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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费用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24 23:43:17

A. 土地使用权具体可以包含哪些费用

一、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二、缴纳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使用权出让金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

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

场地使用费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方政府交纳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等费用)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逐年交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综合计算逐年交纳。

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成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投资开发云南省鼓励投资的产业或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等非盈利项目,企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费。

中方企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外商举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者由中方企事业单位交纳场地使用费。

土地收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按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年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

B. 土地成本包括哪些

一般是两大部分,具体有以下几项:

1、土地取得费。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

2、土地开发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小区开发配套费。

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应注意事项

1、土地开发成本归集对象的确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体确定成本归集对象时,应结合本企业的土地开发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满足成本计算的基础上加以确定,成本归集对象确定后,要有利成本计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正确反映成本的构成,并能及时结算成本对象的竣工成本。

一般而言,都以成片开发土地中的具体运作项目或土地区域作为成本归集对象。如某一成片开发土地上规划有紫荆花园、千*假日酒店等十个具体运作项目,则每一具体运作项目可作为成本归集对象。

2、共同成本的分配问题

对成片开发土地而言,肯定存在共同成本。那么,如何将共同成本分配至每一具体成本对象呢?分配方法有个别认定法,按面积分配法和按价值分配法。在选择方法时应考虑配比原则并且要保持使用方法的一致性。

C. 土地费用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土地费用,是指在土人使用权取得和转让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一般可按照获取土地的不同方式来划分,每种方式的土地费用包括的内容不一样。 其它还有一些管理性费用和服务性费用等。 在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的土地费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使用;是指国家在土地使用出上中应取得的土地纯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D. 资产评估中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哪些

这是不均匀投入的,2000×2×10% 2000×1.5×10% 1000×0.5×10%=750万元

E. 土地使用费的内容有哪些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

F. 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农用土地征用费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两种: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1协议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及机关部队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2招标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3公开拍卖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⑵城市建设配套费是指因进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而分摊的费用。
⑶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由拆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搬迁补助费)两部分构成。
2.农用土地征用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投资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征地和土地管理费以及土地开发费等组成,并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⑴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⑵青苗补偿费和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用耕地、菜地的,每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每亩平均年产值的4~6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5倍。
⑷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在1%~4%幅度内提取。
⑸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⑹征用城市郊区的草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草地开发建设基金。

G. 征地费用包括哪些

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土地补偿费标准根据被征用土地的不同类别按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相应倍数确定。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标准为每亩1600元。

第九条 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耕地(含原为耕地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其他用途的土地),每亩16000元;

(二)征用其他农用地,每亩12800元;

(三)征用集体建设用地,每亩16000元;

(四)征用未利用土地,每亩8000元;

第十条 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

(一)征用农用地,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17000元,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农用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在册农用地的数量计算;

(二)征用农村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需易地复建的按复建地的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支付青苗费:

(一)耕地每亩800元;

(二)鱼塘、竹园、林地、桑茶、果园、苗圃等土地的青苗补偿费由征地单位与地上物所有权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金坛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后确定补偿标准。

第十二条 征用土地,涉及房屋拆迁安置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自征地调查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的突击建设、栽植的附着物不予补偿。各项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产权归属支付。产权不明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结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

第十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将8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作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将其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权人。

征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到位后,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及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告。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十四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纳入公积金管理,必须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建设,以及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不得挪作他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撤销的,土地补偿费全部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生活保障。

H. 土地成本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

按项目研究详细程度的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为投资机会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指标的详细程度存在差别。当然,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具体内容因项目的复杂程度、环境状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实施的可能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评价。

(8)土地费用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