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职工流产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
符合计生政策的流产医疗费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剖宫产的3800元。 另外关于流产假的规定,不满两个月流产的15天,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为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为30天,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社保经办机构按产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❷ 流产费用医保去哪里报
走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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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人流社保可以报销吗
社保可以报销部分人流费用。如果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则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等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则由职工自行支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❹ 我是成都的,在外地做人流,社保怎么报销
流产社保可以由用人单位去社保经办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以西安市为例: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一、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挂账业务系统升级前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二、社保经办临柜申领生育津贴
1、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2、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已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未申领生育津贴的,由用人单位持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单项申领手续。
(4)流产费用是由哪个单位进行报销扩展阅读:
流产费用报销所需的材料:
1、员工结婚证原件(女方即可)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2、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3、生育服务证(夫妻有一方是北京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或者外地人在京生育服务联系单(夫妻双方为外地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4、产检费用的票据(附有财政印章)和处方原件。
5、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6、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盖公章。
❺ 流产社保怎么报销流程
流产社保可以由用人单位去社保经办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以西安市为例: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一、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挂账业务系统升级前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二、社保经办临柜申领生育津贴
1、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2、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已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未申领生育津贴的,由用人单位持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单项申领手续。
(5)流产费用是由哪个单位进行报销扩展阅读
报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分娩记录(生育)、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周数或提供出院小结(流产);
4、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的,提供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单位盖章)和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❻ 流产费用怎么报销
对于无痛人流用医保的报销,是需要靠具体情况而定的。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在生育保险报销的,但生育保险要求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才能报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保险是不能报销的。
因为人流手术不属于生育,所以不能作为生育险报销。但是人流的费用可以刷医保卡的。如果住院,费用是可以进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刷完以后产生的费用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
有参加社保的,只要住院产生的费用,都可以办理报销,不是生育险,而是医疗险,在办理入院手续后向社保驻医院办公室登记即可,出院时现场在医院结算。不过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做
❼ 请问:人工流产费用如何报销
人工流产报销,两部分可报, 一部分是填生育手工报销单走医保部分,两种情况: 1、有生育险,住院时提交社保卡或蓝本,预交住院押金,待出院结算时,属于医保托收的费用,由医保直接托收,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人工流产一般只报销手术的费用; 2、有生育险,住院时没有提交蓝本或社保卡,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后,由公司到社保走手工报销费用,只能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其他门诊的费用不能报销,最多只能报960元。 另一部分是持相关证件填生育表一、二办理生育津贴支付部分。以下为给付天数。 1、女职工妊娠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3、16周 以上的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