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计算烟气排放量
产生量就是把烟气流量乘以排放时间,再乘以相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了;排放量相同,只是还要乘上处理设施的效率.
2. 烟粉尘排放浓度计算方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
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2、实际烟气量的计算
a.对于无烟煤、烟煤及贫煤 :Qy=1.04 ×QL/4187+0.77+1.0161(α-1) V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Qy=1.04 ×QL/4187+0.54+1.0161(α-1) V0[m3(标)/kg]
b.对于液体燃料 : Qy=1.11 ×QL/4187+(α-1) V0[m3(标)/kg]
c.对于气体燃料,当QL<10468 kJ/(标)m3时 :
Qy=0.725 ×QL/4187+1.0+(α-1) V0(m3/ m3)
当QL>10468 kJ/(标)m3时,
Qy=1.14 ×QL/4187-0.25+(α-1) V0(m3/ m3)
式中:Qy—实际烟气量,m3(标)/kg;
α —过剩空气系数, α = α 0+Δ α
(2)液化石油气烟尘量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由于粉尘与其他块状固体不同,粉尘是许多细小颗粒的集合体。按照物质密度的定义是单位体积的物质质量,但是粉尘的体积与其他固体物质的体积不同,
粉尘的松体积包括了尘粒的颗粒体积、粉尘粒子之间的空隙体积、某些尘粒外开口和内闭孔及附面膜体积等5部分。由于粉尘体积的这些特征,构成了3种粉尘密度的概念。
1、粉尘的堆积密度是指每单位粉尘松体积所具有粉尘的质量。即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粉尘的质量。
2、粉尘的真密度是指每单位体积(不包括尘粒内闭孔体积)粉尘颗粒材料所具有的质量。即密实状态下单位体积粉尘的质量。
3、粉尘的假密度是指每单位粉尘颗粒体积(包括尘粒内闭孔体积)所具有的粉尘的质量。
粉尘密度,是除尘设备选型的依据之一。一般地说,对于密度大的粉尘,可以选用重力除尘器、惯性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而对于密度小的粉尘,采用上述除尘方式则往往没有好的效果。这是因为粉尘在重力场中和离心力场中沉降时,其沉降速度与尘粒的密度成正比。
擦考资料来源:网络-粉尘
3. 燃烧1立方液化石油气产生的废气量
CH4+ 202= CO2+2H2O
22.4L 22.4L
1M3 X=1M3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碳是1立方米
4. 3吨的燃气锅炉,他的烟气量和二氧化硫和烟尘产生量怎么计算
对于气体燃料
1、理论空气量的计算:
当QL<10468kJ/m3时:
V0=0.209QL/1000(m3/m3)
当QL>14655kJ/m3时:
V0=0.260QL/1000-0.25(m3/m3)
以上各式中:
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标态),m3/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标态),kJ/kg或kJ/m3.
2、实际烟气量的计算:
当QL<10468kJ/m3时:
Qy =0.725QL/4187+1.0+(α-1) V0(m3/m3)
当QL>14655kJ/m3时:
Qy =1.14QL/4187-0.25+(α-1) V0(m3/m3)
以上各式中:
Qy——实际烟气量(标态),m3/kg;
α——过剩空气系数,α=α0+Δα;
α0——炉膛过量空气系数;
Δα——漏风系数.
3、烟气总量的计算:
Q总=B×Qy
以上各式中:
Q总——烟气总量(标态),m3/a,
B——燃料消耗量,kg/a.
4、燃烧天然气二氧化硫产生量的计算:
GSO2=2.857V×CH2S×10-3
以上各式中:
GSO2——二氧化硫产生量,kg;
V——气体燃料的消耗量(标态),m3;
CH2S——气体燃料中H2S的体积,%.
烟尘一般是指燃煤产生的,气体燃料时,无此项指标.
5. 知道锅炉燃煤量和收到基灰分、烟气量等,怎么计算锅炉出口的烟尘排放量和烟尘浓度
1. 烟尘产生量的计算:M1=B[w(Aar)+Qnet,arq4/32700]afh
式中:M1—锅炉烟尘产生量,t/h;
B—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时的燃料消费量,t./h;
W(Aar)—燃料收到基灰份,%;
Qnet,ar—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q4—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
afh—飞灰系数。
2. 锅炉烟尘排放量计算:M2=M1(1-ηc)
式中:M2—锅炉烟尘排放量,t/h;
ηc—除尘效率,%;
6. 烟尘的浓度计算公式
烟尘排放量=耗煤量(t)×煤的灰分(%)×灰分;再由公式:烟尘的浓度=烟尘排放量/烟气排放量,得到烟尘的浓度。
7. 烟尘排放量计算公式
由已知条件可知排放体积v=400*10^4m^3,排放浓度ρ=18.9mg/m^3
故每年的排放量m=ρv=18.9*400*10^4=75.6kg
8. 烟气排放量怎么计算
一,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二,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 QL,石煤和矸石 8374,无烟煤 22051,烟煤 17585
柴油 46057,天然气 35590,一氧化碳 12636,褐煤 11514
贫煤 18841,重油 41870,煤气 16748,氢 10798
②实际烟气量的计算a.对于无烟煤、烟煤及贫煤 :Qy=1.04 ×QL/4187+0.77+1.0161(α-1) V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Qy=1.04 ×QL/4187+0.54+1.0161(α-1) V0[m3(标)/kg]
b.对于液体燃料 : Qy=1.11 ×QL/4187+(α-1) V0[m3(标)/kg]
c.对于气体燃料。
当QL<10468 kJ/(标)m3时 :
Qy=0.725 ×QL/4187+1.0+(α-1) V0(m3/ m3),当QL>10468 kJ/(标)m3时,
Qy=1.14 ×QL/4187-0.25+(α-1) V0(m3/ m3),式中:Qy—实际烟气量,m3(标)/kg;
α —过剩空气系数, α = α 0+Δ α,炉膛过量空气系数。
(8)液化石油气烟尘量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1、环保税法
第十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2、环保税法实施条例中
第七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环保部2017年第81号公告《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中废水、废气污染物在核算时段内的实际排放量等于主要排放口正常情况与非正常情况实际排放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