都是没有包括在预算里面的,大都是预收一部分款项,然后根据实际使用量计算价格。消费者在水电完工后测量时,一定亲自到现场与施工人员一起确认。

故意:在消费者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测算,增加的长度。

2、地面找平项目

合理:要铺设木地板的消费者,如果地面确实不平则需要增加找平项目,目的是保证地板铺设后的平整度。

故意:通常情况下,家里铺贴地砖是不需要找平的,如果再收地面找平费用就属于恶意。

3、墙面拉毛处理

合理:如果墙面墙面需要贴墙砖,而原有开发商做的墙面太过平滑,一般基层处理需要拉毛处理。

故意:如果你是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壁纸,工人说需要拉毛处理,纯属忽悠人。

4、卫生间防水工程

合理:一般情况下一个新房开发商之前是做过防水工程的,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建议在卫生间重新做一次防水,这个增加的防水价格,只要对方不是乱报价就可以接受。

故意:如果没有提前约定防水项目,后期说要增加,不加不保修,就属于故意。

5、窗套、垭口

合理:像房屋里的包窗套、垭口项目等这些起到美观作用的木质施工工艺,如前期告知业主属于合理。

故意:有些装修公司在预算里面就会被“忽略”,而施工时才给你说需要增加。

6、厨卫包管道

合理:很多消费者家里的厨房或者卫生间会有很多管道裸露在外,施工中需要用轻体砖给包好,可以起到美观的效果。

故意:但是这个项目往往容易被漏掉,而增加在施工过程中,到时候又会被变成“必须”增加的项目。

装修过程中遇到增项如何解决

预防恶意装修增项:

1、把所有项目提前想好,装修合同项目约定越细越好

根据家中户型,装修前把所有项目都替业主考虑到,房间铺多少面积地砖,衣柜是多大多长等,全部量身定制和设计,装修过程中就再也不需要增加费用了。正规的装修公司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一般都会先到业主家实地量房,得到较为准确的数据后,按实际测量情况给予业主报价。一些不正规的流程,则是先报低价,之后再边做边加。

2、为避免增项太多导致预算超支,消费者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要到施工现场与设计师确认所要做的项目。

签合同时,报价越细越好,尽可能将装修所涉及项目全部囊括进去,包括面积、用量、单价、品牌等。合同写明增项约束条款,施工图纸甚至是设计效果图,最好也一起作为补充条款写进合同,签署合同时一定要严谨细心。可以跟装修施工方强调,装修中尽可能避免增项,定预算报价时反复询问设计师,是不是已经完善和细化了,后期施工不要再有人为变动。

3、拒绝恶意增项

这一点,不管什么行业都有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商人。其实这个并不可怕,关键要提升自己对装修的关心度,不要怕麻烦,别相信口头承诺,要以书面方式确认。再签合同时,确认可能会产生增项的项目,其余增项,要由乙方承担,只有签字了才具有效应。如果避免这种事,还是货比三家,那总归还有合适你的。

以上就是关于装修增项不能超过多少,装修过程中遇到增项如何解决介绍。不少业主装修时都遭遇过中途增加项目,最后造成装修超支。装修是一个项目繁多工艺复杂的工程,难免中途变动或修改,这就容易造成增项。有些增项是很正常的,而有些增项是不合理的,是施工单位前期故意留下的“坑”。所以,要做好装修指南准备。这里关注信用家装修网,了解更多装修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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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材料价格调整物价变化怎么调整

一、GB50500-2013中的有关比率和幅度的规定内容1、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1. 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的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2. 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2、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责成招标人改正。3、9.3.1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合同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对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9.3.3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2.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5、9.6.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1.当Q1>1.15 Q0时,S=1.15 Q0×P0+(Q1-1.15 Q0)×P12.当Q1<0.85时,S= Q0×P1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量结算价;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承包人再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5、9.7.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就挨个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本规定低9.7.1条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该情况下,应按照价格系数调整法或价格差额调整法(具体方法见条文说明)计算调整的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费

‘叁’ 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发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标了,还没有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依照招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天内应当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返还投标保证金。你所说的情况常有发生,你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维护你的中标权益: 1、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函件,要求其尽快签订施工合同,或者主动提交合同文稿,也可以陈明延期签约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2、要求发包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并且要求其承担延期返还的违约金或者贷款利息; 如发包人未能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和返还保证金的,你享有如下权益: 1、发包人应当承担的延期返还保证金贷款利息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违约金; 2、由于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延期而导致工程施工延期所产生的施工准备增加费损失、材料涨价损失、人工涨价损失和可能的人工闲置损失、管理人员工资涨价损失和闲置工资损失、机械设备费涨价损失和可能的闲置费用损失等。 注意:预期损失必须基于一个正规的合同,所以以上费用索赔应当等到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提起为宜。

‘肆’ 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调整

(1)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当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未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未提出书面调整报告的,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调整承包人。
(3)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a.合同中已有相同的可适用于调整因素的价格的,可直接予以适用;b.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可适用的调整因素的价格的,可参照适用;c.合同中没有相同的或类似的可适用的调整因素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价格;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协商提请造价管理机构出具咨询意见或按约定或法定的纠纷处理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伍’ 施工合同因价格差太多该怎么办

施工合同因价格差太多,以合同为依据,有约从约,友好协商,据理力争。
保留好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证明资料,必要时可由第三方咨询机构鉴定结算合理性。
最后如果双方关系破裂了,有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
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陆’ 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

以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特殊情况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以上这是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一般不会更改,合同双方如果有具体约定,可以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6)施工中的价格变动怎么办扩展阅读:

工程量清单投标的工程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一、固定综合单价

1,量变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按投标时的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大部分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基本都是这样签订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就是按施工图纸、会审、变更、签证等按实际计算。固定综合单价也不是说是一成不变的。

2,与投标施工内容完全一致且价格也无变化的则执行原投标固定综合单价,施工内容不变但主材价格重新定价的则置换主材价格(调换材料价格中的材料的数量应该是定额含量),施工内容变化时清单项目中有增加或减少的施工内容则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内容调增减。

3,原清单没有的项目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清单的本意是这无清单的项目要签证确认综合单价,而现阶段实际都是结算时按合同执行消耗量定额)套定额,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期造价管理,这就需要把这部分的施工内容按实际施工时期划分形象进度,

4,需要甲方、监理认可。形象进度按实结算的工程一般都会办理,而清单结算的工程对这方面还不够重视,大部分工程没有这方面的依据。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就是按投标时的造价计入结算。

5,而措施费一次性包死虽然按新的清单计价办法允许调整但施工合同中一般不约定是包投标清单、还是施工图纸、还是整个工程,现在的措施费一次性包死通长意义上不论变更增减均不调整。但是如变更太大,原4层楼现变更为2层或2层变4层,措施费变化太大,就肯定需要双方协商看怎样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

‘柒’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价款如何调整

法律分析: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调整需要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申请,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应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超期视为已调整。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第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捌’ 装修公司签完合同后施工工期间更改材料清单价格怎么办

装修公司签完合同之后,施工的工期期间,更改材料清单的价格他们会报给你的,如果你是在施工当中需要多换材料的话,你肯定是要会要加钱的,装修公司也肯定会需要向你收取这个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