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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跟什么国家签署了石油开采权

发布时间: 2023-02-18 17:38:08

‘壹’ 中国政府与苏丹的能源合作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石油产业的迅猛发展,首先带动了苏丹国民经济的发展。近5年来,苏丹国民经济增长率每年都达到百分之八以上。而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也推动了苏丹的政治和解进程。在过去两年中,苏丹政府先后同苏丹南部、西部和东部地区的反政府组织签署了和平协议,使国内形势基本稳定下来。
中苏能源合作还扩展到其他领域。中国帮助建设的吉利电厂一期工程已经完成,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占苏丹现有总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正在建设中的二期工程,其装机容量也将达到20万千瓦,将完全解决苏丹首都喀土穆的电力需求。由中国承建的麦洛维大坝工程,水电设备装机容量为125万千瓦,2008年底建成后,不仅将解决苏丹全国的供电不足问题,而且还有部分电力出口。
第三,中苏能源合作大幅度增加了当地就业机会,其中直接就业人员超过10万人。在中苏石油合作公司甲方单位中,中方工作人员仅占百分之十,而苏方工作人员多达百分之九十。在乙方单位中,苏方工作人员所占比率也高达百分之六十五。而石油产业发展所产生的间接就业机会则更加可观。
中国在帮助苏丹开发能源和矿业的同时,也帮助培训当地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为苏丹的能源和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员基础。另外,中国公司还在当地修建公路、医院和供水等配套设施,使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显着改善。
中国帮助苏丹发展经济,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借机干涉苏丹内政,为建立新型国际关系树立了榜样。

‘贰’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3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石油工业的发展,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石油资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第四条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参加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外国企业的合作开采活动及其投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接受中国政府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国家对参加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外国企业的投资和收益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外国企业在合作开采中应得石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国务院指定的部门负责在国务院批准的合作区域内,划分合作区块,确定合作方式,组织制定有关规划和政策,审批对外合作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第七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方石油公司)负责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经营业务;负责与外国企业谈判、签订、执行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合同;在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区域内享有与外国企业合作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专营权。第八条中方石油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区域内,按划分的合作区块,通过招标或者谈判,确定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外国企业,签订合作开采石油合同或者其他合作合同,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报送合同有关情况。第九条对外合作区块公布后,除中方石油公司与外国企业进行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活动外,其他企业不得进入该区块内进行石油勘查活动,也不得与外国企业签订在该区块内进行石油开采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对外合作区块公布前,已进入该区块进行石油勘查(尚处于区域评价勘查阶段)的企业,在中方石油公司与外国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当撤出。该企业所取得的勘查资料,由中方石油公司负责销售,以适当补偿其投资。该区块发现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田后,从该区块撤出的企业可以通过投资方式参与开发。
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定期对所确定的对外合作区块进行调整。第十条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应当遵循兼顾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原则,通过吸收油(气)田所在地的资金对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田的开发进行投资等方式,适当照顾地方利益。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合作区域内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土地使用、道路通行、生活服务等方面给予有效协助。第十一条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应当依法纳税。第十二条为执行合同所进口的设备和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或者给予税收方面的其他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第二章外国合同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中方石油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必须订立合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由签订合同的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国合同者)单独投资进行勘探,负责勘探作业,并承担勘探风险;发现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田后,由外国合同者与中方石油公司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外国合同者并应承担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直至中方石油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接替生产作业为止。第十四条外国合同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从生产的石油中回收其投资和费用,并取得报酬。第十五条外国合同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可以将其应得的石油和购买的石油运往国外,也可以依法将其回收的投资、利润和其他合法收益汇往国外。
外国合同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其应得的石油,一般由中方石油公司收购,也可以采取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销售,但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石油产品的规定。第十六条外国合同者开立外汇账户和办理其他外汇事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其他规定。
外国合同者的投资,应当采用美元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第十七条外国合同者应当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代表机构。
前款机构的设立地点由外国合同者与中方石油公司协商确定。

‘叁’ 中国发现80亿吨大型油田,为什么开采权给了韩国呢

众所周知,在现在这个依靠工业化实现和维持现代化的世界,能源一直是一个国家工业得以持续发展并不断壮大的一大命脉,而工业所需的能源一般来说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除了太阳能和风能以及一些其它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还有许多存量较少较难发现及开采,并且用一点少一点的自然资源,这其中以石油最为明显,而石油对于任何一个工业化国家来说其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俗话说“石油是工业的血液”,任何一个想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成为世界大国的国家如果缺少石油资源那么其肯定就无法实现崛起和强大之路,这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

其实既然是我国政府所做的决定,那么就是经过深思熟虑以及符合自身利益需求的角度所做出的决定,其实真实情况正是这样,我国所作出的这项决定正是出于共赢的角度。因为我国的开采技术有限,而这片油田的出油量又巨大,正好韩国在某些方面拥有更好的技术,因此便寻求与韩国进行合作共赢,共同开发这份油田。当然,既然是我国勘测发现,那么主导权当然在我国手中,而我国也拥有开采权,只不过是借韩国的技术实现此处油田的最大利用,据悉,这片油田的石油分配我国与韩国分别占据三分之二与三分之一,因此大头依然是在我国这方,当然,韩国开采出的石油越多,我国获利的自然也就越多,因此,这项决定对于我国发展来说当然是有极大的益处,并且是一项共赢的决定,也有利于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共处。

‘肆’ 中国与主要油气投资国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中国石油企业在印度尼西亚、苏丹、厄瓜多爾尔尔、俄罗斯、阿尔及利亚、埃及、乌兹别克斯坦、毛里塔尼亚、蒙古、阿曼、利比亚、印度、秘鲁、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韩国、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澳大利亚、叙利亚、卡塔尔、日本、尼日尔爾尔、土库曼斯坦、哥斯达黎加、伊拉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古巴等很多个国家进行油气项目勘探开发和管道炼厂建设,从1992年开始的26年中 ( 1992 ~2018年),共投资约70亿美元,共获取份额油约6000×104 t。

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及南美是我们国家的3个战略区域。北非以苏丹为中心,以阿尔及利亚和尼日尔爾利亚为辐射范围国家;中东以伊朗和也门为中心,向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扩展;中亚以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为中心,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等周边国家为辐射范围;南美以秘鲁、委内瑞拉为出发点,向厄瓜多爾尔尔、哥伦比亚等国辐射,如表3.1所示。

表3.13 大石油公司国外分布

资料来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集团网资料整理。

3.3.3.1中国在南北美洲国家的主要油气投资

1992年,中石油对加拿大一油田的石油储量进行了收购,标志着中国开始在南北美洲的油气投资。1993年7月,中石油收购加拿大艾伯塔省北湍宁油田,出资246万加元,拥有16%的股权,可采储量60×104 bbl,生产出中国第一桶国外原油。1993年,中石油顺利在秘鲁塔拉拉第七区块项目中标,两年后又中标该油田第六区块的开采权。该项目在1999年就已经收回了全部投资,成为第一个收回投资的国外油气项目。中石化以1.5亿加元收购加拿大油田股份,中国石油企业首次涉足发达国家石油开发市场。2005年5月,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 ( SIPC ) 的全资子公司——中加石油公司与加拿大西年科能源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开发艾伯塔省东北部的北极之光油砂项目。中方拥有40%的股份,加方拥有60%的股份。北极之光项目总投资约45亿加元,最终达到10×104 bbl的日产量 (年产量约为500×104 t)。

2006年8月,中石油与委内瑞拉能源矿产部签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共同开发苏马诺油田的合资经营协议》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联合开发奥里诺科重油带胡宁4区块合资框架协议》,并在中委高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分别签署了《英特甘博和卡拉高莱斯油田作业合同转合资公司协议》、《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购买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钻机合同》、《中油国际工程公司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组建油井工程服务合资企业谅解备忘录》和《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合资生产钻机的谅解备忘录》等6个涉及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和贸易合作的协议。2008年5月,中石油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签署《开发奥里诺科重油带胡宁4区块成立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和《中国炼厂项目合资框架协议》。2008年11月,中石油与哥斯达黎加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哥斯达黎加国家石油公司炼厂合资公司协议》(表3.2 )。

表3.2 中国在南北美洲的主要油气投资

3.3.3.2中国在非洲的主要油气投资

中国是苏丹最大最早的石油开采合作方。中国已经在苏丹形成了生产、精炼、运输和销售一体化的石油产业链。苏丹对中国国外石油开发非常重要。1995年9月,中石油获得了苏丹穆格德盆地6区块油田的开发权,两年后又获得穆格莱德盆地1/2/4区块的开发权,随后得到3号区块和7号区块油田的部分股权。1999年7月,苏丹的新油田正式投产,是中石油在国外的最大生产基地。2002年11月,中石油在苏丹勘探开发的第一个独资油田启动。2003年8月,中石油与苏丹能源和矿产部签署了3 项石油合作协议。截至2003年底,中石油投入约27亿美元,2001年已经收回了在苏丹的所有投资。2004年3月,中石油与苏丹合作建设的1600 km直通红海的管道投产。为了方便运输大型设备,中石油在苏丹修建了大量的公路。

2003年2月,作为一家本土公司技术支持伙伴,中石化在尼日尔爾利亚中标了一块可采储量为2130×104 bbl的边际油田,并且拥有了该油田100%的开发权,预计开发总投资6305万美元,操作费用8748万美元,共计投资总额约1.5亿美元,税后总利润7342万美元,该边际油田的中标填补了中国在尼日尔爾利亚地区石油开发的空白。

2003年7月14日,中石油在阿尔及尔签署合同,项目总投资为3.5亿美元,中石油投资占70%,合作期限为23年。双方在阿尔及利亚西南部阿德拉尔省建设和经营炼油厂,油田探明石油储量6×108 bbl,炼油厂将在3年内建成,年炼油能力为60×104 t。

2003年12月22日,中国与阿尔及利亚第一次签署一项石油天然气合同。中石油在3年内勘测阿尔及利亚谢里夫盆地和乌埃德姆亚盆地两个区块,如果探明确实有石油资源,中方将获得一定比例的油气。

2006年7月25 日,中石油在苏丹3/7 区的1000×104 t/a 产能建设项目投入使用。2008年6月2日,中石油与尼日尔爾尔政府签署阿加德姆区块勘探开发合同,包括长输管道、油田勘探开发和炼厂的建设与运营。2008年10月26 日,中石油与乍得石油部合资建设的恩贾梅纳炼油厂在乍得首都开工建设。

3.3.3.3中国在中亚的主要油气投资

1997年,中石油全资子公司购买了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油气公司60%的股份,同年8月又得到了乌津油田的开采权。中石油在哈萨克斯坦的原油产量每年增长100×104 t,得到了对滨里海盆地东缘中区的勘探许可证,并准备建立一个原油加工厂。中哈合作建设的448.8 km长的油管在2003年3月投入使用,2004年9月28 日,阿塔苏至阿拉山口的970km石油管道正式动工,年输油量达到2000×104 t以上,它会促进中国进一步开发中亚地区石油资源。

2004年8月,中石化成功并购美国第一国际石油公司,得到该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全资和部分的6家子公司,得到1个年产超过20×104 t石油的油田和面积达2.6×104 km2 的5个勘探区块。

3.3.3.4 中国在亚太的主要油气投资

1993年3月5日,中石油与泰国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得到了泰国邦亚区块的石油开发权。

2002年1月,中海油收购了Repsol公司在印度尼西亚5大油田的部分权益,带来近3.6×108 bbl的可采储量和1×108 bbl左右的额外储量以及当年4000×104 bbl的产量。

2002年12月20 日,中海油收购了印度尼西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12.5%的股权,花费2.75亿美元,与东固液化天然气的合作伙伴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自2007年起每年提供260×104 t液化天然气给中国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共计25年。

2003年5月15日,中海油收购了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天然气项目 ( NWS天然气项目,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天然气资源项目) 的上游产品和储量,共花费3.48亿美元。同时,获得中国液化天然气合资企业1/4的股权,该企业于2006年为广东LNG接收站供应液化天然气。中海油获得NWS项目特定生产许可证、租赁所有权和勘探许可证5.3%的权益。同时,公司还能够参与探明储量之外的勘探。如果广东LNG供气量最终增加,公司权益将增加。中海油参股对中国得到安全、稳定的天然气是有益处的。

2004年2月,中海油收购英国天然气集团在印度尼西亚穆图里产量分成合同中20.77%的权益,花费9810万美元。这使中海油在穆图里产量分成合同中持有的权益提高到64.77%,在整个东固液化天然气 ( LNG) 项目中的权益相应地提高到16.96%。

3.3.3.5中国在中东的主要油气投资

2004年3月7日,中石化和沙特阿拉伯阿美石油公司、沙特阿拉伯石油部第一次签署协议,开发沙特阿拉伯东北部的油田。这是沙特阿拉伯近25年来第一次对国外投资者开放油气田。2005年,中石化参与伊朗亚达瓦兰油田竞标并成功获得该油田50%的勘探开发权,这也标志着中国的石油公司开始与伊朗合作开发大型油田。

‘伍’ 里海的油气开采历史有多久

在发现中东石油之前,里海可以称得上是世界石油市场的支柱。
13世纪马可·波罗就在其书中提到,听说巴库附近有一个石油泉,可用来烧火。巴库是拜火教徒崇拜的“永恒火柱”的所在地,那些火柱实际上是从石灰岩裂缝中喷出的可燃气体形成的,而这同石油蕴藏有着莫大的关联,在巴库郊区,现在仍保存着完整的古老的拜火教神庙。
1901年,里海的原油产量达到1100万吨,占当时世界原油总产量的50%;在当时的世界石油贸易中,里海占30%。1940年,仅阿塞拜疆一地的石油产量就达2200万吨,占当时的苏联全国产量的70%。伊朗在里海基本没有进行油气勘探开发。2004年伊朗进行了第一次招标,并在2005年开始对里海深水部分进行钻井,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就产量分成协议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进行了磋商。
一、阿塞拜疆
位于阿普歇伦半岛上的巴库的石油,早在中世纪就已经形成规模开采。1875年的开采量为8.3万吨,10年以后达到187.5万吨。石油开采在前苏联时期仅次于俄罗斯居第二位。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里开采的石油占世界石油产量的一半以上。然而好景不长,到了1908年,巴库的石油产量失去了居世界领先地位的优势。1923年,为了开发比比艾巴特油田伸向海中的部分,于是向海里填土,在人工小“半岛”上钻了一口井,在井深460米处喷出了石油。这是开发里海石油的开端。1925年,在浅海区堆筑了一座人工岛,用来打井。建人工岛造价太高,这里采取了建造木头栈桥的办法,开采水深1米的浅水区的石油。
当阿塞拜疆成为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后,巴库的石油不再出口,国内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少。由于俄罗斯境内的乌拉尔地区和西伯利亚地区发现了大量石油资源,阿塞拜疆的石油逐渐被冷落,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巴库的石油开采量不足全苏联石油产量的10%,阿塞拜疆再也不是世界十大产油国之一了。
自1994年以来到2001年底,阿塞拜疆先后与外国石油公司签署了15个勘探开发合同,合同区面积10590平方千米,其中海上面积6860平方千米。主要的外国石油公司包括埃克森美孚、Salyan、阿吉普、中国石油和Moncrief等。
在海上对外合作方面,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阿塞拜疆通过阿塞拜疆国家石油公司(SOCAR)同外国石油公司谈判签署了一些石油合同。1994年9月,与阿塞拜疆国际营业公司(AIOC)签署了第一个大型海上投资项目。以后,1998年末和1999年初,CIPCO 和NAOC集团由于打了一批干井而停止作业,这些银行集团勘探Apsheron sill以北的构造,这些构造即使在前苏联时期也被认为没有前景。但是,由于油价回升和原油外输问题的解决,仍然不断有公司前来谈判项目。
陆上石油主要分布在阿普歇伦半岛北部的希阿赞地区、半岛西南方向的古布斯坦和希尔万地区,以及萨良平原。20世纪90年代以后,陆上石油在阿原油年产量中的比重已下降至1/4以下。阿塞拜疆最大外国石油开发商——英国石油公司(BP)曾称,阿里海大陆架探明石油储量约10亿吨,天然气储量1.37万亿立方米。最新的预测称,阿里海大陆架石油远景储量35亿~40亿吨,探明剩余可采储量30亿吨。天然气远景储量18万亿~20万亿立方米,探明剩余可采储量8500亿立方米。
二、土库曼斯坦
20世纪80年代中期土库曼斯坦的石油年产量为600万~700万吨,但从80年代末期开始,由于苏联解体导致的经济联系破裂、开发中的油田的储量逐渐耗尽,土库曼斯坦的石油年产量开始大幅减少,到1996年时已减少到440万吨。随后,土库曼斯坦开始有计划地增加石油产量,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在南卡梅什雷扎矿区开发一批新油井,使一批停产井复产,用高压气举法改造一批老油井,鼓励一批外国公司参加里海陆架及相邻区域的开发项目等。如今,土库曼斯坦的石油年产量在950万吨左右,约占全球产量的0.005%。
土库曼斯坦是一个天然气输出国。天然气主要出口独联体国家,少量输往西欧。以1990年产气量877亿立方米为例,本国国民经济只需要80亿立方米,其余全部出口。
最近几十年来,土库曼斯坦加强了在其所属里海区域的油气勘探作业,实际上这里所有的水域都能引起专家们的勘探兴趣。经过多年的勘探,在这一地区的陆地和陆架上共发现了至少161处石油天然气矿,包括至少30处石油和天然气矿,131处天然气和天然气凝析油矿。此外,土库曼斯坦国家地质康采恩下属的钻探企业在其他优先开发的天然气富集区也进行了大量勘探作业。
三、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的石油天然气资源集中在西部地区,特别是濒临里海地区的石油天然气储备十分丰富。其中濒临里海的阿特劳州已探明的碳氢化合物矿藏至少79处。该州已开发的田吉兹、克罗列夫、肯拜和伊马舍夫等四大油气田最为有名。曼吉斯套州是濒临里海的另一个富油区,其已探明碳氢化合物矿藏至少69处。2003年该州石油(包括凝析油)产量为1365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卡沙甘里海陆架油田的开发给曼吉斯套州经济带来了新的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据资料显示,里海陆架石油总储量为130亿吨,其中卡沙甘油田储量为50亿吨。曼吉斯套州从2003年11月底开始在其濒临图普卡沙甘海湾的巴乌切诺镇建设里海石油开采保障基地,准备大规模地开采里海石油。关于里海陆架石油开采问题,哈萨克斯坦政府经过与国际财团激烈讨价还价后,最终决定以意大利阿吉普石油公司为主,壳牌石油公司参与投资开发。
卡沙甘油田区块位于北里海水域。油气勘探、开发的产量分成协议包括卡沙甘、卡拉姆卡斯和卡伊兰3个油田。协议签订于1997年11月8日,1998年4月27日生效。最初的签订合同方为阿吉普、BG、英国石油(哈萨克斯坦)、Statoil、美孚(哈萨克斯坦)、壳牌(哈萨克斯坦)、道达尔(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里海陆架公司和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
西哈萨克斯坦阿克赛地区的卡拉恰甘纳克凝析油气田是一个世界级的特大型油田。据评估,其石油储量达27亿吨。2003年8月1日,该油田已经通过里海输油管道向欧洲地区供应石油。克孜勒奥尔达州已探明的碳氢化合物矿藏至少11处。此外,在较为贫穷的南哈萨克斯坦州也发现有储备较大的天然气井,并于2003年完成了一起建设工程。南哈萨克斯坦州天然气田建设完成投产后,将基本满足哈萨克斯坦南部地区,包括江布尔州奥塔尔热电厂的天然气供应。
阿克纠宾州是中国石油企业最早参与哈萨克斯坦石油开发的地区。该州已探明的碳氢化合物矿藏至少19处,其中扎纳诺尔油田的控股权为中国石油总公司所掌握。
截至2007年11月哈萨克斯坦已运营的油田共55个,储量在1亿吨以上的油田有7个,它们依次是:田吉兹油田、乌津油田、卡拉恰干纳克油田、卡拉姆卡斯油田、热得拜依油田、让那诺尔油田、库姆科尔油田。2002年哈萨克斯坦产原油4700万吨,同比增长17%;出口原油3927万吨,同比增长21%;出口总值50.4亿美元,同比增长18%。哈萨克斯坦的石油工业前景看好,特别是里海海上油田开发有巨大潜力。石油工业已成为目前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经济领域,至2003年3月油气领域共吸引外资119.3亿美元。
四、里海划界
1991年以前,里海是平静的,那里没有争议,更没有冲突。因为那时无论按传统还是地理位置,里海都被认为是苏联和伊朗的内湖。
自1991年苏联解体后,在里海地区不断发现大规模的油气田。根据西方石油公司估计,这一地区有可能继海湾地区之后成为21世纪世界能源主要供应地之一。因此新独立的里海沿岸国家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和土库曼斯坦都要求重新确定里海法律地位,而里海油气资源的开采权自然也就和划界问题联系在一起。
伊朗迫于压力不得不同意对里海进行划分,并和土库曼斯坦一起要求各国按各占20%的份额平均划分里海。这样便形成了目前以伊朗、土库曼斯坦为一方要求5国均分里海,和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为一方要求按中心线划分里海的局面。
由于美国等西方国家过于依赖中东地区的石油,其能源供应安全存在隐患,因此它们对能源来源多样化的愿望使里海地区成为追逐热点。美国凭借同阿塞拜疆的密切关系,一直竭力介入里海能源开发,主张里海是“海”,这样便可使至少一半已探明的里海油气资源归阿塞拜疆所有,以便自己从中牟利。
五、中哈管道
1997年以前所完成的管线,都是为将前苏联内部间连接而设计的,都经过俄罗斯。
在事关地缘政治的油气管线方面,有专家认为,用里海经伊朗到海湾的管线运送石油到西方和亚洲的石油消费国最为便捷,成本最低,但美国不愿把控制权交到伊朗手中。而俄罗斯在中亚油气交易中一直保持主导地位,西方国家也担心自己能源来源多样化受俄罗斯牵制。为与俄罗斯争夺里海石油控制权,美国修建了一条绕过俄罗斯的石油运输管道。这条输油管道从阿塞拜疆的巴库起,经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到土耳其地中海港口杰伊汉,全长1730千米,于2006年7月投入运营,年输量为6000万吨,成为该地区第一条避开了俄罗斯的能源输出管线。
美国与欧盟还倡议铺设穿过里海海底的跨里海管道,该项目一旦建成,就可与巴库—第比利斯—埃尔祖鲁姆管道连接,使中亚天然气可以不受俄罗斯控制而输往国际市场。
1997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同提出修建中哈石油管道计划。当时中哈商定共同铺设一条西起哈萨克斯坦里海岸边的阿特劳,东至中国新疆的阿拉山口,全长达3000多千米的石油管道,总投资为25亿~30亿美元,整个石油管道分三段:第一段从阿特劳到肯基亚克;第二段从肯基亚克到阿塔苏;第三段从哈萨克斯坦境内的阿塔苏到中国新疆的阿拉山口。从阿特劳至肯基亚克之间的这段管道已于2003年3月由中哈双方合资建成。2005年12月15日从哈萨克斯坦境内的阿塔苏到中国新疆的阿拉山口竣工投产,是中国第一条跨国输油管道,也是战胜美国及俄罗斯的唯一一条从里海通往亚洲的运油通道。该管道初期年输油能力600万吨,2006年全线贯通,每年输油能力为2000万吨,该管道的建成标志着我国能源多元化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将为我国能源的安全供应提供重要保证,2008年1季度俄罗斯Gazpromneft和TNK-BP公司允许通过该管线出口石油1.2万桶/天,中哈输油(阿塔苏—阿拉山口)管线的油源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的Aktobe油田、CNPC和Kazmunaigaz共同投资的Kumkol油田。
2007年8月18日中国和哈萨克斯坦签署的《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联合公报》中计划将里海石油管道与中国石油位于哈萨克斯坦西部的另一处油田和管道相连接,建成一条从里海横跨整个哈萨克斯坦直到中国的出口路线,此外该管线可连通中亚各国油气,根据哈萨克斯坦总统表述,从哈萨克斯坦到中国的管线还将输送来自土库曼斯坦的石油和天然气,它将成为中亚第一条非俄罗斯的天然气出口路线。2008年7月,中哈天然气管道开始建设,它是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的组成部分,全长1300千米,由中哈双方合资建设。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西起土库曼斯坦,穿过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通向中国的华中、华东和华南地区,管线总长约1万千米。管线建成后,土库曼斯坦将在30年内每年向中国提供300亿立方米天然气。
1994年俄罗斯提出动议,中俄合建一条输油管道,把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蕴藏的丰富石油销往中国。2001年两国政府签署协议,拟共建安加尔斯克—中国大庆石油管道(安大线),但2002年底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等突然提出建设安加尔斯克—纳霍德卡石油管道(安纳线)以取代安大线,此后俄罗斯又推出了泰舍特—纳霍德卡方案(泰纳线)。
“对于俄能源资源来说,中国无疑是最大、最稳定的市场,通向中国的渠道也最安全、最便捷”。俄罗斯在西伯利亚和远东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俄罗斯境内的石油和天然气蓄积量分别占世界的40%和45%。而鉴于东北亚国家正在发展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领导力量,俄罗斯也已将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在内的东北亚市场作为战略重点。俄罗斯希望东方市场将来要占全俄罗斯能源出口市场的38%。从外交角度看,俄罗斯现在西部安全环境形势严峻,需要以中国作为依托,发展同东北亚国家的关系。现在还不能说俄罗斯的发展重点已经东移,但至少可以说俄罗斯已将开辟东方市场、开发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油气资源作为战略重点,做了比较详细的战略部署。俄罗斯有意搭乘亚太经济发展的快车,这对于中国来说应当是一个机遇。
六、近年新发现
1.阿塞拜疆的油田
BP公司在2006年10月25日称,由BP公司作业的阿塞拜疆Azeri-Chirag-Guneshli(ACG)特大型油田群储量由54亿桶升至65亿桶。AGG油田群是BP公司牵头的Baku-Ceyhan管道的主要原油来源,该管道将从阿塞拜疆向土耳其地中海沿岸每日输送100万桶以上原油。这将占到全球原油需求的1%,并将成为非欧佩克国家主要的原油来源,尤其对于中国和印度等能源需求急速上涨的国家而言。
2.俄罗斯的油田
美国《油气杂志》2006年2月报道,俄罗斯在里海发现了一个大型石油和凝析油田,在其尤兹诺—拉库塞厅娜雅构造上发现井的轻质、低硫石油日产量为800吨,被称为俄罗斯近10年来最大的发现。此油田位于阿斯特拉罕南部西南方面220千米处,探明原油8.16亿吨、天然气336亿立方米,初期资料表明可日产原油1.36万吨。
3.哈萨克斯坦的油田
据美国《油气杂志》报道,截至2007年底,哈萨克斯坦石油剩余探明可采储量为41.1亿吨,居世界第11位,在前苏联国家位居第2位;天然气剩余探明可采储量为28317亿立方米,居世界第11位。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的曼格拉克半岛和里海洼地。主要的油气田有田吉兹、卡拉恰干纳克和卡沙甘。
田吉兹为哈萨克斯坦最大生产油田,位于里海北部滨海沼泽区,该油田于1979年发现,1993年投产,估计石油储量150亿~260亿桶,探明石油储量60亿~90亿桶,为世界第12大油田。2007年石油日产量平均为28万桶。
卡沙甘位于里海北部,该油田的开发者为Agip KCO公司。卡沙甘油田是自1968年以来全球发现的最大油田。Agip KCO公司估计卡沙甘油田探明储量为130亿桶,总资源量为380亿桶。因为各种原因,该油田的投产时间由2005年推迟到2008年。
七、里海油气对中国的影响
里海是继波斯湾之后又一块世界级的产油区,被誉为21世纪世界最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之一,仅哈萨克斯坦属里海部分预计石油地质储量就为134.5亿吨。中国海油一直期望进入该地区。
早在2003年,中国海油就差点购买全球最大的石油开采项目——北里海项目的部分股权。
2003年3月,英国天然气国际有限公司(BG)同意退出里海北部合作开采协议,并拟将其所持的股权平均出售给中国海油和中国石化两家中国公司。此后,两家公司分别于当月与BG签署了意向性协议,将各自出资6.15亿美元收购该项目8.33%的股权。但由于这一项目的其他两大股东壳牌和埃克森美孚选择行使优先购买权,使中国海油及中国石化进军里海的计划最终化为泡影。北里海项目无功而返,在当年曾被视为中国石油公司“走出去”遭受的重大挫折之一。
2005年9月9日中国海油总公司宣布,已与中国石油集团和哈萨克斯坦油气股份公司签署备忘录。三家公司将共同进行达尔汉区块的前期勘探工作。达尔汗区块亦是北里海项目的一部分。这是继中国海油2003年收购北里海项目权益未果后,中国石油公司首次进入里海地区。
除中国海油外,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在陆上油气开发方面与里海地区合作也是相当紧密的,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对里海的重视。
里海地区对于我国的油气安全供应及国家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我国相邻的里海地区理应成为我国参与海外经营活动的重点地区。里海与我国具有传统上的商贸往来和文化交融,具有良好基础和诸多共同利益。“上海五国”定期峰会为开展合作提供了保障机制,边界问题的解决又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增加了相互信任。里海的能源开发、经济发展及政治稳定对于我国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其二,里海是连接俄罗斯和海湾的重要枢纽,参与里海石油开发,不仅有利于发展我国与俄罗斯、海湾国家的关系,而且在里海、西西伯利亚、海湾诸石油资源区连接成片以后,可以发挥我国在里海地区的石油合作基地作用,通过里海获取源自伏尔加—西西伯利亚地区、海湾地区稳定的石油供应,开辟我国石油供应的陆路通道。
其三,里海地区与俄罗斯的西西伯利亚油源区相比,虽然目前的可采储量尚不及后者,但西西伯利亚属于俄罗斯一国所有,而里海地区则属于多个国家,里海各国纷纷实行门户开放政策,石油私有化进程加快,并对国际石油资本竞相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各国家间呈竞争态势。一旦合作实施,相对不容易因我国与某一国的关系起落而危及在该区域的整体石油利益,反而对我国进口俄罗斯西西伯利亚的原油是一个有利的筹码。
其四,在以石油、天然气相关能源为基础的地缘政治中,里海位于心脏地带。控制了里海油气资源,就可能在全球能源的战略格局中取得主动。
其五,从地区能源连接的层次分析,未来只有把新疆和里海的油气资源一并考虑,我国的西油、西气东送战略才有坚实的实现基础。
最后,里海经济仍低迷,急切地期待着国际资本的参与,这为我国参与石油投资提供了机会。由于里海各国受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油气深加工能力薄弱的现实,我国在参与里海石油投资时,可以强化下游企业的合作,可与之合资合营炼油厂,直接或间接加工里海石油,上、下游合作,部分用于国内市场,部分给里海各国或输送到其他进口国,这对各方都有好处。由于里海地区各国均为内陆国,急需出海口,故重建欧亚大陆桥、恢复“丝绸之路”向东的窗口是其共同的愿望。我国可为里海诸国提供任何西方国家、俄罗斯等均无法提供的资源,因为我国是里海向东通往世界市场和出海口的必经之路,所以它们对我国参与里海石油勘探、开发持积极态度。向东输送,不仅符合里海诸国能源出口渠道多元化的需要,而且有助于里海诸国获得能源上的独立自主。所以就地缘政治高度而言,里海对我国加大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总之,里海地区由于石油资源的巨大潜在价值,对于石油消费大国、周边国家和发达国家来说,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世界各国纷纷以战略的眼光参与到里海的竞争中来,里海石油将成为21世纪国际石油政治的新热点。我国要把握机遇,适时出击,才能从中获取最大收益,才能维护好国家能源安全。
里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必将导致其成为世界各个利益集团的争夺之地。沿岸各国之间、美俄之间必将在此展开更加激烈的争夺战。而作为经济高速发展,拥有日益增大的石油天然气需求量的中国,能否在里海分得一块蛋糕,分得一块多大的蛋糕,将对未来中国能源的供应稳定、安全产生重要影响。愿“第二个波斯湾”对我国、对世界的发展起到持续积极的影响。

‘陆’ 哪个国家石油只给中国

安哥拉石油只给中国。在安哥拉内乱结束时,整个国家百废待兴。除了中国外并没有哪个国家愿意为其提供帮助,中国让安哥拉全国人民看到了希望,此外中国还有大量专业人士,到安哥拉帮忙搞国家建设,快速改变了安哥拉国家经济。

安哥拉因为丰富的石油资源,国力一再提升,不少国家希望能高价获取,安哥拉部分地区的石油开采权,美国甚至出价300亿美元,不过还是被安哥拉拒绝了,安哥拉为了回报中国的帮助,将石油开采权交给了中国,油田任意中国开采。

石油产品:

石油产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广泛的作用与功能,其经提炼生成的产品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石油是不同烃化合物的混合物,通过一次加工,主要采用常压,减压蒸馏的简单物理方法,将石油切割为沸点范围不同,密度大小不同的多种石油馏分。

石油二次加工是主要用化学方法或化学。物理方法-催化裂化(催化重整、焦化、减黏、加氢裂化、溶剂脱沥青等)以提高某种产品收率,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化学过程的第三次加工生产很多化工产品。

大体上,石油产品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等6类。 其中,各种燃料接近总产量的90%;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产量约占5%。经过加工石油而获得的各类石油产品在不同的领域内有着广泛的,不同的用途。

‘柒’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外国企业参与合作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资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的石油资源,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
在前款海域内,为开采石油而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业船舶,以及相应的陆岸油(气)集输终端和基地,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第三条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参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外国企业的投资、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外国企业的合作开采活动。
在本条例范围内,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一切活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参与实施石油作业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受中国法律的约束,接受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是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合作海区、面积,决定合作方式,划分合作区块;依据国家长期经济计划制订同外国企业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规划;制订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业务政策和审批海上油(气)田的总体开发方案。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业务,统一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面负责。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公司,享有在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地区公司、专业公司、驻外代表机构,执行总公司交付的任务。第六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就对外合作开采石油的海区、面积、区块,通过组织招标,采取签订石油合同方式,同外国企业合作开采石油资源。
前款石油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即为有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取其他方式运用外国企业的技术和资金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所签订的文件,也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二章石油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通过订立石油合同同外国企业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除石油工业部或石油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当由石油合同中的外国企业一方(以下称外国合同者)投资进行勘探,负责勘探作业,并承担全部勘探风险;发现商业性油(气)田后,由外国合同者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双方投资合作开发,外国合同者并应负责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直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按照石油合同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接替生产作业。外国合同者可以按照石油合同规定,从生
产的石油中回收其投资和费用,并取得报酬。第八条外国合同者可以将其应得的石油和购买的石油运往国外,也可以依法将其回收的投资、利润和其他正当收益汇往国外。第九条参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外国企业,都应当依法纳税,缴纳矿区使用费。
前款企业的雇员,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十条为执行石油合同所进口的设备和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减税、免税,或者给予税收方面的其他优惠。第十一条外国合同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开设银行帐户。第十二条外国合同者在执行石油合同中,应当使用适用而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并有义务向中国一方执行石油合同的有关人员(以下称中方人员)转让技术,传授经验;在石油作业中必须优先雇用中方人员,逐步扩大中方人员的比例,并应对中方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第十三条外国合同者在执行石油合同中,必须及时地、准确地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报告石油作业情况;完整地、准确地取得各项石油作业的数据、记录、样品、凭证和其他原始资料,并定期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交必要的资料和样品以及技术、经济、财会、行政方面的各种报告。第十四条外国合同者为执行石油合同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
前款机构的住所地应当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同商量确定。第十五条本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向石油作业提供服务的外国承包者,类推适用。

‘捌’ 中国发现80亿吨大型油田,为什么开采权给了韩国呢

中国凭借一己之力已经在国际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虽说在高精尖领域跟其他国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我国也并没有放弃追赶的步伐,仍在努力的研究突破之中,但一些技术层面的短板确实一直存在,石油资源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不必多提,但问题来了,为何中国在意外发现了80亿吨大型油田之后,却转手就将开采权给拱手让人了呢?这不是白白让人捡了一个大便宜吗?这件事真是令很多人都想不明白。

前因后果

虽然我国对于石油资源的需求量非常大,但在开采技术方面确实有着一定的进步空间,当初如果一意孤行的独立进行石油开采,不仅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还会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国就只能将开采权暂时交到韩国手里,不过油田肯定还是属于中国自己的,韩国在开采石油时三分之一的利润那也是要交给中国的,我国也算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