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指,工伤职工在出院的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的手续,或者是申请人携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的手续。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是:在社保中心领上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然后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相关材料。盖单位的章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的审核,在申请受理后规定的时限月之内发放工伤的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B. 工伤签定收费没有开发票怎么办
摘要 员工工伤之后,如果费用是单位支付的,那么发票需要给单位进行工伤待遇审核使用,如果员工本人支付的,也是需要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给工伤保险受理部门。否则工伤保险是不予报销的。而单位垫付费用之后,员工没有将发票给单位,造成无法报销,那么员工本人是需要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的。
C. 报工伤需要提供住院费用发票吗
一定要,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拓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D. 报工伤时医院发票遗失怎么办
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的结算窗口,或者到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丢失为由,要求补开医疗费发票,医院一定会给办理的。医院会从电脑中找到你的住院医疗费发票存根,然后打印,然后加盖财务章,并注明是补办的。补办的医疗费发票,法律效力与原发票是一样的,同样能够证明你在该医院的实际医疗费支出。
工伤报销流程: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6)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 报销药费,发票开公司名还是个人名
如果是个人报销药费,发票的抬头写个人。如果是涉及工伤的医药费,发票的抬头可以写公司。
【法律分析】
1、若企业未参加医疗统筹(社保),员工报销的个人医药费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2、若企业已参加医疗统筹(社保),在缴纳医疗保险费之外又给员工报销医疗费用,不能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已经计入了福利费,则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全部做纳税调增。
【个人建议】
如果是个人看病到医疗保险报销的药费,发票抬头写个人姓名,如果是公司替工伤的员工买的药品,发票写公司名称,不过一般情况下,药费发票抬头填写的均是个人姓名。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F. 工伤保险报销发票是什么
就是你因工伤治疗时所花费的医疗费的发票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G. 金华市中心医院走工伤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怎么开
摘要 怎样获得自己的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