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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是什么式账簿 2025-07-29 17:09:19

土地是按什么价格算

发布时间: 2022-07-09 12:35:43

⑴ 房屋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法律分析: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一、关于标定地价与缴纳土地出让金额的测算

(一)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补交土地价款(元)=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已有标定地价的城镇,不再另行评估;

上市房屋尚未确定分摊土地面积的,可用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整幢建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整幢建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分摊土地面积后,直接按上述公式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

已有基准地价但未评估标定地价的城镇,可在简化修正系数体系后,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标定地价,测算公式为:

标定地价(元/平方米)=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

(二)为满足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需要,加快工作进度,对没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的城镇,可暂采用以下简便方法确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

补交土地价款(元)=基准地价(元/平方米)×所在建筑总层数修正系数×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对于建筑层数差异较小的城市,为便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应价款的征收;

⑵ 土地承包价格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费是没有统一价格的,不同地段不同的土地性质价格都是不同的。一般由承包人投资,承包期满如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其投资的设施归甲方(即发包方)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是由承包人和原承包人进行协商。国家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费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根据各个地方按市价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⑶ 怎么计算国家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不低于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全部地价的40%计算;有异议的按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计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⑷ 土地价格如何计算

一、土地价格是土地经济作用的反映,也叫地价,是土地权利和预期收益的购买价格,即地租的资本化。我国的地价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为前提,一次性支付的多年地租的现值总和,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

二、土地价格 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取的预期土地收益(地租)的高低和利息率的大小。

1、用公式表示: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

2、所以,土地价格实际上是按利息计算的地租购买价格,它随着地租的提高或利息率的下降而不断上涨。不同的权利可取得不同的土地收益,也会有相应不同的土地价格。

3、由于土地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土地价格与一般物品的价格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价格基础不同;形成时间不同;土地价格的高低不由生产成本决定,主要由地产的有效需求决定;地价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地域性;地价形成市场的不充分性;地价呈总体上升趋势;地产一般不具有折旧现象。

⑸ 土地价格计算公式

“新建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⑹ 怎么算征地补偿的价格

关于征地补偿价格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1、征用水田、旱地、专业菜地、专业鱼池,按该土地标准的六至十倍补偿;2、征用果园、茶园按该土地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征用其他经济林地,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3、征用用材林地,按该土地邻近水田标准的30%至50%补偿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⑺ 现在征收土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法律分析: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⑻ 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按如下规定算: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上上述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如果有异议,可以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需要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⑼ 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是按什么计算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是政府作为城镇土地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费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包括差价5%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建税,营业税3%的教育费附加,合同金额0.05%的印花税,成交价格3%至5%的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