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律师办案费用支出填在哪里
填在相应的地方。
报销办案费用,申请报销办案费用的相关人员应填写《支出 凭单》,在“摘要”栏内填写费用支出的概要,填写大小写金额, 并在“领款人”栏内签名后,附上相关支出票据,提交相关合伙 人或主办律师在“主管审批”栏内签名。最近税务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明确答复,无票办案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和预扣预缴时填写在“其他扣除合计”中的“其他”栏目中。
‘贰’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办案差旅费计入什么科目,计入营业支出可以吗
老大,你肯定没学过会计,你都不知道管理费用是什么????
您还是看看会计书吧!这些都是书本上的死东西,没法解释
如果你们单位不是新成立的,看看你们单位以前的凭证和账,这样有助于你的学习,好处多多
如果你们单位没设置管理费用这个科目,就把差旅费记入营业支出
‘叁’ 外部律师的办案费用(住宿,餐饮,交通)如何入账
外部律师的办案费用(住宿,餐饮,交通),会计科目中按“管理费用”入账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管理费用明细科目如下内容:
1、工资:指企业管理部门职工的各种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补助及其他工资性费用。
职工福利费:指按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总额及福利费开支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折旧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
3、办公费:指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费用。
4、差旅费:指企业管理部门职工出差而实际发生的车、船、飞机、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助费、误餐补助、司机出车补助和单位核定的差旅费包干费用等。
5、运输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内部、外部运输车辆的运输费用和租用交通车的租用费,过桥费、养路费,市内交通费,以及企业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和职工为上下班办理的乘车证费用等。
6、保险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房屋、设备及其他资产向保险机构投保而应支付的保险费用。
7、租赁费:指企业管理部门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各类管理用资产而支付的租金,包括办公用房租赁费、生活用房租赁费等。不包括融资性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8、修理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房屋、日常办公用品修理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等。
9、咨询费:指企业因业务需要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咨询和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等发生的费用。
10、诉讼费: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11、其他。
‘肆’ 律师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案件支出费用的35%怎样扣,需要发票吗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信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案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个费用肯定是要提供发票才能扣除的。例如:交通费、复印费等等
‘伍’ 律师个人承担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对于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或兼职律师)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分成收入,若律师个人承担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可按律师取得当月分成收入最高不超过30%的办案费用;若律师事务所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不得再单独扣除办案费用。
‘陆’ 会计记账 律师费记入什么科目
律师费计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或法律服务费。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企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6)律所35的办案费用计入哪里扩展阅读: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柒’ 律师办案的差旅费计入什么科目
计管理费用—差旅费,属于律师事务所正常经营费用支出,可以计入其当期费用项目税前扣除,但是委托企业不得税前扣除该差旅费支出。
‘捌’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贷: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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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
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玖’ 律师办案支出费用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文件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比例内确定。
实行上述收入分成办法的律师办案费用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列支。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因此2015年12月31日之后,办理案件支出费用按照30%的比例扣除。
‘拾’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现在改为35%,对吗
是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
调整为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5%比例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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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入的特点
律师收入具有不确定和不均衡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律师不同会计期间收入差距很大,有的月份高达数万,有的月份则可能“颗粒无收”。
这是由律师案源的不确定性、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及时间的随机性、案件办理期间的不稳定性等律师行业特点决定的。
2、律师间收入的不均衡。它由律师从业时间长短、业务技术水平高低、社会影响力大小以及案件来源渠道不同等因素造成。
一般而言,从业时间越长、业务技术水平越高、社会影响力越大、案件来源渠道越广的律师,其收入水平越高,反之收入水平越低。
律师的纳税现状
根据有关规定,律师身份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种类和方式也不一样。
独资和合伙律师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按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
雇员律师要将从律师所按规定比例取得分成收入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的余额与律师所发给的工资合并,
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从律师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律师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律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还随收入来源的不同而异。
如雇员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工资和收入分成,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按“劳动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目前,社会尤其是税务部门普遍只关注列律师行业的高收入现象,却忽视了其收入不确定和不均衡的实际情况。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
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可见,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其适用的税率也就越高。
相对于工资薪金等所得非常均衡的纳税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收入所得极不确定和极不均衡的律师行业的税收负担就明显加重,
尤其是在雇员律师和兼职律师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下表现得更为突出。为减轻税赋,需要科学筹划律师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