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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挖掘榜样资源 2025-05-25 21:52:20

石油为什么对外资开放

发布时间: 2025-05-25 17:09:47

Ⅰ 国家石油公司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是什么

国家石油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国有或国营石油公司,不仅是国家所有的公司,而且具有代表国家、维护国家权益、为国家总体利益服务的基本特征。各国成立国家石油公司的背景和目的各不相同,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发展中的石油出口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是在石油工业国有化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政府全面接管所有的外资石油公司,对其资产加以经营管理,并进而发展本国的石油工业,为振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类,石油依靠进口的国家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为了打破外国石油公司对本国石油供应的控制和对本国石油市场的垄断,从战略上保障本国的石油供应。
第三类,油气资源国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为了代表政府同外国石油公司打交道,受政府委托经营管理石油资产,收回曾经被西方石油公司廉价占有的油气资源。
国家石油公司的作用趋向于发展并服从于当时政府具体政策的要求。比如,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其经营活动常常是从石油工业的低技术领域,即销售部分开始;然后,延伸到相近的技术较复杂的领域中,如炼油;最后,进入最高技术领域的勘探与生产。这成为国家石油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典型模式。
从全球范围来看,近几十年来,国家石油公司的自身规模和实力都得到了加强。这期间,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出于提高石油生产效率、保障国家的石油利益和解决自身投资不足等种种原因,国家石油公司出现了私有化和加强国家控制两种不同趋势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起,石油领域的私有化从欧洲兴起,波及了整个石油领域。英国带头领导了向私有化的转变,废除了英国国家石油公司,转向私营。私有化的倾向很快得到加速和扩展,并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了雷普索尔公司、道达尔公司、埃尔夫—阿奎坦公司、新加坡石油公司、加拿大国家石油公司和秘鲁国家石油公司及意大利埃尼集团。
在石油工业私有化运动中存在两种趋势。一种是类似英国、阿根廷石油工业的私有化,是政府放弃对本国石油工业的控制,国家资本退出石油工业,取消国家石油公司。另一种是石油资源国对本国国家石油公司的私有化,反映的是对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石油工业的开放,旨在搞活国家石油公司,吸引外国资本和技术加快本国石油工业的发展,使国家石油公司为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其石油工业改革开放的基本内容为政企分离,对国家石油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使其提高效率和效益,但政府保持对国家石油公司的控制权。上游欢迎外资参与勘探和开发,由国家石油公司代表国家维护石油资源的权益;下游开放油品市场,允许外国公司参与竞争,但国家通过国家石油公司对石油进口和市场价格实行一定的控制,对一部分“包袱”性资产予以出售。种种迹象表明,世界范围的石油工业私有化仍将持续,但是,国家石油公司不但不会消亡,而且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拉美地区重要的石油生产国如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秘鲁、厄瓜多爾尔尔等,为了振兴本国石油工业,恢复和发展经济,都逐步放宽或解除了对本国能源部门的垄断控制,推出一系列石油业开发措施,积极鼓励引进外资与对外合作。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的石油工业开始对外开放,为外国石油公司和资金、技术介入开辟了新的合作空间。甚至像沙特阿拉伯这样自20世纪70年代实现石油工业国有化以来就一直不允许外国石油公司进入本国勘探开发市场的中东产油大国也开始出现政策松动的迹象。上述国家放宽对本国石油工业的管制、开放本国石油市场的做法为国际大石油公司跨国经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
然而,近几年来,伴随着世界油价的不断攀升,尤其是从2003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丁美洲国家的石油国有化呼声日益高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无疑是20世纪石油资源国为保护自身石油权益进行斗争的延续和升级。查韦斯领导下的委内瑞拉政府,不断调整石油投资政策,并通过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逐步实现国家对其石油产权的全面控制和石油资源国有化。玻利维亚、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也积极响应,不同程度的通过国有化加强了对本国石油资源的控制。
综合分析国家石油公司的成功案例,多数都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都有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做后盾。政府在外交、政策、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国家石油公司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国家石油公司代表国家对本国的油气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维护国家权益,利税上缴国家。
其次,都依托上游逐步建立起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实力大增。通常石油储产量是国家石油公司的最大优势。世界上拥有石油储量最大的10大石油公司都是国家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初创之时,下游非常薄弱。以前,国际大石油公司都是在发展中国家开采石油,然后把原油运送到发达国家去炼制和销售。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大石油公司虽然失去了在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油气田,却依然控制着世界石油市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不得不把原油卖给它们。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墨西哥、伊朗、科威特等国的国家石油公司下大力气发展下游业务。它们不仅在本国大力发展炼油和销售,而且还打入欧、美发达国家开拓业务。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不仅在国内拥有6座炼油厂,而且在国外拥有11座合营炼油厂,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德国、瑞典各有一家从事下游的合资公司。下游业务能力甚至超过了一些国际大石油公司。经过20多年的奋斗,上述5家公司的原油加工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1998年在世界炼油能力最大的企业中分别居第8、3、10、13和15位。1998年OPEC成员国国家石油公司的炼油能力总计达5.2亿吨,油品销售量达6亿吨,彻底打破了跨国大石油公司把持炼油和销售的局面。
其三,以国际化经营带动公司快速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石油公司打破只在本国范围内“守摊”的局限,先后走出国门,到国际大舞台上去参与竞争。在上游参与全世界油气资源的再配置,在下游争夺、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并以国际化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在这方面,科威特国家石油总公司(KPC)、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和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都是比较突出的。例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国际化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0—2000年,国际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由零上升至31.3%,并以此带动公司的各项业务和整体实力的根本性改变与提升,在2006年度世界500强中排名第86位。
历经几十年的摸索发展,各国国家石油公司凭借其资源禀赋优势,凭借其多年来在石油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积累和储备,凭借其在开展国际合作和跨国经营中的丰富经验,已具备相当雄厚的实力,成为世界石油舞台上一支颇具影响力的“国家队”。
面对未来,国家石油公司除了发挥其上游优势外,都在努力加快一体化进程和跨国经营步伐,调整和改革石油工业结构,增强自身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Ⅱ 为什么中国只有石油和石化 不能引进国外的的石油到国内吗

楼主的意思是不能引进国外的石油公司吧。出于能源安全考虑,目前中国石油的上游市场和炼化是不开放的,开放的只有销售,比如你在北京能看到道达尔,BP等外资的加油站。

Ⅲ 石油生产国的石油政策与法规是什么

OPEC的油气政策 这个由石油生产国组成的石油卡特尔,从它诞生之日起到今天,一直受到世界的重视。尽管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OPEC的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例下降了,但是,OPEC成员国的油气探明总储量居世界首位,其强大的石油生产与供给能力,尤其是它实行的石油发展战略及石油政策,对世界石油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OPEC在调整和实施其石油政策的过程中,协调行动、巩固团结,正逐步走向成熟,在国际石油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OPEC的石油政策主要从对产量控制和油价控制展开。
OPEC通过对组织联合产量的控制和各国生产配额的分配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1982年开始,OPEC采用配额制度来实现产量控制。配额制度是将产量额度在所有的成员之间分配,以协调削减石油产量。
OPEC在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油价政策。
生效日期会议地点变动(万桶)日产量上限(万桶)1998年2月利雅得—27.30*1998年4月利雅得-1.35525.951998年7月阿姆斯特丹/维也纳-1.25524.691999年4月海牙/维也纳-1.71622.972000年4月维也纳+1.71624.692000年7月维也纳+0.70825.402000年10月维也纳+0.80026.202000年11月维也纳+0.50026.702001年2月维也纳-1.50025.202001年4月维也纳-1.00024.202001年9月电话会议-1.00023.202002年1月开罗-1.50021.702003年1月维也纳+1.30023.002003年2月维也纳+1.50024.502003年6月维也纳+0.90025.402003年11月维也纳-0.90024.502004年4月阿尔及尔-1.00023.502004年7月贝鲁特+2.00025.502004年8月贝鲁特+0.50026.002004年11月维也纳+1.00027.002005年3月伊斯法罕+0.50027.502005年7月维也纳+0.50028.00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石油产量政策历来变动一览*OPEC 10国产量基准,利雅得减产的依据。
在成立的最初10年,针对国际油价不断下降的趋势,OPEC为了维护成员国的石油权益,实行了冻结油价的政策,通过有控制地增产、实现油田费用经费化、减少原油销售补贴等手段争取获得更多的石油收入。1961年至1970年9月,原油标价一直稳定在每桶18美元的水平。
20世纪70年代,OPEC实行大幅度提高油价的政策。通过实施提价、提税和取消销售回扣的策略,采取“参股制”及国有化方式,以及运用“石油武器”实行禁运和减产等斗争手段,从西方石油公司手中争夺回了石油资源主权和石油标价权,获得了巨额“石油美元”,并在国际石油市场占有了超过一半的销售份额。阿拉伯轻油的官方价格,从1970年9月份之前的每桶1.8美元飙升到1980年4季度的每桶33.33美元,国际市场现货价格上涨到每桶38.63美元。这期间,爆发了1973年和1979—1980年的两次世界性“石油危机”。
20世纪80年代,OPEC针对世界石油消费量增长缓慢甚至下降以及非OPEC石油产量上升的形势,先是实行限产保价政策,以期阻止油价下滑,继而采取扩大市场份额等政策,以求保证石油收入和维持市场份额。这一时期OPEC遭到了严重的损失,其重要原因之一是OPEC前一时期过度提高油价政策而带来了负面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两年,OPEC调整并交替实行“限产保价”或“增产抑价”政策。前者是在油价长期走低情况下,通过限制或减少产量,缩小市场供应量,推动油价转跌回升;后者是通过增加产量,扩大市场投放量,抑制油价的暴涨,以达到稳定市场,增加石油收入,保持市场份额的目的。2000年,OPEC建立了“自动油价平衡机制”,明确提出新的政策目标,即抑制油价波动,力求使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维持在对产油国和消费国均有利的水平上。
OPEC的石油政策对世界石油市场的供需平衡及国际油价影响重大。OPEC的石油政策从最初的以争取恢复自身权益为宗旨,到推崇建立公正、合理、有利于各方的油价水平,保证持续、有效的石油供应,从而稳定世界石油市场的政策目标。这对于世界石油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新的飞跃。近年来,OPEC能源政策的调整围绕上面提到的新的目标进行。1999年,OPEC秋季部长会议提出要以库存量而不是以价格来决定产量的油价政策。2000年3月,OPEC进一步调整其政策,建立了油价“自动平衡机制”,确定了22~28 美元的油价浮动范围作为其增减原油产量,以保证国际市场石油供应和稳定的油价政策。2001年,OPEC再次作出调整研究,建立新的、能够反映市场真实供需情况的原油定价基准,除调整油价政策外,各成员国也在修订其能源发展战略,包括适度开放由国家垄断的石油天然气部门,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和提供优惠条件吸引外国石油公司参与本国石油开采等。委内瑞拉的能源战略重视加强同南美洲国家的能源合作,争取在建立统一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实现包括能源在内的基础设施现代化,推动拉美地区经济的尽快恢复与发展。
非OPEC产油国的石油政策 以俄罗斯为例。油气行业是俄罗斯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发展。合理利用和保护此类资源、确保其再生产水平、提高资源管理效率、在对外资源合作中维护国家利益是俄政府当前的首要任务。作为最重要的非OPEC产油国,俄罗斯非常重视本国油气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
(1)制定行业长期发展规划。
2003年5月俄政府通过《至2020年俄罗斯能源战略》,详细分析了能源产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明确了该领域今后20年的主要发展方向和基本框架。为不断寻找新的矿脉、避免国家可探明资源储量的枯竭,2004年俄政府通过《2005—2020年国家矿物资源勘探及其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纲要》,规定了37种主要矿藏的开采量与再生量的比例关系。为加大对大陆架资源的研究开发,2004年俄政府通过《至2020年俄罗斯大陆架石油天然气资源研究开发战略》,确定了大陆架油气资源开采的阶段性目标。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修改税法,建立促进油气行业发展的税收体制。首先,合并税种,简化税收办法。从 2002年1月起,取消了矿区使用费、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留成和原油开采消费税,代之以征收“开采统一税”。其次,取消不合理优惠,弥补税收漏洞。2004年1月,俄罗斯政府撤销了境内的最后三个离岸区设置,杜绝了石油巨头们利用其逃税避税这一漏洞,也避免了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再次,增强税收公平性,促进行业均衡发展。为鼓励对地质条件恶劣、效益低下的油田进行开发,俄罗斯政府拟将现行简单化一刀切的石油开采税改为级差开采税——根据油田质量和开采效益确定不同的税率。
制定新的《矿产资源法》,完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俄罗斯现行《矿产资源法》出台于1992年,诸多条款已不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个别条款过于空洞,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也导致了严重的官员腐败。为扭转这种现象,俄罗斯主管部门正在重新制定《矿产资源法草案》,对包括油气在内的地矿资源勘探、开采和使用等相关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该法有望于2006年最终通过。届时,它将成为规范俄油气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之一。
(3)建立有效的国家管理部门体系。
要实施国家对油气工业的有效监控,必须建立健全政府管理部门。
从行政分工看,为减少开采许可证发放的混乱无序现象,正在重新制定的《矿产资源法草案》将明确规定地矿资源归联邦所有,开采许可证也将由中央政府独家发放。从部门设置看,俄工业能源部及其下属的联邦能源局、自然资源部及其下属的联邦地矿利用局和自然资源利用监督署、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及其下属的联邦海关署、财政部及其下属的联邦税收署等部门将从不同的角度对油气行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和监督。从人员安排看,总统的亲信将被安置在油气企业中任要职。
(4)加强对进出口运输环节的管理。
俄罗斯政府牢牢控制着油气产品运输渠道,不允许私有油气公司建设和拥有自己的管道系统。目前,国家控股的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俄罗斯铁路股份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分别在油气产品的管道和铁路运输中具有绝对垄断地位。2003年10月,俄罗斯交通部起草了旨在放开交通运输业的《至2025年俄罗斯交通发展战略》,其中惟独未涉及管道运输改革,也未谈及油气运输领域吸引私人投资的问题。
(5)在国家控制的前提下广开资金来源。
首先,通过《产品分割协议》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萨哈林-1号”和“萨哈林-2号”项目均是以这种形式吸引了大量外资。国际油气巨头,包括英荷壳牌石油公司、日本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印度ONGC公司均参与了上述项目的实施。其次,鼓励油气公司发行欧洲债券,增强其投融资能力。目前,俄罗斯许多大型石油公司已在欧美股票市场上市,企业资本化程度和资本运作透明度明显提高。再次,允许外国公司收购俄罗斯公司股票。2004年9月,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就以19.88亿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俄罗斯最大石油公司卢克石油公司中的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59%)。
(6)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大打能源外交牌。
普京执政后,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出发,强调油气出口多元化,并灵活运用能源牌,巧妙地实现了国家利益最大化。
为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俄罗斯试图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拓展油气运输渠道。向东,利用中日石油管道出口之争,在两强之间游刃有余,并最终选择了对己最为有利的通向太平洋港口的管道走向。向南,为了抗衡美国倡议的跨里海天然气管道、阻挡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进入欧洲,更为了开拓东南欧的巨大市场,于2003年建成了穿越黑海海底至土耳其的“蓝流”天然气管道。向西,为了减少对乌克兰、波罗的海三国、波兰等非友好国家的过境依赖,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穿越波罗的海海底至德国的北欧天然气管道。向北,几家大型石油公司已提议建设至摩尔曼斯克的石油管道,以开拓北美市场。
对于传统势力范围——独联体其他国家,俄罗斯更是利用油气出口,打一批,拉一批,加大对地区政策走向的控制。

Ⅳ wto什么时候进入中国石油市场

WTO在2007年10月进入中国石油市场,为了迎接加入WTO的挑战,国家商务部于2006年12月6日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两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两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中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中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兑现承诺

首先,这应该被理解成一种承诺的兑现。众所周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承诺,从2006年12月11日起,中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因此,这次的对外开放等于是承诺的兑现。而在此之前,中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可见,中国为了实现对WTO的承诺,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确实是守信的,也不失为一个大国的风范和态度,值得肯定。

其次,说明中国石油已进入“自由竞争”时代。可想而知,当“自由竞争”时代来临的时候,中国原有的石油市场格局势必土崩瓦解,并且务必迅速形成新的格局,出现自由竞争市场,否则随时有可能被国际社会上的石油市场所淹没。因此,换个角度讲,中国石油进入“自由竞争”时代后,将不仅意味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和适应,更重要的其实是在进行着一场残酷的考验。其实,任何考验都是残酷的,假如没有准备好的话。但不知中国石油市场准备好否?

市场变化

第三,笔者相信,经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麼多年来的努力,中国石油市场一定会适应这种新的市场格局的变化,并以从容的姿态进入“自由竞争”状态,这也是必然的要求。但之后的中国石油市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谁也无法预料,关键在于应变能力和成熟度。当然,新的中国石油市场也会有新的游戏规则,也就是提出所谓的条件和限制等,但任何的条件和限制都应该是暂时的,市场最终还是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这一点务必清醒。

笔者看到《华尔街日报》上的文章这样说,上述管理办法的推出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部分承诺。外资企业一直被禁止涉足国内利润丰厚的原油批发和仓储市场,但这个市场一直由中国四大国有石油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及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主导。一些民营企业虽然也得以涉足该领域,但业务经营非常有限。由此可见,外国公司对中国石油市场早就了如指掌,也虎视已久,千万不可忽视。

Ⅳ 当代国际石油合作特点是什么

目前国际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新变化,油价持续走高之下全球性风险越来越大,能源安全问题已经跨越国界,成为各国不得不共同面临的挑战。
主权国家纷纷以积极姿态促进国际石油合作进程,国际石油合作成为保障石油安全的战略选择。近年来,出于对石油安全的担忧,一些石油消费增长较快的国家进行了大量的海外石油基础设施的投资,特别是在非洲和原苏联地区,来确保自己的石油供应。2006年6月,在圣彼得堡举行的为期两天的八国集团(G8)财长会议首次将能源安全问题列为中心议程,并引发与会财长的强烈共鸣。
跨国公司作为推进国际石油合作进程的主体,发挥着日益积极的作用。
世界主要跨国石油公司控制着世界30%以上的石油工业产值,其贸易量和直接投资金额超过全世界的2/3,并拥有80%以上的世界石油石化先进技术。经过新一轮的兼并重组,世界前四大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英荷壳牌、BP和道达尔埃尔夫菲纳的石油产品销售占到世界的32%,炼油能力占世界的19%。自20世纪 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国际油气公司石油天然气部门的资本支出居公司各部门之首,其比例高达80%以上,有的公司甚至达90%以上。而在油气部门中,勘探开发支出占整个油气部门支出的绝大部分。从投资方向来看,其跨国投资主要在发达国家间进行。但是,跨国石油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配置世界资源,争夺全球市场,寻求新世纪的利润增长点,在巩固已基本饱和的欧美市场的同时,把发展的重点转向石油工业正蓬勃发展且市场需求旺盛的以亚太地区为主的新兴市场,如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越南、中国和澳大利亚,欧洲的独联体和北海地区,非洲的尼日尔爾利亚、安哥拉和埃及,拉美的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和巴西等。就投资而言,虽然中东国家和其他地区的产油国的外资也在不断增加,远东/太平洋地区和原苏联地区是世界潜力最大的地区,其次是拉美地区。
新兴国家成为国际石油合作的重要参与者。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对能源的巨大需求,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能源领域的均衡态势。以中国为例,中国经济多年来持续发展,促使石油消费量强劲增长,已由石油出口国变成了进口国。虽然目前中国进口石油所占的比重还未过半,但按有关机构预测,如何确保稳定、多元的国际石油供应,对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将与日俱增。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不仅需要与OPEC这样控制全球40%原油产出的超级大户协调关系,争取进口总量和价格趋于稳定,更需要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近邻产油大国进行更具建设性的能源合作。由于新兴国家的广阔市场,能源出口国对美国、欧洲、日本等市场的依赖程度下降,他们在国际能源领域中的谈判能力也将逐渐增加。
从全球经验来看,因涉及经济、安全、地缘政治等复杂因素,国际能源合作有其特殊敏感性,国际石油合作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摩擦,也更加复杂。2006年伊始,因为价格问题重新谈判差距较大,俄罗斯决定暂停向乌克兰供应天然气,由于俄出口欧盟的天然气也从乌克兰过境,此事一时成为全球关注的国际能源争端。中俄间石油管线从最初的安大线方案,到如今的泰纳线计划,这条长达数千千米的重要输油管道之所以牵涉面极广,不仅因其投资额和供油量都很大,更因其直接影响中、日等石油消费大国的国际能源供应格局,相关各方为争取各自利益最大化展开过反复多次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