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法律主观:
在职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下列费用:如果属于工亡,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B. 广西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广西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可以领取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养老金账户余额、抚恤金以及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丧葬费:等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4。这一费用用于补助遗属处理丧葬事宜的开支。
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等于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乘以8。这一费用旨在帮助遗属缓解因退休职工去世而带来的生活困难。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由遗属领取。
养老金账户余额: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养老金账户余额可全额继承。
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抚恤金发放9-24个月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费用是对遗属的经济补偿,以减轻其因退休职工去世而带来的经济压力。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医保卡余额可一次性提取。这一费用是退休职工生前在医保个人账户中积累的余额,可由遗属依法领取。
在申领这些费用时,遗属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退休职工的死亡证明、遗属的身份证明等,并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办理。