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石油钻杆能翻新么,我有127的旧石油钻杆,油田上用过的,翻新对旧管有什么要求,需要什么设备
看本体及接头,成色咋样?接头偏磨,换接头就太贵了,要摩擦对焊。如能用,扣打点黄油就行了,不能用,就卖废铁算了。
② 翻新是属于新的还是旧的
理论上,我们所有的东西都是翻新的。
我呼吸的氧气,是植物将我们呼吸出来的二氧化碳翻新的。
我们的石油是用远古动物植物尸骸翻新的。
翻新就是制造,制造都是翻新
③ 地面大量油渍如何去除
不同的油污清洁方法是不一样的:
植物油油污的清洁方法:
如果是刚滴在地面上的使用植物油我们可以使用洗洁精、洗衣粉的常用清洁剂进行清洁。如果长时间污染水泥地面的食用植物油我们可以使用火碱、专用除油剂进行清洁,在清洁时需要注意防止烧伤,因为这些清洁剂往往都是强碱性的,我们要做好保护措施。
④ 滁州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检验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液化石油气瓶,是指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产品质量和计量实施监督。
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水路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依法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市、县级人民政府安监、工商、环保等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电子信息标识制度,完善液化石油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二维码等电子信息标签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第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第八条鼓励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燃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鼓励液化石油气瓶经营者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涉及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第十条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登记,并及时申报定期检验。第十一条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验和记录所采购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相关证书,不得采购、存储无合法来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二)查验和记录所采购液化石油气的合格证明,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三)负责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日常维护保养,充装前后应当逐只检查,并做好检查和充装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2个月;
(四)在所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上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产品合格标签;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至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为止;
(六)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第十二条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不得充装下列液化石油气钢瓶:
(一)存在明显损伤、严重腐蚀的;
(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三)改装或者翻新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和达到报废条件的;
(五)其他存在事故安全隐患的。第十三条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发现存在可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使用前应当及时送交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十四条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二)逐只对瓶内的残液、残气进行回收,不得泄漏和污染环境;
(三)在经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显着位置涂敷检验机构代号、本次和下次检验日期;
(四)对已设置电子标签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确保电子标签完好且与瓶体相对应,并按照要求更新检验信息;
(五)受产权单位委托,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六)对所检验和报废处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建档管理。
⑤ 古人开采石油吗,都用作什么用途了
其实我国古人就已经知道石油这个东西了!
我国最早记述石油与石油开采的记载也来自于沈括的《梦溪笔谈》。那是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沈括50岁,出任陕西延安府太守,在西北前线对抗强敌西夏的入侵。他在紧张的军旅生活中,仍不忘考察民间开采石油的过程,在《梦溪笔谈》中他记录了石油的存在状态与开采过程。他是这样写的:“在鄜州、延州境内有一种石油,就是过去说的高奴县脂水,脂水就是石油。石油产生在水边,与砂石和泉水相混杂,时断时续地流出来。当地居民用野鸡尾毛将其沾取上来,采集到瓦罐里。这种油很像清漆,燃起来像火炬,冒着很浓的烟,帐幕沾上了油烟都变成了黑色。
如此神奇武器,当时是谁用都说好,早在五代十国时代,初崛起漠北的辽国就曾不惜绕道,派使者远赴南吴国通好,就为求得大杀器“猛火油柜”。而王安石变法时代,北宋就设立了专门生产石油武器的作坊“猛火油作”,这款神器从此批量装备精锐禁军。宋军重创西夏数十万大军的两次平夏城战役,都是在关键时刻祭出石油武器火攻。
因此,可以输我国古人早就发现,并开始使用石油,不过那个时候往往是用来取暖,后来用于军事方面,作为武器来使用了!
⑥ 海上钻井石油管道维修翻新
通常情况下海上钻井石油管道想要维修翻新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程你需要注意
⑦ 怎么辨认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不是全新的
什么是液化气
液化气是石油开采、加工过程中的副产品。由丙烷、丙烯、丁烷、丁烯为主要组成成分的无色气体、液体混合物, 本是无味的。但在我们生活中使用液化气时,常闻到刺鼻性气味,那是为了使用的安全性,在其中增加了“臭剂”的缘故。液化气加臭有助于液化气气体泄漏时人们及时察觉,采取措施。液化气具有易燃易爆性,其爆炸极限为1.5%至9.5%,液化气浓度在此范围内时,就算没有明火,遇到一定能量也会发生爆炸。
液化气钢瓶
液化气钢瓶是一种使用广泛的压力容器。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国标要求,钢瓶材质为冶炼的镇静钢(完全脱氧的钢),使用年限8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钢瓶,可在安全评定合格后,继续使用最长不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钢瓶制造日期一般位于钢瓶护罩上,也有位于钢瓶底座上的。钢瓶每4年一检,若要检查钢瓶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查看钢瓶检验标记环即可。
目前市场上大量流通使用的液化气钢瓶规格主要为15kg及45kg钢瓶。15kg钢瓶民用户及小饭馆使用居多,45kg基本用于餐厅、食堂和需集中供气的场所。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液化气钢瓶时,当打开角阀后,液态石油气会由减压阀汽化,由胶管进入到燃气灶,从燃气灶喷嘴喷出。汽化时吸收周边大量热量,因此在使用液化气钢瓶时,瓶上常挂“水珠”,如果一时用量过大,汽化速度太快, 液化气钢瓶还有可能结霜。
瓶装液化气使用注意事项
必须使用安全合格的液化气钢瓶,气瓶应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不全、损坏、严重锈蚀、变形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不得使用。
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照看,防止汤水沸溢浇灭火焰,使液化气泄出,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严禁擅自拆修气瓶瓶阀、减压阀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擅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严禁卧倒、倒立、敲击和碰撞气瓶。
液化气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灶具开关,睡觉、出门前关闭液化气钢瓶阀门。
严禁用开水、火焰等任何热源加热气瓶和用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检漏,严禁将气瓶在日光下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与灶具保持1m 以上的距离。
一定要购买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并规范安装。一旦发现灶具、钢瓶及连接部位出现液化气泄漏(有异味),首先要做到,不开关任何电器,不动用明火。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关闭钢瓶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到安全的地方电话联系救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