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油矿藏 » 石油行业有什么政策
扩展阅读
星耀怎么掉回钻石 2025-07-03 19:46:22

石油行业有什么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9-26 20:07:59

A. 中国政府应该采取哪些力所能及的措施,保证自身的石油安全

1石油安全概念的基本内涵
由于各国情况不同,石油安全概念的内涵不完全相同。对石油进口国来说,指的是能够长期稳定地以合适的价格取得石油供应,从数量和价格上满足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要。
1)石油资源的安全状况。一个国家有无油气资源分布及其蕴藏量的多寡,对其石油安全程度具有重大影响。目前,世界石油探明储量的80%以上分布在中东和美洲。

2)石油供应的安全状况。油气生产供应能力、供应数量及其满足国内需求的程度,是衡量石油安全程度的一条重要指标。从生产方面看,涉及到国内油气的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和机动生产能力,石油进口的接转能力,炼油加工能力和油品供销能力,在石油供应中断或严重短缺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等。从消费方面看,涉及到石油消费规模及其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石油利用效率的标准或规范、石油替代产品的开发生产,节约使用油气的政策法规,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等。
3)石油市场的安全状况。涉及到政府对石油行业的监管机制,石油的资源政策与开发政策,石油市场的基本结构与竞争格局,石油市场对世界石油供需变化的应对能力等。
4)石油储运的安全状况。石油和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物质,石油运输通道以及石油储存设施的安全程度,将直接关系石油供应的安全。对进口石油而言,还和进口资源的来源地和运输通道的安全情况有关。
5)石油价格的安全状况。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石油及石油产品的价格是否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不会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是石油价格的形成上,中国作为石油消费大国应有相应的影响力,以维护国家的利益。由于国内已实行原油定价与国际接轨等改革,国际石油价格的大幅波动及其石油价格形成过程也成为关系石油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2影响中国石油安全的国内环境
影响我国石油安全的不利因素主要有:
1)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已经从资本约束转变为资源约束。而相比于我国13亿人口,石油资源相对不足,对石油的长期稳定和安全供应构成威胁。
2)以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为标志,加之城市化率不断提高,我国石油消费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加上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低下,使国家和社会对石油风险的承受力相对降低。创造相等的GDP,美国消耗的能源约为日本的2倍,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约为日本的8—18倍。
3)我国石油利用效率较低、浪费严重,而目前节约用油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加之成品油价格倒挂,客观上加重了石油供应的负担。
4)同世界其他石油消费国相比,我国降低石油消费、提高石油安全性的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相应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3影响中国石油安全的国际因素
中国利用国际油气资源也面临一些重大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石油地缘政治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国石油安全的国际环境更加错综复杂。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进口石油主要来自中东和非洲,而这两个地区也正是地缘政治较量激烈区域,使石油进口的安全风险增大。
2)矿产资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对石油资源的控制程度越来越高。经过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结构调整和国际性重组,美欧形成了“三超”(埃克森美孚、BP、壳牌)和“三强”(雪佛龙、道达尔、康菲)等6大跨国石油公司,它们的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对资源、技术、市场和资金投向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国际石油资源的垄断竞争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目前实力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中国的石油企业在海外寻找油气资源将面临相当大的风险。
3)我国进口原油来源地过分集中于中东、运输通道过分依赖马六甲海峡,对石油供应安全不利。中国从中东地区进口的石油,其海路运输必须经过霍尔木兹海峡和马六甲海峡;从非洲进口的石油其运输也必须经过马六甲海峡。也就是说,马六甲海峡是我国近80%进口原油的必经之地。诸如中东及周边的政治军事冲突、世界恐怖主义的猖獗、呈上升趋势的海盗骚扰事件,以及某超级大国对这一海峡的军事控制等等,都对我国进口原油的海上运输安全构成风险。在采取各种政治、经济和军事手段维护海上通道安全的同时,开辟新的运输通道,应是防止发生进口石油海上运输中断的又一应急措施。

4关于石油价格的安全问题
石油是否安全主要体现在供应数量和供应价格两个方面。在当前世界石油基本态势是供需大致平衡的情况下,价格风险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大一些。近年来,国际油价持续攀升,屡创新高,已引起全球性的通胀压力。
我国原油价格在几年前就已经与国际石油市场接轨,基本是随着国际油价的涨落而调整,国际石油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随着我国石油消费量和原油进口量的增加而扩大。
5 由一些新闻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对进口石油依存度达60%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致力于通过多种方法,确保石油安全。
在具体运作上 ,发展国内石油生产 ,分散进口渠道 ,进口与“走出去”并举 ,通过运输多样化及石油管网构架 ,降低原油进口来源过于单一的风险。同时根据中国的国情 ,分时机、分阶段地进行适量储备 ,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 ,以稳定供求关系 ,平抑油价 ,应对突发事件 ,保障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

B. 油气产业要交哪些税现在的具体税收政策是什么,谢谢!

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增值税政策,为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生产的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重组改制后设立的油气田分(子)公司、存续公司和其他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油气田企业),不包括经国务院批准适用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油气田企业。
存续公司是指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其他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是指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以外的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油气田企业持续重组改制继续提供生产性劳务的企业,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油气田企业参股、控股的企业,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具体见本办法所附的《增值税生产性劳务征税范围注释》)。
缴纳增值税的生产性劳务仅限于油气田企业间相互提供属于《增值税生产性劳务征税范围注释》内的劳务。油气田企业与非油气田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生产性劳务分包给其他油气田企业或非油气田企业,应当就其总承包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生产性劳务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非油气田企业,其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油气田企业分包非油气田企业的生产性劳务,也不缴纳增值税。
第五条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
第六条 油气田企业与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以及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移送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办法规定的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生产性劳务(下同)。
第七条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第八条 油气田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本办法规定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建造非生产性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办法规定的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但不包括本办法规定的生产性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包括所属的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文化娱乐单位等部门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
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九条 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接受其他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可凭劳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予以抵扣。
第十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油气田企业,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按照各油气田(井口)石油、天然气产量比例进行分配,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石油、天然气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办法由总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部门商各油气田所在地同级税务部门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油气田企业,其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税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可从其应纳增值税中抵减。
第十二条 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油气田企业收讫劳务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劳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劳务收入款的当天,是指油气田企业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款项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取得索取劳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十三条 油气田企业所需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采取纳税人统一集中领购、发放和管理的方法,也可以由机构内部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领购。
第十四条 油气田企业应统一申报货物及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第十五条 现行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方法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2000]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95号)同时废止。

C. 中国的石油安全战略及对策

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中国石油工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中国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但同时也是一个能源生产大国,虽然近年来中国石油进口增长速度较快,但中国的石油进口仅占世界贸易量的6%;中国现在天然气进口还很少。目前中国一次性能源自给率仍然很高,达到了90%左右,国内石油仍有增产余地,天然气发展有很大潜力。
按照国家制定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国解决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与能源需求之间的矛盾将主要立足于国内,实行“能源开发与节能并重,并以节约优先”的方针。目前,中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很低,能源消费强度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及世界平均水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刻不容缓。中国政府已决定将大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天然气的利用,运用节能的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缓解能源供需之间的矛盾。
为了提高我国油气安全稳定供应的保障程度,建立健全我国的石油安全体系势在必行。政府的总体考虑是:在继续保持国内石油产量稳定增长、天然气快速发展的同时,大力开发利用海外油气资源,建立经济、稳定的油气供应渠道和石油安全保障体系,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在对策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坚持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石油利用效率。
我国石油安全的最大风险在于我们自己。目前,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节约工作任重道远。我国能源总的利用效率仅有32%,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这种依靠高投入、高能耗、高资本积累带动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的方式必须转变。我们不能走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靠大量消耗廉价资源实现经济发展的老路,否则不仅使包括石油在内的能源供需矛盾日益严峻,而且会引发包括环境恶化在内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
中国政府把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明确提出到2010年GDP单位能耗要在现有水平上降低20%的目标。石油是我国供需矛盾最突出的紧缺资源,必须在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把节约放在首位,采取综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利用效率。国家将采取强制性措施,重点抓好高耗油行业节能降耗的工作。以交通运输为例,2000年以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以每年超过200万辆的规模增加,平均增长速度达14.6%。到2005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3180万辆(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149万辆)。照此速度,到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一亿辆。倘若如此,无论从石油供应、道路交通和环境保护看,都是难以承受的。
(2)加强国内勘探开发,发挥国内油气资源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实现国内石油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保障我国石油安全的基础。一是要加大勘探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资源向储量的转化,多找储量,夯实发展的资源基础;二是要加强油气开发依靠技术进步提高采收率,把已发现储量尽可能多地采出来。
我国东部主力油田总体已进入产量递减阶段,稳产难度加大,但开发上仍有潜力可挖。目前,全国油田的平均采收率并不高,只有26.9%,其中采收率最高的大庆油田为41.2%,进一步提高采收率仍有较大潜力。如果采收率能提高一个百分点,可采储量就可增加2亿吨以上。
政府和企业坚持“加快西部、深化东部、发展海域、探索新区”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勘探力度,努力增加新发现、新储量,依靠技术创新,提高老油田开发水平,延缓产量递减,确保2020年石油产量在2亿吨以上。按照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原则,做好资源勘探、市场规划和管网系统建设,推动天然气产业发展,确保2020年天然气产量达到1200亿立方米以上。
(3)积极开发利用海外资源,构建多元稳定的油气供应体系。
利用海外油气资源支撑本国经济发展,是多数石油消费国的共同做法,也是保障我国油气安全供应的必然选择。利用海外油气资源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发展国际石油贸易,这是解决我国石油需求缺口的主要途径。通过加快建立多元稳定的国际石油贸易网络体系,努力实现油气进口来源、品种、渠道、方式和通道的多元化。二是积极参与海外油气勘探开发,努力提高获取权益油的能力。我国石油公司走出去已有近15年的历史,2005年我国石油企业通过合作、参股、并购和独资等方式,在海外获得的权益油达到5000多万吨。我国石油公司在海外获得权益油的能力越强,进口资源的保障程度就会越高。
(4)建立石油储备和预警制度,构建应对石油风险的安全保障体系。
2003年,我国首次确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制度,规划了四个储备基地,即浙江的镇海和岱山、青岛的黄岛、大连的新港。一期建设计划形成储备相当于30天石油净进口量的能力。其中浙江镇海的石油储备基地已基本建成,2006年年底即可投入使用。
根据国际经验,统筹考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国石油储备能力建设,近期目标可按上年度60天净进口量来考虑,即2500万吨以上。从长远看,2020年左右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60%时,应按90天净进口量的规模来安排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同时,国家还要建立安全预警应对机制,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石油供应急剧变化甚至中断,提高我国石油安全的保障程度。
(5)积极发展替代能源,缓解石油供应压力。
开发利用石油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当今世界能源发展的大趋势和热点。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石油供需形势,要积极推进车用替代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车用替代燃料包括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合成油(GTL)、煤基液化(CTL)、生物质燃料和氢燃料电池等。按现有技术的成熟情况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技术成熟,可以推广应用的,如CNG、LPG和燃料乙醇等;第二类是技术较成熟,但成本高、推广使用还存在一些问题的,如GTL和CTL等;第三类是在应用上存在较大问题,技术有待成熟的,如氢燃料电池等。
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比较丰富,预计可再生能源每年的可获得量为73亿吨标准煤。其中,可经济开发的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资源总计1.25亿千瓦,50%分布在西南地区。据保守估计,我国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有几亿千瓦,地热、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也都有相当大的潜力。应当采取多渠道和灵活方式鼓励发展利用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6)深化能源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近几年,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建设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保持我国石油行业稳定发展和安全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需要理顺能源管理体制,加强对煤、电、油气的统一规划和领导,并制订相关产业政策,保证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应进一步完善能源产业政策,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进一步理顺能源价格体系;加快石油立法,运用法律手段确保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体制改革、法制建设和机制完善等手段,培育成熟的节约型油气生产与消费市场。
未来我国石油安全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有资源供给、市场价格、运输通道及地缘政治诸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和应对。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与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国将奉行“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观,进一步深化与世界石油工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世界能源供需的平衡与稳定,共同推进世界石油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球经济的繁荣。

D. 国家对化工行业的政策

法律分析: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之一,特别是石油化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国家对该行业的管理主要是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完善产业市场进入和经营流通方面的政策,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并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内外贸易政策,通过职能部门按照产业政策实行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规范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促进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 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E. 石油消费国的石油政策与法规有哪些

西方发达国家的能源结构中均是石油占主导地位,所以能源问题主要是石油问题。这些国家的能源政策往往也以确保石油的安全稳定供应为基础,而石油政策都是立足于各国自身的油气资源禀赋来制定的。
美国 力求继续在国际石油事务中起主导作用。美国既是一个石油生产大国,又是重要的石油进口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中居重要地位。其油气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以国家安全和地缘政治为核心的。
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是导致美国国家安全政策发生深刻变化的事件。而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能源领域,也因此发生了引人注目的政策性变化。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加大对OPEC产油国的压力,迫使OPEC增加产量,向国际石油市场提供更多的原油。
在七国首脑聚会时和OECD(经合组织)的会议上以及联合国等其他国际场合,美国联合西方石油消费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消费国,协调行动和口径,争取制止油价持续上升。
启用战略石油储备,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法规保证、挑选石油公司从战略石油储备借用原油投放市场,来缓解美国国内市场紧张局势。
从长期措施入手,加快能源来源多元化,进一步减少对OPEC石油的依赖,扩大从墨西哥及非洲国家进口石油;并依照美国能源部1997年5月提出的“发展天然气业,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的新能源战略方针,扩大对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
致力于调解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新冲突,以避免中东地区局势恶化而引发危及全球经济的石油危机。
历史上,美国因石油问题而发生的严重经济危机不止一次,因此可以说石油问题是历届美国政府国家安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70年代初发生石油危机后,美国于1975年12月22日颁布了《能源政策和储备法》,对能源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主要内容为扩大石油生产,提高燃油效率,降低能耗和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战略石油储备以应不测。1977年7月21日,美国正式开始实施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
在遭受历史上最严重的恐怖袭击之后,美国政府进一步意识到,作为经济命脉的石油供应一旦由于突发事件而中断,可能会给美国带来灾难性影响。因此,在2001年11月中旬,布什下令能源部迅速增加战略石油储备,为防止石油供应中断“采取最大限度的长期保护措施”,并确定了到2005年将战略石油储备增加到7亿桶的目标,即达到目前战略储备能力的极限。此后,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迅速增加,目前已经接近7亿桶。
美国政府严格控制战略石油储备的使用,决不轻易动用。近两年,美国市场上石油及相关产品价格飙升,一度达到20多年来的最高水平,给美国经济增长带来很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国内要求动用战略石油储备以满足供应和压低油价的呼声日益高涨,但布什政府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强大压力,3年多来一次也没有动用战略石油储备。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及时调整进口政策,尽量避免把“鸡蛋”放在不保险的“篮子”里。从最近一二十年的情况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以外的产油国政局相对比较稳定,这也意味着这些国家的石油供应比较可靠。因此,美国也更加注重增加从非OPEC产油国的石油进口,以稳定供应来源,特别是增加从临近产油国的进口。2003年,美国从非OPEC国家的原油进口量日均近508万桶,是1973年的4.4倍,而从OPEC国家的进口量为458万桶,仅增加了2.2倍。美国尤其注重增加从邻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石油进口。2005年,美国从加、墨两国的石油进口分别为日均155万桶和159万桶,比2000年增加了15%和21.4%。相比之下,美国从局势动荡的海湾地区的石油进口近年呈下降之势。2001年,美国从海湾地区的石油总进口量日均为260多万桶,创历史最高水平,但是随后逐步减少,2005年的日均进口量降至240万桶以下。
努力与建有战略石油储备的西方国家协调立场、一致行动,是布什政府能源安全战略的新特点之一。布什政府认为,只有西方国家采取一致行动,才会对国际石油市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在油价不断上升的相当长时间里,布什政府一再强调,美国不会单方面动用战略石油储备,而是要同其他西方国家协调后才会决定是否动用。此外,美国还同其他西方国家进行协调,共同敦促OPEC增加产量。在美国看来,促使OPEC增产是西方石油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而动用战略石油储备是最后一道防线。
欧盟 欧盟作为石油的消费国,主要关注这样几个问题:油价的稳定;石油供应来源;环境保护。和美国相比,这些国家对世界石油市场的影响力较弱,因此在采取直接对话、加强与美国保持合作的同时,它们主要是在国内加强替代能源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支持和鼓励本国石油公司进行海外石油合作,增加石油供应渠道等,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
欧盟各国消费燃料总量的75%靠进口,其中47%由OPEC国家提供。因此,欧盟历来关注世界石油供给动态及油价上涨趋势,重视同OPEC产油国之间的关系,并对OPEC的石油政策和石油战略倍加关心。欧盟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通过加入国际能源机构,开展与OPEC产油国对话等联合行动方式来保证其石油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欧盟国家在实施其能源发展战略中确定了共同行动措施,例如建立石油应急储备,以便在石油供应中断时向成员国协调石油供应,满足基本消费需求;鼓励建立永久性能源市场信息体系,以实行成员国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非成员国、工业产业界以及国际性组织协调合作,制定合理的全球性能源政策。
2000年的高油价对欧盟国家的冲击集中在成品油供应紧缺和价格上涨方面,导致了社会动荡以及对政府能源税政策的压力增大。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对此采取了各不相同的紧急应对措施,包括适当降低燃油税、实行补贴、限制居民汽油消费量、对石油公司的石油产品销售进行监控等。但是,总的来说,欧盟仍更重视其长期能源政策和能源发展战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并且加强合作行动。欧盟能源委员会提出了制定新的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涉及到进一步节约能源、统一使用成员国石油库存、鼓励铁路和海洋运输、放宽欧盟内部石油税率限制、促进能源多样化、推动俄罗斯和里海周边国家增加石油天然气供应等各个方面,并且特别强调与OPEC产油国的对话与合作。
日本 石油在日本一次能源消费中占52.4%。日本的石油供应主要靠政府控制的石油公司(供应量占总量的64%),国际石油公司的石油供应量占24%,私人公司的供应只占不到13%。1995年日本石油供应的99%依靠进口,现在降到80%多,并且绝大多数来自OPEC中东产油国(约占进口总量的78.6%)。因此,日本政府一向是支配国内石油市场活动的主要力量。
日本政府历来优先考虑能源问题,重视制定并严格实施其能源发展战略和一系列能源政策,并联合个人和公共团体三方共同行动,实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日本确定的能源战略目标是要达到“3E”,即同时实现能源安全(Energy Security)、经济增长(Economic Growth)和环境保护(Environmenta1 Protection)这三个目的。
日本政府自第一次石油危机后,采取了种种政策措施,旨在逐步减少对进口石油的单纯依赖。这些措施包括:鼓励开发替代能源,支持建立能源库存,减少石油消耗比率,石油进口来源多元化,与国际能源机构协调合作,密切同产油国的联系,保持本国原油提炼生产能力等。日本能源咨询委员会于1994年6月制订了《长期能源供需前景展望(Long-Terrg Energy Supp1y—Demand Out1ook)》,提出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必须使石油需求年增长率保持在1%,同时要建立能源储备,到2010年时将石油消耗比率削减至占能源总消费的48%,扩大对核能、天然气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达到二氧化碳的减排标准。另外,日本政府为降低石油消费比率,提高能效,建立了遍及全国的“能源管理体系(Energy-Management System)”。该体系向企业、居民提供与能源有关的各种技术培训,监督节能设备改造等,取得了很大成绩。最近的高油价对日本经济和社会生活冲击不大,日本政府和居民没有陷入石油危机的恐慌中,主要是得益于日本实施的长期能源发展战略。
发展中国家石油消费国 以印度为例,印度一次能源以及油气的人均年消费量分别为285千克和115千克(相应的世界平均水平为1455 千克和930千克)。目前,石油和天然气满足了印度能源需求量的40%~45%。在今后20年或更长的时间内,石油和天然气仍将作为主要的一次能源。同时,鉴于天然气使用量的增加,在未来几十年内,油气在印度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可能还将有所上升。目前全国原油需求量为1.12亿吨/年,70%需要进口,预计2011—2012年,石油需求量将增至1.9亿吨/年。目前天然气产量为0.8亿立方米/天,而需求量为1.5亿立方米/天。在未来10年,全国天然气需求量预计超过3亿立方米/天。印度政府2001年3月制定《2025年印度油气发展规划》,拟在以下几方面作好油气工作:
(1)加强勘探与开发。加强已勘探盆地的油气勘探开发,扩大对未勘探盆地和油气边缘盆地的勘探,在一定时期内勘探各地质盆地,提高已探明储量的开发效率,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与开发。印度已进行商业油气开采的沉积盆地面积仅占盆地总面积(314万平方千米)的17%,而尚未进行开采的占83%,包括广阔的深水区和其他边远地区。鉴于油气勘探的风险性,不同沉积盆地或同一盆地的不同区块也处于不同的勘探阶段。
(2)开放勘探区域。从1993年开始,印度政府开放了石油勘探区。1999年,高度自由化的新勘探许可证政策出台。目前,印度已经完成了两轮许可证招标,签订合同的区块共有47个,其中8个在陆地,24个在浅海,15个在深海。在这两轮许可证招标中,未来两三年内最低义务勘探工作量的投资达到约5.35亿美元。7~8年后总投资估计将达到19.4亿美元。在合同期内,总沉积面积为50万平方千米的47个勘探区块将得到积极的勘探。到2005年25%以上的沉积盆地可望得到勘探。
(3)提高国内油气产量。印度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投资3亿美元来提高大型老油田的采收率,并为愿意与印度合作提高印度油气产量的国际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机会和空间。
(4)扩大在海外的石油权益。印度政府一贯鼓励印度国有和私有石油公司参与海外的石油勘探开发。最近,印度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下属的Videsh公司与俄罗斯Roseneft公司签订了一项长期协议,参股20%对俄罗斯库页岛油田进行开发。另外该公司还拥有越南一个海上气田45%的股份。
(5)提高炼油能力。印度政府为炼油业制定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拥有本国所需中间馏分油90%的炼油能力,建立开放市场和有序竞争的机制,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用户服务,发展基础设施以提高效益,在实现石油产品市场定价的同时,对某些部门及偏远地区所需的某些油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
(6)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印度将通过勘探开发本国天然气和其他气体资源(如煤层气),并以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作为补充,来保证天然气的充分供应。预计印度国内天然气的年产量将从2001—2002年的295亿立方米增加到2004—2005年的380亿立方米。
(7)开发煤层气。印度的煤层气潜在资源量约为1万亿立方米,政府最近开放了7个位于全国不同地区的煤层气区块进行国际投标,这仅仅是开发煤层气资源的开始。并开展了旨在建立国家对煤层甲烷开采和利用能力的一项商业可行性示范工程,即从煤层和周围地层采煤前后和采煤过程中回收煤层甲烷及其利用的研发项目,开采的甲烷最终将用于双燃料发动机驱动的50吨运矿卡车燃料,和作为1MW 国产发电机发电燃料。
当代石油政策与法规的主要特点:
(1)石油政策跃升到国家安全和战略层面。石油政策是能源政策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石油属于战略性资源,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因此,石油政策不是单纯的产业政策,而是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综合多种因素加以制定的。换言之,石油问题涉及经济、地缘政治、外交、区域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石油政策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体现国家意志、发展战略以及外交政策等各方面的意图。
(2)扩展与产油国的关系。进口石油实行来源分散化的政策。
(3)强强联合、区域合作的政策。
(4)能源效率提高的政策。
(5)能源消费多样化的政策。
(6)增强石油储备的政策。

F. 俄拒绝向石油限价国家供油,这可能会导致哪些问题

俄方拒绝向石油限价国家供油,这可能会导致一些政治方面的问题出现,也会带来能源问题方面的出现。

因为是七国集团限制,从俄国进口一些石油这个时候对俄国的石油价格设置上限提出了一些建议,会出现石油价格像天然气价格一样出现飙升的状况,在7月的时候就有相关人事表示如果七国集团对石油出现限价的状况,俄国并不会亏本对外面供应是有。出现这样的问题可能会带来政治上的纠纷,也会出现能源供应紧张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价格方面会有所变动,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好的一种情况,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G. 石油生产国的石油政策与法规有哪些

OPEC的油气政策 这个由石油生产国组成的石油卡特尔,从它诞生之日起到今天,一直受到世界的重视。尽管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OPEC的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例下降了,但是,OPEC成员国的油气探明总储量居世界首位,其强大的石油生产与供给能力,尤其是它实行的石油发展战略及石油政策,对世界石油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OPEC在调整和实施其石油政策的过程中,协调行动、巩固团结,正逐步走向成熟,在国际石油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OPEC的石油政策主要从对产量控制和油价控制展开。
OPEC通过对组织联合产量的控制和各国生产配额的分配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1982年开始,OPEC采用配额制度来实现产量控制。配额制度是将产量额度在所有的成员之间分配,以协调削减石油产量。
OPEC在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油价政策。
生效日期会议地点变动(万桶)日产量上限(万桶)1998年2月利雅得—27.30*1998年4月利雅得-1.35525.951998年7月阿姆斯特丹/维也纳-1.25524.691999年4月海牙/维也纳-1.71622.972000年4月维也纳+1.71624.692000年7月维也纳+0.70825.402000年10月维也纳+0.80026.202000年11月维也纳+0.50026.702001年2月维也纳-1.50025.202001年4月维也纳-1.00024.202001年9月电话会议-1.00023.202002年1月开罗-1.50021.702003年1月维也纳+1.30023.002003年2月维也纳+1.50024.502003年6月维也纳+0.90025.402003年11月维也纳-0.90024.502004年4月阿尔及尔-1.00023.502004年7月贝鲁特+2.00025.502004年8月贝鲁特+0.50026.002004年11月维也纳+1.00027.002005年3月伊斯法罕+0.50027.502005年7月维也纳+0.50028.00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石油产量政策历来变动一览
*OPEC 10国产量基准,利雅得减产的依据。
在成立的最初10年,针对国际油价不断下降的趋势,OPEC为了维护成员国的石油权益,实行了冻结油价的政策,通过有控制地增产、实现油田费用经费化、减少原油销售补贴等手段争取获得更多的石油收入。1961年至1970年9月,原油标价一直稳定在每桶18美元的水平。
20世纪70年代,OPEC实行大幅度提高油价的政策。通过实施提价、提税和取消销售回扣的策略,采取“参股制”及国有化方式,以及运用“石油武器”实行禁运和减产等斗争手段,从西方石油公司手中争夺回了石油资源主权和石油标价权,获得了巨额“石油美元”,并在国际石油市场占有了超过一半的销售份额。阿拉伯轻油的官方价格,从1970年9月份之前的每桶1.8美元飙升到1980年4季度的每桶33.33美元,国际市场现货价格上涨到每桶38.63美元。这期间,爆发了1973年和1979—1980年的两次世界性“石油危机”。
20世纪80年代,OPEC针对世界石油消费量增长缓慢甚至下降以及非OPEC石油产量上升的形势,先是实行限产保价政策,以期阻止油价下滑,继而采取扩大市场份额等政策,以求保证石油收入和维持市场份额。这一时期OPEC遭到了严重的损失,其重要原因之一是OPEC前一时期过度提高油价政策而带来了负面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两年,OPEC调整并交替实行“限产保价”或“增产抑价”政策。前者是在油价长期走低情况下,通过限制或减少产量,缩小市场供应量,推动油价转跌回升;后者是通过增加产量,扩大市场投放量,抑制油价的暴涨,以达到稳定市场,增加石油收入,保持市场份额的目的。2000年,OPEC建立了“自动油价平衡机制”,明确提出新的政策目标,即抑制油价波动,力求使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维持在对产油国和消费国均有利的水平上。
OPEC的石油政策对世界石油市场的供需平衡及国际油价影响重大。OPEC的石油政策从最初的以争取恢复自身权益为宗旨,到推崇建立公正、合理、有利于各方的油价水平,保证持续、有效的石油供应,从而稳定世界石油市场的政策目标。这对于世界石油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新的飞跃。近年来,OPEC能源政策的调整围绕上面提到的新的目标进行。1999年,OPEC秋季部长会议提出要以库存量而不是以价格来决定产量的油价政策。2000年3月,OPEC进一步调整其政策,建立了油价“自动平衡机制”,确定了22~28 美元的油价浮动范围作为其增减原油产量,以保证国际市场石油供应和稳定的油价政策。2001年,OPEC再次作出调整研究,建立新的、能够反映市场真实供需情况的原油定价基准,除调整油价政策外,各成员国也在修订其能源发展战略,包括适度开放由国家垄断的石油天然气部门,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和提供优惠条件吸引外国石油公司参与本国石油开采等。委内瑞拉的能源战略重视加强同南美洲国家的能源合作,争取在建立统一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实现包括能源在内的基础设施现代化,推动拉美地区经济的尽快恢复与发展。
非OPEC产油国的石油政策 以俄罗斯为例。油气行业是俄罗斯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发展。合理利用和保护此类资源、确保其再生产水平、提高资源管理效率、在对外资源合作中维护国家利益是俄政府当前的首要任务。作为最重要的非OPEC产油国,俄罗斯非常重视本国油气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
(1)制定行业长期发展规划。
2003年5月俄政府通过《至2020年俄罗斯能源战略》,详细分析了能源产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明确了该领域今后20年的主要发展方向和基本框架。为不断寻找新的矿脉、避免国家可探明资源储量的枯竭,2004年俄政府通过《2005—2020年国家矿物资源勘探及其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纲要》,规定了37种主要矿藏的开采量与再生量的比例关系。为加大对大陆架资源的研究开发,2004年俄政府通过《至2020年俄罗斯大陆架石油天然气资源研究开发战略》,确定了大陆架油气资源开采的阶段性目标。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修改税法,建立促进油气行业发展的税收体制。首先,合并税种,简化税收办法。从 2002年1月起,取消了矿区使用费、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留成和原油开采消费税,代之以征收“开采统一税”。其次,取消不合理优惠,弥补税收漏洞。2004年1月,俄罗斯政府撤销了境内的最后三个离岸区设置,杜绝了石油巨头们利用其逃税避税这一漏洞,也避免了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再次,增强税收公平性,促进行业均衡发展。为鼓励对地质条件恶劣、效益低下的油田进行开发,俄罗斯政府拟将现行简单化一刀切的石油开采税改为级差开采税——根据油田质量和开采效益确定不同的税率。
制定新的《矿产资源法》,完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俄罗斯现行《矿产资源法》出台于1992年,诸多条款已不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个别条款过于空洞,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也导致了严重的官员腐败。为扭转这种现象,俄罗斯主管部门正在重新制定《矿产资源法草案》,对包括油气在内的地矿资源勘探、开采和使用等相关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该法有望于2006年最终通过。届时,它将成为规范俄油气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之一。
(3)建立有效的国家管理部门体系。
要实施国家对油气工业的有效监控,必须建立健全政府管理部门。
从行政分工看,为减少开采许可证发放的混乱无序现象,正在重新制定的《矿产资源法草案》将明确规定地矿资源归联邦所有,开采许可证也将由中央政府独家发放。从部门设置看,俄工业能源部及其下属的联邦能源局、自然资源部及其下属的联邦地矿利用局和自然资源利用监督署、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及其下属的联邦海关署、财政部及其下属的联邦税收署等部门将从不同的角度对油气行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和监督。从人员安排看,总统的亲信将被安置在油气企业中任要职。
(4)加强对进出口运输环节的管理。
俄罗斯政府牢牢控制着油气产品运输渠道,不允许私有油气公司建设和拥有自己的管道系统。目前,国家控股的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俄罗斯铁路股份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分别在油气产品的管道和铁路运输中具有绝对垄断地位。2003年10月,俄罗斯交通部起草了旨在放开交通运输业的《至2025年俄罗斯交通发展战略》,其中惟独未涉及管道运输改革,也未谈及油气运输领域吸引私人投资的问题。
(5)在国家控制的前提下广开资金来源。
首先,通过《产品分割协议》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萨哈林-1号”和“萨哈林-2号”项目均是以这种形式吸引了大量外资。国际油气巨头,包括英荷壳牌石油公司、日本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印度ONGC公司均参与了上述项目的实施。其次,鼓励油气公司发行欧洲债券,增强其投融资能力。目前,俄罗斯许多大型石油公司已在欧美股票市场上市,企业资本化程度和资本运作透明度明显提高。再次,允许外国公司收购俄罗斯公司股票。2004年9月,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就以19.88亿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俄罗斯最大石油公司卢克石油公司中的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59%)。
(6)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大打能源外交牌。
普京执政后,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出发,强调油气出口多元化,并灵活运用能源牌,巧妙地实现了国家利益最大化。
为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俄罗斯试图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拓展油气运输渠道。向东,利用中日石油管道出口之争,在两强之间游刃有余,并最终选择了对己最为有利的通向太平洋港口的管道走向。向南,为了抗衡美国倡议的跨里海天然气管道、阻挡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进入欧洲,更为了开拓东南欧的巨大市场,于2003年建成了穿越黑海海底至土耳其的“蓝流”天然气管道。向西,为了减少对乌克兰、波罗的海三国、波兰等非友好国家的过境依赖,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穿越波罗的海海底至德国的北欧天然气管道。向北,几家大型石油公司已提议建设至摩尔曼斯克的石油管道,以开拓北美市场。
对于传统势力范围——独联体其他国家,俄罗斯更是利用油气出口,打一批,拉一批,加大对地区政策走向的控制。

H. 中国石油20年所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就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
【拓展资料】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在某一时期可能同时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这就需要通过严谨的比较分析,综合平衡,择优采纳,以取得税后利益大化。因为,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特定的税种、产品或区域而制订的,同时企业通常都会需要缴纳多种税款,而这些税种之间又往往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比如,节约了流转税的支出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所得额。因此,评价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经济利益,必须通过实施该项税务筹划后所产生的税后总收益或优惠期内产生的税后总收益的现值等经济指标来进行考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过去,人们一般都认为税收只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优惠和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用税式支出来对税收优惠进行管理和限制,认为税收优惠是政府通过税收体系进行的支出,因此称之为税式支出,认为税式支出与财政支出一样,都是由政府进行的支出,只是支出形式不同而已。财政支出是直接给支出单位拨款,而税式支出是将国家应收的税款不征收上来,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纳税人,其实质是一样的,甚至比财政支出更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目前,中国税收理论界开始重视税式支出,也形成了共识,认为对税收优惠也与对财政支出一样,应于尽快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出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实践中,尽管中国对税收优惠严格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执行,对税收优惠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但还没有编制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
综观中国的税法,税收优惠主要用于鼓励农、林、牧、渔、水利等行业的发展,鼓励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体育等事业的进步,体现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扶持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发展第三产业,鼓励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商品出口,吸引外商投资,搞好经济特区。
中国早在公元前4世纪的秦国,就曾采取过鼓励农业生产的税收减免措施。如对努力耕织,增产粟帛的,免除其力役负担;为解决本国地多人少、不利于农业发展的矛盾,对邻国农民自愿入秦的,除提供田宅外,还给予免除三代徭役的照顾。现代各国采取的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有减税、免税、退税、税式支出、投资抵免、税前还贷、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抵补和延期纳税等。

I. 石油工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工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质基础,是石油工业生产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不受侵吞;合理配置和有效经营使用国有资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石油工业持续稳定发展。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的职能,保卫国有资产权益不受损害;
(二)管理国有资产存量,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防止资产的流失;
(三)推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逐步建立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方法。第四条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接受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代表。在国家和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国有资产,负有占有、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全面责任。第二章国有资产的范围第五条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总称。各石油企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资产,不分预算内外,不论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凡是属于国家和总公司及各企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没有法律依据归集体、个人或外国政府、法人、公民所有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第六条石油企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的实物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固定资产:符合国家规定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
(二)流动资产:国家核定拨入及企业自动增加的流动资金所形成的实物和货币;
(三)专项资产:由专项资金等形成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产;
(四)无形资产:依据法律规定应属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商标权,技术专利权等。第七条国有资产的价值形态:按现行会计制度反映在“国家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国家流动基金”、“企业流动基金”、“基本建设拨款”、“特准储备基金”、“周转金”、“企业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专用拨款”、“专用基金”(不包括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等会计科目的资金总和为国有资金。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方和持股方属于上述性质的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第八条国有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为两类:
(一)经营性资产: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资产;
(二)非经营性资产:行政、科研、设计、教育等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第九条国有资产不论分布在境内全民、集体或其他所有制单位,还是在境外任何单位,都要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第十条各企事业单位都应当设立独立的国有资产专职管理机构,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具体规定如下:
(一)油田、管道、物探局等单位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其所属主要二级生产建设单位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建设公司、机厂、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一般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科;
(三)物资供销企业、中等专业学校、其他企事业单位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科,与财务科合署办公。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拥有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财务、经济、工程技术等专业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
(二)根据国家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
(三)管理国有资产的存量、增量;参与新增固定资产的点交验收和转资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国有资产的盈亏、报废核销;对股份制企业中的国家股权、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国家股权以及境外单位的产权加强管理,维护其权益不受损害;
(四)按国家规定对国有资产的产权进行界定、登记;审批和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转移事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及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其他所有制单位之间有关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纠纷;
(五)组织国有资产价值的评估,并按规定程序确认国有资产的评估结果;
(六)加强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促使其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七)对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收入实施管理,并按国家规定监督、检查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
(八)负责国有资产核算工作,定期反映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和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净值情况,按期填报国有资产报表;
(九)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按国家和总公司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十)参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审定,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益进行检查,逐步建立健全产权管理和经营效益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十一)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指标,分析和考核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负责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J. 2020年中石油退出市场化政策

1、低油价下,保护国内油田勘探开发

2020年3月以来全球油价呈断崖式暴跌,对油气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尤其上游勘探开发环节可谓是元气大伤。

回顾过往,受地缘政治、大国博弈、贸易摩擦等因素刺激,国际油价愈发动荡,建立健全低油价下,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保护政策显得愈发迫切。于是,值此两会之际,中石油董事长王宜林在内的多位行业人士纷纷呼吁,坚持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不动摇。

具体而言,从政策扶持角度,支持国内页岩油气、超深层油气、深水区油气等领域的勘探开发,包括税收政策、补贴政策等等;从技术发展出发,加大国内接替资源的技术攻关力度,实现效益开发;从资金保障方面,建议设立国家油气资源风险勘探基金,并将企业自设的风险勘探投入纳入国家基金,确保低油价时期勘探开发力度不动摇。

2、技能工人高质量发展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技能人才是石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支撑。纵观国内油气行业的发展,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技术创新尚不能完全满足油气行业发展的需要。对此,行业需要加大创新投入,加快补齐短板,努力攻克石油石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过程中,上至行业、下至企业需要完善创新机制,助推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多位行业代表提议,应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产业大军,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等一系列的激励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完善技工等级晋升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为技能工人营造更完备的成长路径,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工人的良好氛围。

3、加快石油石化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内石油石化的发展离不开前沿的技术装备支持。多年来,我国石油石化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需要清醒的是,部分关键核心装备仍依赖国外制造,成为国内能源安全保障的不确定性因素。

基于此,中石化总经理马永生呼吁,国家层面明确牵头部门或在相关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归口管理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攻关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力量;同时,鉴于针对高端材料、关键装备、核心部件等“卡脖子”项目,建议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10)石油行业有什么政策扩展阅读

中石油行业现状分析报告主要分析要点有:

1、中石油行业生命周期。通过对中石油行业的市场增长率、需求增长率、产品品种、竞争者数量、进入壁垒及退出壁垒、技术变革、用户购买行为等研判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2、中石油行业市场供需平衡。通过对中石油行业的供给状况、需求状况以及进出口状况研判行业的供需平衡状况,以期掌握行业市场饱和程度;

3、中石油行业竞争格局。通过对中石油行业的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业内竞争者现在的竞争能力的分析,掌握决定行业利润水平的五种力量;

4、中石油行业经济运行。主要为数据分析,包括中石油行业的竞争企业个数、从业人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出口值、产成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负债、行业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

5、中石油行业市场竞争主体企业。包括企业的产品、业务状况(BCG、、财务状况、竞争策略、市场份额、竞争力(swot分析、分析等。

6、投融资及并购分析。包括投融资项目分析、并购分析、投资区域、投资回报、投资结构等。

7、中石油行业市场营销。包括营销理念、营销模式、营销策略、渠道结构、产品策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