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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住院费用儿女们如何分摊

发布时间: 2022-06-12 03:22:03

‘壹’ 老人生病了,子女应该共同承担吗

法律分析:老人生病了,子女是应该共同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子女由义务在物质上供养老人。子女共同承担的主要是老人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项目清单,需要老人的子女共同平均分摊,也可以由老人的子女共同协商支付。老人住院时一般需要护工陪护,这时候也是需要老人的子女共同轮流照顾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贰’ 父母得病住院,子女中到底谁应该付医疗费女儿一方也应该拿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要拿的。《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2)农村老人住院费用儿女们如何分摊扩展阅读:子女对老人赡养费的数额: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各地对赡养费的给付标准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给付标准,即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或者法官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确定。笔者认为:给付赡养费是为了使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老有所养,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安度晚年。按当地最低生活费水平给付赡养费不能满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于老人的健康长寿;而法官根据实际生活需要确定的主观色彩较重,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因此,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当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子女实际给付的数额应为: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其他经济收入的差额部分。另外,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协议或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但是,笔者认为:根据给付赡养费的目的和一般社会道德观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支付的赡养费,不足以维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超出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

‘叁’ 父母生病医药费儿子和女儿怎样承担

正常情况下,一般是由儿子和女儿共同承担的,因为毕竟是自己的父母,这样承担下来的话,大家的经济压力都不会很大,但是往往又会遇到那些就是女儿不乐意去承担这一部翻译药费,因为他们认为父母把财产给了儿子,这个时候如果真的碰到了,那也没办法,只能自己儿子去承担这一部分药费,其实吧,我个人感觉这个要靠自己的自觉性以及自己对父母的心意来决定的,正常人大部分都会选择,共同去承担,一小部分人才会那样做。

‘肆’ 父母生病,这个医药费几个子女应该怎么分担

父母生病了,子女有义务帮父母出医药费。承担自己的责任。其实几个子女可以商量一下怎么分担医药费,也可以几个子女平均分担医药费,这样会觉得公平一些。

‘伍’ 如果父母住院,住院费是子女平分还是跟谁住谁付呢

父母住院费,正常情况下都是儿女均摊的。但是现在像农村里面,有太多的不同情况,譬如父母把家产,全部都留给了儿子,将来也依靠儿子养老。这种情况下,儿子应该承担大部分的医药费。女儿尽能力,适当拿出一部分即可。

如果父母对子女比较公平,正常情况下,不管和谁住在一起,儿女都应该均摊医药费,这是做儿女的责任与义务,不可推卸。

父母老了,住在谁家里,肯定对谁的家里帮衬会比较大一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父母住院,作为儿女,家境好些的,也应该适当多承担一些,尤其是那些兄弟姐妹比较困难的家庭,不应该均摊。

兄弟姐妹和睦的情况下,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父母的养老问题。

‘陆’ 父母住院费用儿子女儿应当怎样分担

法律分析:由父母、子女或社保承担。作为子女都有义务支付医疗费,谁的条件好,可以多出些,赡养父母不能推辞,换位思考看问题,以后都一个子女也得孝敬,二个子女还有分担,子欲孝而父母不在,后悔就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