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几年的研发费用如何确认无形资产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四)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五)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披露当期确认为费用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
Ⅱ 研发支出与无形资产是怎样的关系
研发支出是无形资产的一级科目,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
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这些属于研发支出的类别,必然属于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还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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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的相关账务处理有: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四)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研发费用”科目,借记“研发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Ⅲ 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是什么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三条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从实质上讲,我国财政部门在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支出的,应当将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可见,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研发费用的构成虽然没有指明具体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发费用归集的期间。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规定,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本包括以下几项:“1.薪金、工资以及其他人事费用。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劳务。3.设备与设施的折旧。4.制造费用的合理分配。5.其他成本”等等。
Ⅳ 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研发支出必须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是指研发支出全部都没有形成无形资产那块研发支出。它包括研究阶段支出和费用化的开发阶段支出。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是按照50%加计扣除,所以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是按照150%加计扣除不对.
Ⅳ 什么时候将研发支出转成“无形资产”
企业申请到相关专利权,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所以三月份应该转入无形资产。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5)几年的研发费用如何确认无形资产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着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Ⅵ 2018年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现申请2020年高企,能否计算入2017-2019年的研发费用投入
可以计入的。
只要是三年内的都是可以计入内的。 看 签 名。加
高清申请分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
Ⅶ 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的定义及核算范围
定义: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会计科目为“研发支出”。
核算范围:
“研发支出”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研发支出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Ⅷ 自行研发的软件着作权研发费用都已经进入管理费用,那么后期怎么进入无形资产
你说的这个问题,涉及会计学、会计实务以及会计准则等范畴。
实务中,这种问题普遍存在。
第一、“自行研发的软件着作权”,这个说法错误,软件着作权不是研发的,再牛的工程师也研发不了软件着作权;一个权属的获得是经过特定的程序,由相关的行政部门依法授予或者确认的。
第二、企业开发软件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开发当期都已计入了期间费用,后期获得软件着作权时,账面没有成本,如何资本化呢??
1、实务中,企业获得的着作权,如果账面没有成本可以确认,那么就作为企业的一项财产在相关登记簿中登记即可;
2、如果在办理软件着作权的期间,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金额较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如果金额较小的,可以考虑重要性原则,直接费用化;
3、严格来说,导致很多企业账面没有成本的原因,是绝大多数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时,根本没有认真执行。当然,很多企业也没有执行的基础和技术能力,这不完全是企业的责任。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Ⅸ 企业研发费用是否含无形资产
企业研发费用是否含无形资产?应该不包含。
在2001年财政部出台了《无形资产具体准则》,准则改变了以前将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做法,规定自行研发申请专利成功的无形资产成本只包括申请时发生的注册登记费,咨询费,律师费等费用,而不包括研发费用,这样规定的缺点是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真实,但是避免了由于将以前多年累积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转入无形资产时由于冲减本年的管理费用而带来的利润虚增,也就是说虽然成本不真实,但是利润真实,而以前的做法恰恰相反,成本真实而当年利润虚增(不真实).
举例说明:
某公司从2000年开始每年投入1,000万元进行研发,2005年末申请专利成功,发生注册登记费,咨询费,律师费等费用共50万元,则从2000年到2005年每年
借:管理费用 1,000万
贷:银行存款等 1,000万
2005年申请专利成功后:
原来的做法应将前五年已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转入无形资产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5,050万
贷:管理费用 5,00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
这样成本真实,但05年的利润由于冲减管理费用而增加5,000万元,利润不真实
新准则的做法是只将注册登记费,咨询费,律师费等费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5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
这样无形资产成本不包括研发费用,无疑成本不真实,但05年的利润不会虚增,利润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原来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新准则的规定各有利弊,但新准则更强调利润的真实性,为了防止企业以此调节利润,新准则选择了宁愿成本不真实.
Ⅹ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成本如何确定
近日,某企业来电咨询
,该企业自行研发了一项无形资产。2009年,研究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但在2010年企业开发成功,形成了无形资产,在计算自制无形资产的成本时,是否将企业在2009年已在当期扣除的研发成本重新冲回,补计到无形资产的总成本中进行摊销?税务人员的回答是:已经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不再进行调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费用的确定按照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来划分。
一是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包括意于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以及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从研究活动的特点看,其研究是否能在未来形成成果,即通过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也无法证明其研究活动一定能够形成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因此,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开发阶段是以研究阶段为基础,对项目的开发具有针对性,并且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由于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更进一步,且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此时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所发生的开发支出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在开发阶段,判断可以将有关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研发人员的工资、材料费等,从事多项开发的所发生的支出按一定的标准在各个开发项目间进行分配。无法明确分配的,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然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按不得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所以,再次提醒纳税人,在研发无形资产时,是否存在把已经费用化的研究支出,又计入资本化费用中重复计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