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费用明细 » 被隔离高额费用没钱给怎么办
扩展阅读
原来的游戏工具怎么做 2025-07-10 12:55:43
失能护理培训费用多少钱 2025-07-10 12:51:06

被隔离高额费用没钱给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6-13 18:56:46

A. 隔离期间没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隔离期间没钱,可以求助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表明,对接触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员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亦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国内患者治疗新冠病毒,基本上都是国家出钱的。但是,在隔离时间的费用,有个别地方是不报销的,有个别地方给予报销,也就是免费的。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隔离期间产生费用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各地做法不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B. 如果没钱交不起隔离费咋办

若市民没钱交不起隔离费用,只能自行跟隔离单位协商,实在是家境困难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申请豁免费用。提醒大家,在收到隔离通知的时候,就要跟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经济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规定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因此隔离费用是需要自费的。通常情况下,隔离14天的费用大概在4000元至6000元之间。

《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在隔离期间,人民政府应当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的工作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工作报酬。不过法律没有规定隔离费用由地方政府提供,所以隔离费用一般是自理,隔离地点由政府提供。通常情况下,隔离14天的费用大概是4000元左右。

C. 酒店隔离没有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隔离费用自理,符合医保报销的报销,符合商业报销保险的报销。除此之外,被隔离人员实在没有钱支付,可以自行与隔离单位协商,比如说延期付款和分期付款等等。特困人员可以向国家申请补贴,或者是要求全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在隔离期间,人民政府应当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的工作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工作报酬。不过法律没有规定隔离费用由地方政府提供,所以隔离费用一般是自理,隔离地点由政府提供。

D. 隔离自费没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1.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因此一般来说隔离费用是需要自费的。但如果是患上新冠病毒治疗的,那么治疗费用基本是由国家承担,个人并不需要自费。但如果个人实在没钱交不起隔离费用,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自行跟隔离单位协商,实在是家境困难的,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申请豁免费用。提醒大家,在隔离期间一定要配合相关规定,静静等候14天。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中,应当包括: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而集中隔离的场所,完全可以理解为属于应急设施之列。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实施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6.2.1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第6.2.2条规定,各级政府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E. 被隔离没有钱交费会怎么处置

【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规定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因此隔离费用是需要自费的。如果没钱交费,可以联系自己的家人、朋友、工作单位等筹钱。被隔离者应知晓:目前没有法律规定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不过一些地方政府会进行补贴。实际上,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的具体收费准。许多地方是由政府进行补贴的,只不过由于各地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愿意承担有的不愿意承担。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F. 被强制隔离14天没钱交怎么办

被强制隔离没钱交分两种情况:

1、费用需要自理的,必须想法凑齐缴纳,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2、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的,则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若有人强制收取食宿费,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或在缴纳费用后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G. 隔离费用付不起怎么办

法律分析:若市民没钱交不起隔离费用,只能自行跟隔离单位协商,实在是家境困难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申请豁免费用。提醒大家,在收到隔离通知的时候,就要跟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经济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H. 付不起隔离费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个人实在没钱交不起隔离费用,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自行跟隔离单位协商,实在是家境困难的,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申请豁免费用。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I. 没钱交不起隔离费咋办

如果没有能力支付隔离费用,可以和隔离单位协商,实在是家境困难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申请豁免费用。至于如何申请,隔离的时候自然有工作人员会跟你解释的。建议在收到隔离通知的时候,就要跟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经济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亲,您好!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城市的隔离费用,均需自理,而且密切接触者隔离费用或许也是需要自己承担。当然,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的确是不一样的,这点建议你去了解一下!
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哦

J. 交不起隔离费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接触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员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亦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隔离期间产生费用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各地做法不一。对于特别困难的,如果自费隔离没钱,也就是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后解决。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如果被隔离人最终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政策,一切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患者不需要承担隔离和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