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石油大学自主招生填报志愿还用填报吗
这要看你报名的是联考还是单独考试,自主招生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专业类)”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自主招生主要就是为了低分考生开通的绿色通道。分数不高的同学都是可以考虑的~~
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地区为准。
申请条件: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成绩优秀。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70人,均为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生源考生专业选考科目均为物理。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地质类18地球物理学类18工商管理类14石油工程10油气储运工程10合计70
注: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10:00至5月26日0:00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说明进行注册后,根据要求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及相关信息。考生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限报3个专业。
(二)材料上传
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扫描件或照片务必清晰)。
1.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申请表,逐页由本人签字、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个人陈述报告要求:500字左右,重点阐述个人成长经历,感兴趣的专业领域、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考生所在中学必须填写申请表内的“中学推荐”内容,内容必须包含考生高一至高三阶段现有历次期末考试年级排位情况,所在中学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及考生本人页);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若无法提供,须上传中学盖章说明);
5.高中阶段获得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
(三)其他说明
1.学校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2.论文、专利和任何学科竞赛获奖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在所在中学班级详尽公示,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报名截止后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修改和补充,请认真组织材料。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经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考生在校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陈述、高中阶段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等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评审。
(二)入围资格认定
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评审成绩,按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择优拟定考生名单,并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三)名单公示
2020年6月30日前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bkzs.cup.e.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高考志愿填报
(五)录取方式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学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择优进行专业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对于生源不足的省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高校专项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省份。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五、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二)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099
(三)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中,考生和中学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今年高校专项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六、联系方式
各省咨询QQ群:
省份
QQ群号
省份
QQ群号
安徽
1081139386
辽宁
1081052448
北京
1081203917
内蒙古
1081121012
福建
1081222399
宁夏
1081054546
甘肃
100712
青海
693602697
广东
712856978
山东
1081189821
广西
1081132846
山西
1081132584
贵州
444099636
陕西
1047839514
海南
1047113556
上海
1081141384
河北
1081057539
四川
978187945
河南
926551095
天津
1049321014
黑龙江
1036742560
西藏
1081065620
湖北
834167451
新疆
923773611
湖南
1049144618
云南
1047887946
吉林
1048429494
浙江
1081147595
江苏
1081132811
重庆
867925513
江西
810075100
咨询电话: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cn/
本科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bkzs.cup.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中国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办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
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章程》,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全日制、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的咨询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院部参与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保障考试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被认定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学校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委组织、监督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江苏省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及以上等级。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按录取原则第2条执行),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A+A+、A+A、AA、A+B+、A+B、AB+、AB依次录取。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学校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根据改革省市要求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或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和资助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收缴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发改委规定的学费总额。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宿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000元,住宿标准如有调整,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高考志愿。新生入学后,经过1-2学年(视所在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养后,按照专业分流原则和学生意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在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pc.e.cn/
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6983086
传真:0532-8698130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⑷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校本部和克拉玛依校区。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招生代码11414。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校本部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招生代码19414。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 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克拉玛依校区。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9〕4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校本部本科招生办公室和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及各省(区、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议,各自完成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资格
第八条 报考资格执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有关规定。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下列情况没有报考限制:
1.往届生报考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对女生报考没有限制。
3.除英语专业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
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提档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案;若未完成计划,按省招办安排将剩余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录取,如仍无法完成,学校收回该省的剩余计划,转入其它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必须为英语,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6.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已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相应降分优惠。
7.对于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于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由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安排参照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排序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报考校区2020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规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物理。
2.学校校本部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和西藏八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预科生在校本部进行一年预科培养,预科毕业成绩合格后,转入校本部学习。
第五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须通过体育复测,方可取得学籍。
第十七条 新生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我校校本部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地质类(含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地球物理学类(含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数学类(含数字与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学费统一按大类最低学费标准的专业收取,分流后按实际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类(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统计学专业均为3500元/(生·学年);(2)俄语、英语专业为3800元/(生·学年);(3)会计学、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校本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010-89733245
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10-89733099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bkzs.cup.e.cn/
克拉玛依校区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4000
咨询电话:0990-6633036
传真:0990-663303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0-6633063
网址:http://www.cupk.e.cn/bkzs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与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⑸ 明天就要填志愿了。很急。因为不知道中国石油大学好不好
都第三志愿了
随便填一个就行了
你要注意
你候选的这几个学校是否按志愿次序降分数,比如说同样是100个人竞争20个某专业的录取名额,有的学校可能会规定你填我为第一志愿,按原分比较,填我为第二志愿则在原分基础上降5分后进行比较,填为第三志愿则在原分基础降10分比较。本来你分挺好的吧,结果填的人家学校是第三志愿,万一他们要降分比较,你就可能是拿一个被减后的低分和那些没被减分的人比较,这样你亏,懂么?这样有可能你分比别人高,但被减后变低,反而被调剂到其他专业。。等录取通知一发下来就该哭了。。
PS:我当年就是这样哦~~入学后发现我是我们省该专业录取的学生里分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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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我被降分调剂啦!
我是石油大学的,已毕业~
⑹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专科招生
这个学校拿毕业证书需要毕业的时候再考试,考不上拿不到毕业证书,每年学费1万多,跟民办高校差不多,我家一个亲戚大四的时候找到工作,结果被学校派遣回原籍,还叫做灵活就业,我找到就业处领导理论,人家说不行就别读这学校,态度相当恶劣,毕业的所有手续需要自己办,人家压根就不搭理你,我建议你读个专科学校也别读这个学校。现在山东石油大学已经搬到青岛,而这个学校还在东营
⑺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第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有效利用中国石油大学东营校区优良教学资源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签署共建协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掀开新的发展篇章。
学校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在油地校三方共建的机制下,学校改革创新,开拓奋进,走上了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学校形成石大、师专两校区办学格局,主校区为石油大学东营校区,“211”高校完备的教学资源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学校占地1561.6亩,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33.3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6.68万册,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教学设有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护理学院。开设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软件工程、护理学、法学、学前教育等29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理工科为主、石油石化专业特色鲜明、文理兼备的专业结构体系。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本专科生9787人。
学校建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2人,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7%。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石油石化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大赛中奖项469项;在山东省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高校机器人大赛等省级竞赛中获奖383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累计立项248项,其中国家级88项,省级19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检审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学校面向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 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专业技能考试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我校从联考合格考生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音乐考生使用2020年河北音乐学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录取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及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平行分录取政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规定者,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参照语文、文综、英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照数学、理综、英语成绩,进行录取和退档。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山东、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招生专业(组),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lcupc.e.cn)公布。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按学分收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公示标准每学年初收取,学分学费实行先缴费后选课,按学生每学期实际所修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正常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平均每年为12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平均每年为13000元。
2.住宿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相关标准执行。学生报到后,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标准进行收取。住宿费每人每学年600--13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引入多种助学方式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胜利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各种社会、知名企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企业资助、校企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 8000 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46-7396881,7396011;
咨询电话:0546-7396601 传真:0546-7396011;
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学校网站:http://www.slcupc.e.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slcup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