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退休人员补缴社保入什么科目
1、企业补缴社保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计提补缴的社保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部门计入对应的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3、企业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企业因各种原因导致有段时间没有缴纳社保,后续想补缴社保时,一般将补缴的社保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核算,那么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补缴社保分录
补缴社保的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补缴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部门计入对应的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2、企业补缴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企业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补缴社保费时,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企业为员工补缴的社保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应分别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收款”两个科目进行核算。
Ⅱ 退休时怎么补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遇。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以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Ⅲ 职工医保补缴款入那个会计科目
医保分企业负担部分和职工负担部分,企业负担的部分直接入管理费用,职工负担部分挂其他应收款或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医保 (企业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职工个人(职工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Ⅳ 退休一次性补缴医保财务记什么科目
退休一次性补缴医保费用应由个人承担。退休后的医保,不是强制补缴;
退休人员可以不补缴,只不过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单位不应给与报销补缴的费用的。
Ⅳ 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会计科目怎么做
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一般统一做到"管理费用-社保基金”中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支付时先在“应付职工薪酬—保险费”科目下核算。
借:应付职工薪酬—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然后根据有关人员的服务性质,分别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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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医保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一般统一做到"管理费用-社保基金”中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支付时先在“应付职工薪酬—保险费”科目下核算。
借:应付职工薪酬—保险费贷:银行存款。
然后根据有关人员的服务性质,分别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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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在哪个科目核算
为一、医疗补助的原则
(一)医疗补助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公务员合理的医疗保障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三)全市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医疗补助的范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及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和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全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的筹资标准和来源
(一)筹资标准:以不高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筹集,2011年度起我县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530元,今后随着公补金的收支情况逐步调整。
(二)资金来源: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医疗补助金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四、医疗补助金的使用和标准
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除部分用于划入个人账户外,主要用于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进行补助。
(一)个人账户的标准
1、45周岁以下职工,按当年度缴费基数的6.2%建立,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中划入1.7%,从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中划入2.5%。
2、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职工,按当年度缴费基数的8.1%建立,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中划入3.1%,从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中划入3%。
3、退休人员按当年度缴费基数的8.1%建立,其中单位缴纳中划入5.1%,从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中划入3%。
(二)医疗补助办法
1、门诊医疗费用补助。门诊医疗费先按门诊统筹办法报销,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不包括自负额度),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按以下比例补助: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2、住院医疗费用补助。住院统筹基金和医疗救助金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先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当个人账户不足时,按下列规定补助:
(1)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先由个人自负48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80%。
(2)35—4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先由个人自负4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80%。
(3)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在职人员,先由个人自负24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80%。
(4)退休(退职)人员,先由个人自负16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85%。
3、公务员补助人员进入门诊统筹的自负额度和住院医疗补助的自负额度不重复计算。
4、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额单独使用,可以用于支付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统筹金、医疗救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后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包括门诊统筹自负段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负段金额),鼓励个人账户积累。
(三)按规定转市外而非本市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的10%部分,不列入个人帐户支付和医疗补助金补助范围。
五、单位医疗补助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酌情给予补助。
六、医疗补助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劳动保障、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当地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的支付管理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和审计制度,对医疗补助资金开支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七、其它事项
(一)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其它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可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医疗补助资金及超支部分由单位全额承担。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随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一并征收。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不得减免,不计征税费。
Ⅷ 退休补缴医保怎么补
法律分析:1、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基本医疗保险需先到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
2、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补缴业务岗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4、单位携带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办理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后,到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录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后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在职转退休并进行社保卡信息同步。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