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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公司名称变更什么价格

发布时间: 2022-06-29 05:32:36

㈠ 长春市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2.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6.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8.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㈡ 长春市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变更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变更机构法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现场办理,核对身份证信息无误后扫描并由综合窗口留存完整复印件,现场询问申请人并确认办理事项。)
2.一般情况需提供:关于变更机构名称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决定或决议需注明变更的具体事项,法人(合伙人)手书签字,加盖机构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事项变更审批表(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登记表内信息打印填写,要求填写完整。)
4.一般情况需提供:许可证正本及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现场核对许可证信息,扫描证内全部页面,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回。)
5.一般情况需提供: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核对信息无误后扫描并留存完整复印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信息无误后扫描并留存完整复印件 。)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㈢ 长春市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公证机构变更名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公证机构变更登记表(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登记表内信息打印填写,按各栏要求完整签写意见及日期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公证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现场核对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内信息,扫描证内全部页面,收取公证机构执业证原件,由综合窗口负责复印留存复印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机构负责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现场办理,核对身份证照片及相关信息无误后扫描身份证正反面,留存复印件,现场询问申请人并确认办理事项。)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㈣ 长春市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2.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6.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8.一般情况需提供: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㈤ 在长春如何办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

一、在长春市办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3.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的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6.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9.变更法定名称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的通知书及变更后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 13.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关于本次合同章程变更的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5.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6.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7.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8.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19.变更投资者名称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0.地址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1.地址变更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22.地址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变更的无需提供。) 23.地址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4.地址变更需提供:涉外安全选址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5.地址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6.地址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7.地址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28.地址变更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变更的无需提供。) 29.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0.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及其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合同章程变更的无需提供。) 31.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2.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3.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4.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新、原法人(董事会成员)任免书、名单、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5.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36.法人变更(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提供: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7.分立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8.分立需提供: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9.分立需提供:分立后的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0.分立需提供:各公司的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1.分立需提供: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2.分立需提供: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3.分立需提供: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4.分立需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5.分立需提供: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6.分立需提供: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7.分立需提供: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8.分立需提供: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9.分立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署的相关意见及批复(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0.分立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1.分立需提供: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以下统称分立协议各方)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2.分立需提供:因公司分立而在异地新设公司的,公司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拟设立公司的所在地审批机关对因分立而新设公司签署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3.分立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54.股权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55.股权变更需提供: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二十 。) 56.股权变更需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行政许可法》二十九 。) 57.股权变更需提供:股权获得人获得原投资者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如不涉及十四条规定,无须提供(提供股权受让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四。) 58.股权变更需提供: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签署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六(一)。) 59.股权变更需提供:合同修正案 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60.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四)。) 61.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三)。) 62.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五)。) 63.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投资者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一 。) 64.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新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和新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九 。) 65.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原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66.股权变更需提供:企业原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67.股权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68.股权变更需提供: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五(二) 。) 69.股权变更需提供:新入股东: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外国投资者需要提供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材料(港澳只需公证材料)出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新中方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2.合法开业证明 。) 70.股权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71.股权变更需提供: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二)。) 72.股权变更需提供: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十五条规定的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五(一)。) 73.股权变更需提供: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九(六)。) 74.股权变更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5.股权变更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十六(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七 。) 76.股权变更需提供:资信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如有新投资者参股,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新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章程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 77.合并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8.合并需提供:各公司的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79.合并需提供: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0.合并需提供: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1.合并需提供: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合并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2.合并需提供: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3.合并需提供: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4.合并需提供: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5.合并需提供: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6.合并需提供: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7.合并需提供: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88.合并需提供: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的,申请人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拟合并的中国内资企业已投资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无。) 89.合并需提供: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0.合并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署的相关意见及批复(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1.合并需提供: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2.合并需提供:合并后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3.合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4.合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95.减资需提供:本次变更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十六、二十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四、十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十一、十六 。) 96.减资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97.减资需提供: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十六、二十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四、十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十一、十六 。) 98.减资需提供:减资公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一百七十七 。) 99.减资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0.减资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1.减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2.减资需提供:通知债权人减资通知(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 103.减资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4.减资需提供:原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05.减资需提供:原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06.减资需提供: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一百七十七 。) 107.减资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法》一百七十七。) 108.解散终止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9.解散终止需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对清算报告的确认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 公司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算结束后,清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 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最高权力机构的决议。) 110.解散终止需提供:解散公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 报其债权。) 111.解散终止需提供:企业的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2.解散终止需提供: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3.解散终止需提供:清算委员会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183条)。) 114.解散终止需提供: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15.解散终止需提供: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单方提出解 散申请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中应明确判定或裁定存在上述两项中所规定的情形。) 116.解散终止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7.解散终止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8.解散终止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19.解散终止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0.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1.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2.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3.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4.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5.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6.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属特殊行业需要提交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7.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8.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29.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0.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131.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合同、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2.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3.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4.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5.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6.经营期限变更需提供:原合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37.增资需提供:本次合同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38.增资需提供:本次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39.增资需提供: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0.增资需提供:关于增资的董事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 141.增资需提供: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七。) 142.增资需提供: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3.增资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4.增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5.增资需提供:外方以人民币利润增资的需提交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决议及完税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不涉及的无需提交;有些省市区的完税证明格式不同,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提供。) 146.增资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47.增资需提供:原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148.增资需提供:原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十一《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二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修订)》二十一 。)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

㈥ 长春市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应由全体成员签署。) 2.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应加盖企业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㈦ 农安县车辆不提档更名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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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长春市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填写附表1,并由新负责人签署。)
2.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4.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身份证件复印件真实、有效。 加盖公司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7.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
8.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分公司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的提交此项。)
10.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
12.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3.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14.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15.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
16.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7.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 2、需加盖企业公章。)
18.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19.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分公司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的提交此项。)
20.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1.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需将变更前后内容填写清楚。)
22.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3.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
24.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5.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6.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27.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8.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9.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分公司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的提交此项。)
30.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1.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32.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3.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34.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5.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6.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7.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4)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承租方应由隶属企业签署)"。)
38.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9.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0.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1.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分公司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的提交此项。)
42.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3.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44.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5.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46.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7.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材料名称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修改为营业执照正副本。)
48.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9.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加盖公司公章。)
50.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51.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分公司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的提交此项。)
52.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3.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54.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5.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56.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7.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8.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9.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应加盖公司公章。)
60.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1.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62.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63.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64.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5.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因分立新设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加公司公章。)
66.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因分立新设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7.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变更、注销证明或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存续、变更、注销或新设证明。)
68.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变更、注销证明或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9.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70.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1.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72.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3.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4.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5.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合并协议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76.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合并协议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77.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78.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79.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新设或存续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0.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新设或存续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81.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因合并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82.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因合并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83.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84.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㈨ 长春市市、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许可证换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市、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许可证换发”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信用吉林”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单位盖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情况(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加盖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办理人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附办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骑缝处加盖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变更后融资担保公司企业信用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单位盖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登报公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拟变更名称的融资担保公司,需要按照冠名标定的范围所在地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公告,冠省名的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公告,公告内容要说明由变更名称后的担保公司承接原担保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和未尽事宜,公告连续刊登5天(提供公告期起止日及公告期内当地报纸的原件5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原件、全体股东签字按手印、法人签字、盖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变更前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一般情况需提供:融资担保公司许可证换发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原件、详细载明变更事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9.一般情况需提供: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原件及复印件。)
10.一般情况需提供:所在地县(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意见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原件、要求主管领导及负责人签字。)
11.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供要件真实性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3 份;附加要件明细、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